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難者《愛的記號》劇作 照亮白色恐怖黑暗歷史
「警察脫光他的衣服,鞭打他的背、抽打他的下體,再拿出電擊棒….」,1963年,22歲的陳新吉,只是吃了一頓飯,就被栽贓「發展台獨組織」遭逮捕,5年黑牢生不如死,無助的他禱告時,傳來一個聲音,「你免驚,你身上的苦難,是我疼你的記號」,他撐了下來,並實現和獄友的約定,誰活著,就要將故事帶出去,這段白色恐怖時代的縮影,將由「海島演劇」劇作《愛的記號》於本週六、日在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演出。
聚餐遭陷台獨開會,警刑求咬被告有獎金
1963年7月,正在當兵的陳新吉,突然被好幾個人銬上小吉普車,開了3個多小時後,被帶到台北一處偏僻地,一下車,就聽到淒慘的叫聲,後來才知道,這是三張犁的調查局,他被關在獨居房4個月,在三張犁被囚禁了一年,後來在警總軍法處看守所被判5年徒刑。
為什麼被抓?陳新吉說,「我只是和人吃了一頓飯」,春節期間,他和友人黃重光、吳俊輝、江炳興、陳春榮一起聚餐,其中陸軍官校學生江炳興(泰源事件)在學校參加自治互助會,被指控是台獨叛亂組織,就這樣被栽贓誣陷、刑求逼供。
誘騙合作就「政治解決」放人,不合作「法律解決」送軍法處
「你讀過三民主義嗎?裡面不是有教,3個人討論一個問題主題就是開會?」,調查局要他承認是在「開會」,並要他咬出更多人出來,因為被告被判一年,他們就有一萬元獎金,若有4個共同被告,一共被判了30年,就可領30萬獎金。
陳新吉指出,為了逼出名單,首先是利誘恐嚇,只要合作就可以「政治解決」,放他出去,不合作就「法律解決」,送軍法處,獄友提醒他這都是騙人的,千萬不可承認是在「開會」,何況根本就不是,他咬緊牙根不承認,利誘不成就開始刑求。
海島演劇《愛的記號》演出白色恐怖受難者陳新吉的故事,重現被遺忘的歷史。圖/林冠妙
沒人性!刑求生不如死,母二年找嘸囝精神失常
陳新吉表示,刑求的手段很沒人性,「鞭打,讓你戴高頻率耳機,造成神經緊張、失去控制,再脫光衣服,以濕毛巾抽打下體,疲勞詢問,不讓人睡覺,精神恍忽,看到的日光燈都變紅色,也不給水喝,不給飯吃,連續48小時,讓人崩潰」。
1968年,27歲的陳新吉出獄,但又是另一個苦難的開始,「我媽媽在街上找了我2年,大家都知道,那個瘋婆在找她兒子,到處問,你有看到阮阿吉仔嘸?你有看到阮囝嘸?」,但他回家時,媽媽卻不認得他了,因為他變得很瘦又衰弱,看到人會怕,眼神也不一樣了,「媽媽後來精神失常了」。
眾叛親離跳海自殺 落日餘暉照亮白恐黑暗歷史
「親友們都疏遠我,我3個哥哥都不敢接近我」,郭新吉娓娓道出,哥哥們在電力公司上班,怕會丟飯碗,還被抓去詢問,所以他們很害怕,「一直到現在都很少聯絡,大哥要我出來後,小心自己的言行,不要再惹麻煩」,他又因「白色印記」找不到工作,只好到台北橋打零工,也做過清潔工、抬過棺材,在歷經無數次的拒絕、挫折後,他絕望的想自殺。
32歲的他跑到竹南去跳海,步入海水時,他抬頭看見西邊的落日彩霞,「啊!太陽下山了,還那麼美?」,可能是上帝給他的旨意,於是,「他回頭是岸」,有一種頓悟,「我要像落日一樣,把我的落日餘暉,照亮白色恐怖那段黑暗的歷史,勇敢的面對人生與挑戰,我就活到了現在」。
陳新吉表示,雖然這是個人經歷,卻是白色恐怖時代的縮影,他要幫無法發聲的受難者說話。圖/林冠妙
真正的加害者是蔣經國!當年軍法官自稱平庸的加害者
陳新吉表示,他的心中沒有恨與不平,他上教會時曾遇到當初審判他的劉姓軍法官,他還問劉,要不要到人權博物館來還原歷史真相?劉回答,「我在戒嚴時期是平庸的加害者」,因為被指定要判6個人死刑,但劉後來沒有判,劉退伍後轉當律師,娶了位牧師太太,現在拿著枴杖,看起來好可憐,他心就軟了。
「真正的加害者是蔣經國,每年初二,蔣都會到看守所,手叉著腰,很得意的來視察,他是真正的加害者」,陳新吉說。
心中有愛!愛的記號-你身上的苦難,是我疼你的記號
為什麼心中沒有恨、願意寬恕?現年76歲的他說,因為心中有愛!愛是什麼?他說,愛的本質就是操勞,他愛鄉土、愛這個土地、愛後代子孫,他為土地、子孫操勞,他強調,「上一輩的苦難,是後代子孫的祝福」,這段歷史被掩蓋50年,我們不能遺忘,「那個時代的人物不只我一個人」,有幾萬人,那些槍斃的、上吊的、發瘋的,不幫他們講話怎麼辦?歷史課本又不會寫。
「海島演劇」人權/戲劇/座談系列-《愛的記號》,將於8月27、28日 14:30於蔡瑞月舞蹈研究社演出,並邀請白色恐怖受難者蔡焜霖、張常美、陳中統及陳欽生座談,免費入場。
陳新吉絕望中,聽到一個聲音「你免驚,你身上的苦難,是我疼你的記號」。圖/林冠妙
陳新吉、「海島演劇」導演林志遠(右一)和演員們希望透過戲劇故事讓更多人認識台灣歷史。圖/林冠妙
引用民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