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4日 星期三

洪英花堅持:扁案判決 自始無效

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

Judge Hong Yin-Hua affirms that the verdict against former President Chen is “INVALID FROM THE START.”
力主扁案判決「自始無效」的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一想到這個判決就心情沉重,她說「北院以庭長會議的行政手段,作成換法官決定,嚴重侵越審判獨立精神,根本就是違憲」。
Taipei Su-Lin District Court Chief Justice Hong Yin-Hua affirms that the verdict against former President Chen Shui Bian is “INVALID FROM THE START.” Her mood turns somber when she thinks of this verdict against President Chen. “Taipei District Court removed the presiding judge by an executive order based on the decision of a meeting among chief justices. This decision gravely violates the principle of judicial independence and is unconstitutional.” She said.

以下為記者訪談摘要 (Liberty Times)
Below is the summary of the Q&A between the reporter of Liberty Times and Judge Hong:
問: 妳為何提出扁案自始當然無效?
Q: “Why did you affirm that the verdict against President Chen is INVALID FROM THE START?”
答: 憲法第八十條明定審判獨立,是為了要建構公平的法院,不受到任何干涉;審判獨立的先決條件是法院受理案件時,這個案件要分給哪個法 官承辦,都須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且 要符合個案隨機正義的要求。
只有經過法律決定、按照抽籤決定,抽出來的法定法官才有權力審理具體個案 的被 告. 法官蔡守訓所組的合議庭並不是法定法官. 合議庭無權審訊阿扁,更無權羈押阿扁,但合議庭不顧法官法定原則受到侵害,逕作實體判決,因此判決當然應該是 自始無效。
A: Article #80 of Taiwan Constitution stipulates the principle of judicial independence, which is essential to establish an impartial court system, not to be subject to external influences. One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judicial independence is that the selection process of the presiding judge for an assigned case must be impartial and random. A presiding judge selected by this process is denoted as “legally assigned judge”.
Only and only if the legally assigned judge, who is selected through a legal and random draw process, has the judicial power to hear and determine the assigned case. Judge Tsai Sho-Shuin and the joint court he assembled is not the legally designated judge for the trial of President Chen. As a result, this joint court has no judicial power to conduct a bench trial of President Chen, let alone issuing rulings to place him under custody without bail. However, this joint court disregards this very principle of legally assinged judge and issues rulings unilaterally. Therefore, their verdict should be invalid from the start.
問: 請說明一下「法官法定」原則?
Q: Can you elaborate on the principle of “Legally Assigned Judge”?
答: 憲法明定審判要獨立. 憲法第十六條也規定保障人民有訴訟權, 強調須經由公 正、公開抽籤的程序, 才能落實訴訟權保障. 這是法官法定原則的核心價值。
以行政手段換法官違憲
北院以庭長會議的行政手段作成換法官的決定,把周占春改由蔡守訓,如此以法律外的因素交由蔡守訓合議庭審理, 已侵越審判獨立及人民訴訟權的保障,明顯違反憲法「法官法定」原則。

A: Constitution stipulates Independence of Judiciary. Article #16 of Constitution also provides constitutional litigation right. This Article emphasizes tha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constitutional litigation right, the selection process to assign a presiding judge must follow an impartial and open drawing procedure. This is the core value of the principle of legally assigned judge.
It is unconstitutional to remove the legally assigned judge through an executive order.
Taipei District Court removed the legally assigned judge Chou Chan-Tsun and installed Judge Tsai Sho-Shuin by an executive order based on the decision of a meeting among chief justices subject to external influences without abiding by the rule of law. This action has violated the principle of judicial independence and is unconstitutional against the litigation right. Thus, it clearly violates the principle of “Legally Assigned Judge”.
問: 所以妳在扁案偵審期間, 接連發表文章表達意見,有人質疑你的言論違反 「法官不語」。
Q: Some people questioned if you have violated “judicial lockjaw” because you repeatedly comment on the trial of President Chen.
答: 我是基於法律人對法律良知的堅持以及自始至終不變的執著,才不斷發聲。因為法治是國家治權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正義崩 盤, 國家治權如何長治久安如何維繫,
法官不語其實是抽象的司法倫理規範,用意是在規範承辦具體個案的法官,除訴訟指揮權,以及依法官職權應 作、可以作的表達外,只要涉及個案利害相關事項,承審法官均不適宜作不當的發聲,以免影響訴訟結果。
扁案更換法官,產生違反法官法定原則的 分案爭議,侵犯憲法審判獨立,造成憲政危機。我發表文章是基於法律專業 的良知,是屬於法官言論自由的範疇,不能因有法官的身分就要被剝奪。
所以法官不語與言論自由,前者是司法倫理,後者為憲法人權,兩者不能混淆,尤其不能以法官不語的理由,箝制法官的言論自由。何況,美國憲法學者 ROBERT M.O’Neil認為 「公正和客觀的核心利益,並不會要求對於法院工作最具專業和最能 解惑的專家,必須保持沉默。」
A: As a person devoted to a career in law, I issued my public comments on this case because of my conscience and perseverance to uphold rule of law. Rule of law is the last defense to uphold an impartial judicial branch. Without it, the judicial justice will collapse and the judicial branch will not survive. “Judicial lockjaw”, which suggests a judge to abstain from public comments, is more an abstract behavior agreement than a requirement by law.
The reason for judicial lockjaw is to require a presiding judge to refrain from issuing improper statement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presiding case to influence the outcome of a trial unless the statements are related to issuing ruling or are allowed by law. I issued my comments on the trial of President Chen because of the dispute over the removal of the legally assigned judge, which has seriously violated judicial independence, leading to a constitutional crisis.
My public statements on this matter are within my right to free speech and originate from my conscience to uphold the rule of law. It is not appropriate to limit the right to free speech of a judge by citing “judicial lockjaw”. Robert M. O’Neil, an US constitution scholar, stated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core value of impartiality and objectiveness, we should not require those with profound legal expertise and skills for legal explanation to remind silent” (a translated quote, not an original quote).
問: 妳不斷為文呼籲,是否擔心遭抹黑?
Q: Are you concerned any slanderous attack due to your repeated public comments?
答: 我本著對法律的堅持站出來捍衛憲法價值, 我尊重不同聲音, 但若抹黑、中傷我, 我除透過司法途徑救濟外, 無 畏無懼, 會繼續捍衛民主憲政秩序。我深信真理越辯越明。法 律人不能陷入流派、意識形態之爭,就像我辦案不分黨派, 法官須是每一個被害人、被告權利的保護 者。
A: I speak up to uphold the value of Constitution due to my believe in rule of law. I respect different opinions. However, I will seek law protection against any malicious slanderous attack. I have no fear and will continue to fight for democracy and Constitution. I believe that truth will come to light through debate. As a career person in law, I cannot allow myself to be trapped in partisan and ideological disputes. I exercise impartial judicial discretion when I preside over trials. I believe that a judge must be a protector of the legal rights of every victim and defendant.
2009-09-16 Liberty Times

