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台獨三大工程 談謝長廷


◎ 林濁水
黨外時期謝長廷說台獨聯盟是暴力組織。二○○○年前後廢台獨黨綱,他是主要倡議者之一。今年到中國前向中共喊話,民進黨主張台獨是因為反對國民黨對民主的壓迫。自中國返台後,說民進黨創黨時沒有提到什麼台獨,是一些台獨黑名單從美國回來後才提的。回答提憲法各表是否已經放棄獨立時,顧左右而言他,說現狀已經獨立,不用再強調;並說過去民進黨三次大選連陳水扁也從沒以台獨當選舉訴求。
謝反獨立場一貫,論點則不符事實,甚至前後矛盾。例如讓民進黨變成台獨黨的四一七和一○一四主權獨立決議文和一九九一台獨黨綱,發動者、提案人都是島內人士,如姚嘉文等人,不是黑名單人士。又如台獨黨綱通過時,台灣已經解除戒嚴國會,即將全面改選,國民黨已不再鎮壓民主。
至於謝說「現狀就是獨立了」,這句話的確是民進黨的立場,黨綱和決議文也如此說。但,誰獨立要講清楚。是領土包含大陸的中華民國,還是只有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或台灣?其次,事實獨立就夠嗎?要不要加以鞏固?支持台獨和反台獨根本的差異就在這裏。
台獨黨綱通過時,台灣對內主權和西伐里亞主權已經獨立,但仍有三大工程要努力:一、社會認同統一的占絕大多數,所以不能滿足事實獨立,要以運動改造國民的國家認同;二、總統未直選,台灣省未廢,體制不屬於台獨體制,要改造;三、未得國際社會國際法上的承認,要廣交朋友改善。
到了二○○○年前夕,認同獨立者已遠多於統一,體制改造基本上完成,兩樣工程不需再強力訴求;而第三項,卻因國際社會態度轉變,無法以政策強求,以免適得其反,因此台獨不是選舉時直接而強力的訴求,但仍透過「反一中」表現。
最重要的是,不做選舉直接訴求,一點也不能解讀成放棄台獨接受一中;何況從政治現實面觀察,馬訴求和平協議,因為蘊含一中,民調如溜滑梯,足為殷鑑。
(作者為民進黨籍前立法委員)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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