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月存四十八萬而已,是小款待誌!

作者 金恒煒
2012-09-30
今年四月的「購屋痛苦指數」指出,要不吃不喝,三十年才能在台北買三房住宅。這是由兩個「不可能」組成:第一個不可能是「不吃不喝」;第二個不可能就是在台北買屋。然而,此一具有嘲諷性的「痛苦」,全被馬英九一人打破了。馬英九的月薪四十七萬六千一百六十九元,但平均每月存款超過四十八萬元;這不僅表示「不吃不喝」還有賺,而且表示買屋沒啥「痛苦」可言。
當然,人不可能不吃不喝,連神仙鬼魅都要靠拜拜,都要尚饗,何況人?那麼馬英九靠什麼吃喝拉撒?靠什麼解決柴米油鹽醬醋茶?靠什麼大宴賓客?靠什麼養家活口?當然自有妙計。簡單一點說,使的是「挖西牆補東牆」的乾坤大挪移之術。西牆是什麼?就是國務機要費,東牆是什麼?自是自家花用。馬英九把國務機要費從原來的三千萬高調到四千萬,為啥?而且每年花光光,幾乎沒有孑遺!可見馬英九不是「不吃不喝」,而是「大吃大喝」,只是錢不由己出,用的是台灣人民的納稅錢。那麼每月存款比月薪高,有何奇怪?不高,才「奇怪耶你」。
有媒體採訪某理財專家,他批判馬英九的理財方式是不良示範,認為應當買股票、海外基金,甚至投入國外市場等。問題是,誰說馬英九沒有偷偷的幹?大選前至少有兩位有名有姓的電子新貴各給馬英九五億,其他的捐輸還不知道有多少。偌大的白花花鈔票哪去了?恐怕要等到政黨輪替後,「特偵組」也用「押人取供」的方式,馬英九的庫房才能大白,到那時嘲笑馬英九的那位理財專家,才知道不會理財的可能是自己。馬英九理財的精刮厲害,不可小覷,否則大吃大喝哪還只能月存四十八萬!?
至於那位「他,馬的」發言人說什麼馬英九「生活簡單,清廉自持」,那麼一年四千萬的特別費怎麼花的?自己一毛不拔全用公帑,當然是不折不扣的貪腐!這筆帳待算。
有句土話:「吃自己的,眼淚都吃出來,吃別人的,汗水都吃出來。」馬英九「無血無淚」也不吃自己的,卻揮汗大啖人民的血汗錢;月存四十八萬還可能是客氣的申報呢。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員)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台教會:馬政府政治力 干預司法嚴重

2012-09-30
台灣教授協會昨舉辦「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學術研討會,由陳林法學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繼盛(中)主持,台北大學助理教授陳耀祥(左起)、崇右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羅承宗、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副教授廖欽福與南華大學助理教授王思為等學者與會發表看法。 (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台教會昨舉辦「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學術研討會,台教會長張炎憲表示,馬政府政治力干預司法情況嚴重,前總統陳水扁從羈押、起訴、判案到入監的過程,問題重重,呼籲各界對類似案件宜排除個人情緒、支持傾向,從司法、法律層面釐清當事人有罪或清白,排除政治力介入,以建構正常司法體系。
這場研討會昨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有近二百人與談交流,十多位學者專家發表研究報告,論及總統職權範圍、國務機要費(特別費)法制化必要性、扁案之國際類似案例、未決與已決被告的人身自由保障(羈押與保外就醫)等角度。
羅承宗:「實質影響力說」判扁 違憲
崇右技術學院通識教育中心主任羅承宗質疑,最高法院創造出總統職權「實質影響力說」,前年底判決陳水扁龍潭購地案有罪定讞,關進台北監獄,已違反憲法、判例。
他說,行政院本月廿一日新聞稿回應民進黨提倒閣案,文中提及「依據我國憲法規定,總統之權限以列舉方式定明,包括國防、外交及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之權」、「並無總統恣意擴權,或有傀儡院長情事」等,顯係採總統職權「法定職權說」,與前述判決思維相左。
洪英花:扁醫療權低落 貽笑國際
法官洪英花認為,龍潭案在形式上、實質上就是違憲違法的裁判,司法不能為政治服務,是為人民存在,前總統李登輝、陳水扁執政,幾乎沒對司法指指點點,馬英九則屢有干涉情事;而受刑人的醫療人權,是檢視國家人權指數的指標之一,日前外國人權人士探視陳水扁,發現其醫療權益之低落,貽笑國際。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及政策學系助理教授陳耀祥表示,目前陳水扁在北監毫無民主國家對卸任元首的禮遇,「反映總統馬英九仍把陳水扁當政治對手看待,而非前元首」。
張炎憲將邀蘇治芬等 談政治起訴
張炎憲說,未來將規劃邀請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雲林縣長蘇治芬、立委陳明文等人現身說法,談一談遭馬政府「政治起訴」、經司法調查判決無罪的心路歷程,以凸顯重建司法正義、尊重人權的必要性。
Source: 自由時報

