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國慶日掛反核旗幟

默契咖啡館內已掛起反核旗。 (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國慶日不只掛國旗,台中市十八家咖啡館當天將同步掛出反核旗幟,希望國慶日送給台灣一個生日禮物─反核理念。
有民眾在網路串聯,將十月十日訂為「掛旗反核日」,請支持反核的店家掛起反核旗幟,旗幟標語為「NO NUKES No More Fukushima反核 不要成為下一個福島」,發起人表示,他們不是政客、不分黨派、更不是財團,而是在這片土地上盡一己之力、守護自己心愛之人的普通公民。

喚醒消費者警覺心 拒當下一個福島

參與活動的店家必須自行負擔旗幟成本及運費,台中市包括默契咖啡館、波魯克劇場、老樣咖啡館、Mojocoffee、胡同飲集聚場等店家均共襄盛舉。

默契咖啡館與波魯克劇場是該活動在台中市的窗口,因此提早掛出反核旗幟,業者都說會一直掛下去。默契咖啡館表示,十月十日是國家的生日,選在這天號召志同道合者掛旗反核,是希望藉此給台灣一個生日禮物─推動反核信念,留給下一代無核家園。

波魯克劇場則說,台灣核電廠太多,核四廠興建過程一直出問題,他只是在能力範圍內盡力宣導反核理念,做該做的事,反核旗幟在半個月前就掛上,令人憂心的是客人沒有反應,多數人似乎不太關注反核議題,也讓他決定持續宣揚反核理念。

默契咖啡館表示,除了掛旗幟,另有人邀請十位藝術家繪製反核明信片,一份十張,明信片背面有十個反核Q&A,藉此進行反核教育,該名人士準備五千份,十日當天在部分參與活動店家免費供民眾索取。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9/today-life7.htm

交委會決議/國道計程收費 等633兌現再實施

國道計程收費前五大「苦主」
橫向國道資訊

〔記者曾鴻儒/台北報導〕國道將實施計程收費,卻遭朝野立委幾乎一面倒反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天決議要求等總統馬英九「六三三」競選政見兌現再實施計程收費,亦有立委要求橫向國道不收費或減半收費。交通部長毛治國亦表態將以三個月時間再做評估,並將橫向國道減半收費納入評估。

交部:三個月內溝通、評估

毛治國昨天至立法院交委會報告計程收費費率方案,會前,立委李昆澤就率領高雄民眾北上陳情,抗議國道十號收費將讓南部民眾負擔增加。

議場內朝野立委對國道計程收費的實施時程、收費方式都相當不滿,一口氣通過需等「六三三」政見兌現再實施等二十個提案。只有陳根德「獨排眾議」,指出計程收費是立法院早就做成的決議,現在卻被民粹導引了思考方向。

南部民眾北上抗議國十收費

立委均質疑現在不需繳費的用路人,未來都需繳費,特別是橫向國道,國四、國八、國十都位在同一行政區內,根本是地方聯絡道路,因此要求橫向國道不得收費,免費里程也應提高。林明溱則主張橫向國道減半,邱議瑩則揚言只要國十敢收費,一定帶鄉親「誓死反對」。

毛治國表示,計程收費歷經兩次政黨輪替都持續在推動,顯示這是有共識的延續性政策,他會以戒慎恐懼的心情審慎推動;國道每日通過車流二百六十八萬輛次,只有八十六萬輛次繳費,如果維持現狀,三分之一用路人補貼另外三分之二的現象,就會繼續存在,並不符合公平正義。

他強調,交通部實施計程沒有既定時間表,昨天提出費率方案,就是要以具體數字做為討論焦點,交通部希望以三個月時間來和各界溝通,再來評估實施時程。

橫向國道收費減半納入考量

毛治國指出,如果橫向國道改為省道,政府必須先舉債一千多億,以償還過去闢建時由國道基金支應的費用;如果不收費,其他國道費率就得提高,以支應估計每年會短收的廿億通行費;至於減半收費,交通部會找專業會計納入評估。

學者:延後實施淪政治考量

台大教授張學孔認為,計程收費延後是單純的政治考量,如果時機不對的理由成立,未來十年都可以不實施,他表示,計程收費是合乎公平、效率與道路維護的收費方式,但目前的氣氛,已經沒有專業討論的空間。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9/today-life1.htm

您這麼熱愛運動的結果…


◎ 李俊逸

我們知道您很熱愛運動!別的國家元首出訪忙著談經貿合作,您花數千萬出訪卻放著正事不幹,只知道比跑步、比仰臥起坐,真是熱愛運動到出人意料。但是,如果像您運動到只是四肢發達,昏庸無能,那又有什麼用呢?

人民每天要為生活打拚,還要因為政府的無能及不當的政策,戰戰兢兢的過日子,到頭來還要被您數落,如果「不運動就是因為懶」這樣的說法成立,那麼我可不可以說:「你的存款超過你的薪水就是因為你貪汙」呢?

(作者為軟體業主管,台北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9/today-o13.htm

我懶? 你爛!


◎ 梁嘉棋---作者任職半導體業,新北市民

馬英九日前表示,國內不運動的人很多,要克服的就只有一個字:「懶」。以馬英九一向不食人間煙火及自我感覺良好,這又是一句能夠列入與晉惠帝「何不食肉糜」相比的經典名言。

台灣勞工兢兢業業勤奮工作就是為了養家餬口,當台灣社會開始出現三明治世代的苦勞族、一出社會就前途茫茫的青貧族時;當台灣薪資水準倒退十五年時;當台灣青年被國民黨政府的22K政策害得被迫出走國外當台勞時;馬政府的高級公務員及政務官們卻只利用上班時間經營部落格發文拍馬屁,在臉書上發表師生戀宣言,放任台灣經濟景氣持續低迷,讓我們這群為了台灣經濟打拚的中產階級及基層勞工情何以堪?

馬英九,我可以告訴你,未來你的歷史定位就只有一個字:「爛」。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9/today-o11.htm

十月十日 台灣之恥


◎ 黃淵厚

因為在十月十日出生,所以取名「江國慶」,年長後入伍卻遭軍方刑求逼供、冤殺而死。江國慶的母親控告九名軍官,一票狗官卻兩度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國家殺人,兇手無罪,納稅人賠款。這是一個什麼樣子的國家?政府蠻橫,司法偏頗,老百姓冷漠。這是一個什麼樣子的社會?

高院前庭長房阿生收賄,放棄上訴,要入監服刑,他說:「我做錯了,對不起司法」!他是個漢子!但是一票狗官、一票狗檢,你們連人都不是!台灣社會對這件事情的冷漠,更不足以稱之為文明!

當年,陳水扁在轉型正義上沒有深究到底,今天,他正在「被江國慶」!你,請想想,在十月十日這一天想一想,哪天會不會輪到你被江國慶?或者是你的兒子被江國慶?

這麼清楚明白的司法不正義,這麼冷漠的台灣人民!十月十日,台灣之恥!

