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 星期二

郭冠英:公務員比較高級 他忍辱負重幫低級的人

2015-12-0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省政府前外事秘書郭冠英退休案爭議未決,他上政論節目自爆領到退休俸,還與民進黨前發言人徐佳青針鋒相對,他還脫口說出,「我們公務人員比較高級!」還強調自己是忍辱負重的在幫助低級的人。
  • 台灣省政府前外事秘書郭冠英。(資料照)
    台灣省政府前外事秘書郭冠英。(資料照)
三立電視昨天(7日)晚間播出的政論節目《54新觀點》中,徐佳青對郭冠英說,「我只有勞保,你的是公保。」,郭冠英也回應:「你勞保也是國家的勞保」,徐佳青則繼續說,「我勞保是我自己保的」,郭冠英也回嗆:「公保也是我自己出錢保的」。
徐佳青則指出,「政府出了多少在保這個事情」,郭冠英直接回說,「因為我們公務人員比較高級」,徐佳青則質疑其他人是不是就比較低級,「那你幹嘛還留在這個地方,接受2200萬人供養」,而郭冠英更脫口說出,「高級的人不能幫助低級的人嗎?為什麼不能留在這?」他強調,自己是忍辱負重的在幫助低級的人。
Source: 自由時報

港警要求刪毆民影片 谷歌打槍

2015-12-08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網路搜尋引擎巨擘Google發表最新資訊公開報告,提及去年七月至十二月期間,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調查組,曾向該公司要求移除旗下影音分享網站YouTube的一段短片,理由是該片內容為警察在警車上打人,散播錯誤訊息,但Google拒絕。「香港民間人權陣線」(民陣)痛批警察濫權,有如中國政府以阻截謠言為由侵害網路人權,「公安化」的行徑嚴重「赤化」香港。曾被警察在警車上毆打的社運人士更直指,事件有如中共抹殺六四血腥鎮壓歷史。

以散布錯誤訊息為由申請移除

Google每半年發表一次《資訊公開報告》,提出各類統計數據。香港明報報導,該片一開始是警方在某次實際執勤時拍攝的畫面,顯示多名軍裝警員帶走一名疑似示威者,後面的片段則似乎是模擬警車內的類似電影畫面,一名疑似便衣探員斥責示威者,又暗指示威者遭警方毆打,還插入分別顯示「政商勾結 議會專制 警察暴虐」及「暴力天天上演 鎮壓不日放映」等畫面。
該片去年六月上傳,迄今觀看次數為九萬次。根據YouTube上的描述,本片係根據被打示威者描述改編,又指去年六月「國家機器在反東北規劃集會中拘捕廿一人,其中五人被帶上警車,在漆黑中被毆打近廿分鐘」,更稱「警察以壓倒性的武力,壓制異議者所有反抗的可能」。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去年有兩件警察疑似在警車裡打人的事件較為轟動,第一件是去年六月十三日反新界東北示威期間,黃永志及周諾恆等五名社運人士被拉上警車後,遭警員拉下窗簾關燈毆打,但此事後來不了了之;第二件是去年平安夜警方在旺角拘捕十二名「鳩嗚」人士,十九歲少女畢慧芬投訴被帶上警車後,遭三名女警以粗言辱罵,並掌摑臉和耳朵。
黃永志受訪時表示,警方要求YouTube將前述影片下架,讓他想起中共在六四屠城後試圖抹消民間記憶,慨嘆已無法讓相關警員入罪,警方如今卻連批評都難以忍受。
報告還說,去年同一期間Google共收到三個來自香港行政機構的移除要求,但Google均予拒絕。另有兩個附有香港法院命令的要求,希望移除網站廿一個項目,Google也只配合一半。外國政府也有類似要求,例如英國去年就根據國家反恐法,要求Google移除「伊斯蘭國」的宣傳影片。
據報導,港府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移除內容並不罕見。二○一○年二月至一三年二月,八個港府部門共向多個網站發出七千多項移除要求,全部都不是根據法庭命令提出,其中警務處以防止罪案為由,共四十五次要求網路供應商移除資料,全部成功。
Source: 自由時報

頂新無罪打獵重判!原住民法務部怒吼獵人要回家!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林冠妙   
2015-12-08
頂新無罪打獵重判!原住民法務部怒吼獵人要回家!
台東布農族人Talum(中)因母親(左)想吃山產而出外打獵,未料被捕,遭最高法院判刑三年六個月,將於12月15日入監。(中央社)
 