白色恐怖時代下的歷史建物──鳳山招待所

新聞報導 -
作者 張瑜庭
2012-09-30
於2010年,原日本海軍鳳山海軍通信所正式公告為軍事國定古蹟,其成立理由除了日治時期的日本海軍通信所在南進的軍事發展史中佔了極重大的文化意義之外,白色恐怖時期的鳳山招待所也見證了風聲鶴唳的恐怖事件。面對時代騷動下的文化資產,現今的文化資產保存單位該如何呈現出歷史建物一體多面的面相,在最近台灣許多古蹟或歷史建物被迫,甚至無預警被拆除的當下,值得我們深入思考。被迂迴掉的歷史建物記憶
文建會於2010年公布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為國定古蹟,不隸屬於地方政府的文化部門,而是由文建會直接來進行古蹟的修護與設定古蹟的發展定位,且定義為軍事設施類型的國家古蹟。在文建會的頁面上,關於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的沿革,大多著重敘述日治時期該地作為日軍南進南洋的通訊基地,但是這個地方與白色恐怖有關,我們卻只能從該地在戰後被海軍接收,作為拘禁被捕官兵之處稍稍窺見。總而言之,該地作為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鳳山招待所/海軍明德訓練班,在三位一體的歷史記憶中,文建會選擇性的選擇了該古蹟做為日治時期的產物,而避重就輕的迂迴掉白色恐怖時期曾經作為鳳山招待所的記憶。

現址目前暫托眷村文化發展協會來管理與維護,在2011年之前,只有舉辦眷村文化節的時候才可進入參觀,「小巷光影˙百年傳承」是眷村文化節所提出的標語,不過這個標語對應在於文化節時參觀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其實產生相當矛盾的謬誤。首先,現址經歷了三個時期,分別為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鳳山招待所/海軍明德訓練班,不論是哪一個時期的建物,都與眷村文化保有相當有距離,因為眷村文化形成於戰後,而且戰後作為鳳山招待所的現址,因為白色恐佈氛圍的因素,與周邊的眷村是相當仳離,可以說是一道牆隔出的兩個世界,且過去住在周邊眷村的居民對於鳳山招待所只有著模糊的印象。在鳳山招待所時期之後的海軍明德訓練班,同樣是一個資訊與外界隔絕的管訓地,所以眷村文化節選擇了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做為一個緬懷過去眷村小巷小弄的回憶基點,不免說是錯置了原日本海軍鳳山無線電信所原有的歷史記憶。

被招待的秘密審判

談及白色恐怖之際,不可以忽略的是白色恐怖不同於二二八事件,並非是數日的武裝抗爭,而是為期近乎數十年的秘密行動逮捕、思想控制的壓迫歷程。簡單來說,白色恐怖橫跨數個十年,從1946年的四六學生事件開始到1987年解嚴,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及廢止懲治叛亂條例,甚至修正刑法100條為止。在泛指白色恐怖的四十年間,不同時期中政府針對的整肅對象與目的也不盡相同。因此,上述提及的鳳山招待所,其實是指1949年前後國民黨政府初來台之際,蔣中正政府對於其所無法完全掌握海軍內部各個派系而進行的整肅動作,大批逮捕了出身於非蔣體系的海軍,在未經判決之下直接判刑或是囚禁的場所。不過白色恐怖海軍整肅案件與同期的其他白色恐怖事件又有所不同,在此時期遭到肅清的海軍並非送往軍法處進行審判,而是在當時海軍總司令桂永清的指導之下,利用日治時期所遺留的建築物,建立了屬於自成一套系統的海軍軍法審判系統,而偵訊地點也多以「海軍招待所」這樣的名稱來設立,且以「來賓」來稱呼被囚禁的官兵,「鳳山海軍來賓招待所」便是一處海軍的秘密囚禁、審訊單位。

