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7日 星期一

人權律師曾威凱:傻子才能改變世界


【記者黃文鈴專訪】從1月29日小年夜開始,近年常幫許多社運人士打官司的律師曾威凱,每天從早就焦急等待,為張德正案下午可能開庭做準備,一連6天,北檢5度抗告,最後終於高等法院5度駁回,確定免羈押駕駛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張德正。5日,台北車站前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舉行的社運團拜上,曾威凱心有所感地說:「這個年都不知道怎麼過的!」
這已不是曾威凱首次為社運人士勞心奔波,近年的大埔、紹興社區、華光社區、關廠工人,小至去年12月向行政院長江宜樺丟鞋的清大學生孫致宇,他都無酬擔任義務律師。前陣子網路更瘋狂轉寄他向去年10月朝馬英九丟鞋的婦人說的一段話:「當妳丟出那隻鞋時,就已經支付了我的律師費。」

美麗島事件開拓律師夢

37歲的曾威凱,執業不到4年。想當律師的種子萌發在國小六年級,父親常帶著他到民進黨政治人物演講場合。當時的他看見美麗島時代的律師們,儘管收入頗豐,可以不必淌渾水,卻仍願意冒生命危險替政治犯打官司,深深覺得他們好了不起,「我決定長大以後也要做點什麼,讓整個社會可以更好。」
不過,他的律師生涯繞了好大一圈。高中填志願時,因為成績的關係,上了文化兒福系。畢業後曾在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本基金會工作,在工作場合遇見許多為政治犯、因宗教或種族受迫害的受害者打官司的律師,終於在30歲那年,決定重拾兒時夢想,一舉考上台大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最後進入承展商務法律事務所。
擔任律師3年多來,他發現,即使在台灣這個被認為是民主法治國家,人權保障仍相當落後。不論是關廠工人或苗栗反瘋車社運行動,幾乎每次結束後都有人遭起訴。光反瘋車成員就有30多人被起訴,面臨半年以上的訴訟期。
曾威凱說,比照以前台灣民主化過程,社運人士丟擲汽油彈、棍棒齊飛的激烈手段,現在社運「哪個不是手無寸鐵?」頂多丟鞋、將自己與房屋鏈綁在一起,並不會傷害他人。據他觀察,自從馬英九上任以來,對異議者採取非常嚴厲的態度,整個社會氛圍往後倒退,明顯向財團靠攏。
他直白地說,「國民黨不是一個對民主法治有信仰的政黨。」政府當局會說依法行政等漂亮的口號,但就事件來看卻完全不是如此。他認為,獨裁的統治者內心可能有很深的恐懼,害怕一般人民的覺醒。
社運事件愈火熱,接觸的群眾就愈多。「也許無法阻擋一次次的開發或都更,但會有更多人覺醒意識到那並非『他們』的事情,而是『我們』的事情。」
就像愈來愈多律師跳出來為社運人士擔任義務律師,甚至全國各地組成義務律師團,代表一定的象徵意義。曾威凱說,這些律師站出來,「是要讓社會大眾知道,我們可以選擇更安逸的生活,不必過年還這麼累,希望更多人一起思考這些事件是怎麼回事。」

為小人物發聲更有意義

許多人質疑他為何要替張德正辯護?他認為這正是律師存在的意義,無論被告有罪與否,都應受到法律保障人權。在無罪推論的前提下,不應被剝奪基本人身自由。他反問:「連程序正義都無法確保,如何確保判決是正當的?」
社會輿論反映出台灣對法治的認識不完整,對被告應受到完整法律保障這件事,一般人很難理解,更何況面對犯下滔天大罪的人,更難談論人權保障。曾威凱說,他當律師的初衷,是要當一名刑案律師,面對人性的醜惡與考驗,與無法避免的社會壓力,依然維護法律人權,正是他當律師的初衷。
他正在處理一件9名印尼漁工殺害台灣籍船長、輪機長的案件,他解釋,這些外籍漁工不了解台灣法律,更不明白法律訴訟過程,如同那些面對國家機器的小人物,沒有律師幫忙,他們一天也撐不下去。這樣的案件更能凸顯律師存在的意義。
很多人問他,老是擔任義務律師,收入能溫飽嗎?曾威凱笑說,每個人的選擇不同,「要吃得飽或是吃很飽而已。」
他指出,律師法第一條寫明,律師的使命要保障人權,促進民主法治,是每個律師應做的事,律師並非只是謀生工作,正因為有獨立性,可以面對國家公權力,檢察官、法院時,可以獨立行使職權,為當事人爭取利益,因此他選擇當一名社運人權律師。他已選擇未來的律師生涯要繼續與小人物站在一起,他笑說:「傻瓜才能改變世界。」

