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晟 圖◎王樂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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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0日,我一大早出門,趕搭第一班北上高鐵,參加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整個早上坐在觀禮台上,全程專注觀看每個節目,彷彿波浪般不斷衝擊我的心情,雖然某些歷史劇的演出,對台灣歷史的詮釋,不盡然認同,但整體氣氛充滿蓬勃的新氣象,也充滿台灣會更好的期待。包括總統就職演說,我深受感染,發自內心多次熱烈鼓掌,直到典禮最後,播放出嘹亮的歌聲:「啊!美麗的寶島、人間的天堂──」實在說,我禁不住眼眶濕潤。是啊,我們世世代代賴以安身立命的台灣島嶼,曾經是多麼美麗的寶島,四面環海、森林遍布、清澈溪流四處水溶溶,物產豐饒,是眾多生命與物種的美好家園,我們原本可以創造一個適宜人居,亦可維持環境生態永續的社會系統。然而,由少數政商財團結構所把持的政治,卻帶著台灣走向耗竭式開發思維的發展,放任森林砍伐、水源枯竭、青山綠水殘破、氣溫節節飆升。空氣、河川、土壤、海洋汙染嚴重。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廣大人民被迫承擔環境惡化的風險。
長達一甲子,中國國民黨政府(當然包括李登輝主政時期)正是這種耗竭式、開發主義經濟發展的主導者;很遺憾的是,2000年至2008年,執政的民進黨,因循舊思維,也未能跳脫這種模式的困局,環境意識普遍薄弱、十分貧乏,才有大汙染的開發案延續,才有大淘空金融弊案繼續爆發。
工業文明利弊得失,全球各地、各個年代,反省、思辨、爭執的論述從未間斷,可以借鑑;然而我們賴以安身立命的台灣島嶼,又有特殊的歷史背景、地理環境,有別於其他國家,值得再深入探討。
簡單說,國民政府1949年遷台以來,無心無意長居久安,制定了「犧牲農業、扶植工業」的政策大方向,已注定了台灣的命運,朝向速食的、只顧現在、不顧長遠未來的經濟體系,台語叫做「搶現啊」、亦即「現有現好」。
最明顯的例子是1950年到1970年短短二十年間,延續日本時代的伐木設施,將台灣島嶼鬱鬱蒼蒼大好山林、千年大樹,更全面皆伐;日本時代留下來的四十多所大規模製糖所,既不善經營,亦未曾妥善規畫、完全不懂得珍惜,連同園區許許多多珍貴樹木,快速一一毀棄;令人扼腕、惋歎不已的類似例子實在太多了,整體社會很快喪失在地情感、短視近利,不知疼惜美麗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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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發展固然是不可阻擋的趨勢,不可逆反的潮流,然而所謂從農業社會跨入工商社會,邁向科技時代,並非農業已經「退時」,可以捨棄。如我母親常講的一句淺顯的道理:時代有多進步?進步到人不必吃飯就可以活下去嗎?科學有多發達?發達到不必種作就有糧食嗎?
食物,仍是人類賴以生存最根本的需求。
工業文明確實為人類帶來莫大的便利,但同時也帶來莫大禍害。不可諱言,多數企業資本家的財富,以及大眾生活上的方便,大部分乃是糟蹋自然環境換取而來。
工業禍害最明顯的是河川汙染。
台灣多山多河流,水源豐沛,灌溉設施四通八達,造就了各地遼闊平原成為富庶糧倉。
工業興起,工廠生產過程中,必然產生的汙水,一直未妥善處理。或是公然大剌剌排放到河川;或是埋設暗管稍做隱藏,趁夜黑風高,偷偷排放;或是乾脆鑿深井,直接打入地底流竄,眼不見為淨。
不是都有規範嗎?都有汙水處理設備嗎?許多工廠在節省成本、提高更大利潤的「堂皇」理由下,不願投資經費去改良設備,甚至經常只是聊備一格,備而不用,稽核人員顯然也無能為力,有辦法「疏通」的老闆更加仗勢。反正,「依法」要查到實據,困難重重,哪些公務人員有嫉惡如仇、非追查到底誓不休的使命感?即使證據確鑿又怎樣?
以最近日月光公司為例,高雄市環保局2013年間,查獲日月光晶圓製造廠違規排放大量有害健康、高濃度重金屬強酸性廢水,嚴重汙染後勁溪,予以勒令停工、移送法辦,裁罰一億多元。
結果呢?沒多久就復工,環保人士一再抗議,日月光公司非但無動於衷,還不認帳,提出上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申訴有理,判決高市府敗訴,撤銷罰單。
我無意評論司法,只能詢問蒼天,這有公道嗎?整條河川、大片農田,平白被糟蹋,無處討。多年來類似案例,不勝枚舉,大多不了了之,實在「倒霉」的,頂多罰些小錢了事。
於是,大好河川一條一條生機盡失,瀕臨死滅。
依據水汙染防治所1981年抽樣調查顯示,台灣三十五條主要河川,有十三條已受嚴重汙染;只隔三年再調查,受汙染的範圍迅速增加到廿八條。而今呢?台灣還有幾條乾淨的河川?還剩幾條乾淨清澈的小溪流?