因此,仔細梳理過這棟建物的歷史之後,我們必須指明的是:人民對於歷史建物的記憶錯置,的確可能形成一部分的歷史事實,但是我們更應該正視或覺察,在這些被塑造的歷史背後,人們到底遺忘了什麼,又被迫記憶著什麼。無論這些被遺忘的歷史在未來是否能被喚醒,面對蘊藏著三層歷史記憶,具備多重政治、社會面向的歷史建物,託管單位應該思索的問題是:如何正視由古至今發生的歷史鑿跡,又應該如何真實呈現每層歷史的特殊性,而不是任意地錯置甚至曲解歷史意義,而導致曾經發生過史實被掩滅。

司法正義與人權-從扁案談起

林冠妙

2012/9/29林冠妙整理(台教會主辦)

陳耀祥教授說:
阿扁總統在法律上無罪!扁案是政治案件,政治案件要政治解決,若政治壓力夠大就能解決,政治力量不夠,連保外就醫都有問題。

羅承宗教授說:
阿扁總統在法律上無罪!阿扁不是受刑人,是受難人!

王思為教授說:
因為我們選舉選輸了,所以阿扁總統的案子,對內發聲力量不夠,應爭取國外支持,向國際發聲!

陳繼盛董事長說:
在法律上阿扁總統絕對無罪!大家可以放心,大聲的說出來!

洪英花法官說:
阿扁總統現在被關是因為龍潭案,但龍潭案自始無效!因為違憲違法!

鄭文龍律師說:
馬英九和東興大樓災民打官司,說打死都不賠,後來選黨主席時,災民包圍馬的家,新聞一直報,馬就妥協了。所以,要施壓,而且對象要正確,圍法務部,司法院都沒用….

備   註:凱達格蘭學校校長張富美,非常關心陳總統,但她總是很低調,今天一整天都在研討會現場,沒有離開,很認真的聽講…


引用網址: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power0927/permalink/478926445471850/

〈廢核救家園〉老師被洗腦 歌頌輻射是福星


文/劉黎兒
Q:我看報導,原能會曾讓台電招待一批小學教師兩天食宿,參觀核三核廢料處理,台電趁機展開洗腦,灌輸輻射安全的錯誤概念,原能會更用徵文方式讓這些老師寫洗腦感想來奉承台電,不僅起雞皮疙瘩,他們要拿被洗腦成果教我們的小孩,豈不更恐怖嗎?
A:是的,這些小學老師被招待就全盤接受台電洗腦,當然背後也因原能會撐腰,附加政府權威,讓他們更信以為真,因此原能會官員不但未盡監督台電的責任,為國民的核安把關,居然拿稅金去當台電的後台,進行洗腦教育,再讓被洗腦的教師成為錯誤輻射知識傳聲筒,去教育最容易遭輻射傷害的下一代。
徵文第二名的老師寫著「解說員說了一句廣告用語『你可以再靠近一點』,學員們帶著既期待又怕受傷害就身試試,近距離接近放射性廢棄物桶,還真是無味,身體的舒適感無異狀,心中更加篤實……」真是無知到不行。
這些老師不知道輻射能最傷害的就是他們所教的學童,不知道車諾比核災讓多少孩子罹患癌症或疾病,父母不斷在為孩子辦喪事,核災不是發生在影片中而已,而是有大批兒童成為犧牲者。
就算不知道對外國兒童的影響,這些老師難道不知道台電在蘭嶼堆放的低階核廢料,已經讓蘭嶼5歲兒童都罹癌了?這些小學老師毫不關心輻射對兒童影響,而只是一次招待就被洗腦洗得很徹底,跟著歌頌輻射安全起來,把輻射比成「福星」等,真如網友們所說,原能會應該頒贈核廢料給他們當獎品,或那些擔任講師的大學教授或原能會官員更應該自己抱大量核廢料回家。
這些老師只看到新建美觀的核廢處理廠,卻不知道台電數十年來用「減容」名義,把低階核廢料從30~100桶燒成1桶,2010年報告顯示,把13萬2千公斤燒成1萬1千公斤,大量釋放出輻射物質,燃燒是最容易擴散輻射物質,日本靜岡縣島田市用超高密度的濾網來燃燒含輻射物質的災區瓦礫,檢測發現只能濾掉4成,亦即其他6成都擴散到環境中了,這也是許多人在台北測到比災後東京還高輻射劑量的主要原因,也是台灣人婦女罹癌特多原因之一;其中核三減得最厲害,台電還自傲核三減容「獨步全球」,亦即擴散輻射物質最為嚴重,這也是各界一再指出的,這些老師毫無認識,自甘接受洗腦,而擴散毒素給下一代,令人毛骨悚然。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sep/30/today-family2.htm