(作者為大專教師,桃園縣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9/today-o2.htm

國慶 江國慶 下個江國慶


◎ 黃招榮

稍微對照台灣與中國的近代史,就會發現十月十日這個所謂中華民國的「國慶日」,在台灣舉行慶祝活動是荒謬至極的。一九一一年十月的台灣,是日本明治四十四年,除了建造阿里山鐵路這件大事之外,台灣風平浪靜,沒有武裝革命,哪來的國慶?這個國慶日,與台灣的土地、人民有什麼淵源?

然而,在中華民國慶祝國慶的同時,台灣人卻在悲憤著另一個「國慶」,就是江國慶的冤死案。包括元凶陳肇敏獲不起訴,一億多元的賠償金全由納稅人買單。政府帶頭犯罪致人於死,在德國及韓國都是立特別法,無限期的追訴,台灣卻是官官相護。

現在,還有另一個「江國慶」,就是前總統陳水扁。阿扁不但得不到公平的司法審判(特偵組脅迫偽證、強行更換法官總統干預審判),現在連最基本的醫療人權都被剝奪,馬英九擺明就是要置陳水扁於死地。

小兵江國慶、前總統陳水扁,都無法逃脫被殖民統治的種種迫害。十月十日的「國慶」,馬英九等這些在台灣的中國權貴慶祝他們殖民成功,而不少的台灣人在悲憤著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要被「江國慶」掉。這樣一齣戲,竟然還活生生的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上演。 (作者為國小教師,台灣南社社員)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oct/9/today-o1.htm

【影片】 曹長青:謝長廷到中國踐踏台灣

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3kJdAl4lrpM

謝長廷跑去中國,引發台灣人強烈反彈。據《自由時報》,綠營民眾紛紛打電話到民進黨總部,表達抗議。
為什麼台灣人有這樣強烈反應?因謝長廷的中國之行,已成為諂媚中共、踐踏台灣人尊嚴之行。
首先在訪問時機上:在中共利用釣魚島事件跟馬英九政府聯手對抗日本之際,民進黨中常委謝長廷跑去中國,給人感覺:共產黨、國民黨、民進黨,要形成統一戰線,對付民主日本。
另外,中共要開十八大,重新分配權力,鞏固獨裁統治(包括繼續打壓台灣)。在這個時候謝長廷跑去北京,讓中共很得意:你看我們多能耐,民進黨中常委也來朝拜了。
面對綠營的反彈,謝長廷辯解說,他是去拜祖,強調「人性高於政治」。這是明顯的謊言。因為如是單純「拜祖」,應是帶自己的子女等家人,但他卻帶去一大幫政治人物:李應元、趙天麟(都是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民進黨雲林縣長)、高雄市議員康裕成等,哪個是「謝家」的人?這哪裡是「拜祖」,明明是玩政治。可謝長廷連承認的勇氣都沒有,以為他的「奸巧」可蒙騙天下人。
謝長廷啟程前還強調,「民進黨跟共產黨無冤無仇」。那民進黨與納粹有沒有冤仇?這種連最最基本方寸都沒有的話,是對所有遭受共產黨迫害的人民的嚴重冒犯!他還表示:民進黨早期推動『台獨』,是反對國民黨的統治,而不是針對共產黨。原來謝長廷喊台獨只是為反國民黨的!反倒了國民黨就萬事大吉,哪怕跟共產黨也可以握手言歡了?這個曾經的民進黨主席、總統候選人,居然連民主與獨裁的概念都不懂,真給民進黨、給台灣人丟死臉了!
謝長廷到了中國後更矯情十足,說他「就像到了兄弟的家一樣」。今天,中共用千枚飛彈瞄準台灣,在國際上打壓台灣,還聯合國民黨,剝奪台灣人民的選擇權。這樣一個專制國家,怎麼成了「兄弟之家」?普天之下,有用千枚飛彈瞄準你的「兄弟」嗎?謝長廷家的兄弟都是如此這般的關係嗎?
媒體報導說,謝長廷在中國祭祖時,「受到當地民眾熱烈歡迎,謝長廷感動得哽咽,甚至落淚」。這簡直是當年連戰到中國的翻版。當時中共組織小學生跳舞喊連爺爺回來了,這次變成「謝爺爺回來了」!
但當年那些歡迎連戰的「中國民眾」明擺著是中共當局組織來的,因為他們當時打出的國民黨黨旗,是任何中國的工廠都不敢生產,更在中國任何地方都買不到的,只能是當局派發(用完還要繳回)。今天,「歡迎謝長廷的民眾」也沒有絲毫疑問地是共產黨組織的。那些被洗腦多年、對「台獨」恨之入骨的民眾們,真對謝長廷有那麼深情厚意嗎?包括那個歡迎橫額特意用「繁體字」,都是中共官員動過心思的(通過電視畫面來統戰台灣民眾)。
面對「歡迎民眾」這種明顯的統戰道具,謝長廷的現場哭泣,更完全是帶面具的演出。從電視畫面看,他沒掉一滴淚(畢竟不是專業演員),只是作出手絹擦眼睛的動作,然後語帶「哽咽」。謝長廷這出「動情戲」當然是演給胡錦濤看的:你看我多麼認祖,多把這片專制土地當作兄弟之家。而用兩岸同文同種來統戰台灣,正是共產黨最拿手、最強調的。用都是一個祖先、一個種族,來抹殺兩岸最根本的不同——民主和專制的對立,來迴避中共用飛彈威脅台灣人民的惡行!謝長廷太精了,懂得怎樣配合,才會得到北京高官接見的賞賜(跟連戰一樣)。
無論當年國民黨連戰去北京,還是文化惡棍李敖去中國,都是用諂媚共產黨的調子,把自己的靈魂脫個精光,給胡錦濤跳脫衣舞,取悅獨裁者。在獲得共產黨紅地毯、茅台酒的款待下,出一把媒體風頭。他們為什麼下賤到如此地步?因為他們都過氣了,就像今日謝長廷也是過氣政客一樣,才用搶先「訪中」做「破冰之旅秀」,招搖過市,顯得他們還重要,還是個什麼東西。
謝長廷到中國後,他的手下放風說,中共全國政協主席(黨組書記)賈慶林可能接見,但最後只是中共對台辦主任王毅出面。王毅近年接見過台灣幾個重要統派人士,先是旺旺集團主席蔡衍明,隨後蔡把他買下的《中國時報》辦成了統戰喉舌;王毅接見「政治和尚」星雲後,星雲回到台灣就高調支持楊秋興,分裂綠營;這次王毅接見謝長廷,目的何在,可想而知。但蔡衍明和星雲本來就是藍營大一統的支持者。而作為綠營的代表人物之一謝長廷,做的更賤:還沒等回到台灣,就在北京強調憲法一中,對王毅建議,把「九二共識」改為「憲法各表」。
國共強調的九二共識,就是一個中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台灣連聯合國成員都不是的情況下,在國際上,提到中國,自然而然公認是那個有長城的中國,而不是中華民國,這是眾所周知的。但即使這樣,北京也沒讓步,連「一中各表」都拒絕。在這種情況下,謝長廷提出「憲法一中」「憲法各表」,等於比「九二共識」更有利於北京的統戰宣傳。尤其是「憲法各表」比「一中各表」更荒謬,兩岸明明是兩個不同的憲法(尤其中共是獨裁憲法),怎麼能各表呢?謝長廷怎麼可以隨口胡說?他以為自己是在謝家後院跟他兄弟在發瘋嗎?他不知道自己是在丟台灣島上所有人的臉嗎?
對這一點,親北京的《中國網》的評論「謝長廷此行釋放的信號」說得很明白:謝長廷「赴大陸訪問,若撕掉所有的表面文章,他想要傳遞的主軸信息應該是:民進黨不搞『台獨』了。」「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不是『台獨』的架構,『憲法一中』更不是台獨。所以,謝長廷的主軸論述,若撥開曲繞周折的表面文章及政治煙幕,他要告訴人們的是:回歸中華民國憲法,民進黨不搞『台獨』了。」
謝長廷啟程前強調,他的中國之行,是要讓共產黨了解民進黨,而不是由國民黨一家包攬。那麼謝長廷所展現的「民進黨」,被這篇《中國網》的評論說得非常清晰:回到一個中國。所以他的訪問認祖,不是家族的祖,而是政治意義上的「祖」。
正因為如此,整個中國之行,謝長廷從沒提到台灣主權,沒提台灣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事實,更沒提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應該有選擇權。甚至他連曾擔任過「中華民國行政院長」也刻意回避,就像連戰到中國刻意回避他曾擔任中華民國副總統。謝長廷跟國民黨人一模一樣,表面說「各表」,但到了共產黨地盤(謝長廷的「兄弟家」),卻從來不敢「表」台灣是個主權國家,甚至連中華民國都不敢提,而是小心翼翼地按共產黨的調子說話。寧可自我作賤,也要那個沒有任何價值的「風光」。
對連戰還可以理解,他自稱「純種中國人」,並提出「聯共制台」,擺明要聯合共產黨對付台灣人。從這個角度來說,謝長廷比連戰更無恥,因為他是打著台灣人的旗號,並是現任民進黨中常委。如果謝長廷不是民進黨前主席和總統候選人,不曾擔任行政院長和被台灣人民選為高雄市長,他在共產黨那裡,就絕不會有這樣的「統戰價值」,廈門的共產黨市長和統戰高官王毅們,也絕不會給他什麼「禮遇」。
就像當年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跑到中國去逢迎共產黨,也是因為他有過綠營的「身份」,才被共產黨看重,但用過之後,就像手紙一樣被衝進下水道,所以許信良才灰溜溜回到台灣,最後連國民黨都看不起他,才又回到綠營中混。但還有幾個人買這種毫無尊嚴的人的帳?
謝長廷這次去中國,說是以「台灣維新基金會」董事長的私人身份,但路人皆知,他完全是靠在綠營中曾經和現有的位置,才被中共看重。而且謝長廷去中國的費用,也是台灣人買單。維新基金會的錢來自謝長廷選總統的結餘款,按規定,每贏一票給30台幣。台灣人投他544萬票,折成美金544萬。他用台灣人捐獻的血汗錢,跑去中國幫北京統戰,等於幫助中共打壓台灣,真不知道他從哪裡能找到心理平衡?
對於中國之行的目的,謝長廷用自作的詩句做了清楚的闡述:「今日我足跡,未來後人路。」他怕別人看不明白,又具體解釋說,「你只要走出一條路,以後人家就以為是一條路了。」《中國網》評論說,「此番話語被解讀為『謝長廷打前站,民進黨隨後行。』」沒錯,綠營已經有不少人躍躍欲試,要步其後塵了!
如果民進黨繼續如此「謝長廷化」下去,那結果就是:民進黨越來越像國民黨,國民黨越來越像共產黨。台灣的前途在哪裡?謝長廷要走出的「後人路」,其結果是台灣更沒有出路,台灣人沒有活路。因為如果謝長廷的這條「未來後人路」走成了,那中共就真不必用飛彈,整個台灣就乖乖就範了,謝長廷可以成為「和平統一中國」的大功臣,等著跟馬英九、胡錦濤/習近平分享諾貝爾和平獎吧。
2012年10月8日於美國
引用:台灣e新聞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cao20121008.php