【影片】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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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無法決定人生的長度,但是我們可以決定人生的深度,雖然金恩博士39歲就遇刺身亡,但他綻放出來生命的光彩,猶如精彩的煙火表演或是天空中的流星,讓人永生難忘。他的­故事訊息宛如一顆明澈的寶石:經歷時間的淘洗,仍然歷久彌新。

馬丁.路德.金恩博士
(Martin Luther King, Jr.,1929年1月29日—1968年4月4日)
美國著名的黑人民權領袖,1964年度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十九世紀後期,美國黑人的公民權利受到州和地方歧視黑人的法規和慣例層層約束和限制,不論是上學、工作、購物都飽受黑白隔離及差別待遇等嚴重歧視的困擾,尤其是在南方各州­更是嚴重。

金恩博士他一生為了「自由、平等、天賦人權、正義」而奮鬥,為黑人爭取投票權、爭取廢除種族隔離制度,和爭取勞工的權利。他用I have a dream這一篇演講,喚起大家對這個問題的重視,敦促政府改革,並燃起大家的希望,落實美國立國精神,他對人權的努力,以及非暴力抗爭手段,都對後世影響深遠。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pLkyHtME6U&feature=player_embedded#!

職場必勝客 - 工作v.s.親人孰輕孰重

文/吳娟瑜
假日中午,我和大兒子相約聚餐,甫坐定,他一本正經地向我致謝說:「謝謝媽媽和爸爸把自己身體照顧得不錯。」
「怎麼啦?」做老媽的我不免吃驚於大兒子的表達。
追問之下,方才明白原來大兒子最近聽聞友人家中出狀況,有的是父母年老有病痛,有的是手足正在做化療,讓他心生警覺,也頗有感觸。
他這麼一說,讓我想起了好幾個實例。
確實,當上班族正在職場奮力向上的過程,若碰到家人的身體出狀況,這時是要不顧一切地辭職照顧?還是留住工作另作考量?
過去的傳統家庭人手多,任何一位家人出狀況,立刻有伯嬸叔姪伸出援手,如今,核心家庭為社會主流,一個家若只有2、3個左右的子女,那麼,當家中有風吹草動的時候,這些子女必須輪流出動來照顧家人,自然就顯現人手不足的窘境。
案例1 科技男的眼淚
記得有一回,在一家科技公司演講,過了約半小時,現場來了位匆忙入座的科技男,看他佈滿血絲的雙眼和一臉的倦態,我以為他是為了寫電腦程式而熬夜所致,後來在下課中場休息時間,我問他:「一切還好嗎?」
不料,這一問,竟引來了一位大男生的眼眶濕潤。
原來,他的父親最近因為中風住院,姊姊遠嫁南部,白天由母親照料父親,晚上則輪到科技男,但是科技男已婚,他也有自己的家庭要照料,妻子的抱怨,幼兒幼女的感冒……團團轉之後,科技男考慮到是否應該辭職,專心去照顧醫院裡的父親,讓母親多點休息,讓老婆不要再抱怨……。
「那……少了這份薪水,OK嗎?」旁邊一起聆聽科技男訴說的女同事立刻發聲。
科技男搖搖頭說:「不然,我能怎樣?」
案例2 留職停薪的OL
碰到家人身體有狀況,上班族通常會衡量情勢而做出決定。有位OL,在得知母親卵巢癌第3期需要照顧時,她二話不說立刻把工作辭掉,她說:「媽媽只有一個,工作還可再找。」
由於她平日就是極為優秀認真的員工,老闆在知道她的遭遇時,立刻允諾她暫時留職停薪,讓她沒有後顧之憂。
像這位OL得到老闆的器重,這也算是運氣好,能回去專心照顧媽媽。有位男性上班族,提及小他兩歲的弟弟,因為車禍突然走了,原本話就不多的父親和母親,彼此更加沉默了。而他一向也拙於言詞,不知道如何去打開家人的心扉。
他告訴我:「我明明知道爸媽需要我的陪伴,可是看到他們滿面愁容,我也不知道要說些什麼?」
這位上班族選擇的是,加班─愈加愈晚了。
各有選擇 各有利弊
社會變遷日新月異,科技發展推陳出新,但是再怎麼求新求變,也改不了生命中既定的花開花落。上班族可以用心把自己照顧好,但是難免碰到親人的病痛之事,
究竟在這樣的節骨眼上,要如何協調工作和家人之間呢?一般的處理有如下3種,上班族可以自行斟酌:
1. 心中無憾型
視家人病痛狀況,若已到末期,有的上班族乾脆辭職,回到家人身邊,做專心的照料和臨終的陪伴,這樣在家人方面可以得到全然的關心,擔任照護者的上班族也可以避免人生的遺憾。
2. 堅守崗位型
這樣的上班族有不同的考量,可能家中人手不足,或家中的經濟不能中斷,因此,在「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的協調下,大家做了分工合作的搭配。可以說,現今的職場,離開容易回頭難,去留之間的確是需要慎重審思的。
3. 兩頭燒型
這是最辛苦的上班族,又要顧好工作,還要顧好病榻中的家人,兩邊都不能放手,也無法好好休息,只能在分秒必爭的情況下,扒兩口飯,或打個盹兒,真的是一根蠟燭兩頭燒,辛苦有誰知?
適時求助親友 別讓自己也累倒
不論如何,還請各位上班族平日把自己照顧好,以免增加家人的負擔;萬一家人有狀況出現,一定要向主管、同事或好友求助,千萬不要一人獨撐、苦撐而累倒了。
我有位好友,由於是獨生女,在事業如日中天時,碰到母親癌症住院,一年多後,母親不敵病魔撒手人寰,不料,半年後,竟然好友也罹癌病重了,在生命的最後一段,她不見任何人……。
我聽說她非常愛母親,放下工作後,不眠不休地照顧母親,然而,當她倒下來的時候,身邊只有年邁的老父,誰─來照顧她呀?

