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曉宜/專訪
前中山國中老師蕭曉玲,因反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推出的一綱一本政策,北市府教育局於民國九十七年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由,將其解聘。八年多來她堅持抗爭到底,該案更首次出現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蕭的復職申請,但監察院調查後,卻認定中山國中、台北市教育局、教育部有諸多缺失,糾正北市府與中山國中,導致法院判決與監察院調查結果相左的憲政問題,柯文哲市長上任後近兩年,堅持轉型正義,最終撤銷原處分。Q:歷經兩任市長、八年多的漫長對抗,您遇到怎樣的困難?
A:自從我告前市長郝龍斌之後,接下來一個月之內,我就被指教學不力,短短三個月當中,每天都要面對各式各樣約談,督學也來巡校,說要做調查,都是針對我。三個月後、九十七年一月,我就被解聘了。不適任教師評議委員會對此案開過一次記者會,記者問當時的教育局副局長、現在的教育部次長林騰蛟,「蕭曉玲是從何時開始不適任的」,他說了三次:「九十六年的十一月十二日。」正是我和人本基金會一起開記者會,要告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的那一天。
解聘理由 是因告了郝龍斌
李震山大法官在針對行為不檢釋憲案所提的意見書中也提到,「蕭曉玲老師因為告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後,突然從考績甲等變為行為不檢。」這些都可說明,解聘理由是因為告了郝龍斌。在被調查的一年當中,我有開不完的會,每天都接到公文叫我去做解釋,當時唸國小的女兒還寫信說:「媽媽回到家都沒看到妳的人,可是我知道妳遭受到很大的冤屈。」
學校把我解聘後,我開始申訴,但完全處於挨打局面。在台北市教育局我輸了,就到教育部,但當時解聘我的北市教育局長吳清基,又成了教育部長吳清基。我的案子九十八年七月進教育部,十一月只開一次會,都沒有討論,直接就駁回了。
我只好去打行政訴訟,校方所有資料都不給我,一直到打行政訴訟的時候,我才拿到所謂的證據,因為行政訴訟不能不給當事人閱卷。
Q:當時您為何一定要告郝龍斌?如何堅持至今?
A:我是老師,有專業自主權,為什麼要被要求只能用一個版本?郝市長欺騙雙北家長說,考試會從這個版本出來,但事實不然。當時一起開記者會的林世華教授,是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主任,他說國民教育法規定,不能只從一個版本出題。就算是「黑箱課綱」,也還是一綱多本。
不信公理喚不回 堅持到底
我為何能堅持這麼久,因為我不相信公理喚不回。反黑箱課綱同學林冠華要走之前說的那句話,讓我很難過,他跟他媽媽說,為什麼做對的事情還要被處罰?
這件事情讓我覺得,如果我們的小孩、學生都講這樣的話時,這個社會價值和教育體系就出了很大問題。我只是很卑微的要求,我要回去,因為你們剝奪我的工作權,你們用各式各樣不堪的手法對付我,那麼多年我都撐下來了,為什麼最後一哩路會走得這麼艱辛,我們是否該去檢視整個價值體系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能支撐至今要很感謝我的家人,我先生雖認為我去告郝龍斌是對的,可是後來遭受排山倒海而來的負面新聞,他承受不住了,根本沒辦法上班,他真的快瘋掉了。
我當時小六和小四的孩子,現在都已長大,他們秉承我很多個性,看到不公不義的事就會跳出來。當小孩被霸凌,被老師標籤化時,我馬上跑去跟學校理論,不讓他們覺得媽媽是個表裡不一的人。
Q: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定讞後,監察院時隔二年後糾正,學界普遍認為司法、監察權兩者平行,導致全案陷入兩難,您認為復職的法源依據為何?
A:許宗力大法官在一場座談會中指出,如果行政機關做錯事情,當然可以自為判斷、自我糾正。更何況監察院的報告已經說了這件事情是違法、不當的,那當然要依監察院;因為五權分立,是監察監督行政。李震山大法官也曾在不同意見書裡,大罵法院判決的「判斷餘地」四個字,這代表從高等行政法院到最高行政法院,對於我有沒有行為不檢,法官並不知道,所以就一切尊重學校,等於沒有實質審查。
Q:您覺事件轉折最大的關鍵點是什麼?和換市長有關嗎?
A:柯市長競選目標就是超越藍綠,但我本以為他一上台就可處理,沒想到拖這麼久。所以我去市府擊鼓鳴冤,因為我曾行文教育局長湯志民,要求他按照監察院糾正案,撤銷原處分。湯局長回了一個很官樣的公文說,行為不檢有損師道,已經過大法官會議解釋,以前是一輩子都不能當老師,現在四年後就可恢復教師資格,要當老師就自己再去考試。我回文教育局說,監察院說是你們違法,而且是用不當的理由對付我,你要回復我的名譽權和工作權,不可以用這個條文來應付我,但湯局長卻不理會。去年校長遴選時,他竟然讓對付我的中山國中校長、訓導主任等主謀高升。
因為我的案子進到廉委會,所以案子才會繼續處理,但等廉委會的會議紀錄逐字稿出來時,我才知道柯市長對我的誤解非常深。他竟說,「那個蕭曉玲搞怪搞怪的,聽說她在告一綱一本之前就是有問題,要對蕭進行輔導還不給輔導!換成是我早就把她(蕭)做掉了!」我才發現,柯完全聽信教育局的一面之詞。事實是,教育局當初說可以找自己信任的人來進行輔導,我找自己學校老師,卻沒人敢輔導我;後來找校外的林世華教授,但教育局說不行,接下來我們校長就對外宣稱蕭曉玲拒絕輔導。
後來是鄭文龍律師跟柯市長說,你自己不也是搞怪搞怪才當上市長的?後來廉委會召開聽證會,把事情攤在陽光下,柯市長才說好吧!那我們來做。
沒要求懲人 但道歉很難嗎
Q:有市議員質疑市長不該介入此事,您的看法如何?A:為什麼不能介入?監院報告不但要撤銷原處分,而且要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柯市長若不介入處理,監察院是可以彈劾他的。
Q:您覺得蕭曉玲復職案的結果,對國家社會的意義是什麼?
A:不要再有下一個蕭曉玲吧!整個教育體系應該要審視一下。包括夏林清事件,這都是很反教育的。今天我也沒有要懲處誰,但道歉很難嗎?要勇於認錯才能進步。我只是請求回復工作權,怎麼會這麼難?現在的學生都很會思考,大人們自己要做個好模範,尤其是教育這塊。
Q:如果沒有恢復原職您能接受嗎?
A:我也希望告一段落,但我還是不懂,他們為何不讓我回去?很多人都問我,回去要如何面對他們?我倒覺得是不是問錯人了,要反過來問他們要怎麼面對我?我坦蕩蕩有什麼怕?最近他們把當年學生拉白布條,要把我趕出學校的畫面流出,對我沒傷,反而讓人覺得文革再現,那些國中生不知發生什麼事情。那些白布條,當年報導也是說家長給的,家長會的新聞稿,也是教育局擬的。今天能復職,代表這社會的公民力量進步了,這個社會不再是一言堂,事實和公理不是用抹黑、造謠、泛道德化的方式打死,社會自有公評。
引用自由時報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3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