相關閱讀:

扁憂毒殺拒進食 確診睡眠呼吸中止症



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表示,扁已被醫師診斷為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目前正在調查原因。

《聯合報》報導,扁患有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正進行詳細檢查。台北市議員昨天探視扁後表示,扁明顯消瘦,不願意進食,因為他認為飯菜內被下毒,不敢吃。

前總統陳水扁患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資料照片

郭正典facebook: 阿扁說他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今天(2012-10-29)早上我陪陳勝順、陳喬琪和林信男三位教授去看阿扁總統。我感覺阿扁比上星期更無生氣,更僵硬,整個早上沒有顯現一絲笑容。阿扁說看到索賄證據確鑿的林益世獲得交保,而他沒有貪污卻被關了快四年,未來還不知要被關多久,連有病都無法保外就醫,他實在很"凝",很鬱卒,很無望,也覺得很憤慨。此外,北監的官員還常來遊說他,勸他回北監,讓他有隨時會被送回北監的不安全感。陳教授問阿扁是否還會有想不開的念頭。阿扁說他這一生已當過市長和總統,孩子長大了,孫子也有了,該有的都有了,離開人世對他而言反而是個解脫。陳教授問他要如何離開。阿扁說他也一直在想這個問題,但方法不能講,講了以後就不靈了。我們已把阿扁的狀況向他的主治醫師報告,請他多注意防範。看來最不能接受林益世交保案的人是對比後反差最大的阿扁總統。

郭正典facebook: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留言版

個資法明起上路 戰後史料限縮 學界恐慌


〔記者曾韋禎、湯佳玲/台北報導〕個人資料保護法將於十月一日正式上路,為避免觸法,國史館、中研院早於五、六月起,就開始限縮戰後史料的使用及公開,造成學術界的恐慌,成了個資法上路的重災區。
中研院部分檔案 無法線上閱覽
自五、六月份起,中研院「日據時期與光復初期檔案查詢」內的「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全遭移除,無法直接從線上閱覽;由於正值學期末,此舉讓一堆趕著交期末報告的文史科系學生叫苦連天。連國史館出版的「二二八事件檔案彙編」(全十八冊)、「戰後台灣政治案件」(全十七冊),也陸續被收回檢閱;甚至一度傳出禁售訊息,讓學術界開始質疑,馬政府難道想趁個資法湮滅敏感的歷史資料?
究竟該如何處理歷史檔案與個資法間的衝突?國史館曾在六月五日邀集總統府、法務部、中研院、檔案管理局等相關單位,召開「史料開放與個人資料保護會議」。
史料與個資衝突 盼能修法解決
依會議紀錄所載,檔管局組長施卿琛表示,即便是屆滿三十年而可公開的檔案,只要能辨識個人訊息的,他們都會先遮蔽再提供,就怕侵犯個人隱私。
國史館長呂芳上提問,史料應否被視為個資?史料出版若涉及個資,應如何處理?是否要收回?他希望能訂定特別法來解決學術界所面臨的困境。
中研院台史所研究員許雪姬指出,地方志裡面的人物志,全都是個資,她曾因審查口述訪談而被告。若使用歷史檔案就可能被告,卻只依賴檢察官、法官的認定與裁斷,是相當危險的,似乎又回到警總時代一樣,要學術研究如何進行?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科長李世德表示,最重要還是要有維護個人資料的精神,只要避免公開電話、住址等詳細資訊即可。
至於無法直接線上瀏覽戰後史料,中研院坦承,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確實不再開放線上觀看行政長官公署檔案影像,但目錄、卷號、內容摘要都還在。主要是曾有立委質疑會洩漏個資,也接獲家屬抗議會造成困擾;另外,開放圖檔方式會讓中國不肖書商直接下載,印刷成書販售,侵害著作權。故關閉線上觀看,有需要的讀者還是能入館,使用館內電腦觀看。
對於外界質疑國史館禁售部分史料出版品之部分。國史館也在回覆給立委的函件中坦言,為防患未然,確曾將出版物調回檢視,現已恢復展售;但為保護個人隱私,外界來館調閱圖檔或原件時,館方會先行檢視。
逾解密年限檔案 就應依法公開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執行長葉虹靈則指出,政府機關過去對於檔案的處理,各有其標準;國史館揭露所有的個資,但檔管局的保護卻又太過頭了。為解決個資法施行後,對史料使用之限制,葉虹靈說,他們已擬定「二二八事件及動員戡亂時期政治檔案法草案」,規範威權時期的政治檔案,對當事人、研究者、機關等不同使用者訂定標準;若真涉隱私權,也應優先保障被害人,而非加害人。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認為,最基本的個資,像是身分證字號、電話、住址等,當然要保護;為了兼顧研究的需要,檔案內涉及個資的部分可以加密,能讓研究者在一定的規範下使用;但像判決書這種公開的資訊,歷史檔案也應循同樣的標準對外開放,且只要超過解密年限的檔案,就應依法公開,不應再附加任何條件。