〈林保華專欄〉中國政策「停看聽」

馬英九騙票成功後,還未正式連任,就暴衝式的推出觸犯民心的政策,包括瘦肉精、瘋狂加價加稅、進一步開放中資與「一國兩區」論,搞得雞犬不寧。他的如意算盤顯然是把所有利空政策推給現任的政府團隊,讓一批「余文」受過,他則「潔身自好」登上連任寶座。
這裡只談他的中國政策。眾所周知,自從兩個月前中國發生王立軍直奔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叛國投敵」事件,然後引發北京扣押出席「兩會」的中共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後,有關中共高層權力鬥爭的消息就不絕於耳。原因是在黑箱作業中,各個派系都要對外釋放有利於自己的消息,以便外銷轉內銷引導權鬥朝向自己有利的局面。因此消息相當混亂,但是許多並非謠言。從各種消息中也看出,即使涉及路線,也是左右搖擺,例如網禁開開關關使人眼花撩亂。
中共高層忙於處理內部鬥爭,下級則是努力看風使舵避免站錯隊。在這個情況下,兩岸政策基本上也陷於停擺狀態,須等待高層情勢明朗,再行定奪。其實在北京忙於十八大的排位後,中國的涉台政策就處於只是微調的情況,避免出現問題影響排位。所以去年馬英九提出「和平協議」,最近提出「一國兩區」,北京沒有表態,他們想看看馬英九的態度,以及台灣民眾的反應,沒有做出重大決策。
薄熙來的下台,投資重慶的台商擔憂優惠政策是否能保留?雖然繼任者做了保證,然而薄熙來為討好民眾與外資所增加的開支,重慶市政府舉債已達五千億人民幣,而重慶一年的財政收入只有約一千億元,因此重慶實際已經破產。這是長期研究重慶模式的新華社記者周方所披露的資料。因此這些政策能夠維持多久,是個疑問。這種執政風格,馬、薄頗為相似。
由於美國嚴格法規的管制,去年以來約有三十家中資公司因為沒有撈到好處而摘牌下市,回到管理鬆懈的中國或香港;但是最近在香港上市的中資民企股,也發生多宗因為賬目出現問題導致股價暴瀉乃至停牌,這幾天還在蔓延。隨著中國經濟的七上八下,問題公司會更多;他們會不會因為官商勾結而來台灣掛牌騙錢?
在這個情況下,馬英九應該以靜制動,先「停看聽」,靜觀中國政經局勢的變化,尤其是向左擺還是向右擺,再提出對台灣最有利的政策。但是馬英九卻像表演馬戲那樣,把自己的政策、乃至底線全都露,便於北京選擇最有效制伏台灣的辦法。馬英九的這種表現,難道只是「無能」?何況他當過陸委會副主委,對「匪情」怎會不了解?
總之,馬的中國政治議題應該停止,經濟議題也避免大動作,不應急於做出回報而傷害台灣。
(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4/today-o6.htm

