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4日 星期日

動支3142萬興建 兩蔣墓園荒廢已逾11年

2016-04-24
〔記者羅添斌/台北報導〕總統府及軍方分別撥款1000餘萬元,為蔣介石、蔣經國位在慈湖及大溪的陵寢進行整修,但位在五指山國軍公墓內,由政府動支3000餘萬元興建的兩蔣「蔣陵」墓園,已荒廢長達11年之久,蔣家至今仍未表態移靈遷入。
  • 「蔣陵」全案工程經費3142萬元,已荒廢長達11年之久,台聯立委曾稱要提案刪除駐守兩蔣陵寢的預算。(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蔣陵」全案工程經費3142萬元,已荒廢長達11年之久,台聯立委曾稱要提案刪除駐守兩蔣陵寢的預算。(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資深政府官員今天說,「蔣陵」是在2005年落成,至今已有11年之久,政府在此期間,包括總統府、內政部及軍方,都陸續與蔣家家屬聯繫,希望了解蔣家對移靈一事有無具體看法,但未獲回應。
官員說,目前最大的困難點,「在於蔣家內部意見分歧,沒有一位當家的,沒有人可以全盤做主」,蔣陵在未來的幾年內,仍可能繼續荒廢下去。
蔣介石及蔣經國過世後暫厝桃園的慈湖及大溪陵寢,蔣家家屬曾經動念讓兩蔣移靈,政府因此配合家屬想法,在五指山國軍公墓興建兩蔣墓園,還尊重家屬看法,在墓園入口處高掛具有帝王意味的「蔣陵」兩字,這也是台灣第一座在官方土地上、由國家經費支出興建的「陵」。
「蔣陵」全案工程經費3142萬元,在2005年完工,墓園景觀牆上還設置蔣中正生前最喜愛的岳飛「滿江紅」詞,兩蔣墓前並設有墓誌銘及褒揚令,但據軍方官員表示,歷經陳水扁及馬英九兩位總統任期,墓誌銘及褒揚令目前「仍是空白」,未來要等家屬有所決定後,再由總統具名發佈。
對於兩蔣由桃園移靈到五指山國軍公墓的「蔣陵」,內政部過去曾規劃有「先總統蔣公暨蔣故總統經國先生移靈奉安計畫」,內部設有若干工作小組,內政部負責移靈作業,國防部負責墓園興建,資深官員說,等了11年,這項計畫還是沒有實現,一切問題都卡在蔣家自己身上。
Source: 自由時報

