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忠文 2013/01/25
馬總統為了三連任國民黨黨主席的資格爭議,自己不管黨內黨外如何吵得不可開交,居然引用美國憲法,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美國憲法的法律位階居然比中華民國憲法還要高,成為我國最高的法律依據。此舉不禁讓人懷疑,馬總統是否突然發現他的綠卡還沒過期,才會想到用美國憲法來證明自己選黨主席的合法性。
這位「馬不知」常常要等看了報紙,才會知道國家發生什麼大事,長久以來一直漠視民意,國政也一直處理得「二二六六」,但是面對自己權位爭取的超積極,美國憲法、民進黨黨章都被他搬出來解釋,證明自己資格上的合理性。可見馬總統真的不是「笨蛋」,只是把聰明才智都用在怎麼保衛自己的權位、增加自己的財產上,而老百姓的死活就完全不干他的事,百姓過得苦哈哈,他卻過得笑呵呵。
既然馬總統這麼愛當黨主席,就讓我們大家一起來成全他,全力支持罷免馬總統,讓他可以專心當國民黨黨主席,至於總統大位就給有能力的人去當吧。只不過,要是馬總統任期還沒過半就下台,二○一六年他是否還會引用美國憲法,再度挑戰總統寶座呢?
(作者從事出版業)
十三趴 掌聲鼓勵鼓勵◎ 楊鎮榮
看到國民黨的中常會一致通過請馬英九競選黨魁,不禁令人搖頭苦笑,全世界有哪一個民主國家的政黨?黨主席選舉尚未開始,就利用「黨機器」通過推舉某人選黨魁?馬及國民黨民主素養之低落,可見一斑。馬英九承接大蔣、小蔣對權位戀棧的余又任、吾三連、吾子續之獨裁笑話又出現了,真是台灣民主的大不幸。
馬之民意只剩十三%,而黨意竟然可以完全背離民意,推舉他出來選黨主席。無能者當政就已經夠衰了,如果馬未來黨政權力再一把抓,那麼台灣前途大概可預見的是,窮得只剩下馬英九一個人玩權弄法了,嗚呼哀哉,天佑台灣。
馬應知道即使能力再強的人,如果時常蠟燭兩頭燒,當油盡燈枯時就完蛋了,何況馬還是一個國際公認的笨蛋呢?馬曾經數落阿扁民調只剩十八%,要求阿扁自動下台。如果馬還有羞恥心,還有責任感的話,就應趕緊棄黨魁,好好專心執政,來挽救更可憐的十三%民意吧!否則,今年五月總統就任屆滿一年時,如果每天都是要求下台或罷免總統的聲浪,到時候馬有可能的歷史定位是,一位被民意推翻下台的台灣總統。
(作者為中小企業負責人)
只會選 只要選◎ 王茹儀
為了表明正當性,又是搬出美國憲法,又是搬出黨章,又是搬出國民黨黨主席的繼任現代史,條列分明,洋洋灑灑一大篇,就像是他當年寫的保釣論文那般理直氣壯,也讓我想起學生時期,解數學證明題那般有條不紊。可惜的是,執政既不是寫論文,也不是解證明題,只不過,剛好「同理可證」的事實也已經說明,所謂以黨領政,總統兼任黨主席,並沒有甚麼具體成效,正確的說,績效也只有十三%。要不要續任黨主席,或是要做幾任黨主席,甚至乾脆頒發「永久榮譽黨主席」的匾額,可以讓他安心,讓他的資格不會受到質疑,讓他確立自己崇高不被動搖的地位。
對人民來說,這些國民黨的家務事,一點也不重要。如果可以的話,請讓我們看看,在執行面、在政策面、在改革面上,對於人民的訴求與回應,是不是也可以像你回應黨主席續任與否議題般,既快速又明確。
(作者為家庭主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