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6日 星期二

簽支票調130萬 反遭擦擦筆變走82萬

在高溫接觸下,擦擦筆字跡逐漸消失,重新書寫後不易看出竄改痕跡。圖中支票與本案無關。 (記者吳岳修攝)
在高溫接觸下,擦擦筆字跡逐漸消失 。(記者吳岳修攝)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簽署重要文字,最好使用自己的筆!
北市一名貿易公司老闆找地下錢莊調頭寸,錢莊要求開立130萬元同額支票擔保,被害人用對方提供的筆開支票,不料他手中握的是,會使字跡消失的「擦擦筆」;支票到手後,歹徒不露痕跡竄改支票到期日與兌現金額,將被害人公司帳戶內僅剩的82萬元存款盜領一空,被害人不但一毛沒借到,連最後一筆老本也賠上。
文具商表示,擦擦筆與一般鋼珠原子筆的書寫效果,外觀上很難辨識,最好的防範方式就是「簽署任何重要文字時,使用自己的筆」,以免對方使用詐術,造成自己權益受損。
被騙的45歲姚姓貿易商向警方說,今年8月有筆200萬元應付貨款快到期,因公司一時周轉不靈,擔心跳票危及商譽,從小廣告找錢莊借錢。
姚某說,他向地下錢莊「林經理」要求借貸130萬應急,為取信對方,告知公司帳戶內還有82萬5千多元,對方要求他簽立公司支票擔保,他認為很合理,萬萬沒想到「對方會拿擦擦筆搞鬼」。
姚某當場在公司支票上填寫130萬元金額、及1個月後的到期日,對方隨即允諾「3天內匯款到公司帳號」,但姚某多日後查帳,不但未見130萬元入帳,連公司僅存的82萬5千元存款也不翼而飛,趕緊向銀行查詢,才發現在他借款後隔天,有人拿一張「即期82萬5千元公司支票」領款 ,銀行人員核對簽名、印章無誤及餘款足夠,便讓持票人提領現款離去。
警方認為,錢莊一拿到支票,就把金額和到期日「擦掉」,竄改帳戶內足額的金額及到期日後赴銀行提領。
警方循線查出持票兌領的黃姓男子,發現黃某只是負責跑腿領錢的工讀生,「林經理」已逃逸無蹤,正全力追查。


扁62歲生日 支持者榮總慶祝

10月16日是前總統陳水扁的62歲農曆生日,公投護台灣聯盟日發起慶生活動,號召支持者在醫院一樓大廳,替陳前總統唱生日快樂歌,而戒護就醫到北榮已經1個月的陳前總統,也透過醫師轉述,感謝支持者的不離不棄。

綠營立委和50~60位支持者,在榮總大廳唱起生日快樂歌,還有1個大蛋糕插上62歲蠟燭,題著祝陳總統早日康復,沒錯10月16日是前總統陳水扁的62歲農曆生日。

透過主治醫師轉達對大家的感謝,戒護就醫1個月的陳前總統仍在和病魔努力搏鬥,中風加上重度憂鬱症讓陳前總統離開病榻的日子更加漫長,62歲的陳前總統雖然身體還不自由,但是有一群死忠支持者相伴。 


 


出處:民視新聞網 





當中國人來台就學洗腎


◎ 陳俊嘉
筆者以所找到的二○一○年洗腎相關資料,做出以下計算推論:台灣洗腎人口約五萬四千人,占健保支出三三○億元。而中國官方統計,中國有六十五萬人需要洗腎,洗腎費用在中國是龐大的醫療負擔,可想而知,中生納保對中國腎臟病患者就是宣告:「想活下去,就來台灣就學。」
這對中國是一時的福音,但將是台灣永世的災難。
這六十五萬人必然想盡辦法要衝來台灣就學,放不放行要看中共當局,可以預見,台灣馬政府間接又幫共產黨強化了社會控制力。
而只要有十萬中國人來台「就學洗腎」,就可以讓台灣健保多支出六一○億。還不包括中國是個愛滋病氾濫的國家,將造成台灣難以估計的防疫負擔,更可能造成各種疫情擴散,試問人道在哪?
當中國人擠來台灣洗腎,請問現在需要洗腎的台灣人,還等得到病床跟洗腎機嗎?人道在哪?
而如果中國有二十萬人,以就學名義來台灣洗腎,那大概可以宣佈台灣健保破產,因為中國二十萬人的洗腎支出,幾乎等同於台灣健保一年總支出。
當台灣健保破產,中國人大可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反正本來就是看不起病的。
但台灣五萬的洗腎人口,卻必須開始自己負擔一年超過六十萬的洗腎費用。負擔不起的人,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親人身患尿毒症痛苦離世。
這還不包含其他如癌症等需高額支出的重大醫療疾病。
這樣的慘狀,馬政府告訴大家,這叫「人道考量」?台灣人民接受嗎? (作者為廣播節目主持人,嘉義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16/today-o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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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萬人健保被鎖卡 立委︰還讓中生納保?