維族之友籌備會 力推熱比婭訪台

2012-09-30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台灣維吾爾之友會」昨召開籌備成立記者會,近日將聯繫朝野立委發動「批准熱比婭訪台」行動,盼馬政府能秉持人權立國的精神,不要再阻止維族民權鬥士熱比婭訪台。
盼馬政府勿再阻撓
台灣維吾爾之友會籌委會由知名作家林保華擔任召集人,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副主席伊里哈木昨也出席記者會。
伊里哈木感謝台灣友人能走出這一步,讓台灣人更認識維吾爾。他感嘆,北京在二○○一年九月才說中國沒有恐怖份子,卻在九一一事件後,抹黑維族是恐怖份子;維族因此不能穿自己的傳統服飾,否則會被認為是分裂主義者,也不能留鬍子,因這已觸犯反國家罪;就連公務員、退休人員都不能進清真寺禮拜,否則會被撤職或取消退休俸。
伊里哈木說,他們因為有信仰,選擇忍耐,但中國反因此認定他們軟弱,持續欺壓維吾爾人,把年輕的維族女性強制遷往沿海地區,每年又政策性地把大批漢人遷進來,至今已有五十個維族青年在家被抓走,下落不明。他強調,他們只希望能過像正常人一般的生活。
林保華的太太楊月清透露,伊里哈木才入住國內飯店,就有移民署官員來電詢問,還好他擁有日本國籍,否則可能就被遣返了。
林保華指出,中國宣稱在今年六月廿九日,有一班由和田飛往烏魯木齊的班機遭維族劫機,但這只是乘客吵架,還有兩位維族乘客被打死;行凶的被當反恐英雄表揚,這起冤案卻永遠得不到澄清。
多位立委連署推動
出席記者會的立委段宜康、田秋堇、黃文玲皆連署推動維族人權鬥士熱比婭訪台。段宜康指出,馬政府已簽署兩項國際人權公約,自許台灣是人權國家,如此就應做出符合普世價值的動作;是否還要禁止熱比婭入境,將考驗馬政府是否只會說場面話?還是真能堅守人權立國的精神。
Source: 自由時報

