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洪英花告賴浩敏 2錄音揭秘

與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對話節錄。(記者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審判長洪英花,怒告司法院長賴浩敏等人,她表示,爭的是「正義」。(記者侯柏青攝)

對話指「老闆」不答應

〔記者侯柏青/台北報導〕前士林地院庭長洪英花,前年底連續被拔除庭長和審判長職位,她認為是司法院高層幕後主導,以小蝦米力抗大鯨魚,到台北地院對司法院長賴浩敏等人提起國賠訴訟。她根據士林地院會議紀錄、及她與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的錄音對話,認定「事有蹊蹺」,因為錄音對話中,梁宏哲說:「『老闆』沒找我去講,是吳院長自己去的,回來跟我說『老闆』不答應」,洪表示:「老闆就是賴浩敏。」
聲請傳訊證人全遭駁回
洪英花雖用心蒐證,但聲請傳訊作證的人全被法官駁回,使得國賠官司打得跌跌撞撞,她決定最後一搏,二度聲請傳喚前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等人,期待「逆轉勝」。
對於駁回傳訊證人,承審法官鄭佾瑩開庭時表示:「本院認為沒有必要,理由會交代在判決書裡。」
士院院長提及司院高層
士院院長吳景源在去年1月7日開法官會議時,面對洪英花逼問原委,說「我對妳感到抱歉,我現在又改變,因為司法院的政策,我思慮不周,『司法院高層』是從整體司法形象、社會觀感來看,我是從士林地院看。」
找司院人事處長問原委
洪英花為了「司法院高層」5個字,去年2月24日找司院人事處長梁宏哲,錄下兩人對話,錄音譯文顯示,梁宏哲說「原本我有和他(吳景源)講好要讓妳當審判長,結果他去被人家『彈回來』」洪問:「為什麼院長(賴浩敏)和林錦芳一定不給我繼續做審判長是按那?他們就這麼恨我?」梁回道︰「他說,不然妳司法改革玩假的。」
梁宏哲說,吳來找他「說他去跟院長報告,他來替你請命,但沒辦法,不是他能決定的」、「『老闆』沒找我去講,是吳院長自己去的,回來跟我說『老闆』不答應…」、「我真的意外到說,院長會不同意,我沒想到…」、「林錦芳碰到他還說『那個吳景源還要讓她當審判長』,聽她這麼說,我就知道可能吳景源擔起來了」。
洪英花認為,吳景源在法官會議的說詞及梁宏哲錄音,是案情重要關鍵,北院曾傳吳景源作證,但吳一肩扛下,否認司法院介入。至於梁宏哲對於錄音內容不願回應,洪英花聲請傳訊他作證,法院也不准。
司院秘書長︰不予置評
對於是否有高層介入,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本案已進入訴訟程序,司法院一切委託律師處理,不介入個案,對當事人發言不予置評;對梁宏哲的錄音真假,林錦芳也表示不予置評。
司法院委任律師表示,洪英花質疑「司法高層」、「賴浩敏、林錦芳不可能沒有交代」,但無法提出賴、林指示的具體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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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2年前真相 洪︰只求一句道歉

連續被拔官 時間太巧合

謝謝收看吧﹗


◎ 林進興
金恒煒先生連續對謝長廷「開砲」,個人有一些想法。
一、中國對謝之「憲法各表」,目前看來恐怕是嗤之以鼻、懶得回應
二、國內統派政客與媒體,似乎也不願多談,而只是繼續鼓動台派內鬥、猛敲邊鼓,要蘇貞昌表態云云。
三、個人認為,不理謝長廷才是上策。他的「憲法各表」紅藍綠都在看笑話;至於謝挑明反台獨,「市場」也必然會有所回應。
四、有論者謂,民進黨必須與中國接觸云云;合理,但接觸有甚麼困難嗎?需要這樣向一中靠攏、自失立場嗎?
五、真正要關注的,是謝系(甚至整個民進黨)日後有沒有與中國「密室政治」的不良企圖與行為。


陳菊幫謝講話,希望只是人情回報。這次大選,高雄開出來的票,陳菊還不為整個民進黨的前途而有所警惕嗎?(作者任職金融業,新北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台獨三大工程 談謝長廷


◎ 林濁水
黨外時期謝長廷說台獨聯盟是暴力組織。二○○○年前後廢台獨黨綱,他是主要倡議者之一。今年到中國前向中共喊話,民進黨主張台獨是因為反對國民黨對民主的壓迫。自中國返台後,說民進黨創黨時沒有提到什麼台獨,是一些台獨黑名單從美國回來後才提的。回答提憲法各表是否已經放棄獨立時,顧左右而言他,說現狀已經獨立,不用再強調;並說過去民進黨三次大選連陳水扁也從沒以台獨當選舉訴求。
謝反獨立場一貫,論點則不符事實,甚至前後矛盾。例如讓民進黨變成台獨黨的四一七和一○一四主權獨立決議文和一九九一台獨黨綱,發動者、提案人都是島內人士,如姚嘉文等人,不是黑名單人士。又如台獨黨綱通過時,台灣已經解除戒嚴國會,即將全面改選,國民黨已不再鎮壓民主。
至於謝說「現狀就是獨立了」,這句話的確是民進黨的立場,黨綱和決議文也如此說。但,誰獨立要講清楚。是領土包含大陸的中華民國,還是只有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或台灣?其次,事實獨立就夠嗎?要不要加以鞏固?支持台獨和反台獨根本的差異就在這裏。
台獨黨綱通過時,台灣對內主權和西伐里亞主權已經獨立,但仍有三大工程要努力:一、社會認同統一的占絕大多數,所以不能滿足事實獨立,要以運動改造國民的國家認同;二、總統未直選,台灣省未廢,體制不屬於台獨體制,要改造;三、未得國際社會國際法上的承認,要廣交朋友改善。
到了二○○○年前夕,認同獨立者已遠多於統一,體制改造基本上完成,兩樣工程不需再強力訴求;而第三項,卻因國際社會態度轉變,無法以政策強求,以免適得其反,因此台獨不是選舉時直接而強力的訴求,但仍透過「反一中」表現。
最重要的是,不做選舉直接訴求,一點也不能解讀成放棄台獨接受一中;何況從政治現實面觀察,馬訴求和平協議,因為蘊含一中,民調如溜滑梯,足為殷鑑。
(作者為民進黨籍前立法委員)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想起「御用學者」