台灣與中國交往不可忽視的前提


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的訪中之行已告一段落,針對這五天的行程,民進黨中央在「認識中國」的主調下,目前將之定位為「私人行程」,以與「民共平台」的概念脫鉤;國民黨則是延續政黨鬥爭的思維,肯定謝的中國之行,但否定謝的在中主張。謝長廷並非民進黨赴中的第一人,過往前去交流者已不可勝數,亦非民進黨層級最高者,「前主席」的身分更有許信良在先。不過,從兩國正常往來的角度,謝此行仍有若干面向非常值得一提,也有必要加以釐清,俾使台灣崇尚並捍衛的珍貴價值,不致因政治謀算或和平需求,而遭到混淆,甚至蒙受折損。
民主、自由、人權,是台灣最重要的價值選擇與生活方式,這個基本原則,不因與任何國家互動而該有二致,尤其因為台灣模式堅實的存在,不論是李光耀的「亞洲價值」、馬來西亞的「馬哈迪主義」,甚或所謂「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等等悖論,皆因而輕易為世人觀透其違反普世認同的威權本質。做此強調,不在說明台灣可以將中國因素全然排除,事實上,不正視中國,這是不現實的,但是如果為了不攖強鄰之鋒,就必須收起台灣特色,接受中國的遊戲規則,這也絕對不負責任,不但違背台灣利益,也將不利中國的政治前景。
綠營人物,在藍營之後前往中國,若以為發明「憲法共識」取代「九二共識」,或是拿出「憲法各表」區隔「一中各表」,就以為是「超越差異」或「貼近對手」,這就太膚淺速食了。如果民進黨做得不能比國民黨好,這就是強化國民黨正確,則選民會選正品或複製品?民進黨還有跟進的必要?
以民進黨必須做得比國民黨好這個標準來檢測謝長廷,首先,我們認為國民黨最壞的示範就是無所忌憚大搞「權貴政治」,民進黨不該效尤。謝此行的主要會見對象,包括國務委員戴秉國,他是「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承組長胡錦濤總書記、副組長賈慶林政協主席旨意的秘書長,還見了國台辦主任王毅,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此外即是與黨政軍背景的涉台智庫對話,從南到北細數一遍,這場景是不是太過雷同神似,彷彿「國民黨第二」,只是把連戰、吳伯雄的臉譜換戴成謝長廷而已?
其次,在議題內容上,國民黨最糟糕的就是不待國內討論形成共識,更不先向人民報告,就自創「九二共識」,去與中國「密室合謀」。這次,謝長廷到北京,不少行程未透明公開,而其對王毅表達:「我們不認為有『九二共識』四個字」,並宣稱他提出的「憲法共識」就是替代方案。我們必須請問:這謝氏「共識」是如何產生的?是經過誰同意的?這話能代表多少人?與國民黨踐踏民主程序的行徑又有何不同?
第三,國民黨與共產黨杯觥交錯四年多,最令人側目的偏差就是,關心的重點千篇一律盡皆紅頂政商利益,對中國的公民社會完全不置一詞,彷彿將之自中國土地上割裂,視其全然不存在。甚至,當局在達賴喇嘛、熱比婭、王丹等異議人士的對待上,自動調降人權指標,予人「用過即丟」的觀感,因此備受民意指責。新近,民進黨倡議「庶民中國」,避走國民黨錯誤,這若是該黨路線,請問謝長廷此次到中國去「開展」,與中國的公民社會有多少對話?增進了哪些認識?如果跳過這些,所謂「憲法共識」、「憲法各表」如何脫離捏造的虛妄?
這次民進黨人士在北京與中國涉台人員大談所謂「面對差異、尊重差異、處理差異」,在此之前,有個關鍵步驟,必須要先確認差異是什麼?這個差異既不是民進黨與共產黨的差異,更不是國民黨與共產黨的差異,而是台灣與中國的最大差異,那就是民主、自由、人權、對等、尊嚴以及和平,這些價值已經與台灣畫上等號,是台灣與中國交往不能省略的基本前提。