昨日在立法院院會中,行政院長陳冲(中)、衛生署長邱文達(右)與教育部長蔣偉寧(左)針對中生健保問題一起上台接受立委質詢。 (記者王敏為攝)

邱文達︰年底將降到4萬 
〔記者陳璟民、邱宜君/台北報導〕衛生署長邱文達昨天指出,健保卡遭鎖卡人數到年底會剩下四萬人,二代健保明年實施後,除非有錢而不繳保費者才會遭鎖卡。
台聯立委林世嘉昨天質詢行政院長陳冲,關注弱勢國人健保卡被鎖卡問題,且原住民約二萬七千人中斷投保,健康醫療權益沒保障。
林世嘉並質疑,全民健康保險財務短絀嚴重,中國人士在台灣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醫療利用率,遠高於外籍人士,馬政府卻要修法給中生每月繳納七百四十九元就能享受我國健保,作法匪夷所思。
二代健保 有錢不繳才鎖卡
陳揆回應,全國約十八萬人的健保卡被鎖卡;衛生署長邱文達表示,被鎖卡者逐年減少,目標今年底剩四萬人;邱稍後在立法院受訪時則說,明年二代健保上路,除非有錢而不繳保費者才會遭到鎖卡。
至於中生納保,邱文達則回應,日本、英國對學生保險都有特別考量;教育部長蔣偉寧表示,納保議題係對僑生、外籍生與中生衡平看待。
健保局資料顯示,自九十九年十月推動安心就醫方案起,鎖卡人數遞減中,至今年七月底,鎖卡人數已從六十六萬人下降到約十八萬人,到八月底,更下降到約十五萬人,包括近貧戶、十八歲以下、孕婦、特殊境遇家庭,以及無力繳費者,都不鎖卡。
健保局承保組組長洪清榮分析,九十九年在安心就醫方案上路後,三十七萬人獲得解卡,鎖卡人數掉最快。後來懷孕婦女、無力繳費者也陸續納入,鎖卡人數穩定減少。截至今年八月底,欠費人數約七十六萬人,其中有十四.八萬人鎖卡,約占兩成。這些人大多數是第六類投保,屬於無職業者,健保局正在分階段清查其中無力繳費者。
在二代健保上路前,健保局會以每兩個月為一階段,清查鎖卡民眾中無力繳費者,予以解卡。未來預估每個月鎖卡人數會繼續減少,到年底估可再讓十萬人解卡.