台東海端鄉龍泉部落布農族人王光祿(Talum),因母親想念山上的味道而上山狩獵,未料被捕,最高法院在10月29日判刑3年6個月,併科7萬元罰金,全案定讞,Talum將於12月15日入監服刑,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法律扶助基金會等團體今(8)日上午將前往法務部,呼籲檢察總長顏大和准予提起非常上訴,暫緩執行入監。
56歲的Talum於2013年7月,因94歲高齡母親欲食山產而出外打獵,帶著撿到的獵槍到部落後方狩獵,捕獲一隻山羌及山羊,遭關山警方查獲,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移送法辦,一審到三審都判有罪,全案於上個月定讞,即將入監執行。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痛批,這種判決,讓台灣原住民族驚呆了!判決指出,獵槍並非依循「原住民文化傳統」自製,而是意外撿拾而來,以此判定違背《原基法》的精神與《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自製獵槍」之構成要件,原住民團體質問,撿到的獵槍就不夠「傳統」?難道老人的生活習慣不是「傳統」文化?將提起非常上訴,並聲請釋憲,「獵槍要除罪,獵人要回家」。
學界社運界聯合聲援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案連署網址
【獵槍要除罪,獵人要回家!】-聲援台東布農族人聲明稿
一、文化即生活,生活即傳統! 
*撿到的獵槍,就不夠「傳統」?
判決指出,獵槍並非「依循原住民文化傳統」自製,而是案主陳述意外撿拾而來,以此判定其違背《原基法》的精神與《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自製獵槍」之構成要件,此種理由將原住民族困於兩難的局面:狩獵文化對國家而言,就是只能拿著會爆膛的獵槍,戰兢地行使文化主權嗎?難道物質文明的變遷對原住民族而言是觸碰不得的禁忌嗎?
*難道老人的生活習慣,不是「傳統」文化?
由於判決指出「應對已不合時宜的舊傳統文化予以排除,或限制在相當時空下才可執行。」,並認為因此:「本件被告係基於供家人食用目的而為狩獵,……,不能將其狩獵解作係依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我們認為,判決以貧乏的族群想像,片面規限了原住民族文化於固定時空,根本誤解了文化的意義。實踐文化生活的過程,不僅僅是祭典跟儀式而已,而是所有原住民族歷史記憶和生活方式的集合!
*原住民族狩獵是破壞保育的元凶?這是文化歧視!
判決文根本性的認定原住民族狩獵行為是犯罪的象徵:「倘認只要符合附表所列均屬基於傳統文化狩獵而作如是擴張,野生動物保育法所欲達成維護物種多樣性之立法目的將無法實現。」甚至嘲諷道:「高呼基於祭儀或傳統文化之大纛,即能肆無忌憚的獵捕野生動物,否則野生動物保育法無異失其衡平物種多樣性之功能。」我們認為,這不僅是錯誤理解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更是赤裸的文化歧視!以保育為由限縮原住民族狩獵權,將保育責任一概歸咎於原住民族狩獵文化,卻無視於墾殖政權和大規模經濟開發對環境棲地的破壞。事實上,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對狩獵行為有完善的自主規範能力、更是一種與環境共同依存的方式!
*狩獵是落後的象徵?壓縮獵人生存空間,卻要求只能全職才能狩獵!
判決書以「狩獵非其維生之必需、另有職業」為由,認為其打獵的行為不符合相關規範。但矛盾的地方是,在當代資本國家當中,根本無法存在、實際上也沒有「獵人」這一個職業選項。我們必須從社會分工的角度去理解,過去至今原住民族男性必須具備的是狩獵「技能」,而非職業取向,現代職業分類不應該是拿來限縮文化生活的理由。判決還指出:「在以往經濟、物質生活尚未發達之年代,狩獵係原住民族獲取食物來源之管道,時至今日,國民經濟生活已普遍提升,保育之觀念亦漸受重視,客觀環境之改變,已甚少有原住民族賴狩獵維生者。」這是斷定原住民族狩獵文化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劣根性、文化落後的言外之意!
二、獵槍要除罪,獵人要回家!
*原住民族狩獵是「原罪」嗎?
狩獵,本為臺灣原住民族共同擁有的文化形式。但在《野保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實施以來,狩獵不再是單純的文化表徵與實踐,而變相被視為一種潛在犯罪行為。獵人常承擔著執法人員的判定與逮捕、新聞媒體「盜獵」汙名等代價。實際上,獵槍和狩獵申請的審查門檻與限制之多,往往讓族人因為來不及趕上祭典時程、傳統獵場超出單一行政區等緣由,屢被查勤,使文化實踐面臨促狹的困境、獵人成為保育罪名下的犧牲品!
*原基法遭《野保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架空!
此外,原基法第19條相應的子法因未明確訂定,所以原基法訂定之基本價值與精神無法落實、部落慣習法治化的延宕等,無法明確地維護原住民族對於山林資源的使用權益,反而被《野保法》、《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取而代之,片面地限制原住民族狩獵文化的實踐,限縮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意涵的詮釋。
*回歸部落主體、自主生態治理!
事實上,有沒有動物,獵人最知道。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過去是一整套含括了獵區、獵團、不同形式的禁忌和祭典規範的系統,使得原住民族千百年來能與自然資源之間達成有效的動態平衡。然而,部落的社會組織在歷代殖民政權下逐漸瓦解、部落的經濟活動逐漸納入台灣的資本體系當中,我們認為,若要建構具備生態倫理的自然資源管理機制,應該重新恢復、重新建構以部落為主體的狩獵文化規範!讓獵人回家、讓部落歸位!
三、不要讓獵人單獨面對國家!
我們要求:
(1)呼籲檢察總長准予提出非常上訴!
(2)檢察總長審理非常上訴期間,應暫緩執行入監!
對保障原住民族的集體權來說,我們要求各政黨及原住民族立委候選人承諾:
(1)積極保障原住民族的狩獵權,訂定狩獵專法!
(2)保障原住民族的文化權,盡速將部落文化慣習法制化!
(3)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完善傳統領域法制化!
(4)原基法子法訂定已延宕多時,應盡速完成立法!
團體連署:http://ppt.cc/GeFEK
共同聲明: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東部青、南澳青年聯盟、太魯閣學生青年會、臺左維新、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自由台灣黨、時代力量不分區候選人高潞•以用、公投護台灣聯盟(陸續增列中,歡迎加入)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4225&Itemid=76