轉型正義 學者:評估加害者的功過,既錯誤也誤導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唐詩   
2016-04-24
轉型正義 學者:評估加害者的功過,既錯誤也誤導
東吳大學教授陳瑤華(見圖,記者唐詩攝影)說,反對轉型正義者大多忽略過去的體制對人權、對人的特質期盼,以質疑實證法,來合理化過去加害者的所作所為。
台灣社會有人常有「蔣經國情結」,認為蔣雖高壓統治,但也做到經濟發展,然而在「轉型正義」的論述中,此種觀點遭學者否定。學者研究指出,「評估加害者的功過,既錯誤也誤導」,「因為無論那人有多少功勞,一個人的罪仍就是罪。甚至許多判決都指出官員的刑罰應該加重,因為他們知法犯法」。
學者指出,「如果可以功過相抵,那麼大概諾貝爾獎得主殺人都可以減刑,甚至免罰。豈不荒謬」?
學者也強調,「受難者除罪化」是刻不容緩的事情,尤其很多長輩年事已高,不可辜負受害者及其家屬對天光的期待。
民進黨立院黨團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立法,針對台灣的轉型正義要如何做?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陳瑤華與華梵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龔維正今(23)日在台灣教授學會主辦的「轉型正義與法律」研討會發表論文《正義的轉型與轉型的正義?》,提出以上觀點。
陳瑤華也提到,反對轉型正義者大多忽略過去的體制對人權、對人的特質期盼,以質疑實證法,來合理化過去加害者的所作所為;此外轉型正義也不能被視為是不同政治陣營的角力,而是維護人的道德、尊嚴最起碼的作為。
針對台灣處理轉型正義的可能模式,兩人也列舉轉型正義的六項工作,包括「立法規定由國家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受難者除罪化」、「追訴與審判加害者」、「立法規定可推斷為情治單位涉案的林宅血案、陳文成案重啟調查」、「追討國民黨的不當黨產」、「在補償方面適度調整,尤其是處理除罪化後,土地、公司股分及其他有形、無形財產歸還的問題」。
關於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兩位學者指出,白色恐怖時期至今沒有責任歸屬的官方報告。不是僅有一般性的究責報告,需投入資源,結合目前民間的口述歷史,供民間學者去解讀每一案件的加害與受害史,包括受害者家屬受到傷害的故事。
此外,若賦予委員會「特赦」權,則不能給予違反國際法的人權侵害者特赦。
至於受害者「除罪」該怎麼做?二人建議,可由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由相關人員聲請違憲審查,以審核當時適用的法令,包括《動員勘亂時期國家安全法》、《動員勘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懲治叛亂條例》、《刑法》100條等有無違誤。
二位學者強調,「賦以受害者追求真相與正義的權利的法律方法,就是給予法源法理、主動提供救濟服務,而不是剝奪這個可能性」。
二人也提到,檢察總長或大法官容易被有行政大權者利用,或與之暗通款曲,為極權錯誤護航,「對此,就提告檢察總長/大法官違反人權等罪名」,轉型正義就是把司法、行政、立法三權的掌大權者的犯罪免罰金牌給移除,「移除越多,轉型正義越成功,人權與民主就越深化」。
至於林宅血案與陳文成案重啟調查,學者認為,這二個案子的真相與加害者一直被掩蓋,「是台灣型求致死與暗殺最為人所知的案件」,此兩案「不僅涉及追究情治機關涉案人責任,而是需要揭開一直未曾揭開的情治系統的組織犯罪機制」。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5112&Itemid=76

