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宗旨: 全美台灣人權協會創設此項「特別獎」,目的在於肯定對台灣人權之維護或救援受難有特殊貢獻及深遠影響的當代人士。本會期待藉由此獎,彰顯目前台灣人權的迫切議題,重新喚起台灣人權意識,扭轉自2008年馬政權與國民黨復辟後,台灣人權正義面臨毀於一旦的危機。本特別獎不屬於本會年度常設的人權獎,每年得獎人由理事會視需要提名,討論並投票選出,每年以從缺或一名為限,得獎人獲頒「人權特別獎 」一座。
首屆得獎人 : 前台灣民選總統陳水扁先生.
緣由 : 從人權史觀,台灣近代史是台灣人權受難與救援的悲壯見証。第一次台灣人權大受難是 1947年228大屠殺及之後的「清鄉」、「綏靖」、「戒嚴」及「白色恐佈」。台灣人菁英被誅殺殆盡,台灣人因而驚悚怕談政治。直到 1970 及80年代初期的黨外運動,台灣人被禁錮的心靈才逐漸解開。第二次台灣人權大受難是1980年代,中國國民黨為了摧毀發芽的人權種子,泡製美麗島事件,大肆逮捕政治犯,犯下滔天的林宅祖孫血案、及鄭南榕、陳文成、王康陸等政治命案。中國國民黨的黑牢與鎮壓終究抵擋不住台灣人的民主意識。台灣終於在李登輝與陳水扁兩位民選總統任期內,轉化為自由民主國家。特別是陳總統以人權立國,建立台灣史無前例、具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以及人權無價的現代文明國家。然而中國國民黨權貴連結台奸,濫用台灣民主先輩以生命爭取來的言論自由,對陳總統進行日以繼夜的人格謀殺,進而發動紅衫軍政變,再以司法羅織貪污罪名。在他卸任後,立即未審先禁,押人取供,任換法官,串作偽証,違法判處重刑。陳總統在黑牢煉獄中受難已近四年,雖然只是陳總統個人受囚禁,其影響之深遠,可稱為台灣人權第三次大受難。藉由赤裸裸構陷陳水扁總統,中國國民黨政權成功的在台灣人心靈重新佈下恐懼,並藉貪腐標簽貼死民進黨,造成短視同志切割自保;中國國民黨則結合中國共產黨,兩次取得台灣總統大位,繼而全面掌控立法、司法、經濟與媒體。從此肆無忌憚,濫用公權,摧殘結穗良田,拆佔合法民宅,收買堵塞媒體批評,共犯結構集体貪污,戴著民主司法假面具,恢復過去迫害人權的威權統治。短短4年,台灣民主大倒退,經濟被中國鎖住,漲價、瘟疫、輕生悲劇頻傳,雙重標準成為社會常態,司法不公,辦綠不辦藍更成慣例;民選總統自廢為特首區長,造成台灣國家主權岌岌可危。由此可見陳水扁被政治迫害對台灣未來的影響絕不亞於 228 大屠殺與美麗島事件的大逮捕。
全美台灣人權協會在此關鍵時刻,決議創設「台灣人權特別獎」,並以陳水扁總統為首屆受獎人,突顯他為人權受難的本質,並配合台灣草根救援行動,喚醒台灣社會良心,聲援陳總統的基本生命、醫療、以及司法人權。
理由 : 無論從人權之維護或救援受難層面來看,陳總統是首屆人權特別獎的當然人選。美麗島事件大逮捕時期,他在夫人吳淑珍女士敦促下,放棄優渥的海事法律師事業,參與辯護律師團,從此成為台灣人權救援的指標人士。他也因此付出受難的代價:夫人吳女士受政治車禍終生殘癈,他也被以妨害名譽罪名入獄一年。入獄期間,他終日蹲地替犯人撰寫訴狀。在2000年當選總統後,他倡導人權立國, 照顧弱勢,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任內八年是台灣史上最民主自由平等的時期。 2003年,他在 New York 獲頒國際人權聯盟 (International League for Human Rights) 的第 35 屆國際人權獎,讓台灣人權的進步躍上國際舞台。
陳水扁事件是台灣司法人權被殘暴戕害,在我們眼前發生血淋淋的實例。中國國民黨馬政權以殘酷不尋常的手段將他囚禁在一間狹小潮濕的囚室,已近四年。身体從強壯而至病危,台北監獄刻意延誤外醫,縮短住院時間,繼續以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殘酷不人道的犯罪行為,執意監禁。在野黨領袖懦弱自私,坐視陳總統生命與健康權遭受剝奪。有情義有血性的台灣草根力量則群起抗議,要求保外就醫、特赦、 無罪平反、與恢復自由。
本會以此「特別獎」,肯定陳總統一生對台灣人權的特殊貢獻,揭露他目前的殘酷受難,並支持民間草根救扁力量,希望此力量壯大成為救台灣的澎湃巨流。本會也希望以此獎來爭取國際聲援,早日將陳總統從國共兩黨串謀的人權煉獄中安全救出,與慈毋、愛妻、兒女一家團圓。
意義 : 藉此特別獎, 本會嚴正表達下列立場:
1. 對抗不公不義的馬政權.
2. 解脫台灣人禁錮心靈.
3. 改革司法人權.
4. 破除雙重標準.
5. 鼓勵制衡力量.
6. 阻止傾中賣台.全美台灣人權協會 2012-04-22
引用網址:
http://www.taiwanus.net/news/press/2012/201204220010121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