台電吃學校夠夠

◎ 蔡田
國內電價漲聲響起,民眾紛紛將矛頭指向台電人事成本高、獎金發放浮濫等問題,連審計部審計長都表示同感。筆者認為台電對學校不合情理的計價規定,遠比平均月薪九.四萬元的台電肥貓更加嚴重,簡直就是吃學校夠夠。
筆者服務的學校由於全校裝設冷氣,造成夏季與非夏季的用電相差極為懸殊,去年夏天超約就被罰了約五十萬元。今年使用冷氣前,學校為避免高額超約罰金,申請調高契約容量,但每調高一千瓦台電要價一七九○元,學校總計要繳四十五萬,幾乎與罰金不相上下。
台電的不合理規定尚不僅如此,待夏天過後,學校調降契約容量雖不用繳費,但是下次再調高時,學校要被追繳每千瓦一九七元的設備維護費,而且調降幾個月就補繳幾個月,以本校為例,前一年十一月調降,隔年五月調升,就必須被追繳半年的設備維護費,共計約需三十五萬。沒有用電也要被追繳,台電的設備維護費竟然要學校支付,簡直荒謬離譜。
學校屬特殊的機構,學生上課時用電激增,學生放寒暑假用電驟減,加上冷氣使用與否,用電量相差極為懸殊,台電應該考量學校的特殊性,設計不同的計價方式,或是給予特別的優惠,而不是像現在一樣,超約要罰,調升契約容量要錢,調整契約容量也要追繳設備維護費,套句很夯的廣告詞,「吃這個也癢,吃那個也癢」,學校在台電自訂的遊戲規則中,這樣做也要罰錢,那樣做也要被追繳,真的有夠不合理。台電以獨佔國營事業之姿,佔盡學校的便宜,簡直就是吃學校夠夠。 (作者現任國小校長,台北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4/today-o5.htm

勇敢愛台灣

◎ 高俊明暨台南市疼惜台灣促進會理監事
(作者皆為台南鄉親)
台灣的哀歌:讀到六十多年前的打油詩,深感悲哀:「美軍轟炸驚天動地、歡迎國軍歡天喜地、貪官污吏花天酒地、物價飛漲呼天喚地、屠殺人民烏天暗地。
最近,我們也作了一首打油詩,表達內心的悲情:「新任官員歡天喜地、特權人士花天酒地、高官賣台驚天動地、萬民貧苦求天叫地、物價大漲黑天暗地、政客害民悲滿天地。」
勇敢發言:一、台灣是台灣,我們二千三百萬人的國家。
二、台灣要成為正義、仁愛、和平的「東方瑞士」。
三、台灣八成人民反對中國併吞台灣。但,台灣不要孤立,要與世界各國建立邦交、平等互惠,與中國也要和平相處。
四、台灣要堅守民主、自由、法治,而堅決反對個人獨裁,一黨專制。民主國家的主人是全體國民,不是總統或官員。
五、重要政策必須通過公正的公民投票而決定。
勇敢行動:一、建立正義、仁愛、和平的真善美國家,是台灣全國人民的權利,也是義務。台灣人要每日為台灣與人類祈福,又要參加能造福台灣與人類的國內外組織與活動。
二、現行的公民投票法是不公平又不公道的,敬請立法院積極改正。
三、現行的憲法不能保障全國人民的人權、主權與尊嚴。應通過台灣全國人民的共識來制憲,又修正國名。
四、「正義使國家強盛、罪惡是民族的恥辱。」(聖經)
「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嘆息。」(聖經)
五、真理必勝、正義必勝、真愛必勝。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4/today-o9.htm

中科四期搶農水 危及高鐵安全

◎ 陸詩薇 (作者為律師)
高鐵軌道在彰化溪州、雲林段目前仍持續沉陷,再不面對問題,未來的高鐵恐怕只能通車到台中。
彰、雲地層下陷,主要因為南彰化水源缺乏,民生、工業、農業用水被迫抽取地下水,讓地層下陷情況更嚴重。內政部長李鴻源擔任工程會主委期間就指明,此地應避免引進高耗水產業、監察委員李炳南也說,當地區域水源已經不足,不應再導入國光石化、中科四期、二林精機等高耗水產業。
原本計畫供應國光石化與中科四期長期水源的大度攔河堰,現已無法興建,中科四期長期水源沒有著落,友達等光電大廠,沒有能力、沒有意願進駐二林,國科會主委朱敬一因此建請行政院徹底檢討中科四期開發計畫。
但是,強徵農業用水的莿仔埤圳引水工程仍日夜趕工,好像房子都還沒設計,就堅持先蓋廁所一樣。其猴急嘴臉,令人不免懷疑,本件工程的真正目的,無關乎一個空中樓閣般的科學園區的供水,恐怕和數十億工程費和賣水、賣土的天價利益脫不了關係。
原本中科四期環評審查結論,只允許暫時調撥農水支援中科四期每日六.六五萬噸中期用水,長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准再調撥,可是矗立在溪州的引水工程告示牌早就公然違反環評審查結論,表示本件工程的效益包括支援民國一○四年以後中科四期的長期用水。彰化農田水利會甚至在賣水契約裡明白承諾中科,民國一○五年以後,將莿仔埤圳農水做為中科四期備用水源,只要中科有需求,彰化農田水利會都承諾調度供應!
現在長期水源沒了,「暫時」勢必成為「永遠」,「備用」絕對變成「常態」。莿仔埤圳灌溉區農田缺水,如果中科四期再搶走圳水,地下水補助大減,農民抽不到地下水,地層下陷將日趨嚴重!農田水利會及中科園區,恐怕必須背負危害高鐵安全的惡名!
當年中科四期選址不當,現在亡羊補牢,時猶未晚,為了一個沒人廠商的蚊子科學園區,犧牲高鐵的營運安全,相信這絕不是政府與全體國民,所願意付出的昂貴代價。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pr/4/today-o7.htm