這些嚴重汙染,是一朝一夕突然爆發的嗎?是三、二個月或三、二年短時間造成的嗎?當然不是,而是長年累月,積勞成疾呀!為什麼不能防犯?為什麼不能改善?
其實何須什麼調查數據,很多河水黑得像墨汁,很多河面覆蓋漂浮的七彩泡沫,誰看不見?散發的惡臭,誰聞不到?很多魚類突然暴斃,在地居民抗議事件頻傳,誰聽不到?
環保行政部門,果真無從追查、無可取締,無可作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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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灌溉系統,大多灌排不分。汙水不只流入河川、流入漁塭、海域,綠牡蠣等等有毒事件不斷發生,毀了無數漁業、養殖業,同時流入田地。廣大農田繼續仰賴遭受汙染的河水灌溉。農作物一旦被檢測出含有超標毒性,「源頭」從何追究?罪魁禍首很少遭受處罰;遭殃的是農民,誰來補償他們?怎樣補償?被迫「停耕」之後,每公頃每年領取九萬元補償金,還要翻耕,只等於休耕補助,農民怎麼甘願?
彰化縣最聲名遠播的重金屬汙染「鎘米」產地,數十年來合法、非法四處散布的電鍍廠等等事業廢水,不知糟蹋了多少良田。依據彰化縣環保局資料,從2013年環保署針對本縣汙染潛勢灌溉區農地進行大規模調查,至2015年列管面積已高達二百廿五公頃,編列了將近六億元經費,進行農地改善工程發包及後續整治作業。
這麼龐大的經費是汙染源事業主買單嗎?當然不是。事業主罰款機會微乎其微,金額也很有限,大部分是全民負擔。何謂改善工程?翻起來的汙染土壤何處去?怎樣處置?莫不是再去汙染他處?依我稍做了解,其實問題重重,幾乎不可能恢復健康純淨的農田。
我曾向縣政府建議,最節省成本的辦法就是列管汙染農地、甚至擴大到周邊農田,鼓勵植樹造林、休養生息,一舉多得;環保局長告訴我,農民意願不高。以現在的補償金額,農民當然不願意,如果將整治經費撥「一些些」來提高農民補償金,再宣導造林對環境的好處,更重要的是,宣導造林對未來的收益、誘之以利,農民會沒意願嗎?很多單位、關心人士提出各種意見,不知怎樣收拾龐大的爛攤子才最妥善……
其實,如果灌排不分離、河川溪流不整治;如果汙染源徹查、嚴格控制,如果不多設汙水處理廠,真正發揮作用,汙染農地繼續擴大,再來編列「改善土壤工程」預算,有什麼意義?
若未爆發「新聞」,未被發現而列入管制農田,一季一季生產作物,繼續耕作蒙混過去,受害的農民,反過來成為「加害者」,最無辜受害的則是所有消費者,體內不斷堆積毒素而不自知。
除了廢水汙染農田,工業生產過程中,製造了大量事業廢棄物,台灣每年以千萬噸計的數量進駐國土,包括未妥善處理的劇毒集塵灰、爐渣、底泥、電子廢棄物……大部分委託、包給廢棄物處理公司,然而怎樣處理?政府並沒有周全規畫,近乎擺爛,多數業者便宜行事,設法四處找尋地方傾倒,常成為盜採砂石、土方後的填入物。
我的「淳樸」農鄉也經常發現有農民提供土地,先開採上好土壤去賣,賺一手,再回填廢棄物,賺一手,而後填上薄土繼續耕種。有知識、有良知的鄉親,只能深深感歎:夭壽唷,這種地種出來的作物可以吃嗎?
一般民眾不易搜證、也不敢舉發,即使有人舉發,地方政府也很難「定罪」,常消極處理。我女兒擔任鄉公所祕書,曾經帶著環保局人員到「現場」「勘查」,遭到業者嗆聲,有恃無恐,比公所、環保局人員更凶。我詢問環保局長,局長「坦承相告」:我也沒辦法,要抓到現行犯,而且鑑定是有毒廢棄物,才能告發。
即使告發,已經傾倒了、汙染了、那又能怎樣呢?誰來善後?
至今,我們尚未依法設置工業廢棄物專用焚化爐。而目前法律只罰偷倒者,不罰委託者,因此無需監督、追蹤事業廢棄物的「來龍去脈」。
不只這片掩埋廢棄物的田地,汙水在地層漫流,廣大的周邊隔壁田抽取地下水灌溉,也會遭殃。
我們常說人親土親,而今是到處水毒、土毒,如何親?我們將留給子孫怎樣的大地?(待續)
引用網址如下:
http://news.ltn.com.tw/news/supplement/paper/1016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