連莫言也比長仔敢言

作者 金恒煒   
2012-10-16
我在北社舉辦的袁紅冰新書發表會中說:「最可憐的是,謝長廷被統戰了,還夸夸自讚,說他沒有被統戰。」只要看看謝「被」安排會見的紅朝高幹,哪一個不是對台統戰的要員?戴秉國是中共中央領導對台小組的秘書長,王毅與陳雲林都屬「國台辦」,至於辛旗更有趣,據稱他是「軍方鷹派的危險人物」,以少將掛名在「軍中智庫」中國文化促進會任副會長,也擔任全國台灣研究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等理事,最重要的是,他從事對台灣統戰的宣傳工作,甚至為中共撰寫對台文告,︿一個中國原則台灣問題白皮書﹀很可能出於他的手筆;總之,他是胡錦濤極為倚重的對台智囊。謝長廷除了見到對台統戰的砲手外,見過其他的人嗎?沒有!更不必說人權律師、異議份子了。
依旺中記者的透露,謝長廷們接受「軍中智庫」邀宴,渾不知此會的敏感性質,更不知辛旗為何許人。辛旗的演講極為凶狠,而且他還到過台灣多次。謝長廷連辛旗都不知道,難怪墜入統戰陷阱都甘之如飴!
然而,讓謝長廷難堪的還有,謝前腳離開中國,諾貝爾文學獎就落在莫言頭上。莫言一直站在「權力那邊」,有人認為他是「官方走狗」,在毛澤東發表惡名昭彰的︿延安文藝座談會﹀七十週年時,莫言夥同百位作家共同抄寫演講內容,極為人所不齒。這個「紅色作家」在得獎的記者會中,回應記者問及被關在牢中的諾貝爾獎「同志」劉曉波時,也不得不呼喊釋放劉曉波。連組織部培養的黨喉舌作家在國際舞台上也非得說些符合普世價值的話,那麼謝長廷去中國,只向中共磕頭,全不提台灣價值的,也不為政治犯呼求,還要為中共「民主集中制」塗脂抹粉,說什麼中國可以建立「社會主義的民主制」!連御用作家都敢捋一下虎鬚,謝長廷呢?他見了「同志」許信良後表示,與中共官方不要談敏感的政治問題,先講文化、歷史、血統、文明、共享價值等。問題是,文化、文明、價值等,中共有嗎?大約血統、歷史(中國歷史罷?)才是謝的「投身契」;這就解釋了謝祭祖飆淚的真諦。
莫言得獎公佈之後,又來了中國流亡作家廖亦武,他在法蘭克福書展中榮膺德國書商和平獎。接受記者訪問,廖除痛斥莫言為親共的「國家詩人」外,更形容中國是「滅絕人性的紅色帝國」,並指中國是「必須分裂的巨大垃圾堆」。這些話像不像故意打了謝長廷耳光?剛好相反,謝長廷是要向「滅絕人性的血色帝國」示好,要把台灣往「巨大垃圾堆」送去。
現在只剩許信良可以與謝長廷相濡以沫了;許信良說:「同志們,我們在此分手!」於前,謝長廷說:「再見,朋友們!」在後,兩人是不是接力賽?許信良已然出局,謝長廷呢?是到了該說:「再見,謝仔!」的時刻了。(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員http://wenichin.blogspot.tw/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可悲還是可惡的「心中」選民?

作者 Tottoro   
2012-10-16
勞保基金的財務持續惡化,最新的估計是六年後會入不敷出,十五年後有破產的危機。據報導,目前台灣社會九百多萬名的勞工中,現年五十歲以下高達七百五十萬的勞工,屆時保費恐怕是白繳了。
面對這起災難性的新聞,1010日的民視新聞中,一名被訪問的女子說:「我從18歲就開始繳勞保,不過我們年輕一輩以後一定領不到了,哎~~~不要想那麼多啦!」接著,另一名在高溫油鍋前揮汗炸排骨的年輕男子也說:「沒辦法啊,政府就是這樣規定的,你能說什麼呢?
聽到這樣的回答,當下不由自主聯想到,最近從老公學到的兩個很特別的日文辭令,分別是「心中」和「無理心中」。
「心中」一詞的直接翻譯是「殉情自殺」,簡單說就是心甘情願的同歸于盡。至於後者,則是把沒有意願的人殺害後再自盡,所以倒楣的傢伙算是陪葬品;這類的「無理心中」除了情殺以外,最常見的就是父母親帶著小孩自盡的故事,其中小孩的角色當然就是「無理」的部分。
根據上面兩位受訪年輕勞工的回答,個人的推斷如下:
1)兩位皆是愛慕馬英九和中國黨的支持者。因此即使馬先生把台灣的經濟搞得烏煙瘴氣,自己選擇的結果只好得自己承擔,不得抱怨;所以這是「心中」的最高境界。

2)他們不明白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保護國民、替人民謀福祉。所以才會有「沒辦法啊~」和「別想那麼多」的忍辱負重「阿信」式的想法。
問題是,無論是哪一個選項,這樣的態度和觀念,正是國家會走到如蕭萬長所說的,「沒見過台灣這樣無力、茫然」下場的主因。然而倒楣的是,民主政治就是這麼回事,不只是689萬的馬英九支持者受害,這些可惡或可悲的「心中」選民,也拖著609萬的小英支持者一起去「無理心中」。
當然,部分的「心中」選民可能會反駮,表示自己的選票是被馬英九騙走了,並非心甘情願被他拖下水。至少這樣的說法在「油電雙漲」之後很常見,也可以從馬先生連任後支持度持續低落的民調中窺見得到。然而,如果從人民的「痛苦指數」的數目來觀察,許多台灣的選民實在是莫名奇妙。
下方是借用蘋果日報的一張舊圖表。所謂的「痛苦指數」是消費者物價指數和失業率的總和;雖然統計指數不是官方的報告,但資料來源確實是來自主計處的數字。而其中最弔詭的就是去年12月和今年1月的數字分佔圖表中的第三和第二名,除了今年7月的最高點,台灣人民的「痛苦」在總統大選之前並不低。也就是說,馬先生執政四年後,這些痛苦的選民還是選擇繼續支持中國黨,所以除了「莫名奇妙」以外,你大概也只能說他們是存心要和馬英九一同「心中」。



