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6日 星期五

陳致中再探扁 籲法務部准保外就醫

前總統陳水扁移監台中培德,兒子陳致中今天下午再度前往探視,對於陳前總統日前傳出在北榮有輕生舉動,法務部以陳水扁脖子沒有勒痕駁斥,但陳致中要求公佈北榮監視器畫面,醫師郭正典還爆料,法務部把阿扁當時上吊的內衣沒收,根本是自曝其短。

陳致中現身台中培德醫院,支持者熱情打氣,雖然目前陳前總統治療的環境,遠比北監和北榮都大很多,但對病情似乎幫助有限。擔憂父親之情溢於言表,但最讓扁家人擔憂的還是陳前總統的憂鬱情況,法務部不斷宣稱,陳前總統在北榮期間,完全沒有上吊尋短的舉動,陳致中不以為然。

質疑法務部作法,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陳致中強調,目前培德醫院,沒有專科醫師,對父親病情幫助有限,呼籲法務部基於人道可量,准許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


 出處:民視新聞網 
【影片】網址如下:

錯失八天防疫時效

作者 張裕昇   
2013-04-26
二十四日傍晚記者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證實,台灣出現首例H7N9流感個案。
病患於四月十二日發病,並於十六日因高燒至診所就診,當天診所即協助病患轉診醫院,這段過程沒有問題。病患在十六日掛急診後立即收治住院,並開始使用克流感;按常規來說,十六日醫院應該有做流感快篩檢驗,且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日月二十日因病情惡化,轉送醫學中心治療。
以這起病例來說,十六日在醫院開始使用克流感,至二十日剛好完成一個療程。報導中說,二十日至今,住院期間曾兩次採檢喉頭拭子,檢驗結果均呈陰性。除非克流感無效,否則這是必然的結果,因為在上呼吸道細胞中已採集不到足供檢驗出結果的病毒量;二十四日早上才以RT-PCR(逆轉錄聚合鏈反應)檢驗痰液呈H7N9陽性反應,因為RT-PCR可以針對極微量的病毒RAN做出準確的檢驗。
在整個確診的過程中,十六日在醫院的採檢過程是一個重要的關鍵,當日診所因為高燒而轉診至醫院急診,此時採檢的病毒量為最高。若能在此時立即送驗,當可提早八天發現台灣第一位H7N9病例,對疫情的防治有很大的助益。遲至今日才以RT-PCR方法檢驗出來,時效上已晚了好幾步。
建議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能在疫情檢驗、通報、防治上,結合醫、藥、護、檢各方面的專業,對整個醫療流程做一修正,期能更正確、更迅速地做好禽流感防疫工作。(作者為藥師)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中國狗官污辱台灣女孩!

作者 莊榮宏   
2013-04-26
中國文化官員劉忠奎被控在台北一家飯店內,性侵女實習生後扔了兩百五十元人民幣打發;事後飯店拖了兩小時才報警,而警員到場既未製作筆錄,也沒訊問劉忠奎,讓他第二天依預定行程回中國,完成他的「極樂台灣」之旅。
本案處理過程,荒腔走板,照理說,飯店對於自家女性員工的權益,應該擺在第一位,獲悉女員工受辱,管他色狼是什麼身分,就該馬上報警,繩之以法,這是保護女員工的硬道理,哪裡還有商量迂迴的餘地?女性遭受羞辱,每拖一分鐘,就是身心多受折磨,但飯店幹部竟拖兩小時才報警,這不是讓她遭受雙重傷害?同理心何在?
警察的處理也很瞎,警員到場,基本動作就是要著手查明事實,本案究竟是「性侵、強制猥褻、騷擾」,所涉刑責,輕重懸殊,尤其前兩項是公訴罪,不可私了,豈可推給女實習生,指她說是騷擾,就逕依騷擾罪簡單處理,讓惡狼一走了之;倘若適用法條都是被害人說了算,那還要警察做什麼?
台中有婦人在路邊挖了兩株野花就遭警逮捕,不但把她上手銬,還加上腳鐐,嚇得婦人全身發抖;台灣婦人挖兩株野花就如此對待,怎麼中國惡狼欺負台灣女孩,警察卻隨便他離境?
新北有婦人因常被住家樓梯口的單車絆倒受傷,她擔心鄰居受害,好心把單車移到路邊,警察竟把她用竊盜罪移送,幸好檢察官明察秋毫,不起訴她,反斥警察搶績效搶過頭;台灣婦人移個單車都被警察當小偷送辦,怎麼性侵台灣女孩的中國狗官,連筆錄都不用問?
警方指劉忠奎在案發當天就退房,所以無法偵訊他,但劉嫌明明是第二天才退房!到底是警方被騙?還是有人用兩面手法幫劉嫌落跑?疑雲重重。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劉忠奎為什麼有恃無恐,敢在台灣輕薄女孩?看看台灣警察和飯店幹部的處置,就不難理解了。
(作者莊榮宏,資深新聞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本土語言快入土了

