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6費邊社演講:陳儀庭、陳妙婷 三之一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S-AeslkWeo
20160416費邊社演講:陳儀庭、陳妙婷 三之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2urPar89jQ
作者 薛理桂 | |
2016-04-21 | |
近日來媒體探討即將於五二○卸任總統的馬英九總統本人的筆記,是否應列入交接項目。 國內早在民國九十三年已通過《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該條例以國史館為主管機關,第三條定義總統副總統文物:「本條例所稱文物,係指總統、副總統從事各項活動所產生而不屬於檔案性質之各種文物,包括信箋、手稿、個人筆記、日記、備忘錄、講稿、錄影帶、錄音帶、文字及影音光碟…。」由於馬總統的行程大都屬於公開的行程,出席各項活動也大都屬於公務活動。因而如依此條例的精神,馬總統如從事各項活動所產生的個人筆記,甚至於電子郵件恐怕屬於此條例的範圍。 目前正在如火如荼地訂定總統職權交接條例,筆者建議也應一併討論國史館是主管機關的《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由於此條例所指之文物將檔案性質除外,但包括的文物範圍十分廣泛,而將這些文物劃歸於總統府之下的國史館,恐有球員兼裁判之嫌。有關總統所產生的公文檔案依《檔案法》應移轉到檔案管理局,而檔案以外的文物又需移轉到國史館,將同屬於一個完整的檔案全宗,硬拆開為兩個,實已嚴重違反檔案學中的「尊重全宗原則」。 美國對於總統文件已訂定相關的法令,而總統任內所產生的檔案,甚至於電子郵件都需在卸任時交接。在美國的國家檔案館之下設有總統圖書館,集中收藏總統任內所產生檔案、文物、電子郵件等相關檔案與文物。建議國內目前過時的法令應藉此良機一併修法,可考慮將《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廢除,總統任內所產生的電子郵件也應考慮列入交接的範圍。如能將總統檔案及文物之主管機關集中轉移至檔案管理局,更是理想。 (作者為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與檔案學研究所教授)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2016-04-21 | |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十九日報導〕針對美國批評中國軍機後送永暑礁人員一事,中國軍事科學院的姚雲竹少將今天在美國智庫「全美亞洲研究中心」(NBR)舉辦的美中關係研討會上表示,中國有充分理由派軍機去接人,她個人預期未來會有更多類似行動。 美中兩國學者在這場研討會上發表聯手撰寫的美中戰略關係報告,被視為代表中國鷹派的姚雲竹應邀出席。她強調,美國的救災和人道救援行動也是動用軍機。 美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沙特則表示,歐巴馬總統不希望美中的歧見妨礙雙方合作,但在網路安全、南海問題上,已開始對中國採取更強硬手段;美國的總統參選人在談到中國時也趨於強硬,美中關係未來會更緊張。 沙特說,美國有些觀察家認為,由於歐巴馬的外交政策有可預測性,「中國正在佔歐巴馬的便宜」,可繼續在南海隨己意作為,而不必付出太多代價。更廣義地說,俄羅斯總統普廷正在歐洲改變現狀,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則在亞洲改變現狀,這會讓中國在美國外交政策上列入最優先處理層級。 前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研究員簡淑賢最近撰文呼籲,美國今年不應再邀請中國參加美軍環太平洋軍演。應邀發表演說的前美軍太平洋司令洛克里爾回答提問時說,他個人反對將軍事交流做為工具,因為很難與不來往的人建立關係。他認為,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犯了一個戰略錯誤,直到最近美國才遭遇在南海過度主權聲索所帶來的挑戰,需要展現航行自由。美國國防部在南海的作為是航行自由,不應被解釋為無害通過。 他強調,中國的「核心利益」在他任內不斷擴大,美國對自己在亞洲的利益卻說得不夠明確;中國在南海的作為直接影響美國的盟邦,也因此影響美國的利益。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6-04-21 | |
菲國遣送遭中通緝台商〔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馬政府不僅在「肯亞案」處理過程荒腔走板,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昨揭露法務部自棄司法管轄權的荒謬事件,他指一名遭中國發佈紅色通緝令的馮姓台商,今年一月從菲律賓搭機出境時,疑有法務部官員通報中國公安部赴菲國抓人;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更直指,打電話通報中方的,竟為目前人在中國談判的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陳文琪被點名曾打電話這件菲律賓案,法務部昨在書面報告指出,一月十二日獲外交部駐菲律賓代表處通報,一名馮姓國人在中國涉有詐取商業違約金罪嫌,遭中國發佈紅色通緝令。馮男於菲律賓搭機出境時,經菲國移民局拘留,欲將馮男送至中國接受審判。報告並指,我駐菲代表處向菲國交涉,應將馮男遣返回原籍國,法務部向中方查證馮男涉案情節後,一月十四日將馮男遣送回台。法務部並強調,絕無任何人通報中方赴菲國抓人。 陸委會調局官員都聽聞菲案發生後,法務部曾於二月十六日邀集外交部、陸委會等召開檢討會議。黃國昌質詢時,要求參與會議的調查局經濟犯罪防制處調查專員歐陽敏昌上台說明。歐陽敏昌表示,當天他提到事件發生後,公安部港澳台事務辦公室處長宮艷萍曾向他說,「馮男一月十四日遣返時,法務部在飛機起飛前的廿分鐘通知公安部」,宮還說,廿分鐘前通報,公安部還要走各種固定程序,實在很難處理。 黃國昌追問,上述對話何時發生?歐陽敏昌回應,一月廿一日刑事偵防協會組代表團到中國,籌設兩岸警學研討會,在公安部副部長陳智敏餐敘場合中,宮艷萍提起的。 稍早,陸委會何姓研究委員答覆黃國昌質詢時也表示,他在會場隱約有聽到我方人員有請大陸公安人員到機場帶人,大概這樣。 立委王定宇質詢時點名,打電話通報中方的是否為陳文琪?羅瑩雪回應表示,「她絕對沒有打過那種電話,她說向中國要資料,但絕對沒有通知」。 羅瑩雪低調:可能誤會會後記者追問羅有無這通電話,羅瑩雪說,可能誤會了,「不可能有人打電話告訴她(指宮艷萍)這件事」。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受訪則指,過程中跟對岸公安通過很多通電話,但沒有飛機起飛前廿分鐘這通電話。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認為,這在邏輯上是串得起來的事,法務部發現無法將馮男還押菲國看守所,檢方也無證據開不出拘票,基於打擊犯罪,「便通知中國把人帶走」。 Source: 自由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