美國會指控 華為、中興威脅美國家安全


〔編譯陳維真/綜合報導〕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八日發表報告,警告美國企業應避免和中國的通訊企業「華為」及「中興」有業務往來,因為這兩家企業與中國政府的關係,會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情報委員會根據長達十一個月的調查,完成這個報告。報告表示,「根據可用的機密與非機密資訊,不能信任華為與中興可不受外國政府影響,因此華為與中興對美國與美國的系統造成威脅」,「中國有能力、有機會以及有動機使用通訊公司,達到惡意目的。」報告還建議,美國政府應該阻擋華為以及中興在美國的商業併購案,也要避免採購帶有華為以及中興公司產品的設備,以免遭間諜侵害。報告中指出,兩間公司都無法就公司與中國政府的關係,以及在美的營運狀況有完整的答覆。特別是華為公司對企業組織、公司沿革、歷史、財務安排與管理都無法給予完整的資訊。儘管如此不能證實公司有何非法行為,但會影響委員會的決定。
指控華為與中國網軍往來
華為與中興均否認受到中國軍方資助。不過委員會表示,華為離職員工提供公司內部文件指出,華為提供特別的網路服務給解放軍的菁英網路戰爭部隊。
委員會警告,中國製造的通訊零件與系統中的惡意軟體或硬體,可讓北京在戰爭的關鍵時刻關閉或降低國安系統的安全。報告中指出,委員會從產業專家與華為現任與離職員工取得資料,顯示華為可能涉及賄賂、貪污、歧視行為、違反著作權,委員會計畫將這些指控轉交給美國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部,以進行後續調查。
華為、中興雙雙喊冤
分析家指出,眾院情報委員會在美國總統大選進入白熱化階段之際發表報告,不管是歐巴馬還是羅尼,都會以此做為理論依據,開展對中國的攻擊,以贏取美國選民支持。華為發言人普魯門否任委員會的指控,批委員會只是想轉移注意力。中興也表示「深深的不同意」委員會的指控。
華為是全球第二大電信設備供應商,中興通訊排名第五,這項報告恐怕將打擊華為與中興在美國擴展業務的計畫。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中國電信企業在美國投資,實現中美關係共贏的性質,希望美國尊重事實、摒棄偏見。

郭正典facebook: 哪有醫師下班後不能去看病人的


2012-10-08,
我大概已經惹火北監和法務部了,因為我剛才(晚上9點多)如以往般去病房探望阿扁,結果被擋了下來。北監的戒護人員告訴我,他們的長官交代從今天開始我只能在上班時間去看阿扁,下班後就不可以進去阿扁的病房了。看樣子北監已不認為我是北榮醫療團隊的一員,所以對我下了禁令。如果我還是醫師,哪有醫師下班後不能去看病人的。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留言版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easybook&Itemid=58
郭正典facebook:

民進黨爭著當國共「小三」?

作者 金恒煒   
2012-10-09
謝長廷投共回台,檢點的不是得失多少,恐怕要計算自己所剩不多的聲譽與政治本錢,是否一次揮霍完了。先不必論綠營的反應,連藍調統媒都用「謝爺爺」來調侃、戲謔。在台灣人眼中,「連爺爺」不是褒詞,而是帶著極其不堪與蔑視的成分在;謝在中國沒有被「爺爺」,台灣卻以此稱之,其實是給謝訪中的定調。
然而,謝長廷完全不能望連戰於項背。連戰到北京,不止胡錦濤親迎親見,而且是在會見各國元首的人民大會堂。謝長廷到北京,既見不到A咖胡錦濤,也見不到B咖賈慶林,打發他的是C咖戴秉國;可憐的是,謝長廷巴巴的把賈慶林的照片放在手機中,日思夜想,結果一場空。謝長廷想要和中國國民黨爭中國共產黨之寵,看來門都沒有,想當「小三」都不見得可得!
不過,國台辦主任王毅見謝長廷,才見真章。王毅是誰?他就是旺中集團蔡衍明所「報告」的「主任」,蔡向王主任報告說:「藉媒體的力量,來推動兩岸關係進一步發展。」王毅則回應:「如果集團將來有需要,國台辦會全力支持。」後來旺中種種作為,雖在台受反制,但一定愈發得王毅賞識。王毅曾在台灣五都選舉前的五月十四日召見星雲,王當面讚賞星雲,果然星雲返台後,公然支持楊秋興「好人參選」;至於有沒有給錢?難言哉。出亡美國的政治評論家曹長青就質疑「中共派星雲策反楊秋興」,可見王毅的重要;王見謝長廷絕非「不期而遇」,「王謝會」必有事。到底談了什麼?謝是不是繼蔡衍明、星雲之後的第N人?謝長廷過去頂著「抓耙仔」帽子,脫也脫不掉,這回又添一樁,不是造化弄人,可能是咎由自取。
真正的問題是,謝會不會開了民進黨投共之路?雖然黨主席蘇貞昌一再強調謝是以個人身分而且沒有所謂民共平台;但謝的唯一政治身分是中常委,民進黨切割得了嗎?國民黨投共,民進黨也投共,那麼民進黨憑什麼批國民黨「親中賣台」!民進黨黨格盡失不說,其存在的利基也沒了。問題是,台灣人民有什麼理由再支持民進黨?國民黨是共產黨尾巴黨,民進黨成為國民黨尾巴黨,綠營有什麼動因非含淚投票不可?
謝爺爺一如連爺爺,在台灣已無政治前途可言,要到中國磕頭取得「第二春」,這是人各有志。然而,謝系子弟兵難道要跟著老大陪葬?民進黨要跟謝中常委陪葬?謝長廷訪中之後,號稱本土政黨的台獨黨是不是已然質變?跟著與國民黨有志一「統」,那是背叛支持者。那麼民進黨國會過不過半,於台灣人民何關?能不能中央執政,又有什麼重要?(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民進黨的「初衷」

