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北監醫師疑似長達14個月開立精神科用藥給不知情之陳前總統服用一事,本辦公室經查證,嚴正提出以下質疑:
(1)陳前總統從未有過精神科病史,在他的主訴中也未曾有睡眠障 礙疾病,或是精神疾病症狀,但是在他不知情的狀況下,誤以為是在吃一般感冒藥的情形下,為何有一顆名為ativan的藥物?經查這顆藥物是抗焦慮、安眠、鎮靜、抗痙攣的作用,究竟是基於何種診斷和考量下開立這顆藥?是哪一科的專科醫師所開立,他是否有足夠的專業判斷,施以多少劑量,為何服用長達14個月,疑竇重重,陳前總統申請戒護就醫一再遭受拖延,北監醫師一直以感冒不要緊來搪塞,生病不能看病,北監當然檢查不出原因,是否以精神用藥來粉飾太平,瞞天過海,本辦公室要求北監儘速說明清楚,以釋群疑。
(2一般人感冒就醫,應被清楚告知服用每顆藥的藥名和副作用, 正如我們去就醫時,藥袋上都被要求標示藥名和副作用,這應是基本人權,陳前總統不應該在北監就被剝奪,更何況,以常識判斷,鎮靜安眠藥絕非一般感冒的基本用藥。
(3)醫學上指出,長期服用處方藥「阿提凡」Ativan,可能損壞腦部和中樞神經,造成抑鬱症、失憶症、視力喪失、突發症、幻覺等嚴重副作用,並且還會讓人上癮。
專家指出,「阿提凡」的主要作用是治療失眠、焦慮和驚慌症;英國消費者組織也警告說,即使短期使用,也會讓人上癮,變成非吃它不能治療失眠,長期服用則會有上述嚴重的副作用。
利物浦「非自願鎮定劑上癮協會」創辦人阿姆斯壯告訴渥太華公民報,阿提凡大概是安眠藥當中最「惡毒」的:「它很容易讓人上癮,而且在很短期間內就讓人上癮」。
種種看起來應是如非必要,能不吃就不要吃的藥,所以本辦公室強烈質疑為何要開立這顆藥?
(4) 本辦公室感謝署桃醫師細心檢視陳前總統藥單,方才發現上情, 陳前總統自始從未同意服用,當日得知之後,亦立即拒絕服用,陳幸妤小姐的確曾就此事詢問發現之醫師,並明確表示如非必要,能不吃就不要吃,並未接受或同意其父陳前總統繼續服用, 為免外界混淆,特此澄清。
(5)檢閱陳前總統在北監的醫療紀錄,用藥安全上是值得懷疑的, 一次是心臟科的用藥,陳前總統被開了超過正常劑量3倍以上,後來造成極端的不舒服和頭痛欲裂,後來發現是一位復建師(非專科醫師)開的。另一次是給予長期的類固醇眼藥水,造成本來眼壓過高的狀況更惡化。
(6) 在心導管手術後,陳前總統昨晩仍有胸悶、急喘、呼吸窘迫的緊急情況,值班醫師甚至給予氧氣罩才稍紓緩,試問:北監能有這樣的設備嗎?能有值班醫師給予立即的處置嗎?北監人員能有這種警覺性嗎?陳前總統罹患冠心症,隨時有心肌梗塞的生命危險,人命關天,如果出了事,誰能夠負責?
另,陳前總統在北監的舍房雖1.2坪,但係兩個人使用,並須扣除便廁,水桶及置物箱等空間,平均計算,個人活動空間確為0.3坪無訛。本辦公室認為,陳前總統未獲准到工場作業形同是變相的處罰及不利益,如果獄方考量的是「安全」問題,那就更加不能成立;因為,維護每一位收容人在監獄中的人身安全,本來就是獄政單位所應盡的職責。要靠犧牲收容人在監的基本人權,來成就獄政管理的便利,在邏輯上絕對說不通。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留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