不幸的是,7月的痛苦高點在近日又被最新的數字給追過去。根據報導,9月份的「痛苦指數」已高達創紀錄的7.73,和新加坡、香港、和南韓比較,台灣又再度榮登四小龍之「首」。
然而更不幸的是,別說台灣人民的實質薪資已經降到15年前的標準了,面對台灣人民的「痛苦」,執政的馬政府打算祭出什麼處方來解決問題呢?以下是就是中國黨的對策:
為避免被貼上「施政不佳」標籤,黨內指出,黨中央擬推出「形象改善計畫」,以類似選舉文宣的模式,具體說明藍營執政縣市的施政成績。國民黨執政的縣市首長相對保守,比較不擅於包裝行銷,默默做了很多事,民眾卻未必清楚,未來若加強說明這部分,應可改善。
「心中」選民到底是可悲還是可惡?「無理心中」選民請自行做評斷吧! Source: Tottoro 當家 - Yahoo

引用:台灣228網站

網友聲援施 逾1.6萬人連署

2012-10-16
〔記者陳慧萍、邱宜君/台北報導〕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日前在臉書發文反對中生納入健保,不但行政院長陳冲下令查辦,考試院長關中也跳出來批評施違反公務員倫理,引發網友熱烈討論。不少PTT網友痛罵「鬼島一言堂」,認為施被調查是因為「沒黨證」、「顏色不對」;也有網友在臉書發起「聲援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活動,已有一萬六千多人參加。
反對中生納入健保
施文儀質疑中生納健保,引發各界正反不同評價。中華愛國同心會三位成員昨日到衛生署,高舉標語抗議,要求施文儀下台;但在臉書上發起的「聲援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反對外籍學生納入台灣全民健保』」活動,昨日已有超過一萬六千人連署聲援施文儀。網友大呼,台灣都已經沒錢了,為什麼馬總統要用台灣全民的錢來保中生?「上官臥龍」留言表示,現在肯提出忠言直諫的官員太少了,講實話的官員比馬屁造假的官員好得多,支持施文儀留任;張姓網友雖然不同意施文儀的觀點,仍按下「參加」,並留言表示「雖然我不同意他的言論內容,但我尊重他的言論自由!」
連署的網友則表示:「全世界的外籍生都是自己買商業型保險,為什麼台灣要用全民健保來保外籍生?」也有網友怒嗆:「外國人沒繳過半毛稅,憑什麼享受健保!台灣真的沒錢了,政策不是光練跑步就能施行,馬總統請你醒醒吧!」
Source: 自由時報