作者 郭敏俊   
2012-10-09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從競選黨主席的政見一直到日前民進黨二十六周年黨慶的談話,一再強調要重拾民進黨的「初衷」,言下之意亦即在察覺到民進黨的走向已經偏離「初衷」而感到事態嚴重,所以他希望以民進黨主席為重任領導民進黨回歸民進黨的「初衷」,並且能夠感動民進黨的「老朋友」,為民進黨的重新執政共同打拼。
在此,讓我們再度檢視蘇貞昌所謂的「民進黨初衷」究竟所指為何?
二十六年前,1986年11月10日民進黨第一屆全國黨員代表大 會所制定的〈基本綱領——我們的基本主張 〉中,第一項所揭櫫的「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這就是民進黨的「初衷」,也就是民進黨的「理想」與「目標」,更是二十六年來許許多多海內外台灣人無怨無悔衷心支持與深深期待之所在!
可是,二十六年之後的今天,我們所看到的民進黨,卻與建黨「初衷」愈行愈遠。民進黨一再修改黨綱,一再改變「初衷」,不禁讓人有昨是今非之感。雖然民進黨中有幾位「政治人物」之改變「初衷」甚至為利所誘而變節,這是人之常情不必苛責,但是一個以獨立建國為目標的政黨,絕對不能拋棄它的使命,一個政黨一旦改變「初衷」,就不再有存在的必要了。
過去,台灣人在中國國民黨流亡政權的統治下,受其壓榨驅使納稅服役,被迫「反攻大陸」數十年,今天中國國民黨為了一黨之私企圖長期霸佔台灣繼續吸食台灣,不僅不再反共反而降共,欲藉中國之力箝制台灣。台灣人何其不幸,在長達半世紀以上被中國國民黨壓榨的現況下,又受到惡鄰中國的夾攻,台灣的命運危在旦夕。
在台灣正值危急存亡之際,作為台灣第一大反對黨的民進黨率先帶領台灣人爭自主求生存已唯恐不及,卻不此之圖反而追隨中國國民黨之後,去向中國「開展」。此舉不僅將「初衷」束之高閣,其企圖倚靠中國為選票加持的作為無異將「理想」與「目標」丟入糞坑,讓民進黨長期的支持者痛心、灰心、進而死心。
民進黨若想要重新執政,別無妙方,只有忠誠地回到民進黨創黨的「初衷」一途。相信這也是蘇貞昌主席口口聲聲的「初衷」,我們寧願這樣期待著。
郭敏俊 10-7-2012
Source: 臺灣e新聞

核一跳機 封環裝偏 人為肇禍

2012-10-09
〔記者陳炳宏、林毅璋、賴筱桐、劉力仁/綜合報導〕核一廠一號機七日下午發生八年來首次跳機事件,不但激化了核電公安疑慮,更引爆了台電先在白天以機件「老化」為由解釋跳機,到了晚間卻遭原能會更正為「人為疏失」的嚴重偏差。
台電辯機件老化 被原能會抓包
核一廠一號機驚傳跳機,引發各界關切,台電昨天上午由核一廠模擬中心主任李金茂對外解釋指出,一號機原本四條管路,其中一條管路的O型封環(O Ring)「老化」而鬆脫漏油,造成壓力不足,操作器閥門自動關閉,隨後因反應爐壓力升高,機組自動安全停機,初步排除「人為疏失」,並已更換零件,且發生漏油地點在汽機廠房,非反應爐廠房,無輻射外洩。
經濟部長施顏祥昨日在立法院答詢時亦強調,跳機是一種安全性的緊急停機防護機制,國際皆然。
不料到了晚間,原能會審查台電公司所提的檢討報告後,卻指出O型封環並非老化,而是去年底大修時,回裝O型封環未能安裝於正確位置而致受損。
前工程師斥離譜︰速檢視其他機件
原能會指出,去年底一號機第二十五次大修拆解回裝主汽機關斷閥驅動高壓油壓管路接頭時,其O型封環未能安裝於正確位置,導致受損。但因事件原因已查明,故障元件已檢修完畢,原能會因而同意昨晚該機組再啟動。
但是前台電核電廠工程師李桂林說:「這次錯誤實在是太離譜,台電一定要找出裝錯的人,並追究責任,而所有核電廠相同的機件,也宜盡速確認是否有相同問題」;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說,O型封環類似汽車引擎跟排氣管銜接之處的墊片,是很簡單的零件,連這種簡單的零件都裝不好,不知道還能裝什麼東西?台電的技術能力這麼堪慮,事發後又遮掩真相的心態,更讓人不可置信。
八年來首次跳機 核電公安堪虞
李金茂解釋,廠內每隔一年半就會大修一次,定期檢查零件,但在運轉中不實施檢查,初判是O型墊圈提早老化損壞肇禍。一號機原先供應六十三萬千瓦用電量,跳機時台電緊急調度其他電力支援,供電不受影響。這是二○○四年十月以來核一廠一號機再次發生跳機事件。
但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說,老舊核電廠問題多,原即應該增加歲修的頻率,但台電不僅無法增加歲修頻率,還把以前十二個月歲修一次的週期拉長到十八個月才歲修一次。頻率越拉越大,國人所面臨的核電意外風險越來越高。
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說,核電廠作業有其規範,安全機制也有一定運作邏輯,倘若是封環漏油,理應逐漸外漏,應該會有壓力不足的警訊,之後才跳機,中間過程是否有妥善處置,值得追究。
李桂林表示,過去台電制度嚴格,場內工作皆由老領班親自督軍,所有維修皆須兩人一組,互相確認,再經由領班檢驗核可,但是核電人才斷層日趨嚴重。他懷疑此次安裝錯誤,可能為非科班畢業的正牌技師安裝。

小英探扁: 已符保外就醫條件

2012-10-09
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中)昨日在立委陳其邁(左)陪同下前往台北榮總探視前總統陳水扁,並在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右)陪同下離開病房。 (記者王敏為攝)
〔記者魏怡嘉/台北報導〕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昨天前往台北榮總,探視戒護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隨行立委陳其邁表示,蔡英文認為扁已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北榮的醫師也建議,扁需要改變環境對其病情才能有所幫助,北監應採納醫師的建議,對病患做最好的決定,這也是扁的醫療人權,政府不要有太多的政治考量。
至於扁接下來會轉院到何處?陳其邁指出,據扁透露,北監曾跟扁提起回北監的事,但扁亦向北監反映,希望能轉到南部醫院治療,北監尚未告訴扁,最後會轉往何處。
Source: 自由時報