◎ 范綱植
筆者記得二○○○年至二○○八年,民進黨執政期間,由於泛藍陣營長期佔有國會多數、杯葛議事,以致政務部門施政屢屢遭受阻礙。
當時有許多吃著國民黨政府奶水長大的「御用學者」,紛紛扮演起「在野黨化妝師」,大玩倒果為因及移花接木遊戲,主張台灣和法國的憲政體制均為「半總統制」,依照法國實施半總統制的憲政民主慣例,當總統和國會的多數屬於同一政黨聯盟時稱為「一制性政府」,此時憲政運作偏向以總統為核心的總統制。反之,如總統和國會的多數分屬於不同政黨聯盟時,則稱為「分治政府」,此時總統會交出組閣權,憲政運作偏向以內閣為核心的內閣制。並指出台灣的亂源即出自於當時的陳水扁總統不願交出組閣權,所以造成憲政亂象。
此論一出,隨即成為泛藍國會合理化惡意杯葛的救贖。部分學者與媒體、當時身為台北市市長的馬英九都是這個理論的擁護者,總之把一切的問題都推向「分治政府的制度性因素」,甚至成為當時法政科研究所入學考試的熱門考題。
回到當今現實,馬英九黨、政、軍三者集權於一;國會、地方縣市長、議會也都是國民黨佔有多數席次,早已超越「一制性政府」的標準,但施政表現卻是「一制性無能」,不曉得這些當初這個理論的倡議者們如今有什麼見解?是否統統已經退休在家「週休七日領七萬」作壁上觀,不干老子的事?
(作者為政大法學碩士,大學行政人員)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網友搞kuso 聯合報變「連核爆」


〔記者陳怡靜、陳炳宏、趙靜瑜/台北報導〕核四運轉首日出現輕微事故?有網友取《聯合報》頭版版型改為「連核爆」,頭版文章指核四運轉首日就出現事故,配稿是北市府決議不疏散等標題。惡搞圖片昨天短短四小時內就被轉貼超過千次。
網友追蹤 懷疑源自聯合報員工
「連核爆」主照片是一張火紅的蕈狀雲染紅台北天空,標題寫著「核四運轉首日出現輕微事故,政府表示為正常能量釋放,台北市民不必驚慌」,搭配北市府決議不疏散、衛生署指輻射量未超標、行政院決議懲處爆料核四事故官員等。有網友追蹤,懷疑這張圖片最早是在聯合報員工的個人臉書出現並經好友流傳出去。
由於版型神似《聯合報》頭版,還有網友乍看之下信以為真、看到報頭才恍然大悟是惡搞圖,還有轉圖的網友直言:「這張預言也太驚悚了吧。不過如果真的爆了,政府的反應大概就是這樣子XD」,有網友認為,此圖充滿警惕意味,台灣應認真思考核電存廢,否則這就是「預作版面」,但也有網友批評:「開玩笑是一回事,趁機灌輸錯誤資訊真的很智障。」另有網友質疑這種作法會造成公眾恐慌。
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處處長陳宜彬表示,氣象法規定所有報導須引述自官方數據,但核子管制法令對於謠言並無從約束。鑒於目前網路傳言散播快速,陳宜彬說,將會與法規會研討。但他也強調,有些網友用自己創意開玩笑,媒體若要引述登載,應先求證,政府如果連這都干涉,可能會管太多了。聯合報社長兼發言人項國寧表示,該文件應非從聯合報同仁流出,且一看就是很KUSO的東西,不會有人當真。至於是用聯合報刊頭製作版面,項國寧表示不妥也不應該.

「飲」爆危機 這是我們用的水?竟含雙酚A、塑化劑

自來水也檢出環境荷爾蒙與塑化劑。 (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劉力仁/台北報導〕台灣的自來水不僅檢出壬基酚、雙酚A,還有塑化劑,綠色和平與專家呼籲,這些環境荷爾蒙和塑化劑雖然都只是微量,但部份超過歐盟標準值,環保署應列出禁用清單,並訂飲用水的各項標準。
專家籲固定清除 避免二次污染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解釋,塑化劑與環境荷爾蒙在環境中不易分解,水、土、河川底泥中都會累積,如沒有固定清除,恐會有二次污染問題。
環保署應列出清潔劑禁用清單
綠色和平污染防治專案主任賴倩如表示,環境荷爾蒙或塑化劑恐造成兒童性早熟或生殖器官受損,以壬基酚而言,目前環保署僅限制用在家庭清潔劑,但工業清潔劑仍可使用,環保署應列出塑化劑、環境荷爾蒙的禁用清單。
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系生化學科教授張怡怡、台大環境衛生研究所教授王根樹等人接受官方委託,連續四年針對新興污染物進行監測。
以去年而言,雙酚A濃度最高為基隆市新山淨水場「原水」濃度為○.○九ppb。至於高雄的翁公園淨水場「原水」的壬基酚濃度為○.八四八ppb、豐原淨水場為○.六八三ppb。歐盟對河川水體的壬基酚濃度建議標準為○.三ppb。
塑化劑方面,新埔、寶山、芎林、鯉魚潭、新竹第一、湳雅等六個淨水場全檢出。DEHP(鄰苯二甲酸二酯)濃度最高是芎林的一六二.二ppb,BBP(鄰苯二甲酸丁基苯酯)則以湳雅二六九ppb最高,而新竹第一淨水場的DBP(鄰苯二甲酸二丁酯)四十二.三ppb、DMP(鄰苯二甲酸二甲酯)三十七ppb。
張怡怡說,環境荷爾蒙檢出屬微量,經過風險評估試算,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在成本考量下,沒有必要要求水公司去除微量的環境荷爾蒙,民眾真正要擔心的恐怕是加氯消毒副產物。
學者︰政府應監測新興污染物
王根樹強調,這些新興污染物雖濃度低,但廣泛存在,政府應注意並長期監測。
環保署毒物管理處長袁紹英表示,壬基酚、塑化劑及雙酚A都屬新興污染物,都名列環保署飲用水水質標準下一波可能列管候選清單之中,環保署會進行調查,目前檢測三項污染物結果都屬於微量,尚未優先考慮列入管制。
水利署發言人田巧玲表示,確有部份淨水場原水偵測到新興污染物,但都是微量,透過淨水處理之後,幾乎都測不到,民眾不用擔心.