中國打壓台灣徒惹反感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民報/社論   
2016-04-24
距離520新政府交接剩下不到一個月,一如預期的,中國對台灣施加的壓力愈來愈重,從甘比亞和中國建交,到肯亞案中國強擄台灣嫌疑犯到北京,還效法ISIS用媒體認罪的方式來抹黑台灣。還好台灣的立法院不分藍綠同聲譴責中國不顧兩岸共同打擊罪犯協議,侵犯台灣主權。不久馬來西亞52名疑似詐騙嫌疑犯的台灣人也傳出要被遣往中國,幸賴立委強力要求政府全力搶救下,有20名嫌疑犯送回台灣,卻因為中國小動作不斷,不願提供犯罪證據,這批嫌疑犯只能就地解散,而中國也借題發揮,指控台灣包庇詐欺犯。
其它如在比利時召開的世界鋼鐵大會台灣的代表被逼退會,中國駐美官員甚至正式文件要求美國國會議員不要來台灣參加總統就職典禮,WHA的邀請函也尚未收到等等,在在顯示中國正全力壓縮台灣的國際空間。但中國的作為,只會加深台灣人民的反感,不利兩岸交流。最近美國眾院外交委員會通過美國俄亥俄州共和黨眾議員夏波(Rep. Steve Chabot,1st District of OHIO)領銜提出的決議案,聲明國會一直成功地透過施壓歷任美國政府以盡其義務,銷售防禦性武器給台灣。經由支持台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外交委員會再度確認美國信守對台承諾,顯示只要台灣致力區域和平穩定,不當麻煩製造者,就能獲得國際友邦肯定。中共無理打壓,反而會惹來反彈。
媒體分析中國最近的動作,有一說是中國內部鷹派抬頭,更有可能是內部已經全面失控了,連香港都成立政黨要搞港獨了,還有巴拿馬文件顯示習近平果然是反別人貪腐、反別人詐騙,中國內部經濟與社會問題已經是中國共產黨無法掌控,早已經是全球關注的不定時炸彈。在國際上,南海爭議讓菲律賓和越南跟美國走得更近,合作得更密切,美國的軍艦在南海如入無人之境,中國雖然氣得牙癢癢的,一來美國軍容壯盛,加上中國多少貪官污吏的子女與不義之財在美國或其盟友的地方,非常舒服的享受資本主義提供的奢華,也只能嚷嚷,做做樣子。
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去年提出一中同表被中國國民黨撤銷總統候選人提名後,最近忍不住又出手,除了指控反對她的人操控民粹外,完全無法提出足以說服人的論述。擁有民意基礎的立委勇於發聲就是民粹,那民粹有什麼錯?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一直在喊「九二共識」,要逼準總統蔡英文承認「兩岸同屬一中」,最好是在520就職演說提出。一方面中國共產黨拼命在國際上打壓台灣,另一方面中國國民黨則在台灣國內對於反對中國聲音的民意代表扣上民粹的帽子,兩個中國黨都是列寧式的獨裁革命政黨,不知自由民主為何物,或是知道自由民主為何物所以才感覺備受威脅,才站在台灣海峽兩岸拼命打壓。
蔡英文是台灣人民選出來的總統,不是中國指派的,中國所謂的”一國兩制”在香港已經被證明失敗、不可行,本來一輩子不曾想過港獨、曾經在1997非常驕傲、自豪地回歸祖國懷抱的香港人,現在也組黨要搞港獨,類似的經驗數十年前台灣也有過。台灣人更不可能放棄好不容易爭取到的自由民主,去接受包著「九二共識」外衣的「一國兩制」,回到過去獨裁專制的時代,更別說接受極權政府的統治了。
中國一直以泱泱大國自居,卻總是掩飾不了自卑的心理,對自己的國家根本沒有信心,才會貪官污吏拼命將子女和錢往西方自由民主國家送。中國何妨放寬心胸,和台灣共同為地球努力、打拼,”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只顯示中國的本位主義,一個泱泱大國應該認同”兩岸同屬一個地球”才對。對於台灣而言,雖然兩岸猿聲啼不住,只要台灣人民團結在一起,就算不提「九二共識」,輕舟一樣飛過萬重山。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5113&Itemid=71

清算鬥爭? 遲到的正義!

作者 施明雄   
2016-04-24
有人投書報刊稱,促進正義只是幌子,民進黨與時代力量,真正目的在政治鬥爭,讓國民黨永久難於再起。投書者謂清算國民黨黨產影響雖大,但他認為重新調查威權戒嚴時代舊案與清算不當審判,才具有殺傷力,一旦掀露國民黨過去的劣績,被議定它是不義的政權,恐怕引發社會群眾的報復。作者恐懼的程度,好像曾是當年迫害政治受難者的加害人一樣,危言聳聽,讓人不敢認同。
筆者是政治受難者,一九六二年就因家大哥施明正曾在一九五九年某日(因同案被告自白時日都不同),在居家高雄火車站前明春旅社,接待剛從砲兵學校畢業、將調金門服軍官役的四弟施明德一頓晚餐,那晚餐來了幾位雄中的同學。結果,三年後,有人密告施明德和陳三興等人組織「台灣獨立聯盟」,成立的時日正是那個家兄請四弟吃晚餐的日子,我也被迫自白參加吃飯,雖然事後我於國防醫學院就讀從未請假回高雄的證明在軍法庭翻供辯護,可是戒嚴恐怖時代「寧錯殺一百,不放一人」的極權獨裁思維,仍然判我五年參加叛亂組織之罪,不得假釋。更可怖的是,同案宋景松先生十六歲時偷看「毛澤東的小傳」被人檢舉,告到警局安全室立下「悔過書」,這次即被判死槍決,留下妻女子兒遭受四十多年社會和親友的歧視冷落。判處十二年以上的人,財產都遭沒收,我家明春旅社近兩百多坪房地也低價拍賣,我和大哥出獄後也無屋可棲。
同案最淒慘的是郭哲雄,他父親是高雄三塊厝(今三鳳中街)名醫,有錢就置產買地,登記兒女名下。哲雄有塊位於六合夜市高樂酒家前的千坪黃金地,也遭沒收,父母因此憂鬱病死,原本活潑好動的哲雄變成精神病患,出獄後每天都懼怕有人要來抓他,六十幾歲就走了;最可惡的是,他被沒收的房地尚未獲得賠償,是否那塊千坪黃金地早就變成國民黨黨產之一。
這些慘痛的情事,難道不能在「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成立後,替受害者調查清楚?返給受害者的真相,從國民黨黨產中賠償損失給受害者的子孫,不是清算鬥爭,僅是遲遲才來到的正義。
(作者為前政治受難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台灣神道每日一篇 四月二十二日 (豈不誤了「菩薩」一片佛心?)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04-22