美國必需改變政策說出「事實」才有和平嗎?/(中華民國「亡國」101年系列65

作者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
2012-09-30
9月23日2012年由在台灣的「中國」統派組織,人人保釣大聯盟所發起的「九二三保釣大遊行」,人數在6百人以下的一場小規模的遊行,在遊行隊伍之中,竟然出現一面「中國」五星旗,也有人高喊兩岸共同保釣的口號出來,這也是一場由馬政府授意促成的反日保釣遊行,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演戲給美國白宮看的,要美國看清楚,這是台灣人民出來保釣,和我馬英九沒有任何關係,馬英九不敢正面反抗美國,但是他敢背地鼓動台灣人民出來舉行保釣遊行,如果注意看的話,這個遊行隊伍絕大多數都是「中國籍」的外國人士居多,反而土生土長的台灣人只佔極少數,隔天就出現有70艘宜蘭漁船集體出海,由10艘「中華民國」內政部海巡署的艦艇陪同出海,這才是反美日的重頭戲。
在25日清晨台灣漁船在出發之前聲明只在釣魚台的12海浬外繞圈圈,結果卻直闖釣魚台12海浬之內,幸好美國事前要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巡洋艦,不要採取嚴厲的反制動作,美方向日本保證,這情況不會再有下一次,美國白宮對馬英九在背後搞小動作,非常不悅,美國白宮也知道馬英九是算準了,今年11月美國總統大選日快到了,以為這時候的美國根本無心也管不到台灣,馬英九真的是打對如意算盤了嗎?美國白宫要對付馬英九會很難嗎?美國讓台灣經濟不停的往下滑動,這一點足足就讓馬英九焦頭爛額非常的痛苦不堪了,很快的AIT(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薄瑞光也許又要赴台灣找馬英九來宣讀美國白宮的「訓令」了?這也將是在馬英九4年9個月的任內,薄瑞光第12次來台灣了,這可是破了記錄,在陳水扁總統8年任內,AIT理事主席來台灣向阿扁宣讀美國白宮「訓令」,也不過只有5至6次,算一算馬英九一共8年任期,將會多達近20次,從薄瑞光開始是一年來台灣兩次,算一算馬還比阿扁多了近兩倍之多,由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來,美國白宮並不是在防陳水扁,而是在提防馬英九!
馬英九還有3年多的任期,馬會找機會反擊美國,馬英九是憑甚麼敢這麼囂張呢?他是算準了,美國的「糢糊政策」,不敢說清楚講明白,「中國」也是和馬英九也有相同的想法及算計,馬英九也是憑美國所說的台灣未定論的說法,全面向中國傾靠過去,無論是「中國的共產黨」,還有在台灣的「國民黨」,他們自以為台灣和釣魚台屬於中國的一部份,是依據「開羅宣言」及「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書」,美國白宮一定要透過美國國務院來發佈澄清,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功能只謹限於是一般平常的新聞報導而己,而且在這兩份書面上並沒有任何人的簽名背書,這完全都沒有國際法的法律效力!
再說到「日本投降書」,沒有錯!上面列有台灣和澎湖群島及釣魚台在內的「日本投降書」,請注意,是日本天皇用雙手奉著這份「日本投降書」交給美國太平洋戰區聯軍統帥五星將官麥克阿瑟將軍!而不是交給蔣介石先生,日本官方代表天皇又在1952年在美國舊金山城市,在美國所準備的「舊金山和約」上簽下名字,當時全球60個國家的代表在現場見證一切,日本永久放棄對台灣的主權擁有,從此台灣島及澎湖群島的主權正式由美軍接收,在前一年的1951年美軍全面進駐台灣島保護台灣人民,這份「舊金山和約」正由美國政府保管著,釣魚台是依據舊金山和約也在1972年,劃分給沖繩島!以上這些所有的事實,一定要公諸於世,這樣才能真正保證到亞洲區域的「和平」及「安定」!(0007)

(廖東慶/北美政治評論家)(歡迎轉貼/轉寄/下載)
Source: TDA 保護台灣大聯盟 - TaiwanYes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5534&Itemid=71