唉,這款總統!


國家領導人如果到了不知羞恥的地步,民眾能拿他怎麼辦?例如民調對其不滿意度高達七成,而滿意度僅剩不到兩成,他卻洋洋得意政府的表現是有史以來最好,在這種情形下,應該如何當頭棒喝,才能讓他清醒過來?
台灣人打拚,不怕艱苦,什麼樣的困難不能克服,眼前的危機算什麼?但是,台灣人遇過獨裁者、改革者或者貪求財貨的領導人,卻從未遇上無能加智障,又有妄想症的總統,此一前所未見之變局,台灣人恐怕也不知如何應對,這才是當前最大的危機。
這位無能的領導人,以追求「歷史定位」來自我催眠,以致產生無比的信心,克服外界的批評,並對民眾的痛苦視而不見。他還有一項統治法寶,叫做「依法行政」。這項寶物有一個好處,就是戒嚴時期、黨國體制遺留許多惡法與慣例,譬如他的十八%,他老婆的十三%,只要制度未改,都是合法的,而依法領取,存款數目扶搖直上,不亦樂乎,哪管統治下的人民薪資倒退,年輕人只有二十二K?
民調數字掉,也不會少一塊肉,何必苦惱?而花用大多由國務機要費支應,存款因此大幅增加,那才實際,是何等重大的成就。尤其看著存款數字往上攀升,心中之爽快,簡直無法以言語形容。加上前面那位笨總統,薪水減半還被以貪污定罪,卸任後被關到現在還出不來,而他卻將國務機要費一年增加一千萬,從這裡支應開支,既合法又好用,更無被罵貪腐之虞,這樣的表現當然是史上最好,還有誰能夠相提並論?


【影片】 我是誰 Dear Taiwan

很自信、很大聲地說出「我是台灣人」!
http://www.youtube.com/watch?list=PL1D1672BBCE1C61CF&feature=player_embedded&v=NH9vLfoXH5Q

經濟動能偽廣告 花絮

看看我們如何用 1488元 拍出行政院100萬的廣告
頻道內也有其他有趣的影片 可以看一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wfmweIAxlk&feature=player_embedded

【影片】[MV] 拷秋勤--官逼民反 Part.1 (Kou Chou Ching--Civil Revolt Part.1)

僅以此片紀念 2008~2012 年台灣這塊土地發生的大小事件,希望提醒世人,過去的錯誤可以原諒但是不能忘記....



相關影片:
官逼民反(REMIX) - 拷秋勤 Kou Chou Ching Part 11 at INTERFLOW Game One

政府刁難 人民起度爛
推翻腐敗 台灣人造反



[MV] 拷秋勤--官逼民反 Part.2 (Kou Chou Ching--Civil Revolt Part.2)
台灣的歷史上有這麼多反抗外來政府的故事,你知道幾個?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Gnw6PodQnQc





【影片】搞笑版「經濟動能推升方案」

pfge 2012/10/22

「腦殘」廣告一上網,讓網友怒火中燒,大罵是「詐騙集團」,「把民眾當傻子耍」,紛紛向YouTube檢舉為「詐騙」或「垃圾影片」;此則廣告因此遭YouTube下架,行政院的YouTube帳號也被停權。從10月16日下午5時推出,至17日凌晨一時下架,壽命僅8小時,創下政府組織最短存活的世界紀錄。更荒謬的是,行政院高官無人承認核准做此影片,並由該院副秘書長黃敏恭對外推託,該廣告是胡幼偉的構想。
胡幼偉則反駁,沒看過廣告,並指廣告內容出自知名資深廣告人黃文博的構想;黃又駁斥,此廣告不是由他製作,他也不是靈感發想者,他僅在某些情況擔任顧問;負責這支廣告評審的威肯公關負責人蕭展正更說,該方案的新聞資料讓人閱讀困難,「連名稱都像文言文」。

相關人士錢都拿了,卻一概撇清責任。於是有網友花費不到1500元,拍出價值上百萬的同等廣告,諷刺馬政府的無能又浪費。






白癡「經濟動能推升方案」原版:

「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旁白全文:

經濟動能推升方案是什麼呢
我們真的希望用幾句簡單的話讓大家了解
但是啊
幾句簡單的話
實在無法說明這麼多的政策
因為
經濟發展需要很完整的規劃
經濟才能動的起來
所以這些方案當然很複雜
重要的是
很多事情正在加速進行中
說破嘴不如跑斷腿
拚經濟、做就對了

〔 資料來源: pfge·s blog | 引用網址/留言討論
 

忘了自己是工人

ghost_twtw 2012/10/22

一般人對工人的印象總認為就是那些在建築工地忙碌,在製造工廠生產線上組裝的人,以為出賣勞力賺取工資的人才是工人。
很多穿西裝上班,或是穿著套裝上班,所謂中產階級,或是經濟選民,都以為自己是知識分子,上班有屋頂遮陽,天熱有冷氣吹。總是覺得自己不是工人,這些人對社會勞工運動很無感,甚至連勞基法都沒讀過。久而久之,他們忘了自己是工人。
當勞保基金發生倒閉危機時,這些人才驚覺到,原來自己的退休金,和工地建築工人,工廠生產線工人一樣,相對於軍公教的退休,是如此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職業不分貴賤,各種職業百百種,但是簡單歸納起來,職業只有兩種,一種是發工資的,一種是領工資的。
領工資的人,如果達不到績效,輕則減薪,重則被開除走路。在自由市場經濟裡,這也被視為理所當然,見怪不怪。
但是那些發工資的人,發不出工資,放無薪假,不也是發工資的人績效不彰嗎?但是很少看到發工資的人,因此減薪,甚至被開除走路。不但如此,政府還要想盡辦法為這些發工資的人解決問題。
發不出工資,是這些發工資的人績效差,應該打丙等考績,甚至該開除,但是政府卻為這些績效丙等的人,開放外勞,甚至最低工資與本勞脫勾。目的只是讓發不出工資的人,變發得起工資。
奇怪的是,很多領工資的人,還在為此敲邊鼓,認為引進外勞是應該的,甚至認為最低工資脫勾也是應該,也反對調高基本工資。這些人是不是引狼入室,而且還以為自己是狼?
你是領工資的人嗎?如果是,永遠記得你只是一名工人。你是發工資的人嗎?如果是,永遠記得發工資是你的工作,如果發不出工資,是自己無能績效太差,雖不用切腹,也該變賣家產拿來發工資,因為這是你的工作,否則就轉行,當個領工資的人吧。
 