馬英九的護身符

作者 陳杉榮   
2012/04/04, Wednesday
馬英九近來如脫韁野馬,朝「兩岸同屬一中」的不歸路前進,民進黨必須負些責任。若不是民進黨敗選後,對台灣主體意識沒信心,嚷嚷說要修正黨的中國政策,無償的給了馬走向一中的一道「護身符」,相信馬不敢這般有恃無恐。
懷抱「化獨漸統」的馬英九,以「兩岸同屬一中」做為他最高的政治信仰。他指派吳伯雄面見胡錦濤大談「一國兩區」,指派吳敦義出席博鰲論壇會晤李克強,都是未來他與北京領導人會面的前置作業。在台灣,只要能騙取選票,他的口號和訴求則是靈活的隨機運用,反正說謊免繳稅。
曾幾何時,民進黨變了!試問民進黨的支持者,有多久沒聽過「各位台灣國的主人大家晚安大家好」的問候了,有多久不曾聽過「台灣獨立」、「公民投票」的訴求了。當國共兩黨一起用「九二共識」、「兩岸一中」,或是國民黨片面用「一中各表」來欺騙台灣人民時,民進黨拿什麼來反擊?
選後,蔡英文說,要了解中國,必須在互動中去了解,民進黨必須加強處理中國問題的能量與能力,「才會得到社會信賴」,許多民進黨人接續大肆鼓吹西進。這些論調顯示,檢討了半天,民進黨竟然不知道敗在哪裡!淪落到附和泛藍一貫的論調,自認黨的中國政策「不能得到社會信賴」。
民進黨修正中國政策,會改變什麼?除了刺激馬英九的親中腳步走得更快,台灣主權繼續崩落外,北京的一中政策,保證不變。變的是,民進黨將喪失反對「九二共識」的基本立場,必然在「一中各表」、「兩岸一中」的框框中打轉。一旦淪落至此,將是對幾十年來台灣民主發展的嚴重褻瀆!
(作者陳杉榮,資深新聞工作者)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評論

比文林苑更慘 南屯天主堂遭都更霸凌!

作者 蔡明   
2012/04/04, Wednesday
類似文林苑都更案不公不義事件,也在台中市發生。
位於台中南屯區的天主堂,是在民國52年由美國神父基於傳教需要建立,並由其父母出資在南屯永春東路一號現址購買土地興建的教堂。五十年來,有許多教友在當地教會舉辦幼稚園接受教育、領洗成為天主教友,甚至在教堂舉行臨終彌撒,走完人生最後的路程。然而南屯天主堂前後五十年累計數萬名教友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市政府允准授權的市地自辦重劃,竟然在教會長期表達不同意納入重劃的情況下,仍被重劃奪去一半的土地,而且僅賠償拆除地上物金額約三百萬元。
簡言之,南屯天主堂原有1316坪的土地,無端被畫走658坪的土地,讓建商興建房屋使用。而教會原本就希望在此地興建宗教園區,而且已經籌備及募款多年。但被重劃後,受到容積率與建蔽率的影響,土地需求反而不足。而重劃會只答應超配20%的土地,但需由南屯天主堂繳交差額地價2,800萬元。
沒錯,就是有這種荒謬的事!教堂自己的土地被畫走,不僅沒有像文林苑被拆的地主可以分到五個單位的房子,自己要蓋的新教堂則因為土地不足,還要跟奪走土地的建商,以高價購買。巧取豪奪,莫此為甚。更何況南屯教會重頭到尾就不同意被納入重劃。
重劃會對外宣稱此區域重劃已經過半數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教會不同意也不行。這又衍伸出比台北文林苑還離譜的情況。因為在土地所有權人的728人中,同意者須超過364人,而目前重劃會所提出的同意者425人中,有108人係小面積移轉的人頭戶。這些人都是以現金1000元到1700元購買0.3到1.5平方公尺的土地所有人,轉而成為可以表決通過重劃的人頭戶。所以擁有超過一千坪的教會僅有一人代表,而且不同意重劃,而擁有不到教堂土地千分之一的人頭,卻具備相同的權力同意重劃,公平正義何在。此種偽造的多數民意,根本就不值得尊重與服從。
更何況,這些人頭土地所有權人的交易行為,都是在自辦重劃籌備會核准成立之日以後,依市地重劃法第25條第2項規定,本不應該列入同意比例計算。但台中市政府卻仍無視同意人數之瑕疵,執意核定市地重劃之計畫,公然違法圖利重劃之建商。
而且,教堂所在用地本身已是建地,且已經依照宗教用途,使用長達五十年,將人民信仰中心執意納入重劃,根本就蔑視南屯天主堂對社會教育的貢獻。其他重劃區內的無主土地公廟可以被保留,甚至為其增闢廣場及停車場。有些道場寺廟,雖位於住宅區,或集水區,也未見公權力介入。反而存在已久,產權清楚的天主教堂,卻無法被排除重劃,面臨被分割的危機,對全台灣擁有數十萬教友的天主教而言,台中市政府的差別待遇,實在是極大的諷刺,而且情何以堪。
重劃會以人頭的方式暴增地主同意書,強迫天主堂的土地分割,已構成違法行為,土地重劃自屬無效。如果台中市府公務員有無與重劃建商掛勾,收取不當利益,有關單位也要主動調查。台中市政府未來要強行拆屋趕人,台中教友將抗爭到底。我也期盼看不慣政府在苗栗大埔、台北士林強徵土地,圖利建商的全國正義人士,也能伸出援手,救救台中南屯天主堂。昨天已拆士林王家,今天將拆南屯教堂。(作者現任大學副教授,天主教友)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美否決「牛豬分離」