問:不少佛門主事者,認為佛乃至高無上,對佛相禮拜則可,不必對於媽祖、恩主公、五府千歲……等等神明奉拜。民間之信仰,若可以導人向善,亦是方便之門,為何漠視神道呢?

答:眾生執迷者多,佛祖雖然氣超三界,光滿乾坤,然以大悲願力還須紅塵救世,靈性可為三界師尊,乃因其心緊繫眾生。不必執相,應以正理破除迷信,不要因為民間信仰有了偏差,便十分排斥,導之以理、正之於信,才配稱為弘法利生,恩主無罪,人意作孽。「普門品」所講的是觀世音菩薩千百化身,尋音救苦,眾主事之執言,豈不誤了「菩薩」一片佛心?

延伸閱讀:
台灣神道每日一篇
《台灣神道-同修參讀手冊》新書介紹
《台灣神道-同修參讀手冊》/楊緒東序:就是說-生活的修行
楊緒東專欄


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5958&Itemid=1

比照扁卸任待遇!律師團將告發馬英九涉4案 聲請限制出境



總統馬英九心繫兩岸和平發展,但他如果有意在520卸任後,以卸任元首身分登陸,繼續推動兩岸交流,恐將因官司纏身受阻。由一群長期關注台灣民主憲政法治發展的法律人所組成的民間社團「永社」,已組成律師團,將針對馬任台北市長時的大巨蛋案涉圖利罪;擔任總統期間,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罪及觸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及任國民黨黨主席時涉有不當處分黨產等不法行為等共計4案,於26日將4案罪證送交特偵組和台北地檢署告發,並認為馬英九有逃亡之虞,將同時聲請限制出境,以為必要之證據保全。

「曾任總統 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


永社秘書長、人權律師高涌誠指出,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案遭限制出境,甚至遭到羈押和多次延押,當時陳水扁遭法院合議庭認定應二次羈押和延押的理由,即陳水扁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而且當時裁定陳水扁延長羈押的合議庭更認為,陳水扁否認犯罪、批評司法,且「卸任總統,影響力未盡失,不能容任在外」,因此,永社的律師團主張,當年法官裁定羈押陳水扁的理由,馬英九因刑事豁免權,於卸任總統後,檢方始可偵辦馬所涉刑事案件,而其時馬同樣具備「曾任總統,對潛逃管道較一般人更為熟稔,而有逃亡之可能」,且「卸任總統,影響力未盡失,不能容任在外」等條件,因此法院應比照辦理裁定將馬英九限制出境。

永社理事鄭文龍(楊子磊攝): <span style="font-size:13px;">「永社」將於26日告發總統馬英九涉4案。永社發起人鄭文龍之前是扁案的辯護律師。(資料照,楊子磊攝)</span>© 由 風傳媒 提供 「永社」將於26日告發總統馬英九涉4案。永社發起人鄭文龍之前是扁案的辯護律師。…



4箭齊發 將把相關罪證送交特偵組和北檢


永社律師團自3月間即就馬英九所涉案件,於520卸任總統後,司法單位即可重啟偵辦而積極準備中,考量檢方受理告發案件到裁定是否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需要時間,因此決定4月25日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辦「馬總統之法律責任與究責方法」座談會,針對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免除大巨蛋標案得標廠商遠雄集團的營運權利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其擔任總統期間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共犯洩密,涉犯1次《刑法》洩密罪及2次教唆洩密罪;另外還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渉有不當處分黨產等不法行為共計4部分,由律師鄭文龍、黃帝穎、高涌誠和「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羅承宗就這4案分別提出相關事證及馬所涉罪嫌,並在26日赴特偵組和北檢2處告發。