茭白筍料理3吃 自然甘甜嚐鮮

每年十月,正式茭白筍盛產的時後,台北有餐廳,將茭白筍,加上鱈魚、蟹肉棒,作成海鮮捲,還用香港常用的鹹香欖菜,突顯筍肉的甜。

打開蒸籠,茭白筍的淡雅清香,混著竹片香,四處飄散,掰開豆皮,黑色香菇、紅色叉燒和黃亮茭白筍,豐富宛如彩虹,大口咬下,清脆茭白筍,滿口自然甘甜。

薄到透光的濕潤豆皮,就像堆積木,茭白筍打第一棒,疊上海潮味的蟹肉,細緻雪魚,和肉厚味濃的香菇,充滿煙燻香氣的叉燒肉師傅用溫柔手勁,像壽司一樣捲起來,淋上上湯,就能送進蒸籠,讓湯汁像滴水穿石,透進食材。

除了蒸,還有肥牛茭白筍茭白筍過油,在表面炸出金黃焦痕,鎖住身體裡97%的水分大蒜、辣椒,爆出辛香嗆辣,加入充滿魚露香的蜆价,吊出鮮味茭白筍回鍋,大火不停翻炒,煮出鍋燒味,最後淋上蠔油、老抽,染上醬色,就大功告成,第三吃,是香港常用的欖菜,讓黑橄欖的鹹香,突顯茭白筍的甜現在正得時的茭白筍,在師傅手中就像畫布,呈現出不同風味。


出處:民視新聞網 【影片】網址如下:

【影片】20121018 馬英九 最怕大家看到的一則新聞影音 歡迎大家分享喔!! 跳票成性?誠信!已不再是馬金字招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SW08ClZzqs&feature=youtu.be

誰殺了社會公平正義?

作者 胡文輝   
2012-10-22
依法?沒法律依據就發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政府不依法行政,簡直無法無天!
依理?不再上班,週休七日,還比照現職軍公教發一.五個月年終,沒有任何道理可以說服人!
依情?政府預算不可依政治屬性及選票考量,做不公平分配,但馬政府竟稱依慣例、歷史淵源等感情因素,退休給付長年獨厚退休軍公教,政府只為一黨之私,對大多數人民不公平,大家應一齊推翻它!
「它」就是國民黨政府,尤其現在的馬英九政府,人民不平的怒火要火山爆發了,它仍在粉飾太平或敷衍兩下。
像退休軍公教享年息十八%優存,明明太不公平,馬英九卻辯稱沒到不可挽救程度;像退休軍公教享年終,明明無法也無理,陳冲卻只空言檢討,由國民黨五十一個立委護航,封殺在野三黨提出的停發案。馬英九、陳冲、國民黨立委們,就這樣殺了社會公平正義!
公平是社會正義的首要價值!「從搖籃到墳墓」,每人生命歷程不同,在各項工作崗位上,認真打拚、依法納稅、貢獻國家社會,退休後都是一介平民,政府應一視同仁,退休所得實質替代率應大致平等,但是,政府卻獨厚特定族群,帶頭不公不義,一般人民相對剝奪感更深,這才是撕裂社會的元凶。
只以十八%、退休享年終兩項來看,一年要花公帑逾千億元,全刪或刪一半,他們絕大多數人不會因此生活無著,如有少數人生活成問題,也可用社會福利補救,而省下的五百億或一千億,可以用來救助多少生活陷入困境的低收戶,這才是聞聲救苦。
馬政府還要繼續當殺了社會公平正義的劊子手嗎? (作者胡文輝,資深新聞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退休軍公教18趴加年終1年千億 超過18縣市預算

2012-10-22
加上公銀優存 花國庫1042億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退休軍公教人員福利優渥,卻是國庫沉重的負擔。根據統計,退休軍公教人員十八%優惠存款一年就要花掉八○一億元,年終慰問金一年也要二○二億元,加上公股銀行退休員工十三%優惠存款一年約三十九億元,合計就要一○四二億元,這筆支出不僅贏過十八個縣市的年度歲出,更是部分縣市歲出的數倍、甚至逾十倍。
退休軍公教人員獨享十八%優存,雖歷經多次改革,且一九九五年以後的年資不再適用,但因軍公教退休人員持續增加,加上市場利率不斷下滑,十八%優存的利息補貼有增無減。二○○一年十八%優存戶數約三十四萬戶,政府及台銀負擔利息五八四億元;二○一一年已增至五十一萬戶,政府及台銀負擔利息暴增至八○一億元。
平均每位國民負擔4500元
另外,公股銀行退休員工也有十三%優存,二○○八年以後雖設定存款上限五百萬元,且二○○八年以後年資不再適用,但每年仍要補貼利息三、四十億元,且補貼金額持續攀升,由二○○八年的三十二億元增至二○一二年的三十九億元。
除了退休軍公教人員十八%及公股銀行員工十三%優存之外,若再加上退休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二○二億元,國庫一年就要花掉一○四二億元,換算平均每位國民負擔四千五百多元。
而且,軍公教人員的福利還不只如此,退休軍公教人員還有子女教育補助,退休軍人更持續享有水電優惠及健保費補助,退役將領還有春節慰問金,這些也都是國庫的負擔。
18縣市歲出預算不到千億
目前全國二十二縣市中,除了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及台中市等四都,其餘十八縣市今年度歲出預算都不到一千億元,上述一○四二億元的支出,不僅超過十八個縣市的歲出,還是許多縣市歲出的數倍、甚至逾十倍。
1042億可讓澎湖縣府花12.8年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澎湖縣今年度歲出預算八十一.四億元、嘉義市一○九.四億元、苗栗縣三一五.九億元,這筆一○四二億元的支出,可以讓澎湖縣政府花十二.八年、嘉義市政府花九.五年、苗栗縣政府花三.三年。
事實上,中央政府的財政狀況也相當困窘,近幾年都是赤字預算,根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中央政府二○一○年歲出及歲入差短一五七○億元、二○一一年差短六三一億元;若取消退休軍公教人員十八%優存及年終慰問金,把錢拿去彌補政府預算差短,不僅地方政府財政負擔可減輕,中央政府財政赤字也將大幅縮小,甚至可以出現財政賸餘,政府也不用每年大量舉債,造成債留子孫的惡果。
Source: 自由時報

