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 |
作者 林鈺雄 | |
2016-10-13 | |
原標題:最高法院 巴萊(林鈺雄)
2012年03月15日 位於台北市長沙街的最高法院,是台灣司法實務的火車頭,民刑案件的終審地。這棟建築的二樓有一座大法庭,但卻鮮為人知,因為它的實際作用和台鐵倉庫裡報廢的蒸汽火車頭一樣,憑弔或可,上路免談。台灣的刑事被告,即便是死刑犯,也沒有機會在赴刑場之前,看一眼這座大法庭的真面貌,當然也看不到定讞他們生死的最高法官們。最高法院民事庭上一次開庭辯論已經是嘿嘿嘿的陳年往事,刑事庭更是鳳毛麟角,成了不折不扣的最高蚊子法庭。 閉門審理有失公正 何以淪落至此?向來抗拒開庭言詞辯論的說詞,就是最高法院是法律審而非事實審,法律審根本沒有辯論的必要。適用法律問題果真都如此簡單,難道台灣各大學法學院四年教的是如何當福爾摩斯嗎?長沙街的建築師,難道是把大法庭蓋錯地點了嗎?最高法院頻頻以適用法律不當為由將原判決撤銷發回更審,又如何自圓其說?更何況除了《民事訴訟法》的開庭規定之外,《刑事訴訟法》第389條也有「有必要者,得命辯論」的明文及以下關於如何辯論的程序規定! 事實上,法律審必要時也開庭,早已是現代法治國訴訟程序的最低標準,德國聯邦最高法院猶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都是法律審,但同樣也開庭審理;超國性的歐洲人權法院,從來不過問內國法院的事實認定,但還是一樣開庭聆聽訴訟雙方的法律辯論。開庭,這個在歐洲兩百年前改革刑事訴訟時建立的起碼共識,在21世紀的台灣,竟然還是狗吠火車頭的司改呼籲,只能說不知今夕是何年!其實,如果真要找比較法來壯膽,司法界恐怕要追隨政商界「兩岸大步走,取經向中國」的快捷路線,才能在對岸最高人民法院找到「德不孤、必有鄰」的依循範例。 相較於開庭的要求,千夫所指、日前甫被司法院拍板廢除的保密分案,只是最高法院邁向現代化訴訟程序的「末流」問題而已。保密分案自始就是添附在不開庭法律審的法治國違建,一旦開庭審理成為常態,從法官到程序一切都公開透明,本來就無從保密分案,其他附隨的法官迴避、律師閱卷等問題,自然會迎刃而解。 更重要的是,法律審開庭辯論,也會連動到落實辯護協助權及重建司法信賴感的核心問題。 由於向來不開庭的結果,台灣辯護律師面對最高法院,作用僅止於替被告撰寫上訴書狀罷了,即便代理強制辯護等重大案件,也沒有其他的揮灑空間可言,應景而已。諷刺的是,無論在下級審辯護得如何轟轟烈烈,案件結果終究還是最高法院說了算數,辯護制度在法律審空轉的結果,等於是辯護制度終究的空轉。羅馬雄辯律師普利尼在元老院前那場滔滔不絕、扭轉終審判決的經典法律辯論,對於兩千年後的台灣辯護律師,仍是遙不可及的天方夜譚。簡單地說,這已經不是台灣最高法院要不要改革的問題,而是整部刑事訴訟能不能有現代法治國面貌的抉擇問題。 司法不只是要公正,而且也要「看起來」是公正的。一個分案保密又不開庭審理的最高法院,從一開始就在外觀上喪失了公正的印記。奠基在這種基礎上的終審判決,猶如流沙上的城堡一樣,能夠自保已屬僥倖,遑論博取社會大眾的司法信賴。 案牘勞形的最高法院法官們,在錯愕司法院「落井下石」之際,何不撇開孤臣孽子情結,主動展現其轉型為有格局終審機構的決心與能力?轉型,就先從開庭辯論做起吧!畢竟,不開庭就無法成為真正的最高法院,而沒有「最高法院.巴萊」,就沒有「法治國.巴萊」! 作者為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source: 蘋果日報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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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 星期五
最高法院,須有公開透明的高度
不得見光的最高法院,得不到人民信任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 |
作者 錢建榮 | |
2016-10-13 | |
原標題:期待看見常態辯論的最高法院(錢建榮)
source: 蘋果日報2012年04月30日 最高法院刑事庭在各方殷切要求下,25日召開15年來的第一次言詞辯論庭,說是相隔15年,實際上從最高法院遷台以來60多年,包括這次,一共不過召開3次言詞辯論庭。前次於民國86年間召開的言詞辯論庭,甚至因為上午開庭,下午就宣判,而被媒體譏為「作秀」行為。而且在60多年來數以10萬計的案件中,僅有區區3件開庭,無異是零開庭紀錄。 何以如此說,對照同樣是原則不開庭的德國聯邦最高法院,該國每年刑事庭5個庭(我國有13庭之多)開庭總件數約為200件,佔總上訴案件約5%;換算回我國的總案件數,大概一年要開400件。至於採行選案制度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平均每年也有80幾件的言詞辯論案件,佔總上訴案件約1%。相差十萬八千里的我國最高法院,不開庭的紀錄可謂傲視民主先進國家。 最高法院因為是法律審,擔負統一重要法律見解、法律續造的責任,要求最高法院原則上,尤其關於剝奪人民生命權的死刑案件,均應召開言詞辯論庭,更是「改革最高法院聯盟」的十大訴求之一。當最高法院廢除形同緊箍咒的保密分案制度後,在公開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正是我們衷心期待的下個改革重點。 或許因為最高法院法官及檢察署檢察官都離開「法庭」太久,加上辯護人也鮮少只針對法律見解辯論的經驗,當日的辯論讓人感覺三方表現連「差強人意」都還談不上。首先,檢察官竟然放棄法定對上訴狀添具意見書的義務,令人不可思議,對於合議庭就法律見解的詢問,不是制式的回答本件上訴不合法,不然就只會打趣的說要給法院按個「讚」來迴避。 