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日本人移民臺灣的10個條件:
1.必須將在日本的房子土地全數變賣,代表決心在台灣開墾,即便窮苦潦倒也必須堅持,只能前進不能退後!
2.必須整個家族人一起過來,沒有家人遺留在日本的後顧之憂。
3.必須身家調查,家族沒有犯法過。
4.一個人必須在台灣銀行存150原訂存作為保證金,如果一家是4口則必須先匯600原到臺灣定存,以保未來在台灣有金錢使用之後,每人身上必須帶60元做為盤纏。(當時公務員一個用薪水是20元)
5.必須是農業專業人員,有技術者與開發能裡者,或認定專頁技術者。
6. ……
共計10項全部符合才能申請來台。
或許他們一開始是來原夢想,但確確實實這些人是開發臺灣,讓道路平坦,讓水電在台灣發響、讓地下水醫療農業與經濟在台灣一頁翻新的人,這些人不是任何一個政府的人是日本移民和灣生,所以把他們搭進殖民色彩我覺的太政治化了,我是一個不問政治,單存只是在坐享做的事的人已以。
日本移民開發臺灣除了24000餘人死於不明病,有8700餘人是開發中意外喪生;此外在二戰結束後臺灣政府所有人必須譴送回去留下28000工程師,告訴他們你們要留下來可以,改臺灣人名,2年內要恢復水電和道路,3年內137名工程師過勞而死,2年後水電復原,全數依然財產被沒收,1000原和簡單衣服與2襲棉被,送回日本!
在我的紀錄裡沒有政治與國對,請用人的情感來看視這些記錄,與這件事的出發點,對於政治,是跟我不相關的!
記錄裡只有人與人和人與這一塊土地不因時間空間所割捨的感情,即便不是29名救濟院的人,他們回來尋找自己故里出生的家都是他們的心院,我不是幫誰,單存地是完成心願,或許很多人會質疑他們有錢自己回來就好,就是自己回來,臺灣人把他們當觀光客帶他們去太魯閣買玉石吃海鮮,但他們要的是再看自己的出生地,他們在這裡出生,回去不管有沒有錢從這裡回去的人都窮、都沒有家、也沒有錢,灣生二字在當時是日本人對他們歧視的名詞,更沒有出生證,出生證對日本人來說是重要的,他們希望他們的人生可已有生有死,好讓生命完整,他們希望可以在看見在這裡開發的家人的紀錄,這些都在這本出生戶籍謄本裡,所以不是只有那29人需要協助完成心願,只要是要尋根的都是值得去為他們付出的!不是嗎?即便臺灣有錢人也有他想做做不到的無能為力。單存地我只是想完成這些老人家的心願而已,不管他是誰,他的身份!過去語言的障礙他們即便來多少回大家當是觀光客熱情招待,可心願卻遲遲未了,我們只是在做這件事捍衛他們做紀錄而已,或許他們不是多偉大,但我在我眼裡都是珍貴,不因身份和貧富!
轉自田中實加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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