高市遊行 高喊保台救扁

2012-10-22
高雄市獨派人士昨天發動「保台、救扁」遊行,數百位民眾高舉反馬標語扶老攜幼走上街頭。 (記者蔡清華攝)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獨派人士昨天發動「保台、救扁」遊行,數百位民眾高舉反馬標語扶老攜幼走上街頭,更有人自編「倒馬舞」,轟馬下台。
由高雄市桶箍之愛協會、公投護台聯盟等獨派團體發起遊行,昨天下午在高雄市中央公園集結,遊行人士頭綁布條、揮舞反馬、保台、救扁大旗、標語,高喊「台灣人、對抗惡權」,高雄市議員鄭新助、郭建盟、陳信瑜等人也到場聲援。
自編「倒馬舞」轟馬下台
遊行發起人莊銘樑表示,馬政府施政荒腔走板,最近傳出勞工以後的退休金快要不保,卻還讓週休七日的公教退休人員領年終,真的到了讓全民抓狂的地步了!
參加遊行的公投護台聯盟召集人蔡丁貴表示,為了救扁,他們將號召六千名義勇軍,在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當天北上進行「非武裝」抗爭,阿扁不被釋放就不回來。
在高雄市議會提案「支持阿扁保外就醫」的陳信瑜,以提案遲未通過向支持者致歉,她說,市議會將會在十月卅一日對此案進行表決,她要挺扁的支持者當天帶便當到議會,一起為扁發聲。
一名參加遊行的女子柳淑芳自編「倒馬舞」,遊行前特別上宣傳車示範倒馬舞步,帶動遊行民眾一同「倒馬」。
Source: 自由時報

呂秀蓮棄領年終 6呼籲盼改革

2012-10-22
減國務機要費、中央地方撙節支出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退休軍公教人員可領一.五個月年終慰問金引發爭議,由於卸任副總統也享有一.五個月年終慰問金,前副總統呂秀蓮昨天宣布,放棄年終獎金,希望有利相關改革推展。她並提總統國務機要費減少三分之一等六項呼籲,希望中央及地方政府撙節支出,國人共體時艱。
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副總統每月享有十八萬元禮遇金,另外,依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發給注意事項,卸任副總統也有年終慰問金。依規定,呂秀蓮二○○八年卸任後,可享有八年禮遇,但呂秀蓮昨透過新聞稿宣布放棄這筆年終獎金。
認勞工與軍公教所得不符公平正義
呂秀蓮說,她是鑑於國家財政困窘,勞工與軍公教所得不符合公平正義,自動放棄年終獎金,希望有利相關改革推展。她表示,二○○○年上任不久,她就隨同當時的總統陳水扁自動將薪資減半,任期內總共為國庫減少約四千萬元支出。
此外,她也提出六項呼籲:總統國務機要費減少三分之一;各級民意代表的公費考察費減少二分之一;退休軍公教人員及公營事業單位人員的十八%或十三%優惠存款利率應減廢;公營事業及政府財團法人的人事待遇應全面檢討調降;中央及地方政府應減少節慶活動支出,並停止施放煙火,以免加速地球暖化;公職人員選舉得票總數每票可獲政府三十元補助的制度應檢討減廢。
Source: 自由時報

「有感在哪?」學者︰今年GDP恐為負

2012-10-22
〔記者李宇欣/台北報導〕台灣經濟持續不景氣,馬英九總統上個月喊出「一個月有感經濟」口號,此目標即將在本週三「正式滿月」。經濟學者昨日質疑,過去一個月以來,看不到馬政府提出任何有建設性的經濟政策,物價指數依然居高不下、民眾的薪水也沒有調漲,「到底有感在那裡?依舊無感」,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林向愷甚至認為,今年全年GDP恐為負,或是不超過一%。
他說,九月外銷、出口回升,主要是中國對於石化和資訊產品有需求,這也顯示出台灣的出口產品過度單調,易受經濟波動的影響,若檢視馬政府所提出的「一個月有感經濟」,他看不出那裡有感?九月的失業率可能下降,但無薪假卻持續上升、短期或非典型勞動工作越來越多,且台灣的平均薪資並沒有成長,月薪三萬元以下的民眾依然高達三百多萬人,若現在作民調,請問民眾過去一個月是否有感?他相信對方的回答依然「沒有」。
台北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王塗發也說,今年前兩季GDP表現不佳,第二季甚至出現負成長,台灣最倚重的出口金額,今年一到九月共計兩千兩百餘億美元,相較於去年同期減少近四%,況且,過去一個月並沒有看到政府講出任何有建設性的經濟政策,「只有多到很複雜、沒人聽得懂的『經濟動能推升方案』」,這種政策,怎麼可能讓民眾有感?
王塗發說,九月是每年耶誕節前夕的出口旺季,他不認為九月出口會好轉,台灣今年GDP就會好轉,「全年大概在一%以下」。
林向愷︰引進中資 馬聯中治台
台灣教授協會昨舉辦「從當代問題探討台灣主體性的確立」研討會,與會的經濟學者們皆提出「馬政府經濟開放政策錯誤」的警告。林向愷說,台灣人才濟濟、也不缺乏資金,卻大量引進中國資金、爭取中國人才,這是馬政府在國家一籌莫展時,企圖使用「聯中治台」的手法,將台灣和中國關係緊緊綁在一起。
王塗發︰應降低對中經貿依賴
王塗發也指出,台灣七成以上的投資,都集中在低技術國家,這讓台灣的技術大量流入中國,雙邊關係從互補變競爭,台灣應該降低對中國的經貿依賴,保持技術領先的地位,才是正本清源的方式。
Source: 自由時報

【活動預告】10/27 聖山祈禱大會-台灣神護祐台灣,重啟新運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2012-09-24