 
◎ 蔡友言
中小學本土語言教育經費,前年編列九千萬元預算,今年只剩五千兩百多萬元,少了四十二%。銳減情況明顯,引發外界批評。
九十八、九十九、一百學年度,教育部辦理國中小學本土語言教育計畫,都是編列九千多萬元預算。去年只編列七千兩百萬元,少了近兩千萬元;今年只有五千兩百萬元,降幅更大。難道,今年學生人數只有前年人數的五成多?絕對不可能!再怎麼少子化,也不可能短短兩年之間就少了四成多學生;相關經費銳減,首當其衝的是本土語言和學生教育。
研發及辦理閩南語言能力認證工作的經費,從四千多萬元減到一千七百萬元,少了近六成。研發工作很要緊,怎能不重視?認證工作也很重要,它關係著本土語言的師資和教學,經費剩下不到一半,如何持續進行?
學習本土語言的中小學生,減少了十一萬多人。政府的態度和做法,會影響學生的選擇。英語重要,本土語言呢?在課綱中,國小英語是小五開始上課,各地學校多半提早到小三,甚至小一就教英語。語文領域中,本土語言、國小英語各是一節課;實際上,英語成了兩節,乃至三節課。英語師資、經費提升,本土語言教育呢? (作者為國小教師 )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apr/26/today-o9.htm

民進黨遭受檢調暨司法不公待遇彙整報告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民主進步黨   
2013-04-26

本黨從政同志遭受檢調暨司法不公待遇
彙整報告
概述
本報告所提及之司法,除社會大眾認知之法院體系外,對於俗稱的檢調機關,即檢察機關與調查局,亦一併列入本報告所提及「司法」的範疇中。台灣民主化至今,縱然已經過兩度的政黨輪替,但過去民進黨執政時,司法改革課題徒具組織改造的表層意涵,較深層之司法人員素質提升以及相關養成教育等檢討卻極少觸及,加以執政八年期間未徹底落實轉型正義,結果導致司法整體表現之獨立性不足;司法從業人員沒有與時俱進的觀念變遷;整體司法體制似乎暴露出民主素養不足的窘況,包括檢、警、調及審判體系人員,在履行司法程序的過程中,呈現出雙重標準或不尊重人權基礎價值,卻又缺乏外部監督的機制。
即使部分司法從業人員有獨立審判的意識,也企圖努力提升專業素養,卻因司法界整體之結構性因素,讓司法民主化之不足,並缺乏社會現實認知,縱然曾有政黨輪替,但是司法獨立仍屬口號,成為與之合作者打擊異己的工具,導致司法裁判水準難以提昇,讓人民難以對司法公信度產生信心,並持續淪入惡性循環中。
事實上,司法不夠公正,確實對牽涉其中的當事者而言,是一種長期的折磨,更是其心中永遠的痛。這對一般人們來說如此,對於從政同志來說更是不在話下,不論是名譽遭受損失、政治前途的軋然而止,甚或帶來牢獄之災,縱使最後獲得無罪,仍是留下了一輩子的陰影。
尤其觀諸刑事案件被告,檢調立場習於對政治人物存在偏頗的預設立場,最常見的便屬「偵察不公開」原則形同具文,諸多辦案細節不斷遭到洩漏,或者違反比例原則的偵辦手段比比皆是,施壓污點證人(不惜以教唆偽證的方式交換條件)等。如此不堪檢驗的司法程序,一旦歷經審判檢視證據的過程,最後被告獲得無罪的判決,社會大眾難免對司法產生很大的落差評價,更遑論產生信任感。
一般而言,檢調機關是發動偵察的主要機關,因此,本報告主要以遭到檢調機關隨意發動偵察、甚遭濫權起訴的案例為主,本章以諸多本黨從政同志曾遭受司法不公平待遇例證作為其相關指標案件,並將於各一覽表內簡略說明;亦即,本章將以簡表方式說明本黨從政同志在許多司法案件中所遭受不公正待遇。其依據乃於「客觀」不公平或偏頗性作區別,主要分為三類:
第一類:係以本黨從政同志所遭受之司法案件,已獲得無罪定讞、未起訴、不起訴或已經簽結者;
第二類:係是本黨從政同志所受不平司法待遇之案件,雖已進入司法審判階段,或許尚未定讞、但目前最新審級的判決結果乃屬無罪之案件;
第三類:則是在檢調偵察辦案過程中,明顯不符比例原則,或作為有所偏頗之相關案件。

