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5日 星期五

【影片】馬英九貪污內幕

Liru: 說什麼大水庫通小水庫?
為什麼不說公私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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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如下:
http://blog.228.net.tw/tda/index.php?option=content&task=view&id=125

反共反到反反共

20110325
反共反到反反共
◎ 黃基雄
前總政戰部主任、退輔會主委許歷農竟高喊:「兩岸在一個中國的大共識下,應儘速統一。」
許歷農等這些退休將領,昔日在軍中是多麼耀武揚威,「打倒共匪」從不離口,老兵有人思鄉,與「匪區」只是通信,就慘遭嚴懲。他們從沒對其今日親共言行之豹變道歉過,其錯亂言行,影響國軍士氣,危害國家安全,其實根本就是在消滅中華民國,可謂「飼老鼠咬布袋」。
退休軍公教人員要投共,就不可支領人民的血汗稅金,即使不予追繳,也應予停發。否則有樣學樣,軍中必然會潛伏更多的羅賢哲(被中共吸收為內間),退休後又會有更多的許歷農,如此,國何以成國?
(作者為退休軍官)

Source:自由時報

半套梅根法

20110325
半套梅根法
◎ 吳景欽
一九九四年,一名七歲女孩梅根遭剛出獄的性侵害犯為性侵與虐待後殺害,其犯行令人髮指,也引起當地居民氣憤,為何再犯風險如此高的性侵害犯已經住進社區,社區居民卻渾然不知,因此開始推動立法,以使性侵害犯的個人資料能被公開於大眾,一九九六年,當時的美國總統柯林頓終於簽署著名的梅根法案。
根據此法案,政府有義務將性侵害犯的個人資訊公布於網路之上,以供公眾查閱,這包括照片、住所、工作場所等資料,且這些性侵害犯還必須定時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到,若有資料變更,如住所、工作,甚至是容貌的變更,都必須通知警察局。而由於各州也都有制訂自己的梅根法案,再加以對某些性侵害犯為GPS全天候式的電子監控,對於一般民眾,尤其是婦孺的安全,雖能得到保障,卻衍生一個憲法爭議,即如此天羅地網般的監控,已經使得性侵害犯出獄後,根本無法找到住所與工作,形同一種標籤與二次處罰。
我國在二○○五年,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時,即有引入梅根法案的痕跡,因根據此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性侵害犯在出獄後,必須定期向警察機關辦理身分、就學、工作、車籍及其異動等資料之登記及報到,不過這期間只有七年,且此資料,基於人權保障的考量,僅能供特定人申請許可後查閱,且不登記與報到的懲罰效果,僅為行政罰,如此半套式的梅根法,能產生多少成效,可想而知。
此次悲劇凸顯法律的漏洞,而必須儘速修法,但相關主管機關的懈怠,恐也難辭其咎。
(作者為真理大學財經法律系助理教授)

Source:自由時報

【影片】228和平紀念日在台灣聖山生態教育園區











今天是228和平紀念日,來自全台各地300多位民眾,齊聚在南投草屯的228紀念聖山,向過去為台灣民主犧牲奉獻的先烈們致敬,並舉辦音樂會和追思儀式,希望喚醒更多民­眾對這個日子的重視。

300多位來自全台灣的民眾,齊聚在南投草屯這座228紀念聖山,為民主先烈致敬,大家在台灣神紀念碑前排隊舉行追思儀式,現場還用百合花象徵和平隆重的追思儀式後,民眾­還舉辦音樂會,歌頌先烈無私奉獻精神。

主持人也當場朗誦詩詞,緬懷先人的付出,這場追思音樂會選在228紀念聖山舉行,除了讓闔家大小可以踏青,還可以了解台灣民主的真諦。許多年輕人透過這個活動也更了解民主­背後的艱辛。整場活動在祈福鐘和悠揚的樂聲中圓滿落幕。(民視新聞 田志興南投報導)

說話的藝術

說話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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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事,慢慢的說
大事,清楚的說
小事,幽默的說
沒把握的事,謹慎的說
沒發生的事,不要胡說
做不到的事,別亂說
傷害人的事,不能說
不開心的事,找對對象說
開心的事,看場合說
傷心的事,不要見人就說
別人的事,小心的說
自已的事,聽聽別人怎麼說
尊長的事,多聽少說
夫妻的事,商量著說
孩子們的事,開導著說 

另外,我覺得要注意五點:
1.常說請、謝謝、對不起和不客氣。
2.稱呼要叫出來,例如: 「媽媽,請拿給我,謝謝!
3.顧慮對方的感受。
4.用對方的邏輯溝通。
5.否定我沒關係,是溝通的開始。
6.互相尊重。
7.先肯定對方的優點。
8.多問對方。
9.稱讚對方值得稱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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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技巧讓你變成「特別會說話」的人!
1、學會傾聽
 
2、學會分清什麼才是幽默
 
3、不要習慣性打斷他人
 
4、學會理解他人
 
5、學會準確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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