(圖說)曾威凱說,這幾年來統治當局透過檢調力量,愈來愈不加節制。透過逮捕、監禁、起訴手段壓制不同意見的人,正因為有這些事情,才會促成愈來愈多律師覺醒。義務律師團成員們常笑說:「我們可以怕老婆,但不能怕國家機器。」(圖/姜林佑 文/黃文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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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為貪汙道歉? 陳致中:做不到

扁為貪汙道歉? 陳致中:做不到

記者康仁俊/台北報導
針對前總統陳水扁涉及海外帳戶等多項司法案件,扁長子陳致中表示,扁曾經針對海外帳戶案道歉,至於已經無罪定讞的貪汙案,「這做不到(道歉)」,他強調,扁在海外帳戶案就道德的部份,「確實他已經對台灣社會表示歉意,但是道德的責難不能跟刑罰畫上等號」。
陳致中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專訪時說,他知道外界有部分輿論認為扁欠台灣社會一個道歉,「很多人說我父親沒有道歉,但是他在2008年8月14日,針對海外帳戶案有表示道歉,他是針對政治現金匯到海外,在道德上被責難表示道歉,這公開有說過,但是特偵組起訴扁貪汙,這部份扁無罪,有人說你(扁)應該去對這部份道歉,這做不到!」
陳致中說,陳水扁就道德的部份,已經確實對台灣社會表示歉意,但是「道德的責難不能跟刑罰畫上等號」。
他指出,自己在2010年時曾經參與市議員選舉,「選舉是一個很現實、殘酷的事情,要讓選民判斷,如果選民認為可以接受,他會投你,不接受就不投」,當時有很多人不看好他的選情,但是最後他仍然當選,「透過民意檢驗的過程,在某種程度,可以說是平反司法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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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台灣神信仰」新書 記錄先烈事蹟-民視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zwO65sZZfk&feature=youtu.be

監獄環境與致病風險評估-1. 阿扁總統發病前期的監獄環境

與致病風險評估 - 1. 發病前期的監獄環境
這是我正繼續書寫的一本論文「陳水扁總統致病風險與因果關係的探討」,其中很重要的第四章「監獄環境與致病風險評估」,裡面有幾個小節,包括前面兩小節:1. 發病前期的監獄環境;2. 發病後之監獄環境。我只把其中收集到的部分影像分兩次貼出來,希望大家指正,也可以提供我遺漏同時期的影像給我參考應用。
至於後續的致病風險評估暫不公佈,如果再遲遲不讓阿扁總統釋放就醫養病,屆時只好公佈了。
本資料來源相當多元,有自於監察院黃煌雄調查委員所公佈的「陳前總統醫療人權案調查宗整說明」、嘉義監獄博物館參觀拍攝之影像、法務部於2013年4月18日發佈的「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陳水扁先生醫療專區影片」、各媒體與本人收集之檔案照片。
其中監察院黃煌雄調查委員所公佈的「陳前總統醫療人權案調查宗整說明」,是從101年9月24日至103年6月11日從台北監獄、台北榮總到培德醫院,一路調查所搜錄的環境設施影像。
嘉義監獄博物館參觀拍攝之影像,是我為了瞭解阿扁總統在台北監獄的生活空間,嘉義監獄博物館參觀,特別請他們帶我到類似阿扁住的1.3坪住兩個人的牢房,很詳細詢問設施,生活點滴細節。
至於法務部發佈的「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陳水扁先生醫療專區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oCFlAnWRsM#t=410)那是於2013年4月18日阿扁未移往臺中監獄,還是空牢房時拍的,當時阿扁已發病,又不准保外就醫。
公佈後,許多網友認為不就是要刻意形塑阿扁有讓人攻擊的待遇? 法務部濫權,「獨享243坪」,這根本就是在侮辱人,構陷阿扁享特權的假象,用來轉移馬政權腐敗,稀釋核四案,滿足掌權者的權力慾,激化支持者的對立。
至於各媒體與本人收集之檔案照片,多為在收容所與台北監獄期間,很困難取得影像時期,固定媒體卻可發佈有限的影像。譬如描述當時1.38 坪舍房(供二人居住),晚期另一騰空1.38 坪設置桌椅供使用,其實當時已經發病,只是未能送往醫學中心就醫。
監獄環境與致病風險評估,1. 發病前期的監獄環境,除了本像片及外,還要考慮環境配套危險因子、環境對身體的限制、與知覺刺激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