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 星期二

郝龍斌的12萬


郭川珍
在此不得不檢視紅會過往的作為與背景。首先,據報載郝龍斌過去擔任秘書長任內月薪高達十二萬元,而非陳長文所言的十萬元以內。據悉,郝龍斌坦承並認為一切合法。現今,也許調降到十萬元以內,但報載過去紅會分會曾用「業務津貼」等方式自肥員工的情事,而今都不復發生了嗎?過去曾有議員質疑九二一地震的捐款用到中國川震的重建上,以及行政費用比率過高、佣金高達十五%等事,得到的答案都是「一切合法」。而今紅會,是否都照舊進行著「一切合法」的模式呢?
若果如此,民眾真該「教育」,不能今非昨是,過去「愚善」是可以心安理得,因為沒有人「教育」我們;而今,要更專業地發揮善心、善舉,徹底監督善款的運用與流向。否則,捐款還要被嫌「教育」不夠啊!
(作者為教師,嘉義縣民)

Source:自由時報

利息呢?

林碧珠
據報導,紅十字會收到日本地震善款約十七億元,只送出四億多元;紅十字會人員召開記者會,說他們會分批地送出善款。
九二一經驗中,紅十字會的善款也是分批送出。紅十字會,是一個世界知名的團體,每次所收到的捐款都非常的龐大,這些善款中有許多是很多人省吃儉用的辛苦錢。想請問紅十字會,每次分批而尚未送出的善款,利息你們如何處理?
我曾在報上,看到有人質疑紅十字會的會長、秘書長等領取高薪,是真的嗎?那麼,是不是有動用到利息收入?
我合理地懷疑,紅十字會不把善款有效率地處理好,是圖利自己的高層人員?還是,你們的執行人員效率不彰?
我參與慈善會志工多年,據我了解,一般慈善會的所有理事、監事等,都是無薪職;參與慈善會的運作,就是準備出錢出力,所有的工作人員,只有「奉獻」的理念。
紅十字會難道不也是個慈善機構嗎?請問,你們的利息收入怎麼處理?
(作者為台中市春暉慈善會志工)
Source:自由時報

別搞垮台灣的愛心

◎ 林德正
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搞垮捐款信心 欺善 紅十字會憂讒畏譏」的報導,新聞中提到立委潘孟安的質疑。他表示,台灣紅十字會說撥給日本一千五百萬美元是「慣例」,因為其他國家也採相同作法,例如美國紅十字會至今也只提供一千萬美元。但潘立委查證到美國已撥款六千萬美元給日本的紅十字會支部。如果潘立委資料確實,那麼就是台灣紅十字會說謊!這還了得?這比「零時差」的謊言更嚴重,陳長文是否該出面澄清?
另外,有人為紅十字會講話,說收取十五趴的「行政作業費用」是「依法有據」,法源是「公益勸募條例」。昨天陳長文在報章發表長篇大論辯解,都沒有提到十五趴的問題。我的想法是:以這次捐助日本而言,台灣紅十字會總會共募得十八億七千萬元,十五趴就是二億八千萬元。新台幣二億八千萬元的「行政作業費用」?太多了吧?紅十字會是不是應該巨細靡遺、拿出最周全的表單、收據、帳冊等等,毫無保留地一次解釋清楚?如果只是嘴巴說說,如何取信捐款人?
最後,為什麼是十五趴?潘孟安說,美國紅十字會是每一百塊捐款,有九塊錢是用在薪水、管理和籌資等行政成本,其餘九十一塊到災區。也就是說:台灣紅十字會十五趴,物價比台灣高很多的美國紅十字會只九趴。
老實說,我覺得司法機關應該調查清楚,該辦的辦,該還人家清白的就還。否則,辛苦賺錢的小老百姓的愛心,會受到很大很大的影響。 (作者任大學教職,桃園縣民)

Source: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