由「員林事件」看戰後臺灣法治的崩壞(一)

新聞報導 -
作者 吳俊瑩   
2012-10-09

「老百姓啊,你們要享受自由平等,要做國家的主人翁,應當先有守法精神,養成守法習慣。」這是為政者對老百姓的警告和要求。老百姓也都很順從地,表示著:「知道了,我們完全接收警告,遂照要求,違反者願依法受處罰。」的態度。內地各行省的事情,或有異殊,但最少在本省內,一定有這樣的氛氣。         〈社論  重提司法權獨立〉,《民報》1946年7月9日,一版。

一、前言
1946年的最後一天,戰後臺灣本土色彩最濃厚也是第一大民營報紙《民報》,在社論中回顧這一年來的臺灣時如此說:「由內地移入各種惡作風,貪污盛行,奢侈日盛,執法者玩法,虛偽欺詐,殺人越貨,凡社會上所有的惡事象,無一不具」。[1]這一年的臺灣,黑暗多過光明,此番批評,並非無的放矢,而是在一次次具體事件衝擊後漸次形成的認知。時間往前拉幾天,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正式通過,與本省人曾體驗過的明治憲法相比,這是一部更具近代立憲主義精神(以限制國家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為目的)的憲法,[2]理應令人欣喜才是,但《民報》社論給了這樣一段冷語:


我們已經說過,憲法是條文,不是一個什麼法術無邊的東西,所以要使真正的憲政能夠實現,卻還是人的問題。最主要者,在於不論什麼人,政府也好,公務員也好,官兵也好,一般人民也好,在於每個人都應切切實實擁護憲法、遵守憲法。假使有人不守法,甚至玩法、毀法,那麼不是等於「無」麼。我們不守法的惡習慣,實在太根深了。[3](粗體為筆者所加)

《民報》說的很含蓄,但對照本文開頭所引,臺灣老百姓定有守法「氛氣」來看,在此「人的問題」所意指的對象就很清楚了,社論執筆者對歷史現場中手握國家權力的外省籍官員能否切實遵守憲法,顯然多所保留。這種疑慮不是沒有理由,就在一個多月前11月11日傍晚時分,位於員林的臺中縣警察局,[4]發生一起臺灣聞所未聞「驚天動地之集團毀法殺人事件」、「無法無天,情同造反」[5]的警察槍擊法警事件,就連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機關報《臺灣新生報》社論都承認此衝突「實為近來一個最嚴重的不幸事件」,時稱「員林事件」或「員林血案」。

這是二二八事件發生前,最令人社會震驚的事件之一,手持法院推事簽發拘票的法警前去警局拘提傷害案被告,卻遭警察設計,集體被圍困於警局內,險遭不測。事件前,臺灣民眾對於警察違反濫權的行徑已瀕於沸騰,員林事件中連司法亦不能自保,臺灣人不禁懷疑「暴力萬能之世相再現於今日」,落入法律失去權威和秩序形同瓦解的境地,[6]人身安全與自由將不知將伊于胡底。

對於員林事件,學界目前研究有將其放在戰後「臺灣人」群體概念的形成脈絡上討論,亦有將其置於戰後臺灣司法文化變化來談。何義麟在博士論文改寫出版的專書中,將員林事件作為討論1946下半年省籍矛盾快速激化的例證,它讓當時臺灣社會族群情感對立更加深刻,[7]本省人對於外省人的排斥與反感,很大一部份原因是來自於法治觀念的欠缺,員林事件正是最具指標性的事件之一。事件中毀法者清一色為外省官員,依法簽發拘票的推事和執行拘提的法警均為本省人,外省人破壞臺灣法治社會的形象,在二二八事件前已經固定下來。[8]劉恆妏認為在員林事件中,行政權與司法權正面衝突的結果,不但使衝突所在地臺中地方法院代理院長饒維岳降調推事,[9]嚴重打擊司法威信結果,使得戰前取得日本法曹資格的臺籍法律菁英,不再將擔任中華民國司法官作為生涯選擇。[10]

員林事件的經過,由於《民報》有大篇幅的長時間追蹤報導,對事件經過已有詳細敘述,但報導在事件細節上,因轉述與聽聞經常產生落差,故仍將參考政府檔案,重述事情發生經過,討論重點將側重於臺灣民間輿情對此事件的反應,以及思考員林事件為何會在臺灣掀起如此大的波瀾這兩個面向上。

二、事件經過
1946年5月20日,臺中警察局秘書室的科員許宗喜先前任鹿港警務所所員時,夥同義警巫忠力,毆傷臺中縣參議員施江西,經被害人於1946年7月10日向臺中地方法院自訴許、巫等五人共同傷害,該案由本省籍推事蘇樹發承辦。10月16日,法院傳喚被告等人,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蘇樹發認為該等被告有抗傳行為,呈請臺灣高等法院後,發票拘提。同案被告巫忠力雖經該院派警緝獲,但在押解過程中於花壇附近脫逃;11月11日典獄長兼看守所長賴遠輝再奉臺中地院代理院長饒維岳命令,帶同看守十七人協助緝捕,並由蘇樹發簽發拘票,飭法警王朝枝、黃清耀、陳清漢赴員林拘提同案被告許宗喜到案。


法院一行人約莫於11日下午四點半抵達員林臺中縣警局,三位法警先入局,賴遠輝及看守在外等候,法警入局後,向許宗喜出示拘提文件,許宗喜藉口報告長官,便向縣警局秘書金士衡、課長陳克標求助,金士衡一方面派保安隊警員配備武裝監視法警,另一方面電告縣警局局長江風告知法警入局拘提,經解釋法警仍不肯離去,江風囑咐檢查法警身份證件,並做緊急召集,電令附近各警察所馳援縣警局。法警見情勢不佳,以電話聯絡蘇推事,表示許宗喜允諾翌日到案,蘇仍命令依法拘提。賴遠輝因在局外久待,便入內察看,入局後亦被軟禁,局外待命看守,隨即被命同入局內,部分看守見情勢不佳,並未同入,驅車返回臺中。縣警局督察長陳傳風將進入局內的賴遠輝、法警與看守等十五人,帶上二樓會議室查驗身份證件與拘票,該人等出示文件隨即遭陳傳風收去,並被指為偽造,情勢緊張。晚上七時,陳傳風命巡官尤洪浪解除法警武裝、登記槍枝序號,隨後前來支援的北斗區警察所長林世民,率員荷槍實彈抵達警局,與陳傳風等商量後上樓,先對空鳴槍,喝令眾人舉手,法警陳清漢因槍在登記,聞聲將槍放下後,林世民隨即對準陳清漢背部開槍射擊,眾人紛紛走避,法警黃清耀與看守李喬祿隨即伏地保命,仍遭槍擊。一陣混亂後,在一樓待命警員,一擁而上,將全體法警及看守逮捕送拘留所,受槍傷法警與看守延至翌日凌晨二時,方轉送彰化基督教醫院診治,並派員監視,不准任何人探視。