大巨蛋案 馬被指擅自免除權利金圖利遠雄


其中大巨蛋案,由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委員鄭文龍負責,鄭文龍在廉政委員會正是大巨蛋案調查小組召集人。律師團主要是依據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完成的「遠雄大巨蛋案調查報告」,認定台北市政府在大巨蛋案議約過程中,馬英九任台北市長時,於2004年9月23日第三階段「第3次議約會議」的錄音檔顯示,時任台北市財政局長李述德提及遠雄打算進行都市計畫變更,會議中李述德具體的說,「我也講一下,這協商主要是,因為這是重大議題,所以特別由遠雄董事長(遠藤雄)跟市長(馬英九)親自見面,做一些溝通之後,大家有共識」;李接著談到營運權利金指出,「府裡的高層認為乾脆這個部分就不提」,足證當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與趙藤雄親自見面後,擅自免除遠雄的營運權利金。

20150414-001-SMG0035-馬英九(余志偉攝)-趙藤雄(吳逸樺)大巨蛋(楊子磊).jpg© 由 風傳媒 提供 20150414-001-SMG0035-馬英九(余志偉攝)-趙藤雄(吳逸樺)大巨蛋(楊子磊).jpg
律師團認為,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左)與遠雄董事長趙藤雄在甄審委員會開會前見面後,擅自免除遠雄的營運權利金。(余志偉、吳逸樺、楊子磊攝/影像合成:風傳媒)

但依據促參法第11條第2款規定,「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應依個案特性,記載下列事項;…,二、權利金及費用之負擔。」 再按台北市府當時公告大巨蛋標案「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第2.7規定,「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標案中有明確權利金的規定,「權運權利金」本為台北市大巨蛋案法定應記載事項。但台北市政府與遠雄最終簽約,大巨蛋案合約書第12條竟載明「權利金:本計畫無權利金」,足證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私下對趙藤雄同意免除「營運權利金」,係「明知違背法令」,以事後修改合約方式棄守北市府權益,涉嫌圖利遠雄。律師團認為,馬英九明知違反促參法第11條,台北市政府公告開發計劃案申請需知之行政命令,圖他人不法利益,已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的圖利罪,應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又律師團認為,馬曾任法務部長,因大巨蛋案申請需知第2.7規定,「營運權利金:由申請人自行提出,按每年營業收入百分比計收」,即營運權利金是「法定應記載項目,馬卻在2004年9月20日馬趙會,避開正常議約程序及錄音錄影,擅自放棄北市府應收的「營運權利金」,以修改合約方式圖利遠雄,依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所稱之利益,實務見解有認為應包括政府與廠商簽約之「契約利益」,因此雖然大巨蛋尚未完工,但馬任市長時使遠雄不法獲得大巨蛋案「契約利益」應已構成圖利罪。

黃世銘案、財產來源不明、黨產爭議 一併告發


另引發「馬王政爭」的馬英九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因監聽譯文而涉及的洩密和教唆洩密案,馬英九任總統期間存款比薪資高所涉及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馬任國民黨黨主席時處理三中案及革命實踐研究院等不當黨產爭議,律師團都將追究其罪責。

JWPM0411黃世銘(吳逸驊攝)© 由 風傳媒 提供 JWPM0411黃世銘(吳逸驊攝)


也因此永社律師團成員黃帝穎指出,馬英九在黃世銘案中涉犯1次洩密和2次教唆洩密罪,已逾「涉嫌重大」的程度,依據台灣高等法院有關黃世銘案的相關判決及卷證資料顯示,馬英九的3次洩密罪責已近「罪證確鑿」;且馬於大巨蛋案的圖利罪嫌亦經台北市政府行政調查所指明,而馬英九除曾有美國綠卡,且其直系血親有美國籍, 長年滯留美國及香港,馬英九一旦離境,將可以依親等法定事由滯留不歸,此時刑法將難以訴追,因此應依法限制出境。
 