辯護人更離譜,不僅陳述上訴理由漫無邊際、章法,感覺不出重點,且與受命法官朗讀的報告書爭點完全不能對焦,全場只會一再重複「法院應該保障人權」等語。 研擬言詞辯論規則 合議庭固然看似有準備,但顯然選錯了法律爭點,選擇本件已屬高標時程移送(距拘捕僅有1小時23分即全程錄音製作筆錄)的案例,以美國早已為緘默權告知所取代大幅覆蓋的「遲延移送法則」檢驗,放著其他動輒將近24小時始正式製作筆錄的案件不管,至於本案真正關鍵的拒絕證言權告知程度,與不自證己罪關聯的重要法律爭點,反而全然未出現在辯論中,更別說其他錯誤理解大法官釋字第588號解釋的重點(在聽審權,不在即時),重提10幾年前釋字第392號解釋早已處理過的法律原則等謬誤。還有,法庭上不知為什麼,沒有看見被告。 造成這些法律爭點的失焦、法庭辯論的失能,恐怕都出在最高法院急於回應社會期待,直接召開言詞辯論庭,不願按部就班依法先進行準備程序釐清爭點,也沒有想到應該仿照大法官解釋程序,善用專家學者(法庭之友)鑑定法律意見所致;更重要的,就是沒有制定一套言詞辯論規則。所以當日的辯論庭可以說是三個沒有:沒有準備程序、沒有聚焦爭點、沒有辯論規則。 最高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在先進國家早就習以為常,在我國因為保密分案的阻隔及對於法律審性質的錯誤認知,已經晚了幾十年。正因為才剛起步,最高法院千萬不要流於「點綴開庭」,只想應付外界從未開庭的指摘而偶一為之,更不能輕忽專家學者鑑定法律爭點的功能,否則如當日,「外行人看來不熱鬧,內行人看來沒門道」的狀況,勢必重演。盡速研擬法律審的言詞辯論規則,建立常態辯論的最高法院吧! 作者為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改革最高法院聯盟成員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6637&Itemid=1 |
《走過風雨望青天》台中新書發表會-楊緒東醫師致詞
新聞報導 - 大地新聞報導 |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
2016-1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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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年10月09日
地點: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台中新書發表會-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楊緒東醫師致詞: 大綱: 1.若說要為了台灣而改革,官司告來告去都會輸;轉型正義再怎麼轉,加害人都轉不出來。 2.轉型正義其中一項工作就是要審判加害人。但ROC+KMT所留下的都是共犯,要共犯來處理轉型正義有可能嗎? 3.台灣的司法到現在還是要靠關係。 4.ROC是KMT創造的附隨組織,這樣怎麼可能有轉型正義。 5.要改革台灣司法兩條可行之路:第一、陪審制度;第二、終止最高法院的祕密審判。 6.最高法院的祕密審判很多都是聽上級意見決定,根本沒在看調查報告。 7.郭瑤琪案是因為夫婦倆有道德勇氣出來嗆加上「政經看民視」的監督才又受到注目。 8.郭瑤琪案會被繼續擺爛不管。 9.民進黨執政依然被ROC+KMT惡習咬死。 10.KMT黨產很多藏於國外,很難追討。 11.小英以藍治藍的策略反倒打傷自己。 12.小英對中國釋出善意也沒用。 13.台灣司法共犯結構使正義無法伸張,更不可能為蔡英文總統主持正義。(以年金改革為例) 14.最高法院幹出許多壞事。 15.六法全書只適用於民事案件,若涉及公務刑事和政治,六法全書形同虛設。 16.ROC+KMT自己創造出許多法律。只要當過陳水扁政府的官員,都會變成有對價關係的犯罪。 17.聖山日記 20160114(台中女子監獄探望郭瑤琪部長) 18.台灣有勇氣的人大多都在228、白色恐怖被殺死了。 19.統派媒體開始攻擊民視、郭倍宏、政經看民視。 20.中資大肆購買台灣媒體。 21.台灣人要堅持拒買統派公司的食物。 22.台灣糧食自給率不足。 23.韓國改良農產品(柚子皮),再造外銷生機。 24.台灣的農會多被KMT掌控。 25.畫中有話-人民的存款+納稅錢,被KMT特權當成私房錢 26.台灣歷史教育要繼續推廣。 27.長輩要多帶晚輩去聖山了解真實的台灣歷史。 28.修行不應該是修到膽小如鼠,而是應該發揮更大的道德勇氣。 29.阿扁因為台獨立場而被抓去關。台獨卻又喊得太晚。 30.期望蔡英文總統能因真改革名留青史。 31.台灣一定要制憲、正名。 32.台灣人要對不肖司法人員施加壓力! 33.祈禱是一種力量。 34.台灣神是有血有淚的。 35.台灣神就是台灣精神的實踐者。 延伸閱讀:司改真能改?平反郭瑤琪冤案,全民都在看 《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彭文正序 郭瑤琪案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前大法官戴東雄聲援 郭瑤琪案9/28將提非常上訴 游錫堃:打死不信郭會貪污 貪汙遭判8年 郭瑤琪夫婿再提非常上訴-民視新聞 郭瑤琪冤判8年新書發表 蔡總統致函打氣 搶救郭瑤琪、搶救台灣司法 facebook粉絲專頁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6632&Itemid=1 |
畫中有話-中國紙老虎性格,才會害怕台灣獨立建國
畫中有話-非常上訴?郭瑤琪就是栽在最高法院的閉門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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