12日臺中地院檢察官欲赴醫院驗傷,均被警局所派員警拒於門外,未能執行職務;代理院長饒維岳派員與縣警察局長江風協商,要求釋放遭拘禁之院方人員,警方態度強硬,下午看守所長雖獲釋,其餘人仍被監禁;14日臺灣高等法院推事吳鴻麒、檢察官毛錫清,會同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兩名專員奉高等法院院長楊鵬命令,前往調查,毛檢察官命令江風將被扣法警、看守交臺中地院領回,江風置之不理,延至17日始行釋放。[11]

1947年1月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黎耐菴對臺中縣警局長江風以下等七人提起公訴。被告被控罪名如下:金士衡、陳傳風、陳克標、許宗喜共同利用職權公然聚眾,實施強暴脅迫,妨害公務及教唆殺人;林世民、尤洪浪共同實施強暴脅迫、妨害公務及殺人未遂;江風事前廢弛職務,事後明知為無罪之人,經檢察官通知釋放而仍施羈押,以及檢察官到場驗傷,復使武裝警員拒絕,係以強暴脅迫妨害公務,檢察官並以上述諸人皆為司法警察官員,其蔑視法紀,假借職權犯罪,依法加重其刑求處。[12]2月15日臺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只林世民一人,因殺人未遂處有期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三年;尤洪浪殺人部分,以及金士衡、陳傳風、陳克標、許宗喜等教唆殺人部分法院均認為無罪;妨礙公務部分因國民政府的大赦令均免訴。[13]

這件轟動全省的血案,宣判後,《民報》記者以判決理由質問庭長方石坡何以其他人無罪?方只以六字答曰:「不能證明犯罪」;記者再追問是否證據不夠充分?方稱「恐將發生誤會,故不能答覆云」。[14]2月22、23日《民報》破天荒接連兩天以大幅版面刊出判決全文,[15]不知是否想藉將判決訴諸大眾,以示無言抗議?

1947年2月28日《民報》刊出黎檢察官決向高院上訴消息,同日同版更斗大的標題是「延平路昨晚查緝私烟隊  開槍擊斃老百姓」,[16]此刻的臺北市老百姓已經走上街頭,二二八事件爆發……。

[1]〈社論  一年間的回顧〉,《民報》1946年12月31日,2版。

[2] 許志雄,《憲法之基礎理論》(臺北:稻禾出版社,1993),頁10;王泰升,〈近代西方法對台灣華人的影響〉,收於王泰升,《台灣法的斷裂與連續》(臺北:元照出版社,2002),頁127-129。

[3]〈社論  憲法制定以後〉,《民報》1946年12月27日,2版。

[4] 1946年9月中旬臺中縣遷治員林,員林在當時行政區劃上屬臺中縣而非今日彰化縣。〈台中縣址決遷員林〉,《民報》,1946年7月17日,2版。

[5]〈非法.暴虐極矣!臺中縣警察集團行動打死執行勤務之法警 警察局變成阿修羅世界 人心戰戰陷落恐怖深淵〉,《民報》1946年11月13日,3版。

[6] 〈出事後又歪曲事實  遮蔽消息拒絕命令〉,《民報》1946年11月28日,3版。

[7] 何義麟,《二.二八事件——「台湾人」のエスノポリディクス》(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2003),頁219。

[8] 何義麟,《二.二八事件——「台湾人」のエスノポリディクス》,頁215-217。

[9] 饒維岳降調推事與員林事件似無直接關連,詳本文後續討論。

[10] 劉恆妏,〈日治與國治政權交替前後台籍法律人之研究—以取得終戰前後之日本法曹資格者為中心〉,收於林山田教授退休祝賀論文編輯委員會編,《Iurisperitvs activa戰鬥的法律人:林山田教授退休祝賀論文集》(臺北:林山田教授退休祝賀文集編委會出版,2004),頁612-619。

[11] 以上事件經過參考「臺灣高等法院檢察處呈」1946年11月23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起訴書三十六年度起字第一號」1947年1月4日,國史館藏,《司法行政部檔案》,典藏號022000001728A寫成。

[12]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官起訴書三十六年度起字第一號」1947年1月4日,國史館藏,《司法行政部檔案》,典藏號022000001728A

[13] 〈員林血案判決書(續)〉,《民報》1947年2月23日,3版。妨礙公務部分免訴,因國民政府在1947年1月1日配合中華民國憲法公布,同步進行大赦,犯罪行為在民國35年12月31日以前,最重本刑為有期徒刑以下之刑者,均赦免之。〈國府命令〉,《中央日報》,1947年1月1日,2版。

[14] 本案由庭長方石坡任審判長,推事刑匡、馮正樞陪審。〈員林血案宣判  林世民處五年徒刑  其他六人均無罪〉,《民報》,1947年2月16日,3版。

[15] 〈員林血案判決書〉,《民報》1947年2月22、23日,3版。

[16] 〈員林血案再公訴〉,《民報》1947年2月28日,3版。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政治凌駕法律與專業-以阿扁就醫為例

新聞報導 -
作者 黃帝穎   
2012-10-09
一、前言

2012年9月陳水扁前總統健康狀態每下愈況,各界不分藍綠的呼籲政府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連新黨出身的國民黨台北市長郝龍斌都說,基於人道立場,應讓陳前總統保外就醫,可惜執政滿意度低迷的馬總統,似為了鞏固深藍基本盤,對外宣示「保外就醫等於釋放」等毫無法律素養的政治語言,也導致法務部和北監奉命「關扁」,用各種方法阻礙陳前總統的正常醫療可能,公然以政治凌駕法律與醫療專業。

二、保外就醫等於釋放?

對於陳前總統是否保外就醫,馬總統說這是法律問題,不要政治考量,但事實上,馬總統說「保外就醫等於釋放」,就是沒有法律素養的政治考量。

首先在外文翻譯上,如德文中的「Delegation」、「Mandat」何者屬於我國行政程序法上的「權限委任或委託」,學界仍有爭議。馬總統僅憑英文中的「medical parole」,就欲偷渡跟我國「假釋」制度不同的「醫療假釋」,恐怕嚴重欠缺基本的「比較法學」素養。

如回歸我國監獄行刑法,「保外就醫」規定在第八章「衛生及醫治」下,而「假釋」則是在第十二章,從法學緒論中最基本的「體系解釋」觀察,第八章與第十二章的條文與法律效果絕不可能相同,難道馬總統已無知到連數字都看不懂了?