時間:2012年10月27日(週六)15:00 準時開始
地點:台灣聖山-生態教育園區(南投縣草屯鎮匏仔寮,近南開科技大學,
交通路線圖
電話:04-23723710(大地)、049-2569645(聖山)

10/27 聖山祈禱大會-台灣神護祐台灣,重啟新運
新聞稿


長期以來,以台灣為主體的有識之士,堅守崗位默默在用行動疼惜台灣。

一群以推廣「228台灣神」信仰為己任的志工們,用另類的祈禱方式,希望藉由落實先賢先烈對普世價價───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追求精神,深化信仰的教育,在信仰根據地「台灣聖山-生態教育園區」持續耕耘。

是的,「聖山」5歲了。

今年,邀請您一起來參與「聖山祈禱大會-台灣神護祐台灣,重啟新運」活動,除了見證聖山5年來的成長點滴,也將觀看教育展示區的資料展現、聆聽聖山戰鼓隊震撼人心的鼓聲、敲響228自由鐘低沉渾厚的祈願,一同為這個階段性完成的「聖山」做歷史時刻的見證。並期許志同道合者為台灣成為美麗正常的國家而攜手打拼。

敬邀分享我們成長的喜悅!!

新聞聯絡人(發言人):
廖建超 0955-281908、蕭奕泉 0988-070271



出處: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由「員林事件」看戰後臺灣法治的崩壞(三)

新聞報導 -
作者 吳俊瑩   
2012-10-22
四、法治文化的落差
相較於行政長官陳儀公開表示此一血案之發生,乃是「大家不能融洽現象」所致,[1]事件雙方都不必議論紛紛,「應信任法院之公平審判辦理」。[2]陳儀堅持在法院判決前,不願抓緊時機,先就已成為政治問題的血案先祭出行政處分,[3]藉此平撫輿情。相較陳儀的冷處理,此刻民間已經惶惶不可終日,認為本案是法治破產徵兆,眼見連執行國家法律的法院人員都無倖免於難,此時如處「無政府狀態」,人人自危,情緒激憤。[4]臺中市街頭到處張貼著「員林事件是台灣治亂的分歧點」等大型傳單,[5]民眾普遍認為這不已是單純的傷害事件處理失當,而是政府威信形同瓦解,[6]「民心不堪設想矣」![7]


本省籍社會菁英更挺身而出,全臺各團體則立場一致,同聲譴責、要求徹查,並妥善處理。各地參議會;臺北、臺中、新竹、臺南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臺中、臺北、臺南律師公會,在沒有任何串連行動下,各自召開臨時大會,要求當局徹底調查此影響全國法治政治之「超非常事件」經過,追究責任、嚴辦兇手,維持「司法尊嚴」,[8]並在民間發起「護法運動」,大聲疾呼挽救臺灣法治。

臺灣省政治建設協進會、臺北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臺北市律師公會與省記者公會,在11月28日晚間七時於臺北中山堂共同主辦「護法守法大講演會」,會眾約五、六百名,本省籍政治菁英對一年來的法治亂象,藉員林事件傾洩而出。會中極力呼籲建立法治政治、保障人民自由,會場上,廖進平直言秩序在「一年後的現在台灣真壞了」;省記者公會代表宋斐如、政治建設協會代表蔣渭川先後上臺分析員林事件震驚臺灣社會之因。宋斐如指出:「執法者違法的事,在國內並不稀罕,這原因是政治的封建性,台胞當有守法精神,用這好的基礎來爭取真正的民主政治」;蔣渭川則言「台胞的守法精神非常發達,但在國〔內〕卻手槍強於法律,面子強於法律……員林事件表現,有武力,勢力者不要守法的觀念」。[9]類似的事件如果發生在中國其他省分,據當時熟悉內地的人士表示這雖然也是十分嚴重之事,「但影響於社會,總不至有(臺灣,筆者加)這般衝動」;[10]「他省如何,我們不知道,唯在台灣是嚴重無以復加,不但是台灣未曾有的事,世界上凡是法治國都總不該會發生的。」[11]

何以本省群眾的感受如此強烈?我認為這是一種對比後的反差感。在戰後臺人在統治者開口閉口都是「奴化」的衝擊下,反過頭去清點殖民統治遺產(colonial heritage),藉以抗衡奴化的反論述(counter discourse)之一,[12]就是日治時期已經「訓練了本省人對於法治的風氣」,反而本省籍知識分子對民國時代中國(1911-1949)的法治程度充滿疑問,讓他們不得不一再重提擁護司法權的獨立與威信、官民都要守法的基本「常識」與「原則」,[13]並在這個面向積極要求不少外省人要「臺灣化」,而非「中國化」。[14]

當時對「法治」的認知,認為有兩項不可或缺的基柱:一是「治權的完全分立」;二是「絕對的守法精神」。前者在達到權力分力制衡,若司法權沒有獨立,如何能匡正行政權的逸脫?後者則是以「客觀理性的法」來治理國家,不因人而異,行政組織運作一切要依據法律和法律所委任的命令來執行,司法亦「應依法辦理,不受干涉,也不可阿諛權勢」。[15]這樣的主張,並不是超越經驗的要求,正好是戰前日本在實施近代西方法所達到水平,[16]也早已存在於1920年代本省籍知識分子的近代立憲主義的論述中,他們指出立憲主義的內涵之一即是統治者踐行「依法以治」的政治,「雖是官權也要服從法」,儘管臺灣總督府刻意排除明治憲法中屬於立憲主義的條款(例如自由權、參政權)在臺施行,但關於政治權力之運作,至少已經具備引據法律施行統治的模式。[17]員林事件中,卻是行政機關連基本形式合法、「依法統治」(rule by law)都做不到,公然折損法律的權威,侵蝕臺灣的法治基礎,正應驗了《民報》所言「法令行與不行的分歧點」,不在於民,實在於官的批評。[18]