英、蘇簽協議 蘇格蘭獨立公投鳴槍起跑

2012-10-16
二○一四年年底投票
〔編譯管淑平/綜合報導〕英國首相卡麥隆十五日與蘇格蘭首席大臣薩蒙德簽署協議,同意蘇格蘭人有權利舉行公投決定是否脫離英國獨立,這項公投預計在二○一四年年底舉行,有可能導致維持了三百多年的「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英國正式全名)解體。
聯合王國面臨解體
反對蘇格蘭獨立的卡麥隆與支持獨立的薩蒙德,在蘇格蘭首府愛丁堡簽下這份協議後,為蘇格蘭獨立公投鳴槍起跑。卡麥隆表示,這對英國來說是重要的一天,「給予人民選擇權,對蘇格蘭和聯合王國來說都是正確的結果」,「但是我熱忱希望也相信,他們將投票支持維持與英國一體」。在事先公布的講稿中,卡麥隆說,一個分離的蘇格蘭,或者一個聯合王國,「現在就由蘇格蘭人民做出這歷史性決定」。薩蒙德在會前表示,這份協議將使「蘇格蘭朝獨立邁出重要一步」,他期待努力推動二○一四年通過獨立。
卡麥隆與他的執政夥伴自由民主黨,以及反對黨工黨都將力促維持英國完整,而蘇格蘭議會最大黨、薩蒙德領導的「蘇格蘭民族黨」(SNP)則主張蘇格蘭獨立。但近年支持蘇格蘭獨立的比例正在下滑,民調機構TNS-BMRB上週發表的民調顯示,二十八%的人支持,五十三%反對。
公投票上只問贊成或反對蘇格蘭獨立,沒有第三選項。薩蒙德放棄列入第三選項:擴大權力下放,換取將公投時間定在二○一四年秋天,以及將投票年齡從十八歲降低到十六歲,希望藉此爭取更多人支持,二○一四年也是蘇格蘭第一次獨立戰爭中知名戰役一三一四年班諾克本戰役七百週年紀念。卡麥隆原本希望在二○一三年秋天公投。
參與的蘇格蘭副首席大臣史特金否認沒有第三選項是蘇格蘭政府的挫敗,她說,「任何協商都勢必有妥協。雙方都有所讓步,但整體來說,我對於有一份能保證在蘇格蘭舉行公投的協議滿意。」英國的蘇格蘭事務大臣摩爾以蘇格蘭皇家銀行接受英國政府紓困為例,以及蘇格蘭與歐盟關係的不確定性,有信心的認為蘇格蘭人會拒絕獨立。
人口五百萬的蘇格蘭現已擁有許多獨立國家的象徵,如自己的國旗、司法體制、民族認同,衛生、教育政策自主權。蘇格蘭若獨立,隨之而來的問題包括可開採蘊藏量約兩百億桶的北海油氣利益歸屬權;目前蘇格蘭仰賴英國政府提供三百億英鎊資金,倫敦政府認為,蘇格蘭獨立後難以維持收支平衡,將影響社福、退休金。英國也擔心蘇格蘭獨立後將影響目前駐紮於當地的核潛艦艦隊,薩蒙德已表明,獨立後的蘇格蘭領土不容核武存在。
Source: 自由時報

由「員林事件」看戰後臺灣法治的崩壞(二)

新聞報導 -
作者 吳俊瑩   
2012-10-16
三、事件升溫沸騰之因
當《臺灣新生報》記者事件發生後隔日下午訪問臺中縣警察局長江風時,江對外公然說謊,表示將前來拘提之法警與看守「沒穿警服,亦沒有證章」,「沒說什麼東西,就找來找去」,他立即聯絡各區警察所,將這群「惡徒」包圍,解除武裝;至於槍擊事件,係因情形混亂,難分皂白,雙方「彼此開槍」,甚稱當日執法人員沒有攜帶高等法院拘票,當事人許宗喜也不在局內,所以才發生此事。[1]


根據高等法院指派推事吳鴻麒、檢察官毛錫清並會同警務處兩名專員調查結果,以及後續臺北地院檢察官偵察結果,全係謊言。當時是督察長陳傳風先行搜去法警、看守等人出示之拘票與身分證明文件,藉此羅織成「歹徒無故入局,圖謀不軌之藉口,用心奸險」;[2]檢察官的起訴書亦稱:當時三名法警與看守所長賴遠輝證件遭陳收去後,賴眼見情勢緊張,立即命令所屬看守「沈靜應付,不得妄動」,以免事態擴大,當法警及看守等十五人被集中於警局二樓會議室,警局派員「繳械」時,「林世民率領北斗警員馳抵警局,與陳傳風等計劃後上樓,命令被扣押之全體警守站起舉手,當時法警陳清漢因鎗在登記,聞聲將鎗放下舉手,被告林世民先發鎗示威,復對準陳清漢背面射擊,彈由背入穿倒地」。[3]由法院的調查報告與檢察官起訴書觀之,根本無江風對外指稱彼此開槍,受傷法警陳清漢事後對記者表示:「對舉起雙手的人還要開槍,我想最野蠻之人,對我們也不會這樣?這是什麼心腸?」[4]事發後,警方仍舊企圖掩蓋事實,公然說謊,不願承認犯行,經媒體披露後,輿情更加激憤。