孫穗芳哪裡驚人?

作者 于則章   
2015-12-08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國」戳破國民黨謊言

孫文的孫女孫穗芳昨天到立院拜會院長王金平,在面對媒體問到孫文在中國創設中華民國,但現在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事時,毫不含糊回答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國嘛,Republic of China」,讓媒體以「語出驚人」來形容她的發言。
事實上,只要是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孫穗芳所說的不過是當今國際上普遍認為理所當然的事實罷了,一點都不「驚人」。因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事實上就如中華民國與大清帝國之間的關係一般,都只是中國後朝推翻前朝的關係,即令國號改了,但在法理上國家的同一性並沒有改變,這也是為什麼在一九七一年聯合國大會在討論中國代表權時,會以「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他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這樣強烈的字眼來作成第二七五八號決議。
然而,如此明白的事實,卻是在中國國民黨長期以來為了維護他們在政治上的私利下被刻意模糊,馬英九等中國國民黨徒甚至於還發明了「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九二共識」…等等明顯違反常理與國際普遍承認的事實的名詞來唬弄台灣人民,但是當中國或國際組織將台灣列為「中國」的一部分時,他們卻又假惺惺的抗議,真的是既可笑又虛偽。
最令人噴飯的,莫過於朱立倫與馬英九先後在北京與新加坡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時,明明各自說出了「兩岸同屬一個中國」與「一個中國原則」,回到台灣被罵後,他們卻又死鴨子嘴硬的不肯承認,並用更多的花言巧語來為自己曾經說過的話狡飾,企圖繼續哄騙台灣人民。
而今,孫穗芳直白的這一句「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是中華民國」,除了映照出馬、朱等中國國民黨心口不一的虛偽狡詐外,如果能夠驚醒台灣那些長期被中國國民黨哄騙,以至於到現在還誤以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夢「中」人,進而促成台灣主體意識的覺醒、凝聚台灣的建國意識,進而將台灣與中國釐清為「一邊一國」正常關係的話,那麼台灣的後代子孫將會非常感謝孫穗芳!
(作者為公務員,台北市民)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金恒煒專欄〉什麼都要,就是不要臉