第一類:已獲無罪定讞、未起訴、不起訴或偵結者
以本黨從政同志所遭受之司法案件,特別是遭到偵辦、甚且起訴之案件,當時並遭受特定國民黨聯合媒體大肆攻擊,引發社會輿論誤解,然至今已獲得清白。其中包含其已獲得法院判決無罪定讞:如前述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遭控高鐵南科共振案、前南投縣長彭百顯纏訟十餘年的案件、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的安亞案及前黨秘書長吳乃仁的發票報銷案等。另有經告發或偵察後,檢察機關長期未起訴或不起訴簽結之案件:如干擾2012總統大選甚深之前黨主席蔡英文的宇昌生技案、前黨秘書長吳乃仁的鐽震案等。
最後更新日期2013/03/07
姓名
職務或曾擔任職務
疑似涉案內容
過程與狀況概述
1.     
彭百顯
前南投縣長
921大地震後,南投縣長彭百顯被檢方以涉及虎山農場臨時辦公大樓、農村道路、家具設施工程等多件賑災款和重建工程弊案,被控貪污,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遭求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 前後訴訟程序超過11年,曾遭收押61天,一直到200411月下旬才由台灣高等法院判處無罪。
  • 20117月,最高院判處無罪定讞。
2.     
蘇煥智
前台南縣長
※第二屆任期屆滿前/卸任前一週
南科特定區FG開發案
  • 20101217,檢方無預警大肆搜索台南縣長蘇煥智辦公室及縣府相關局處
  • 檢調兵分五路搜索,以被告方式詢問當事人,事後該案無任何起訴動作
3.     
許添財
台南市長
辦理「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地下停車場未完成結構體及已完成瑕疵改善工程」涉嫌圖利廠商2.1億元
  • 2007410台南地檢署以圖利廠商2億元,依工程舞弊、圖利及偽造文書等罪,起訴10人,針對許添財求刑12
  • 2009824一審判決無罪919檢方上訴。
  • 2011812,二審維持原判,全案無罪定讞。
4.     
邱義仁
前國安會秘書長
「安亞專案」遭控侵吞機密外交經費50萬美元,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 20081031曾遭羈押,前後達51,並遭監所人士理髮方式羞辱
  • 2011830地院一審判無罪
  • 2012620,二審高院判無罪,檢方未上訴全案定讞,可獲25萬餘元之冤獄賠償。
5.     
高英茂
前外交部次長
「安亞專案」遭控侵吞機密外交經費五十萬美元,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 2011830地院一審判無罪。
  • 2012620,二審高院判無罪(依照速審法形同定讞)
6.     
謝清志
前國科會副主委
南科高鐵軌道共振案
  • 檢方以圖利罪起訴並聲請羈押前後59
  • 台南地院一審、高院二審均獲無罪,檢方上訴後發回高院更審
  • 201284,更一審判決無罪,檢方決定不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7.     
石守謙
林柏亭
前故宮院長
前故宮副院長
  • 2007年被控涉入故宮改建擴建工程弊案
  • 故宮南院招標案中,石、林等五人被指控涉嫌違法修改招標規格、內定特定廠商、洩漏招標金額。經其他投標廠商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後,公共工程委員會撤銷標案,使得故宮遭得標廠商訴請法院求償,讓故宮損失3900多萬元。
  • 台北士林地檢署求處15年有期徒刑;全案在2009430日一審終結,石守謙獲判無罪。
  • 故宮南院弊案,士林地檢2009825偵查終結,石守謙、林柏亭等人被依貪污等罪起訴,求處重刑。
  • 201191,士林地方法院針對上述故宮南院招標案,一審宣判石守謙、林柏亭等五人無罪
  • 20111129,針對故宮擴建案,台灣高等法院於二審時,判決石守謙、林柏亭等人無罪。
  • 2012920日,針對故宮南院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仍判決前故宮博物院長石守謙等五人無罪。
8.     
林陵三
前交通部長
修改ETC招標條件
  • 201093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簽結
9.     
呂秀蓮
副總統
國務機要費
  • 2007921起訴
  • 2012 72日獲判無罪(首長特別費免訴)
10.    
游錫堃
民進黨首席顧問
前民進黨主席
前總統府秘書長
前行政院長
國務機要費案:妻楊寶玉、秘書與隨扈等人疑似連續蒐集他人消費之發票516張,報銷特別費238萬餘元,涉及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罪
  • 2007921起訴
  • 2012 0702日獲判無罪(首長特別費免訴)
11.    
謝長廷
前行政院院長
2008年總統大選候選人
高雄「玉皇宮」管委會主委承租市府土地並取得土地案;因有人檢舉為由,檢方以貪污治罪條例等展開偵查,前後歷經10年。
  • 20120813日,高雄地檢署悄悄以不起訴處分終結;但前後案件懸而未決拖延超過十年。
12.    