14日上午,高等法院特派推事吳鴻麒、檢察官毛錫清,並同臺中地院饒維岳代理院長、首席檢察官陳亟哉瞭解該案時,吳、毛二人向江風要求釋放遭非法拘捕之法警與看守時,江稱「彼等皆為匪徒,無論任何理由,也不能釋放」,[5]二人為之「怒髮衝冠」。依1945年4月10日國民政府公布「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一條規定:「檢察官因偵察犯罪,有指揮司法警察官,命令司法警察之權,推事於辦理自訴案件時亦同」,同法第二條規定縣長警察局長在其管轄區域內為司法警察官,有協助檢察官、推事執行職務之責,應接受檢察官指揮;[6]據此,二位司法官當場質疑江風,為何不服從指揮!毛檢察官見口頭命令無效,立刻手書命令交江風,江仍予拒絕,「司法官方面之憤慨已不可形容矣」,此種行徑跟日治時期本省族群對檢察官指揮警察辦案的認知大相違背,[7]當時人便諷刺地說刑事訴訟法第二○九與二一○條規定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指揮的條文,是不是已經「廢除」了?[8]江風敢將檢察官命令當作馬耳東風,背後是縣長劉存忠在撐腰。[9]在劉存忠向陳儀的報告中稱臺中地院「強要提取人犯、槍彈,恐有逃亡串證及湮沒證據之虞」[10](粗體為筆者所加,下同),是否釋放被扣人員,不是依法聽從司法官指揮,而是請示頂頭上司陳儀。11月16日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電知臺中縣政府,同意臺中地院備據領回。[11]終於,遭非法羈押近一周的法警與看守,在17日上午零時三十分釋放。[12]

通常當自己成為國家機器訴追對象時,人們才會感受到用來對抗國家的自由權之重要性,特別是人身自由「被人侵犯,即時感覺非常痛苦」。[13]12月4日當江風率領職員赴臺北地檢處接受偵訊時,就向警務處長胡福相「告狀」檢方態度不佳,七名被檢察官羈押的同僚,身穿制服,被憲兵推入牢籠,「以盜匪對待」。偵訊完畢後,檢方以飭回警員中仍有需要羈押者,派法警、憲兵管制江風落腳賓館,只許進不准出,後經檢察官黎耐菴前來現場告知係要傳在逃之林世民,眾始釋疑,但江風為來訪三名友人自由受限,大喊不平,在報告中說「以枉被無形扣禁達四小時之久矣,如此故意辱凌,深恐將來審判難得公平」[14]。江若不是健忘,不久前他又是如何「辱凌」遭他下令扣押達一星期的法警與看守呢?

《民報》1946年11月29日,第3版。
資料來源:國立臺中圖書館數位典藏服務網http://das.ntl.gov.tw/mp.asp?mp=1
過去有研究指出饒維岳由代理院長降調為推事,與員林血案有關,恐為誤解。[15]事實上本案發生前已經傳出饒將調動消息,《民報》中有關饒將去職的報導,從未與員林事件做直接關連。[16]饒去職比較可能的原因是,戰後臺灣高等法院院長楊鵬以本省人暫代地方法院院長,只是接收時的權宜之計。當饒去職消息傳出時,除臺北地院宜蘭分院外,其餘原由本省人推事陳明清、洪壽南、馮正樞、施炳訓接收暫代院長的新竹、臺南、高雄與花蓮港地院,最遲者也在1946年8月後改由外省人司法官擔任院長,[17]只剩下臺中地院仍由本省人饒維岳擔任院長。當外界將饒調職與員林事件聯想在一塊時,高等法院長楊鵬對外表示這「大錯特錯」,他「於九月初即命池彪氏調充為院長,所以此次饒推事之調動與員林事件全然無關」,饒也已經知悉調職命令。[18]饒離開院長位置,其實是高院針對本省籍司法高層的集體異動政策。《民報》社論就為本省人司法官,在學識、閱歷與資格俱優的情形下,屈居外省人之下大聲抱屈,「徒以多染了內地不良風氣之故視為老資格,而置之於老成練達的本省人法官之上」,[19]言下之意,臺灣司法權威信未立的因素之一,是所用不得其人。