作者 金恒煒   
2015-12-08
「什麼都要,就是不要臉。」當然是嚴厲的罵人的話。中國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的軍宅買賣,弄得沸沸揚揚,電子媒體的名嘴們早罵她罵得豬狗不如了,是不是應了這句話?雖有「高級外省人」郭冠英化名替王說話,不只歪打沒有正著,反而愈描愈黑。藍營中固有公開表態拒絕替她辯論的,但王如玄趴趴走,竟還有人長在左右呢。
王如玄嘴硬說:「一切合法,禁得起檢驗」,是不是「不要臉」?固大有辯解餘地,但國民黨主席也是總統候選人朱立倫倒真的是「不要臉」到底;朱大主席背棄「做好做滿」的承諾,公開宣示「笑罵由人」。「笑罵由人」是什麼意思?正是「不要臉」的解釋!朱立倫替王如玄辯解說「瑕不掩瑜」;原來王如玄還是「瑜」!倒買倒賣軍宅只是「瑕」?不過這個那個的「不要臉」,遠比不上馬英九。馬竟敢批蔡英文「開空頭支票」!「他馬的」好像忘了騙選票的「六三三」、「馬上好」的支票。只能說國民黨一個比一個不要臉!
買賣軍宅的過程,王如玄堅不吐實,難怪街談巷議紛紛質疑「不能說、不能說」的背後,或有不可告人的骯髒集團在,一說就破,國防部及所轄以下會轟然稀巴爛。王如玄解套的巧門,就是按鈴申告揭黑幕的立委段宜康,而且振振有詞的說,事情已進入司法,透過司法調查,可還她清白云云。媽媽咪呀!司法可以當「不要臉」的遮羞布?別的不說,首先台灣人民就不相信司法,已有民調可以佐證;再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司法可信嗎?第三,頂新黑心油都可以無罪判決,司法果能斷是非、還清白?
好在,事關大選,判決軍宅案的不是檢察官、法官,而是台灣全民。鄭文龍律師傾全力推動陪審團制,就是用陪審團來取代法官的專斷,藉此打破國民黨化的司法。所以,一月十六號投票之日,就是軍宅案的判決之日;人民用手中選票來論斷軍宅案。有趣的地方是,選民都是陪審員,還是超大超大的大陪審團。
朱王配或認為反正大選輸定了,笑罵由人笑罵罷。然而,會不會禍及國會選舉?噤不敢言的軍系立委林郁方告同選區的青年才俊林昶佐,即是一例。國民黨競選總部主委胡志強就戳破王如玄「合法」的飾詞,說「選舉哪是合法就好」,胡同時表示軍宅案帶給國民黨的是「負面影響」,同時不啻打臉朱立倫「負面選舉」之說。
王如玄挺不下去了,據說今晚要上電視節目,一次說清楚。問題是,為什麼非上紅頂商人的電視台不可?主持人、來賓是擔任「魔鬼辯護士」還是「同路人」的角色?
王如玄是提油救火還是反守為攻?所可知的是,火會愈燒愈旺。(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有哲理的圖


詳細內容請看網址如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Y4NTE2Mw%3D%3D&mid=207854144&idx=1&sn=bb696f9e889a2582f2d2027b0243cdfb&scene=1&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rd

畫中有話-兩岸談判,中國先設原則,要台灣接受細則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5-12-08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請細細品味~~
中國先設定一個中國前題,再依此前題,訂定彼此互動原則,拋出細則,要台灣實施,當然會把台灣鎖死在中國框架,表面上,好像雙方有不斷的談呀談,簽呀簽,其實骨子裡,代表台灣的官員,碰到中國的談判高手,只有照單全收的份,現在兩岸間的什麼服貿、貨貿、自經區,雖不為台灣人民接受,早就遵守ECFA的精神,不斷依行政命令實施了,阿九政權眼見總統大選對其不利,就大膽放肆胡搞瞎幹,熱切得很,其等目的,不但要加強賣台,還加碼法制化,未來的新執政團隊,要打破如此失控的兩岸條約,壓力來自對岸的中國,阿九會一走了之,誰也不怕誰,台灣人民要仔細觀察此時選舉時間,阿九政府幹得是什麼?

兩岸談判,中國先設原則,要台灣接受細則。
阿九還是亂紀胡來。

觀看更多畫中有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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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5367&Itemid=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