另一個令本省籍群眾大感詫異的是法院的權威與尊嚴,相對於日治時期的法律生活經驗有著極大的反差。儘管臺灣日治時期司法權一直未能完全獨立於行政權外,司法官缺乏特別身分保障,但就當時制度與學理而言,判官「裁判」並不受總督牽制,1914年擔任覆審法院檢察官的早川彌三郎就認為帝國憲法第五章規定行使司法權的機關,在日本內地是裁判所;在臺灣,就是臺灣總督府「法院」,非總督府,在臺司法官決非代理總督行使司法權,[19]而是自許代理天皇行使裁判權,並以此作為堅持裁判獨立的精神力量。[20]精神面向外,日治臺灣判官的廉潔性,以及在民事裁判公平性表現等因素,[21]都讓司法在臺灣人心目具有相當分量。整體而言,王泰升認為在1919年後臺灣,確實已某程度實踐司法權獨立。[22]

正是基於這種對法院的認識,員林事件中法院尊嚴蕩然無存,讓具有日治法律經驗的律師感受尤其深刻,當時以原日治時期辯護士占多數的臺北律師公會,[23]在對員林事件的公開聲明中提到:

深以本省法治基礎,早已略具,從前無論官吏人民,對於法院尊嚴,極為重視,此事台中縣警察局,事前對於法院傳喚及拘提,既拒不遵行,迨釀成重大事件而後,對於法院釋放無辜命令,又再多方拒抗,即此一事端以足證其平日目無司法,長此以往人民生命自由毫無保障,法治前途何堪設想。[24]

臺南市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臺南市參議會與臺南律師公會主其事的三位法律人——湯德章、黃百祿與沈榮(三人在日治時期都當過辯護士),咸稱此次事件「誠民主立憲國家之恥,影響本省法治精神,鞏固之民心大恐,使六百餘萬同胞之法治觀念因之而退化」。[25]

再就司法警察的素質而言,有稱民國時代中國的司法警察「知識短淺,而作惡多端」,[26]反而戰後來臺的外省籍檢察官,對本省籍警員深有好感,不僅極有禮貌,「法治觀念,高於國內警察甚多」。[27]檢察官指揮不動司法警察,在民國時代的中國屢見不鮮,根據法學者李光夏的觀察:「檢察官搜查犯人,調查證據,司法警察本為其輔助機關,但我國現在代行司法警察職務之行政警察官吏,因系統各別,指揮不靈,所以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徒成具文」。[28]導致此種檢察官指揮無力的情形,主因是國家吝於將有限資源投入司法建設,[29]使得地方上普遍由縣長行使檢察官職權,1947年為國民黨統治下的中國,高達三分之二的縣分仍由縣長執行檢察官職務;國家的刑事追訴政策方面也是「重警輕檢」,擴張警察職權。[30]是故不僅一般人民無從知悉檢察制度為何物,縣長經常就是檢察官。員林事件中,縣警局長江風對檢察官的命令,置若罔聞,縣長在背後支持,放到近代中國的法治文化脈絡來看,實有跡可尋。

1947年2月15日臺北地院對員林事件做出一審判決,民間社會似難接受。不到兩週,二二八事件爆發,3月7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向長官公署提出的三十二條處理大綱中,部分條款與員林事件帶來的衝擊似乎有所關連。[31]有關條款包括「警務處長及各縣市警察局長應由本省人擔任」、「各地方法院院長及各地方首席檢察官全部以本省人充任」、「各法院推事檢察官以下司法人員半數以上以省民充任」。[32]這些主張的提出,乃是表達民眾對國民政府接收後對司法狀況的反感,[33]就一般意義而言,可視為對戰後文官任用與政治歧視的反彈,但更直接的原因很可能是針對員林事件衝突雙方的族群結構而發,這些要求象徵著本省人對司法的信任,已經無法架構在司法本身威信之上,只能先以「省籍」作為判準。

結論
在員林事件發生前,本省群眾對於臺灣是否能維持法治社會,已經是悲觀重重,員林事件中行政機關「公然」踐踏司法的行徑,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本省政治菁英甚至老百姓會如此震撼此事件,原因在行政部門的作為,依照過去生活經驗根本難以想像;然而對於深諳民國時代中國法治運作經驗的外省籍官員而言,並不覺得事情有多嚴重,法院若是照著行政機關的「規矩」,當會相安無事。員林事件正是凸顯了戰後本省與外省族群在法治進程上的落差,事件後各地響應的「護法運動」試圖向政府施加壓力,維繫法治社會的一縷命脈,但由事後處置與結果來看,統治者絲毫未有反省之意。我們並沒有必要歌頌日本對臺灣的殖民統治,因為許多正面的遺產不少是反射利益罷了,但日治時期「訓」出來的法治經驗與司法權尊嚴,這種社會集體的近代性資產,卻在戰後不到二年內淪喪殆盡,再經員林事件一擊,法治觀念與司法威信,應聲倒地。[34]


迄今,我們仍使勁地想扶起這座當年倒下的高塔。


文末附記:本省籍饒維岳、賴遠輝在二二八事件鎮壓開始後遭羈押入獄相當時日始行釋放;吳鴻麒、宋斐如、湯德章、廖進平則不幸在二二八事件中犧牲或下落不明。[35]

[1] 〈尊重司法公平解決  防止今後再有發生 陳長官對員林案表示〉,《臺灣新生報》1946年11月25日,4版。

[2] 〈臺灣省為和平區域  軍警外出不必帶槍〉,《臺灣新生報》1946年11月19日,4版。

[3] 〈目前省各種問題  陳長官昨於台北賓館招待市外勤記者茶會〉,《民報》1946年11月23日,3版。

[4] 「臺北縣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呈 呈為臺中縣警察局關於執法者越法使人民寒心因是建議嚴辦以保障司法威嚴並希護持人民自由保障以安民心由」1946年11月29日,國史館藏,《臺灣省警務處檔案》,登錄號133CR000448V。

[5] 〈臺中市民憤慨異常〉,《民報》1946年11月20日,3版。

[6] 「臺中縣人民自由保障委員會代電  為法警與警察衝突槍傷流血慘案請嚴查究明以昭法紀由」1946年11月17日,國史館藏,《臺灣省警務處檔案》,登錄號133CR000448V。

[7] 「電請維護司法權之尊嚴對於藐法非為之員警予以嚴懲以警效尤」1946年11月27日,國史館藏,《臺灣省警務處檔案》,登錄號133CR000448V。

[8] 〈各團體作正義呼籲  維護法紀嚴懲兇犯〉,《臺灣新生報》1946年11月20日,4版。〈各第一片護法聲!〉,《民報》1946年11月29日,3版;〈基隆各團體發起  為護法開臨時大會〉,《民報》1946年12月2日,3版。