Re: [新聞] 傳陳水扁分不清921、911

k5a:我同意,只是該所有犯人都一視同仁,但是綠營與DPP不是這樣 09/29 02:55
阿扁的確沒有被「一視同仁」, 例如, 即使把裁定無保釋放的法官換掉是合憲的, 一般人也不會受到這樣的待遇, 可以看看黃瑞華的「司法有以平常心處理扁案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16/today-o1.htm
一般收容人每天可上工約8小時, 阿扁僅每周五日可以放風半小時到一小時, 長期下來形成「知覺剝奪」的虐待: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jul/22/today-p6.htm
一般收容人可上桌吃飯, 扁卻一千三百日後才第一次上桌吃飯: http://tinyurl.com/9byntcs
陳前總統辦公室新聞稿 2012.08.09 - 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台灣人拜台灣神 不做無根之民 財團法人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上桌吃飯本是常態,其他收容人均享有此權利,過去四年陳總統卻被剝奪這項權利,正如台大柯文哲醫師所指,陳前總統獄中所受對待,譬如不能下工場、不能與團體互動、禁閉於極端狹小空間等,等於是「次等囚犯」一般,如今在社會龐大壓力、輿論公開批評及國際強烈關注下,開放了陳前總統這項權利,只是回歸與其他同學一樣而已,試問:何來禮遇及特權?所謂12大禮遇之說簡直昧於事實、顛倒是非、欺騙社會及國人。 ...
特殊待遇其實很多: ˙周占春兩度裁定無保釋放後發生換法官事件。 ˙阿扁從起訴前就羈押了一個月,後來陸續用各種光怪陸離的理由羈押了兩年,比方說 對社會具有影響力也算理由。 ˙2010/11/5,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決無罪,馬總統隨即於11/7宣布司法不能悖離人民合理 期待云云。 ˙承上,馬總統於11/9宴請行政、立法及司法院正副院長、秘書長,法務部長曾勇夫、 檢察總長黃世銘也出席宴會,馬表示,不能漠視人民對部分法官做出違背人民合理期 待判決的失望與憤怒,馬還親自宣布特偵組將對二次金改案提出上訴。 ˙承上,兩天後(2010/11/11)龍潭案馬上就被最高法院罕見地以自為判決的方式、採實 質影響力說有罪定讞了。 ˙針對阿扁是否保外就醫,馬總統表示保外就醫「等於說就是放了」,數日後又表示勿 逼政府就範。 ˙二次金改案,元大杜麗萍在法庭上表示,特偵組要求她不能說元大給扁家的兩億是政 治獻金,並要求她說扁知情,否則要羈押。 ˙承上,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當庭「提醒」杜麗萍:「不要再講了,有媒體在」。 ˙承上,此案特偵組裝傻不辦。 ˙辜仲諒在法庭上表示特偵組指示他做偽證。 ˙承上,此案特偵組自己查自己,當然查無實證(無誤),就簽結了。 ˙龍潭案在偵訊時,李界木遭威脅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不要跟我賭你一定判無期... 等語,辜仲諒則被告知不要變成不一致、不能幫倒忙,就破掉了... 等語。 ˙2008年,檢察官集體發誓年底辦不出來就下台。 ˙司法節時,當時正在偵辦扁案的檢察官親自編演陳水扁上手銬的戲碼。 ˙承上,王清峰去看了哈哈大笑,並認為沒有不妥。 ˙部分偵訊影音缺漏或難以辨識。 ˙偵訊李界木時隱藏對李界木有利的公文。 ˙媒體對偵辦方向未卜先知,卻從來沒有人去查到底誰在洩漏案情進展。 ˙扁律師鄭文龍在公開部分不當偵訊的錄影帶後,被送懲戒。 ˙扁律師鄭文龍代扁發表聲明後,又被送懲戒。 ˙主張換法官違憲的法官洪英花被除去庭長職務,之後又被除去審判長職務。 ˙二次金改案一審判扁無罪的法官周占春被起訴。 ˙臺大醫院愛滋器捐案中,發起阿扁保外就醫連署的柯文哲醫師獲醫懲會不懲處,卻反 而被不具器捐專業的監院彈劾。 ˙阿扁三歲的孫女收到傳票,上面還寫「...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阿扁於看守所監禁期間絕食抗議,遭處罰禁止放風、禁止電話懇親等。 ˙特偵組前往通訊受完整監視的扁牢房搜索機密文件,結果當然什麼機密文件都沒有。 ˙王清峰親上電視節目談個案。 ˙以偽證罪逼迫相關證人就範(例如,李界木、魏哲和、陳敏薰)。 ˙阿扁札記遭北監以無助教化等理由阻擋發表。 ˙阿扁給壹週刊的投稿「一位前總統之死」, 於2012/8/6交付北監審查, 2012/8/9遭北 監以太過「聳動」為由告知審查未過,北監則於2012/8/9表示「一位總統之死」一文 根本還沒寫出來。 ˙一般北監收容人每天可上工活動約八小時,阿扁僅在天候允許時有每週五日,每日30 至60分鐘的放風。 ˙一般北監收容人可在桌上用餐,扁則在地上用餐一千三百日後才初次在桌上用餐。 ˙2012/9/14阿扁接受MRI檢查,北監與法務隨即表示檢查結果證實沒有中風,後才由北 監表示「在醫學上這應該屬於腦中風的一部分」。 ˙在扁及其家屬強烈反對下,北監強制將扁轉診至台北榮民總醫院,並謊稱此決定乃是 因為(一)遭馬偕拒絕、(二)遭亞東醫院以「小栓子偵測檢查」儀器故障為由拒絕 、(三)遭林口長庚以院內無「小栓子偵測檢查」儀器為由拒絕、(四)高雄長庚榮 譽副院長陳順勝建議轉送北榮、(五)署桃副院長徐錦池建議轉送北榮,但馬偕從未 接獲北監諮詢、亞東從未拒絕扁入院、林口長庚有「小栓子偵測檢查」儀器、陳順勝 與徐錦池從未建議扁轉診至北榮。後來,北監改稱所謂的徵詢馬偕意願,乃是徵詢曾 在馬偕工作過的署桃醫師。 ˙法務部於2012/9/15表示依署桃之回報,扁腦梗塞部分無需進一步檢查,但署桃副院長 徐錦池於2012/9/17表示「...可是在神經科還有精神科方面,事實上他必須進一步做 檢查」。 ˙賴士葆委員表示,阿扁遭法務部長曾勇夫下令灌水。 ˙北監要求扁醫療小組醫師簽切結書,要求扁醫療小組不得進行病歷紀錄,而且就算診 斷確定有問題,也不得將結果作為提出保外就醫的依據。此外亦阻礙扁醫療小組與北 監指定的醫院共同會診,並在自費延醫申請表中,增列「衛生局報備支援看診文件」 為必要文件,因此北監只要不替扁發公文,扁即無法自費延醫。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1933/112012091500116.html
痛批粉飾太平 說扁沒病 柯文哲:法部看得懂英文病例?|焦點新聞|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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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健康每況愈下,幾度進出醫院治療,昨日扁醫療小組成員、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氣憤的說,他們多次要求與北監指定的醫院共同會診,卻屢屢遭拒,如今扁出了事,法務部又在粉飾太平說沒病,「病例都是寫英文,你們律師看得懂嗎?拜託法務部別在那邊自我解讀醫學專業了!」 ...
˙阿扁於開庭時身體不適,蔡守訓的處理是不必檢查,直接還押。 ˙立法院修改卸任正副總統禮遇條例,以溯及既往之方式取消扁的禮遇金。 ˙反觀蔡守訓則是榮升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k5a:人家拿這點質疑他們時。柯與綠營才蜻蜓點水地沾一下醬油應付 09/29 02:56 k5a:尤其是柯這個人,真的越來越糟,之前拿老婆出來哭哭,出包被追 09/29 02:57 k5a:究就說是政治因素,這個人表露出來的跟藍綠政客犯事後的模式 09/29 02:58
小弟相信柯P被彈劾的原因就是他發起阿扁保外就醫連署 (雖然小弟沒看到柯P自己這樣說), 否則不會醫懲會決議不懲處, 卻反被無器捐專業的監委彈劾、約談兩小時後, 下次聽到消息就是彈劾通過了、甚至用聳動但並未證實的陳述當作事實基礎 (如已經『明確顯示受到感染』等)... 小弟剛剛又把柯P的文章複習了一下 (值得一看):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posts/269287949839859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posts/269833696451951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posts/270161766419144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posts/270691206366200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posts/273080759460578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posts/274355529333101
刀不是柯P開的, 檢驗不是他做的, 電話不是他接的... 沒親自判讀檢驗結果????? 節錄一段: https://www.facebook.com/DoctorKoWJ/posts/270691206366200
依據當時的作業情況,要求不是器官移植執行者的柯文哲必須親自開立 檢驗單和判讀檢驗結果,既不合理也不可行 ... 使用電話是當時的作業常規。即使衛生署事後的緊急改進措施也沒規定要 OPO負責醫師開立捐贈者的檢驗醫囑,因為實務上有困難。 ... 依照國內之醫療常態,是否接受該器官?仍是移植醫師決定的。如果要所謂 「器捐勸募小組負責醫師」對所有捐贈者,每一例親自開單,到現場檢視檢 驗結果,並決定器官能否用於移植?對於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 時之業務,僅有一名醫師之編制,用常識想就知道不可能如此運作。難道過 去20年只要柯文哲不在臺大醫院(例如出國開會),臺大醫院之器官移植全部 停止進行。因此其作業方式一定不是如監委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