陳唐山
前總統府秘書長
首長特別費案
  • 20111129-台北地院為免訴判決
13.    
杜正勝
前教育部長
首長特別費案
  • 20111129-台北地院為免訴判決
14.    
李逸洋
前內政部長
首長特別費案
  • 20111129-台北地院為免訴判決
15.    
施茂林
前法務部長
首長特別費案
  • 20111129-台北地院為免訴判決
16.    
朱武獻
前人事行政局局長
首長特別費案
  • 20111129-台北地院為免訴判決
17.    
許陽明
前台南市副市長
首長特別費案: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詐取首長特別費案
  • 2007312起訴
  • 2010114無罪判決定讞
18.    
吳澧培
前總統府資政
捲入陳前總統之「國務機要費」及「龍潭購地案」的疑似「洗錢」部分
  • 地院認定無犯罪意圖判無罪。
  • 20111013日,高院二審判決無罪定讞。
19.    
陳哲男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
高捷泰勞仲介案涉嫌圖利華磐公司
  • 一、二審都獲判無罪
  • 2009225,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認為,二審判決未違背法令不提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SOGO紓困案
  • 證據不足,台北地檢署簽結
陳由豪政治獻金案
  • 證據不足,台北地檢署簽結
20.    
周禮良
前高雄捷運局局長
高雄捷運局弊案:方指控副董事長陳敏賢、捷運局長周禮良、總經理賴獻玉等三人,接受招待、洩漏底價或變更開標程序等,涉嫌圖利罪
  • 20065月,地院一審判周無罪
  • 2007731為依據公共工程會公函,公開六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陳等三人主觀上並無違背法令,二審判決無罪
  • 201275,最高法院判周禮良無罪定讞。
21.    
黃偉哲
委員
崑陵山墓園開發案
  • 2011.09.22,台南高分院認為黃雖收受款項,但係政治獻金,無涉貪污收賄,駁回檢方上訴,因一、二審皆無罪,引用妥速審判法,黃無罪定讞。
22.    
蔡英文
前行政院副院長
前民進黨黨主席、2012年總統大選候選人
關於宇昌生計公司之催生過程,自從201111月起,由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多次召開記者會,公開指控成立過程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或旋轉門條款,有圖利或弊案嫌疑,並將資料卷宗移交檢方。
包括吳敦義、蔡令怡、邱毅等皆先後出面指控蔡英文其中中飽私囊,投資與退出股東經營過程顯圖利家族成員。
  • 2012815,特偵組將全案偵結,包括蔡英文、何美玥、陳良博等當事人皆不起訴,但胡正勝被指出似違反旋轉門條款移交北檢另行起訴。
  • 但包括我方指控吳敦義、劉憶如等意圖使人不當選等也一併簽結。
23.    
吳乃仁
前台糖董事長
前民主進步黨秘書長
核銷餐費之詐領公關費詐欺案
  • 2012613,台北地方法院判處一審無罪。
  • 201294,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24.    
鐽震案,吳乃仁遭台北市政府以違反公司法公司未收股本不實登記規定,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 20081225,主任檢察官莊俊仁以鐽震公司業已收足首期股款8千萬,並未違反公司法規定,該案偵結,對吳予以「不起訴處分」。
25.    
吳明敏
委員
2007年被控接受「台灣農聯盟」贊助後,利用立委權責向林務局施壓、關說。
  • 2008.12.23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 2010.08.31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無罪。
  • 2011.01.31台中高分院駁回南投地檢署上訴,二審仍無罪。
  • 2012.02.09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三審無罪定讞。
26.    
蘇治芬
雲林縣長
涉嫌璟美環保公司、長庚醫院雲林分院大樓增建收賄弊案
  • l  20081104日以涉嫌收賄、行賄等起訴,具體求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
  • 2011429日一審宣判無罪理由是被告退回收受款,無收賄意思
  • 蘇因本案於200811月間遭聲請羈押,她以拒絕交保及絕食超過250小時方式表達抗議,最後獲釋
  • 2012831日,高院二審判決無罪。
  • 2013年,110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蘇治芬無罪定讞。
27.    
黃麗貞
前朴子市長
嘉義縣朴子市長黃麗貞與公所祕書林志偉等人,被控與廠商勾結,且未實質驗收工程,圖利特定廠商
  • 2009122起訴
  • 2010722嘉義地方法院判決一審無罪
  • 2012104日台南高院二審判無罪。