2012/04/04, Wednesday
美方︰台灣還有豬肉貿易障礙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記者顏若瑾/綜合報導〕解決牛肉問題是否為美台召開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議的前提?美國貿易代表署官員二日表示,「我不會這麼說」,因為除了牛肉,美國還面臨台灣在豬肉等肉品出口方面的貿易障礙,美國繼續要求台灣遵守在世貿組織下的義務,根據科學和安全原則實施相關措施。這顯示美國要求肉品進軍台灣市場不只是牛肉而已。
立委︰馬政府欺瞞手法破功
美方官員的說法,形同否決馬政府宣示的「牛豬分離」政策。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質疑,「這就是嚴重性所在」,政院開放性條文一旦公布實施,各種肉品都將面臨貿易公平性考驗,屆時台灣肉品市場就是「擋無法擋,退無可退」。馬政府用欺瞞的方式宣稱牛豬分離,在國際貿易的遊戲規則裡,根本沒有這種可能。
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表示,「美國很誠實」。依據政院透過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的修正動議內容來看,政院版本是針對一般肉品瘦肉精的處理方式,「牛豬不區隔」;政院要保證牛豬分離的承諾,就應該在食品衛生管理法裡清楚區隔。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吳育昇則強調,「政府立場清楚,美國不可以強迫我們。」台灣的進口原則就是「牛豬分離」。
美國貿易代表署在二日發表了針對外國貿易障礙的全國評估報告。這份報告表示,對於台灣影響到美國牛肉在內的肉品出口所做的貿易措施,美國深表關切。
在下午進行的視訊簡報會議中有記者問起台灣對美牛進口限制和瘦肉精殘存容量的問題,美國官員表示,美國正就台灣採取的相關措施進行商談,美國認為台灣應該遵照世貿組織下的衛生和動植物檢疫措施協定來實行這些措施。至於美台召開TIFA會議則還在考量中。
貿易代表署的報告中也指出,台海兩岸在二○一○年六月簽署了經濟架構協定(ECFA),並於去年元月生效,依世貿組織的規定,世貿組織會員應在雙邊或區域貿易協定生效後通知所有世貿組織會員,但到今年二月為止,會員國還沒有收到ECFA的正式通知。
報告中指出,台灣一般能有效保護智財權,但仍有值得關切之處,例如網路和非法教科書盜版,軟體盜版、偽藥和商業竊密等。中國仿冒品透過台灣轉銷到別處也是個問題,尤其是一些台灣廠商還為中國的山寨產品公司提供零件。美國也鼓勵台灣繼續提供有效系統以保護與專利有關的藥品。
Source: 自由時報

【影片】吳敦義朝貢成功,2016 準台灣區長?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Rainbow | 贊浬   
2012/04/04, Wednesday


(video source: FTVCP
昨天台灣記者欲趨前採訪參加博鰲論壇的台灣準副總統吳敦義時,竟遭中國警衛局粗暴奪下記者證並強行帶走。還好同行的台灣記者群起保護記者同行。這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以下幾點:


第一:中國不是一個新聞自由的國家,更不是一個尊重憲法的國家。面對在民主國家政治人物受到第四權新聞權監督猶如家常便飯時反應失當。當中國面對自由世界指責其沒有新聞自由、出版自由與言論自由時,中國官員便一副別拿你的標準衡量我的世界的嘴臉,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三十五條中清楚規定新聞自由部分(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而這種宛若土匪,不尊重新聞言論自由和自己訂定憲法的國家,台灣的民選準副總統竟以"下臣晉見上朝天子"的奴才姿態參加博鰲論壇,可見吳敦義此中國行確實是為了證明日前吳伯雄面對胡錦濤時所提"一國兩區",把台灣的主權出賣。


第二:台灣將淪落到無法落實世界人權宣言的國家。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九條「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中國不是一個尊重人權的國家舉世皆知。吳敦義在台灣記者受到中國粗暴對待後沒有抗議,更無任何評論,但可別忘了吳敦義的頂頭上司──馬英九,你在2009年可是簽署兩項人權公約!


在自由的國家,政府的任何施政和言論受到第四權的監督,自士林文林苑強拆事件中蘋果動新聞記者被警察強制拉下阻斷記者採訪拍攝,與大白天警察用手電筒照射記者攝影器材,台灣在新聞自由尺度限縮上越來越像中國。有一天台灣的記者被警察扯下記者證且毫無理由被強行帶走的日子,應該不會太遠。
無主無國之民,乃步步滅亡,彩色速轉成灰。人間煉獄,隱然成形,血腥之來,剎那之間,何可逃?何可遁?(228台灣神太上真經 第三章 建國)




延伸閱讀:
「通通氣」&「吞下來」
Rainbow的facebook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連署】設立陳文成事件紀念碑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陳文成事件紀念碑推動聯盟   
2012/04/04, Wednesday
朋友你好,


非常感謝你的連署,有一件事急需你的幫忙!
你一定知道我們正在推動連署、請台大設立陳文成事件紀念碑,


立碑只需要台大校方同意就能成功,但多次去公文,校方不為所動,
校方最新的回覆是:公文弄丟了 (相關新聞請見附檔)
立碑不是為了翻舊帳,是為了提醒台灣人珍惜得來不易的自由,
在我心中,它與228紀念碑同樣神聖。


我們需要更多人連署,此案才能獲得重視,
現在連署人數是4758人,需要盡快破萬

我們希望更多學生加入連署,但訊息散播不易 (沒有上電視新聞,也沒有大量名單可以轉寄),
而很多人連"陳文成"三個字都沒聽過,所以希望透過同學們的影響力讓更多的人可以知道這件事情。


一位連署者說:
"在台大念了六年書,我完全不知道曾經發生過陳文成事件。
一直等到我畢業整整十三年,因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發起「我的31歲」接力書寫串連活動,我才認識這個31歲就冤死的學長。
台灣還有太多人被威權蒙在鼓裡,...也從未正視過「轉型正義」的重要,所以微軟和雅虎注音都只會自動顯現跟陳文成名字同音的「沈文程」。"



想拜託你幫忙,把訊息傳遞給朋友,
需要的協助如下:


  *在班上向同學解釋陳文成事件,提供連署的相關內容。


  *將連署文寄給你的朋友、同學、學長姐妹弟等、社團伙伴... (可直接用以下信件轉寄)


  *請你的朋友幫忙,將連署文寄給他的朋友;請他的朋友寄給朋友;以此類推。


  *邀請你學校的老師加入連署;可以請他在班上說明一下陳文成的事情,宣傳連署活動。


  *邀請"校友有力人士"推動連署,如:同學會發起人、退休教授、團體負責人、傑出校友...