在目前的可見的報紙資料中,並無法得知南京司法高層與臺灣高等法院對本案的態度為何,這得由政府檔案著手。雖然臺中地院在此次事件中,完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上的瑕疵,臺灣高等法院在內部檢討報告卻稱地院處置失當。南京司法行政部接獲臺灣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王建今報告此次衝突案時,要求臺灣高等法院就以下兩點,進一步說明回覆:
查施江西自訴許宗喜等傷害案情,為何有無派大批法警、看守執行拘提之必要?何以不請當地司法警察員警,而派看守人員前往辦理?有無操切不當情事?[20]
面對司法行政部的質疑,王建今、楊鵬聯名提交司法行政部報告中竟將肇事原因歸咎司法部門,報告中稱許宗喜為公務人員,雖一次傳喚不到,推事蘇樹發儘可通知直屬長官「嚴飭投訊」,蘇推事雖依法下令拘提,但「已屬失當」,接獲法警報告情勢不佳時,「不設法調回預防事件發生,而復不加審查,難卸失職之咎」;代理院長饒維岳「對傷害犯脫逃,自應指揮司法警察從事追緝,乃竟濫派看守協助,亦屬措置失當」。饒維岳、蘇樹發以及當日帶隊之看守所長賴遠輝三人均有「措置乖方之處」,呈請司法行政部依公務員懲戒法,轉送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21]司法行政部接獲答覆後,似乎感到滿意,未再有進一步表示。

身為司法官的楊鵬與王建今並非不知臺中縣警局根本不將法院放在眼裡。當法院要求遭縣警局釋放遭濫行拘押的法警等人,王建今最初根據吳鴻麒等人調查,稱警察局局長江風「態度傲慢,拒不接受」,明知羈押犯罪嫌疑人不可逾二十四小時,卻仍故違提審法,[22]拒絕移送檢察機關;王建今批評江風「不從檢察官之指揮,故意繼續越權拘押,其無守法精神,固可概見,且在刑事上委無可卸」。[23]可是,面對頂頭上司——司法行政部的質疑時,王建今卻反過來指責下屬饒、蘇二人「不用警察抓警察」,才會導致衝突發生。此移付公懲會的理由,與縣長劉存忠所稱逮捕公務員需經縣長同意,為「為我國逮捕公務人員時之習慣」論調,[24]幾乎如出一轍。這種暗合行政部門企圖卸責的說詞,[25]習慣優於法律,其實是一種「人治」重於「法治」的文化體現,這種法治與人治思想的矛盾、見解的差異,被陳紹馨認為是本省人和外省人對立的根本原因。[26]


[1] 《臺灣新生報》1946年11月14日,4版。

[2] 「臺灣高等法院公函」1946年11月21日,《臺灣省警務處檔案》。按本文所引用之《臺灣省警務處檔案》中「臺中縣法警與警察衝突槍殺案」該卷,原件已移交國史館臺灣文獻館,併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全宗檔案內。在移轉前,因先前檔案管理局曾向國史館徵集此卷檔案複本,歸入該局二二八檔案中,故國史館亦藏有該檔案光碟,本文即是使用該光碟資料,以下引用時,仍將註記為國史館藏,《臺灣省警務處檔案》,入藏登錄號133CR000448V。

[3]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起訴書三十六年度起字第一號」1947年1月4日,國史館藏,《司法行政部檔案》,典藏號022000001728A。

[4] 〈我們舉起了双手  我們完全沒抵抗〉,《民報》1946年11月20日,3版。

[5] 《臺灣新生報》1946年11月16日,2版。

[6] 「調度司法警察法」1945年4月10日公布,國史館藏,《國民政府檔案》,典藏號 001012038001。

[7] 王泰升,《臺灣檢察史:制度變遷史與運作實況》(臺北:法務部,2008),頁1-74。

[8] 王銘石,〈法律是打不死的〉,《民報》1946年11月27日,3版。

查1945年12月26日公布之刑事訴訟法:

第209條:左列各員為司法警察官。應聽檢察官之指揮。偵查犯罪。

一  警察官長。

二  憲兵官長、軍士。

三  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官之職權者。

前項司法警察官。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報告前條之該管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但得不待其指揮。逕行調查犯人犯罪情形。及必要之證據。

    第210條:左列各員為司法警察。應受檢察官及司法警察官之命令。偵查犯罪。

一  警察。

二  憲兵。

三  依法令關於特定事項得行司法警察之職權者。

司法警察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報告該管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但得不待其命令。逕行調查犯人及犯罪情形。并蒐集證據。

[9] 〈釋放命令被拒絕  法官們憤怒異常〉,《民報》1946年11月18日,3版。

[10]「劉存忠呈法院看守所長突擊警局案人犯應送何處訊辦」1946年11月16日,《臺灣省警務處檔案》,登錄號133CR000448V。

[11] 陳儀接到劉存忠報告後,批示交「法委會核辦」,但在法委會提出意見前,警務處已於當日下午二時電知臺中縣政府將人犯交由臺中地院領回,並副知法制委員會。「劉存忠呈法院看守所長突擊警局案人犯應送何處訊辦」1946年11月16日,國史館藏,《臺灣省警務處檔案》,登錄號133CR000448V。