引用網址如下:      

畫中有話-國民黨的賊性,做票了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04-22

在臺灣,中國國民黨一黨獨大時期曾發生多次做票事件。早在二二八事件與全臺戒嚴前的1946年國民參政會選舉(由臺灣省參議員投票間接選出)中,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長周一鶚即曾因名字不清而將一張投給廖文毅的選票視為廢票,導致廖以一票之差落選。

1957年台北市長選舉在開票過程中出現多次「停電」情況,最後國民黨力挺的黃啟瑞以17多萬領先黨外的高玉樹的11多萬票。導致高的競選辦事處貼出「君子不計成敗,公道自在人心」、「寧可光榮的失敗,不求不光榮的勝利」標語。日後高玉樹在1964年台北市長選舉捲土重來,在4月26日投票當天計票器亦是發生「故障」事件。

1960年台南市長選舉時,黨外的葉廷珪對上國民黨的辛文炳,最後葉廷珪以59,034票敗給辛文炳的64,143票。然而選後國民黨被指控在選舉中舞弊,包括在南區有管理員發現有人多次持他人身分證入投票所投票,欲上前阻止時竟遭發票員威脅直到被主任監察員發現後制止、西區則有管理員將廢票列入辛文炳得票等事件,引起《自由中國》在社論中譴責,要求應宣告選舉無效。葉廷珪在選後向市民謝票時,受到市民大放鞭炮表示支持,甚至跟隨遊行的人數達到數萬人。

1975年立法委員選舉,黨外人士郭雨新的選區宜蘭更是因出現數萬張「廢票」而導致郭雨新落選,日後在挖馬路時挖出一大袋投給郭氏的選票。根據當時幫郭雨新助選的邱義仁回憶,投票日當天邱氏與吳乃仁到瑞芳監票時,兩人站在門口記票,卻發生出來的總票數竟然比他們記的票數還多三分之二。當時郭雨新廢票達三萬張,而國民黨的林榮三卻怎麼圈都算有效票。邱義仁為此向投票所主任質疑時,卻被駐場的警察當場打了一巴掌。

最有名的例子即屬1977年的中壢事件,即是因桃園縣長選舉中桃園縣中壢市第二一三號投開票所(中壢國小)監選主任范姜新林被證人邱奕彬等人指稱涉嫌舞弊做票,其他地方國民黨舞弊的消息也不斷傳來,警察不但未積極處理,反將監票主任帶走保護起來,引起市民憤而包圍桃園縣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因此當時有句話是這麼說的:「國民黨當選靠兩票,買票和做票。」

國民黨做票的行為竟然持續到解嚴〈台灣民主化〉以後,1992年民進黨主席黃信介「元帥東征」參選花蓮縣立委選舉時,也爆發做票傳聞,由於民眾指証歷歷,民進黨立刻號召驗票,輿論沸騰,大批民眾前往花蓮縣府抗議,檢察官只好受理驗票,在驗票時更發現有花蓮縣十二個投票所出現738張「幽靈選票」,比來投票的人數還多。於是檢方查出多位選務人員用將預藏的選票,趁著清點票數,其他監票人員不注意時,暗中投入。最後1993年偵結選舉弊案,國民黨花蓮市市長魏木村被起訴,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黃信介當選。
(引用參考資料:做票 - 維基百科)
依個人所見,小英當總統,ROC憲政加KMT留下的邪惡系统,必然會反撲,逐漸民主化的國政,台灣要準備保護小英總統,我收到的情資顯示,要泡製扁案,製造台灣動亂,柯P氣勢亦會大受極打擊,年輕新生代立委,須謹言慎行,有抹黑消息會適時出來,台灣人民不要有太多期待,準備革命血戰KMT黨國臭蟲了。
(撰於2016/04/03)
 
 
引用網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