  *總之,透過各種管道把訊息散出去!


如果你願意協助的話,我相信我們一定可以看到紀念碑在台大豎立!


目前也邀請了多位朋友幫忙撰寫文章,以下為文章連結請參考。


陳文成碑 民主拼圖 by 戴章皇


草地──陳文成紀念 by 鴻鴻


你聽過陳文成事件嗎? by 瓦哈拉


祝  平安如意


----------以下文字可寄給您的台大朋友。寄出前請刪除上方文字。謝謝!----------
親愛的朋友


誠摯邀請您連署 (連署文字與案情請見下方)


立碑一事,只需要台大校方同意就能成功,
目前的進展是:
多次去公文,校方不為所動,
校方最新的回覆是:公文弄丟了 (相關新聞請見附檔)
需要更多人來連署,此案才能獲得重視,
現在連署人數是4719人,需要盡快破萬。
然而,非常多人連"陳文成"三個字都沒聽過。


一位連署的校友說:
"在台大念了六年書,我完全不知道曾經發生過陳文成事件。
一直等到我畢業整整十三年,因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發起「我的31歲」接力書寫串連活動,我才認識這個31歲就冤死的學長。"



誠如一些已連署的朋友所言,這件事情該做要做,一定要成功。


但台大的態度與立場,究竟會如何,許多朋友也留言表示,沒有把握。


我們想,我們最能把握的,應該是我們的持續行動,如此,才有機會『成功』。


尤其,要能集結更多校友的力量,這樣,終將有機會促使『母校』做出對的決定。


要請您協助,請將此訊息轉寄給您的同學、學長姐、師長、社團朋友,


邀請他們一起來發揮台大人的力量,讓我們一起爭取台大人的尊嚴。


如果您還需要其他資料,也請不吝讓我們知道。


感謝您




陳文成事件紀念碑推動聯盟 敬上




聯絡人:陳彥潔 ygchen@hef.org.tw
              潘  儀 yi@hef.org.tw 
              TEL: (02)2367-0151*116
----------以下連署文請協助轉寄-----------


親愛的朋友,不知道你對於陳文成博士這個名字是否熟悉?


陳文成博士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台灣孩子,


在台灣大學畢業後去美國繼續求學。
在國外受到許多的洗禮與歷練,而對於台灣這片土地的掛念也越來越強烈!
他曾經在文章中寫到:「長年學塾式的填寫,仍壓抑不了內心深處對 於社會鄉土的關注。
... 深藏於內心那改革、求善的熱情,畢竟是根固於扭曲的客觀環境!
於是,刺痛的良心竟成為彼者的噩夢。...可是,對於事情本質的了解,卻帶來更沉重的壓力。」


終於在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陳文成偕妻子陳素貞與新生的孩子回到闊別多年的台灣。
但是卻沒有想到回到台灣的陳文成,原本應該是盡情享受天倫之樂的美好,卻在七月二日上午有了巨大的改變。
三名彪形大漢至陳文成家中,出示台灣警備總司令部的約談通知書(這是警總第二度約談他),
陳文成被三名警總人員帶走後,於七月三日清晨被人發現陳屍台大校園,當時的他只有三十一歲。
(摘自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網站)


這件事情一直沒有真相,而隨著時間的過去,人們也許開始慢慢遺忘,於是我們想要在台灣大學裡設立一個陳文成事件紀念碑。
"目的不在重翻舊帳,只是提醒後來的人,要小心維護那看似理所當然、但其實得來不易的東西,
千萬莫再將那最起碼的「活下去的權利」失去!"

如果你也贊同就讓我們一起連署吧!



陳文成事件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注意:中南海將要監聽你的電話 解放軍背景 華為在台布局五年

新聞報導 - 自由論壇
作者 洪智坤 | 新新聞周報   
2012/04/04, Wednesday

注意:中南海將要監聽你的電話 解放軍背景 華為在台布局五年 爭取電信業投資許可
作者: 撰文/洪智坤 | 新新聞周報


華為公司在阿富汗為塔利班政權裝設電話通訊系統,替伊朗政府裝配電信定位技術,在國際間,華為公司還以行賄官員著稱。更荒謬的是,這家全球第二大電信帝國,竟然不是上市公司,股東成員都十分神祕。


立法院正在審議行政院所提「開放中資來台投資項目」,其中包括製造業、服務業以及公共工程等。民進黨、台聯立院黨團都強烈反對讓中資進一步介入捷運、輕軌等公共工程,質疑將危害國家安全。


經濟部次長黃重球表示,對於中資來台已經設定嚴謹的管理門檻,均訂有防禦條款、加強事前審查,如果投資人為中國大陸軍方或是具有軍事目的的企業,都將限制其來台投資。


股東成員神祕 老美怕怕 祇給單次簽證


然而,較不受到外界矚目的是,中資及台灣的電信業者正透過黨政運作,希望將電信業類列在第三波或下半年第四波的開放投資項目。


當反對黨將開放中資聚焦在公共工程時,卻忽略了一家充滿神祕色彩的中資公司-- 中國華為技術公司(Huawei,簡稱華為公司),該公司已悄悄在台灣布局長達五年,為了爭取開放「電信業類」於今年完成,在黨政商界著力甚深。一旦華為公司得以投資或轉投資台灣電信業,台灣的軍事通訊以及民眾的電信通話隱私就完全失守,中南海將有能力直接監聽任何一位台灣人的電話。


