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致中
我常在想,社會上大多數人都不是法律專業背景,可能不清楚扁案有幾件,或許對「實質影響力」沒有概念,每一個人如果先拋開他對扁案原本的立場,讓自己完全放空,閉起眼睛想三分鐘,三分鐘就好,想想:如果陳總統不是總統,是一個普通人,扁案會不會這樣辦與這樣判?
我們可問自己:
一、為何要違法換法官,如不這樣,是否判不了罪?
二、為何要大費周章飛去日本密會辜仲諒,並教唆他作偽證咬扁,如不這樣,是否根本無證據?
三、為何要恐嚇杜麗萍再說元大兩億元是政治獻金就聲押,如不這樣,是否根本成不了案?
四、為何要押人取供,無限期羈押,如不這樣,是否證據根本不堪一擊?
五、為何二○一○年十一月七日馬英九要以總統身分公然指責金改案一審不該判無罪?如不這樣下猛藥,是否怕扁案被平反?
六、為何最高法院要史無前例地自為判決,並創設實質影響力說?如不這樣,是否入不了扁罪?
筆者曾與認識或不認識的人論辯扁案,有立場不同的,有激起火花的,但當我說,不如我們都先不要下結論,就先試著想想上面這些問題就好,往往唇槍舌劍,霎時會轉為許久的靜默,甚至帶著幾許沉重。
三分鐘應該到了,請你睜開眼睛吧,你不用告訴我答案,但請你再問自己一次。
拋開扁案是否無罪有罪,陳總統真正需要的是一個公平正義的審判!唯有如此,才能還原真相,對人民與歷史負責。
(作者為美國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前總統陳水扁之子)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3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