[12] 〈被扣押達一星期  法警等經已釋放〉,《民報》1946年11月19日,3版。

[13] 〈人民的權利和義務 高等法院推事吳鴻棋〔麒〕廣播詞 〉,《臺灣新生報》1947年1月7日,2版。

[14] 〈報告  三十五年十 二月五日 於台北〉,國史館藏,《臺灣省警務處檔案》,登錄號133CR000448V。

[15] 劉恆妏,〈日治與國治政權交替前後台籍法律人之研究——以取得終戰前後之日本法曹資格者為中心〉,頁619。

[16] 早在1946年11月12日《民報》即已報導即傳出饒維岳將「無過被遷」,調任他處,臺中、彰化35團體聯名呈請司法行政部留任。《民報》1946年11月12日,4版。

[17] 王泰升,〈台灣戰後初期的政權轉替與法律體系的承接(1945-1949)〉,收於王泰升,《台灣法的斷裂與延續》(臺北:元照出版社,2002),頁90-91、103-104。

[18] 〈歷訪長官法院建議  昨日台北市參議會代表〉,《民報》1946年12月3日。

[19] 〈社論  司法官要用得其人〉,《民報》1946年6月7日,1版。

[20]「司法行政部函稿」1947年1月11日,國史館藏,《司法行政部檔案》,典藏號022000001728A。

[21] 「臺灣高等法院呈」1947年元月,國史館藏,《司法行政部檔案》,典藏號022000001728A。

[22] 當時行政院發現全國各地執行逮捕拘禁時,對提審法「陽奉陰違」,不照法律行事。〈尊重人民身體自由  行政院通令力行提審法〉,《民報》1946年11月16日,第2版。

[23]「臺灣高等法院檢察廳呈」1946年11月23日,國史館藏,《司法行政部檔案》,典藏號022000001728A。

[24] 蔣時欽,〈員林血案真相(上)〉,《民報》1946年11月21日,3版。

[25] 《臺灣新生報》的社論也是這種論調,認為拘提許宗喜「最佳方式,莫如透過該局要求引渡亦不宜便衣攜槍,致生誤會」。但法警既已出示證件、拘票,何來誤會可言?

[26] 陳紹馨,〈法治與人治〉,《臺灣新生報》,1946年3月3日。轉引自陳翠蓮,〈去殖民與再殖民的對抗:以一九四六年「臺人奴化」論戰為焦點〉,《臺灣史研究》9卷2期(2002年12月),頁173

2012年白話字(POJ)中級檢定簡章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   
2012-10-16
為beh鼓勵教會兄姊做母語精兵,鼓吹母語意識釘根tī家庭kap社區,培養koh-khah濟白話字種子教師,總會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決定舉辦白話字中級(Holo台文寫作能力)檢定。

一.時間:11月12拜一e晡兩點到四點(一點五十分報到)。

二.地點:

北區考場:長老教會總會事務所二樓A2會議室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69巷3號,TEL:02-2362-5282)

中區考場:台中宣教大樓(台中市健行路375號,TEL:04-2232-9140)

南區考場:高雄前金教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97號,TEL:07-221-2945)

三.參加對象:教會牧師、行政同工、會友kap其他認同母語文化ê有志。
            
四.檢定方式:1.翻譯(華文翻Holo台文)。2.作文(定題寫作)。

五.報名方式:

1.檢定報名kap證書製作費用NT$500。

2.報名截止:11月初7(拜三)以前kā報名表傳真02-2362-8096
ia̍h是  e-mail : tmt@mail.pct.org.tw
                      sawmah@mail.pct.org.tw
                      hō͘楊紫穗小姐收。

3.11月初7(拜三)以前劃撥報名費到指定口座,koh傳真郵局劃撥收據kap報名表到:02-2362-8096;ē-sái現場納錢。

劃撥口座:19566285,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宣教基金會(請註明: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白話字中級檢定])。

六.報名聯絡: 02-2362-5282分機266(楊紫穗小姐)/  0930-067-228(陳豐惠老師)

七.Tī網路掠報名表:http://tmt.pct.org.tw  或  www.tgb.org.tw
附註:請ē記得kā郵局劃撥收據kap報名表傳真到:02-2362-8096

hō͘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 楊紫穗小姐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