一九八二年華為公司成立於廣東深圳,註冊的資本額祇有兩萬人民幣,相當於當時的五千美金。至今,華為全球市場規模已達三百億美金,成為世界第二大的電信網絡及設備集團。


根據美國國防部二○○八年對國會的調查報告指出,華為公司的兩位靈魂人物--現任總裁任正非、董事長孫亞芳的出身背景十分特殊。任正非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工程部門任職十四年後退伍,創辦華為公司之後,憑藉其岳父四川省副省長孟東波的勢力,在中國西南軍區取得程式控制交換機龐大市場,奠定華為公司成為「電信帝國」的基礎。


華為現任董事長孫雅芳,大學畢業後在中共國家安全部(MSS)從事通信工作多年,與華為一直有深度的聯繫,在國安部安排下,一九九二年加入華為,實際負責與各國政府和軍方之間的業務。


二○一一年十月,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公開調查報告揭露:華為公司過去三年從北京政府拿到二億二千八百萬美金的資助,提供中國政府「如同KGB(前蘇聯國安會)一般的情報服務」。中情局的資料顯示,華為協助非洲、中亞、南美以及中國政府建構監聽及定位設備。


美國國防部及中情局,之所以詳細調查華為公司,主因是華為前後五次試圖併購美國3 Leaf Systems、摩托羅拉網路設備部門等多家資通電信公司,卻被發現華為和中國軍方、國安部門關係密切。更荒謬的是,這家全球第二大電信帝國,竟然不是上市公司,股東成員都十分神祕,以致於外界對其資金及業務往來毫無所悉,因此遭美國商務部駁回併購案。基於國安理由,美國還規定任正非在內的所有華為員工,都祇能拿到美國單次入境簽證。


涉入伊朗軍火 英印澳洲 拒絕開放合作


二○○一年九一一事件發生後,美國情報官員表示,華為公司過去兩年,在阿富汗為塔利班政權裝設電話通訊系統;該年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公布,華為公司替伊朗政府裝配電信定位技術,以利進行監控異己,華為因此取得伊朗軍火工業Zaeim公司的合作案。此案曝光後,今年元月,華為公司對外宣稱將縮減對伊朗的業務。


抵制華為公司的國家還包括英國、印度及澳洲等國家,無不設法技術管制華為介入其國內電信市場。英國聯合情報委員會主席亞利克斯指出,有中國軍方背景的華為,完全可通過操作所販售的電信設備來切斷英國電力,甚至可以通過網路入侵國際導彈防禦系統,因此拒絕華為與英國電信(BT)的合作案。印度國營電信BSNL,更拒絕華為參加二十億美元的設備採購案。


在國際間,華為公司還以行賄官員著稱。斯里蘭卡前總理拉賈派克薩,就因為收受華為公司十萬美金賄絡而下台。南美洲AM哥倫比亞公司前總裁Adrian Hernandez被撤職的原因,也與其在巴拿馬Claro3G專案中收受華為公司巨額賄賂曝光有關。


竊聽易如反掌 遠端控制 國安門戶洞開


在台灣已經默默布局五年的華為公司,先取得遠傳電信十億五千九百萬元的無線網路控制器、基地台設備採購與維護案,進一步再取得亞太電信3.5G網路、通訊設備的兩百億元標案。台灣的3G行動網卡幾乎都使用華為產品,中華電信部分自有品牌手機是華為生產,台灣大的固網乙太網路也是華為製造,如今更擴展到 3.5G基地台、核心網路設備標案,勢力逐漸在台灣擴大。


然而,華為公司在台灣卻沒有分公司,祇能委身在敦化南路、其總代理「訊崴技術公司」的辦公室裡。據瞭解,華為去年四月分曾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成立台灣分公司。此案直達包括馬英九在內的國安高層,在美國情報部門「嚴重關切」下,暫緩了華為在台設立分公司的申請。然而,在國民黨某位穿梭兩岸的「大老」奔走下,華為預計再度申請台灣分公司,以便搭上新一波中資開放的便車,爭取電信網路在內的電信業投資許可。華為在台主管最近對台灣電信業者宣稱:上半年不開放,下半年鐵定開放。


國內電信業者如遠傳、台灣大與對岸的電信業中國移動、中國聯通都有投資合作的協議。但是,祇有華為公司掌握了關鍵的設備器材。電信網路雖然是封閉式的,但因基地台遍布各地,設備商(如華為)都會設定ID、密碼,讓技術人員可以遠端控制、管理,無須進入電信機房,就有能力竊取、竊聽個人通訊資料。


值得注意的是,華為公司積極開發的TD-LTE(Time Division Long Term Evolution分時長期演進)系統,是中國自主研發的第四代(4G)移動通信技術與標準,若將TD-LTE成為在台灣布建與營運的技術,台灣將完全無法掌控通訊安全,形同國安門戶洞開。


馬政府再三強調,會加強中資來台的事前審查。中華電信公司某技術高層主管,眼見華為公司透過代理商,在國內電信設備市場攻城掠地的作為,不禁有感而發:「台灣還能保有一條乾淨的電話線嗎?」這個問題,相信也是許多台灣民眾的擔憂。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