[9]〈法治政治要確立  人民自由須保障〉,《民報》1946年11月29日,3版。

[10]〈社論  努力克服時艱〉,《民報》1946年11月23日,1版。

[11] 括弧內文字為筆者所加。王銘石,〈法律是打不死的〉,《民報》1946年11月27日,3版。

[12] 陳翠蓮,〈去殖民與再殖民的對抗:以一九四六年「臺人奴化」論戰為焦點〉,頁148、162、172-177。

[13] 〈社論  確保司法權之權威〉,《民報》1946年2月12日,1版。

[14] 〈社論  中國化的真精神〉,《民報》1946年9月11日,1版。

[15] 王銘石,〈何謂法治國〉,《民報》1946年11月25日,3版。

[16] 日本在臺灣所進行的法律改革,並未引進西方「法的統治」(rule of law)的觀念,法律不能規範立法權力及干預行政機關的政策決定權力,並未要求凡是政府機關的裁決、政策,皆必須受到為保障基本人權和民選程序而存在的法律之限制。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頁374、390。

[17]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憲法史初探〉,收於王泰升,《台灣法律史的建立》(臺北:自刊,1997),頁212-214、234-238、255。

[18] 〈社論  重提司法權獨立〉,《民報》1946年9月7日,1版。

[19] 早川甚說倘由臺灣總督府官制第16條「民政部掌理一切有關行政與司法事務」的規定,可以推出法院裁判事實上受行政權影響的話,就學理而論,他完全不知其所由。早川彌三郎,〈臺灣司法制度論〉,《臺法月報》8卷2號(1914年2月),頁42、51。

[20] 大日本帝國憲法第57條:「司法權由法院以天皇名義依法律行使之。法院之構成,由法律規定之。」資料來源:日本国立国会図書館網站:http://www.ndl.go.jp/constitution/etc/j02.html#s5(拜訪日期2010/2/1)

[21]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頁185-189。

[22] 王泰升,《台灣日治時期的法律改革》,頁151、159

[23] 1946年臺北律師公會共19名會員,其中13名為本省籍,會長為東京帝大法科畢業的蔡伯汾。王泰升、 曾文亮 ,《二十世紀台北律師公會史》(臺北:臺北律師公會,2005),頁126-127。

[24]〈長此人民無保障  法治前途難設想  台北律師公會昨日建議嚴辦台中縣局案罪犯〉,《民報》1946年11月21日,3版。

[25] 三團體聲明內容完全一致,詳見「電請維護司法權之尊嚴對於藐法非為之員警予以嚴懲以警效尤」1946年11月

無恥的判決 無恥的執法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醫社社長 郭正典   
2012-10-22
如果有人考試時作弊被抓到,那科的考試成績一定是以零分計算,作弊的考生也會被校規處罰。反過來說,如果一個人被指摘為考試作弊,但事後卻發現指摘者的指控毫無根據,甚且是被教唆去作虛偽指控的,則還當事人清白是所有人都會同意的事。這兩個簡單的道理人人都懂,但我們的馬英九終統及中華民國司法院的法官們卻不懂,豈不怪哉!

馬英九把首長特支費流入自己的薪資戶頭裡當作對首長的私人補貼,這是罪證確鑿的犯行。但是馬英九在貪污特支費被抓到後,連夜把錢捐給他自己的基金會當作公益,就被中國黨的法院判無罪了。這好比考試作弊被抓到後,只要把作弊時所寫的答案全部塗掉,就是沒作弊一樣的荒謬。

同樣荒謬,但情節相反的是陳前總統被判有罪的龍潭購地案。該案判決的主要根據之一是辜仲諒的偽證。照道理,如果根據偽證所做的判決在偽證被公諸於世後,那個判決就該被揚棄,以還當事人清白了。但是我們中國黨的法院不僅用違背憲法的總統職權實質影響說判處阿扁有罪,在辜仲諒承認做偽證後也沒有絲毫動作以修正錯誤的判決。這就好比被指考試作弊的人在被發現遭人誣指後仍不得翻身,還需要背負作弊惡名一輩子一樣荒謬。

最近陳前總統是否該保外就醫一事引起舉國甚至國際社會的關注。雖然阿扁總統在台北看守所和台北監獄已被關出一身疾病,但馬政府似乎鐵了心,絲毫不考慮讓身心狀況已惡化到不適宜再關在監獄中的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有鑑於全世界叫得出名字的國家都沒有一個國家敢用那麼惡劣條件的監獄去關押一位卸任總統,何況還是一位被作偽證、換法官、司法院長被摸頭、違背憲法規定等方式強加罪名的總統,我們不禁要懷疑,那個在首長特支費案有明確貪污事證的”總統”憑甚麼繼續關押受偽證迫害的陳前總統?他有何資格不僅不平反當事人,還拒絕讓已被關出一身疾病的當事人保外就醫?

洪英花法官早在2009年9月就為文指出扁案的判決自始無效。有良心和正義感的檢察官和法官看到同為法律人的洪英花法官指出扁案的判決是枉法裁判之後,早就該主動循法律途徑改正錯誤才對。但我們由中國黨豢養的檢察官和法官們不僅不反躬自省,儘速改正錯誤,還裝呆裝傻,一副聽不懂洪法官在說甚麼的樣子。扁案從2009年9月到現在的2012年10月,已經都滿3年了,但被枉法裁判的陳前總統還繼續被關在極不人道的監獄中。台灣的法官和檢察官到底還有沒有是非感和人性啊?一個人可以被枉法裁判後關押在地牢中幾個3年?

扁案中被宣判有罪其實是那一票教唆作偽證、換法官、摸司法院長的頭、故意曲解憲法有關總統職權的檢察官、法官、及背後的影舞者。被關在監獄中的陳前總統就像一面鏡子,映照出那些蓄意曲解法令及操弄司法去判他有罪者的醜陋犯行。中國黨的檢察官、法官和背後影武者雖然大權在握,可以殘害忠良,但歷史的千秋之筆會把這一幕「無恥的判決,無恥的執法」完整地記錄下來,讓後人永遠恥笑那一批狂妄的無恥之徒。

本文為第41期台灣守護周刊的”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