再觀察法律規定「保外就醫」中所謂「現罹疾病」、「不能為適當醫治」,顯然涉及「醫療專業判斷」。同樣作為醫生,馬偕的資深醫師陳喬琪卻提出與署桃及長庚不同的意見,顯然雙方在專業認定上產生爭議,馬總統如果還有看報,就不會不知道。但荒謬的是,馬政府底下的法務部卻只「選擇性採信」署桃醫生意見,以迎合馬總統「關扁」的政治信仰,悍然拒絕全國各大醫院會診,雖然態度已逐漸出現轉變,但整個過程中,仍有明顯的「政治凌駕法律」色彩。

三、落後二十年的醫事公信力

陳前總統為什麼不能有公信力的醫療團隊進行會診?馬政府究竟在怕什麼?過去的歷史中,政府為了化解社會疑慮,就曾組織跨院、跨國的醫事團隊。一九八九年九月,民主前輩余登發老縣長驟逝,當時各界質疑死因,政府為了化解社會疑慮與建立醫事公信力,也同時回應家屬的要求,而邀請法醫權威楊日松、台大及高醫教授等人,甚至請美國法醫魏契(C. H. Wecht)來台相驗。在同年九月二十五日的會驗過程中,爆發出曾炳憲醫師強烈質疑方中民教授,對「藥物疹」與「傷痕」的判斷違反皮膚學教科書,楊日松也與方教授對「涉及自殺與否的撞擊次數」產生高度分歧,最後留下「做事但憑良心」的警語,以其專業對歷史交代。

二十三年過去了,同樣涉及政治人物、醫事專業、社會信任的陳前總統戒護就醫案,北監卻執意違反病人意願,強制送往遭國際人權小組點名有政治色彩的台北榮總;縱使有三位醫師加入北榮醫療團隊,但也只有郭正典醫師一人能全程參與,其餘只是被動接收資訊的諮詢者;而最誇張的是,北榮拒絕將完成的影像檢查對郭醫生公開,使得醫療團隊無法留下各種發言的歷史記錄,而恐淪為馬政府背書的工具!

在余登發案中,當時還是戒嚴的威權政府尚且讓各路權威會驗,以維持社會信任、建立醫事公信力。諷刺的是,號稱「人權立國」的馬政府,卻不如那個民主萌芽的年代。人民不禁要問,難道台灣除了薪資待遇倒退十七年外,連民主人權也倒退了二十三年嗎?

四、北監隱匿病情?

阿扁的民間醫療團隊指出,陳水扁進行腦部核磁共振(MRI)檢查,署立桃園醫院發現腦部前葉緣右邊,有一個4mmX4mm的阻塞,是上次署桃檢查就已存在,現在證實是「阻塞性腦中風」。如果北監或醫師有隱匿病情,恐有行政、刑事及民事法律責任。

依據醫師法第十二條之一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向病人或其家屬告知其病情、治療方針、處置、用藥、預後情形及可能之不良反應。」,陳前總統八年任內健康檢查皆無中風病史,直到進了北監後才診斷出「阻塞性腦中風」,一旦診斷的醫師隱匿阿扁病情,未依法對病人本人或家屬告知病情與治療方針,即公然違反醫師法,應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追究行政責任。

再者,陳前總統若因北監或醫師隱匿病情、延誤醫治,導致目前出現講話不清楚、嚴重口吃等病情加重現象,則北監對於病人因「隱匿病情」所致病情加重之結果「顯可預見」,卻又容許結果發生,相關人員即具有傷害他人健康之「未必故意」,依據刑法第二七七條之傷害罪規定,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北監與署桃有照顧受刑人健康之法定義務,若故意「隱匿病情」,致阿扁健康權益受有損害,依據國家賠償法第二條及民法第一八四條規定,北監與署桃則應負國賠及民事賠償責任。

五、結論

台灣邁向正常民主法治國家,政府對每個人都有基本的健康照料義務,陳前總統所受的政府對待,可作為台灣民主法治發展程度的指標性案件,誠如台北市郝龍斌所說,「贊成讓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是支持由一個具公信力的醫療團隊,專業評估、判定陳水扁是否符合保外就醫條件。但一切仍要依法、依規定辦理,主要是希望全案能減少爭議,取得一個讓人信服的結果。」,可惜馬總統政治定調「保外就醫等於釋放」,導致法務部和北監以「政治凌駕法律與醫療專業」,對陳前總統的正常醫療作了各種阻礙,成為民主法治、人權保障的負面教材。

(作者為台灣青年智庫理事長、律師)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扁辦聲音》貪污總統會捐款15億給民進黨及其公職候選人嗎?

新聞報導 -
作者 陳總統辦公室   
2012-10-08
12/06/2010 10:30:00 上午 張貼者: 蓬萊島雜誌.Net

台北地院二次金改案無罪判決與最高法院三審判決龍潭案、陳敏薰案重罪判決都是涉及「總統法定職權」的憲政爭議與罪刑法定主義的問題,難能可貴的是台灣法學會、台灣比較法學基金會與民間司改會三大法學社團能夠在此艱困環境下,邀請憲法與刑法的學者專家共同舉辦這場「法定職權認定」座談會,以較公正、客觀與專業的法律人良知與道德勇氣來討論總統法定職權的憲政爭議問題,本辦公室表達萬分的感謝與欽佩,並期許更多的法律人與社團能不畏政治恫嚇勇敢站出來為台灣的司法發聲,為台灣人的良知與勇氣堅持奮戰不懈。

對於扁案的爭議與政治、司法問題,本辦公室特提出如下幾點聲明,為陳前總統討一個公道:

一、總統是否逾越法定職權構成貪汙不法,是涉及憲政層次問題,不是一般法律層次可以處理,大法官釋字第627號解釋理由書中已清楚解釋總統職權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的職權係採列舉規定,行政院長之職務是採概括規定;因此,二次金改金融合併、科學園區土地開發與民營企業首長的人事決定等事項都非屬總統法定職權,總統縱然有政治影響力亦僅屬政治責任與道德責任問題,依罪刑法定主義原則根本不會構成貪污罪的職務上收受賄賂罪。

二、馬總統在周占春法官合議庭判決無罪後,立即以社會觀感、民粹與黨意操控司法,影響司法獨立迫使最高法院法官迎合上意立即做出違法違憲的有罪判決龍潭案與陳敏薰案,這是法律人的恥辱,也是讓司法蒙羞的政治處決惡例。

三、陳前總統涉及案件(包括國務機要費1494餘萬、龍潭案3億、陳敏薰案1千萬、二次金改8億元)的總金額約計11億2494餘萬元,然而,陳前總統執政8年來總共捐款給民進黨、台聯黨及民進黨立委、直轄市市長與市議員、縣市長參選人與歷年選舉政見場電視轉播等費用支出計15億多元,顯然陳前總統已將企業界的各種政治獻金與捐款全部轉交並捐贈給民進黨、台聯黨及其相關公職參選人,且支出捐款15億元大於收入的政治獻金11億元,並未把這些外界的政治獻金私藏於個人口袋裡,且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何來執政者所羅織的貪污罪名呢?試想一個被司法及部分媒體形容為「貪污總統」的人怎麼可能把收到的賄款捐給政黨及其他公職參選人呢?其理自明,陳前總統絕非貪污總統!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