第二類:最新審級結果無罪
  本節彙整為本黨從政同志所受不平司法待遇之案件,雖已進入司法審判階段,或尚未定讞,但目前最新審級的判決結果乃屬無罪之案件。
最後更新日期2013/03/07
姓名
職務或曾擔任職務
疑似涉案內容
過程與狀況概述
28.    
陳水扁
前總統
國務機要費貪污部份
  • 2011826日台灣高等法院針對國務機要費貪污部份改判無罪
  • 2012726日最高法院判決發回更審中。
二次金改
  • 2010115日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前總統陳水扁等21名被告無罪。
  • 20121220日,元大案判10年有期徒刑,但國泰世華及洗錢案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
涉侵佔外交機密30萬美元
  • 2011428日,侵佔外交機密費30萬美元最高法院獲判無罪。
國務機要費爆發前之涉嫌教唆偽證部分
  • 20120817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撤銷扁一審判刑2月的有罪判決,逆轉改判扁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29.    
陳哲男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
利用總統府副秘書長身分獲取內線消息,借用會計高慎慎等戶頭炒作赤崁等26檔股票,從事炒股獲利
  • 檢察官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求刑四年。
  • 20061213,台北地方法院2判決無罪。
30.    
徐享崑
前自來水公司董事長
據稱2006年起水公司承辦的「牡丹案」、「大崗山案」、「南化案」、「澎湖案」等工程,徐享崑等人除了連續收受廠商1500萬元的賄款外,並利用職權要求下屬將工程指定給特定廠商承攬,或洩漏底標價格給特定廠商
  • 200874日以貪污、背信、洩密等罪起訴
  • 2010831一審法院判決無罪
31.    
林向愷
前高雄市財政局長
市府賤賣廣濟宮土地案,財政局長林向愷等3人被控圖利罪
  • 2009414日高雄地院一審判無罪
  • 2009831日高雄高分院二審仍維持無罪判決。
32.    
高志鵬
不分區立委、現任區域立委
高之國會助理姚昇志向國有財產局關說,承租台中市市場用地案,收賄並轉為污點證人,指交給高50萬元政治獻金
  • 20071022南投地檢起訴求刑9年,褫奪公權7年,併科2百萬元罰金
  • 2009716一審判決有罪,處有期徒刑56個月
  • 2011120二審無罪
33.    
李俊毅
趙永清
前民進黨立委
涉中藥商弊案承認收百萬獻金
  • 200819日特偵組以貪污罪起訴李等人。
  • 2009123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無罪。
  • 2009213日,檢方提上訴。
  • 201098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有罪。
  • 2010929日提出上訴。
  • 2011310日,最高法院判決(無罪),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 2012829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更一審無罪。
34.    
龔照勝
前金管會主任委員
擔任台糖董事長任內2003-04630日)被指控涉及蘭花咖啡館工程發包弊端、圖利廠商,以及違法聘僱女子凌美珍等案
  • 20065月遭到台北地檢署勒令50萬元交保;並在同年831日被具體起訴並求刑7年。
  • 2008531日,台北地方法院於第一審判決,認定無違法圖利私人、背信或公務員貪瀆之情形,也無損害台糖的利益,判決無罪與免訴。
  • 200935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龔免訴及無罪。
  • 201010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駁回檢方上訴,判決龔照勝無罪。

第三類:檢調辦案手段不符比例原則
  本分類之案件主要收錄為檢調偵察辦案過程中,明顯不符比例原則,或作為有所偏頗之相關案件。如本黨陳明文立委及張花冠縣長遭到檢調以動員超過四百人搜索的大埔美香草藥草園區案,但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發生時,檢方連其辦公室都未搜查。又如前總統府秘書長邱義仁因安亞案遭羈押之過程遭到理髮羞辱...等皆屬之。
最後更新日期2013/03/07
姓名
職務或曾擔任職務
疑似涉案內容
過程與狀況概述
35.    
蘇治芬
雲林縣長
涉嫌璟美環保公司、長庚醫院雲林分院大樓增建收賄弊案
  • 20081104日以涉嫌收賄、行賄等起訴,具體求刑十五年、褫奪公權八年
  • 2011429日一審宣判無罪理由是被告退回收受款,無收賄意思
  • 蘇因本案於200811月間遭聲請羈押,她以拒絕交保及絕食超過250小時方式表達抗議,最後獲釋
  • 2012831日,高院二審判決無罪。
  • 2013年,110日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蘇治芬無罪定讞。
36.    
陳明文
嘉義縣長、現任立委
大埔美香草藥草園區案(新)
  • 2012731日,動用檢察官26人、調查員400人,針對大埔香草園區案兵分十餘路進行大舉搜索,檢方並以超過20小時漏夜偵訊陳明文,最後以100交保
  • 陳認為與業者為借貸關係,且彼此間有行政訴訟關係,根本不可能收受政治獻金。
37.    
張花冠
嘉義縣長
大埔美香草藥草園區、垃圾處理採購等
  • 2012731日,動用檢察官26人、調查員400人,針對大埔香草園區案兵分十餘路進行大舉搜索,檢方並以超過20小時漏夜偵訊張花冠縣長,最300交保,但胞妹張瑛姬因為另外一起勞務弊案遭到收押
  • 83日張縣長疑因身體不適住院治療至今,她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大腸切除息肉有出血症狀病變,需持續治療。
  • 20121130日,檢方針對張花冠姊妹等21人起訴。
38.    
蘇煥智
前台南縣長
※第二屆任期屆滿前/卸任前一週
南科特定區FG開發案
  • 20101217日,檢方無預警大肆搜索台南縣長蘇煥智辦公室及縣府相關局處
  • 檢調兵分五路搜索,以被告方式詢問當事人,事後該案無任何起訴動作
39.    
邱義仁
前國安會秘書長
「安亞專案」遭控吞機密外交經費五十萬美元,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 20081031曾遭羈押,前後達51,並遭監所人士理髮方式羞辱
  • 2011830日地院一審判無罪
  • 2012620日,二審高院判無罪,檢方未上訴全案定讞,未來應可獲25萬餘之冤獄賠償。
 備註:『所有重大案件之最新進度發展,敬請參閱「最高法院檢察署」網頁定期更新為主』
Source: 本黨從政同志遭受檢調暨司法不公待遇彙整報告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7060&Itemid=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