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以台灣之名!台派徵選新奧運旗 疾呼台灣要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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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eoplenews.tw/news/c8408f00-71ef-4333-8a15-15857798a076

​故宮獸首潑漆案主角最後答辯:法官不知道法律裡應該注入的是正義

文/社會中心 2016-08-26 15:22

故宮南院的龍、馬獸首在去(2015)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遭當時20歲的小情侶陳妙婷和男友陳儀庭潑紅漆,並噴上「文化統戰」字樣。這對小情侶認為,故宮接受成龍捐贈象徵著中國被侵略的十二獸首,根本就是「文化統戰侵略」。
這個案子於今年一月份,陳妙婷和陳儀婷一審各被判了二個月徒刑,不過她倆並不服從判決,因此故宮再向二人求償280多萬元,顯有逼這對小情侶就範之意。
不過,本身是「黑手」,說自己沒有甚麼多餘的錢聘請律師打官司的陳儀庭,不僅不願屈服在威逼之下,他甚至昨(25)日在嘉義地方法院針對故宮南院「潑漆」事件最後一次開庭的機會中,與他的女友陳妙庭提出「最後答辯」,陳儀庭說,他不懂為什麼法官竟然主動問他是原住民或低收入戶嗎?陳儀庭說,這種情境下的問話,也許已經涉及歧視而令人心生不舒服了。
陳儀庭說,他是一個整天蹲在地上為老百姓修理機車的「黑手」,賺得不多,卻每一分錢都乾乾淨淨,也許請不起體面的大律師,不過,「我認為不太必要,因為沒有一位律師、或檢察官、法官甚或提告的王處長能了解我們靈魂深處的感受,」陳儀庭說:「很多時候他們只會在冰冷生硬法條的表面尋找漏洞,而不一定會將生命最重要的元素『正義』、『愛心』,真正注入法條裡面。」
以下是陳儀庭和陳妙婷25日在嘉義地院的答辯內容:
上次開庭,庭上問我是不是原住民或低收入戶,讓我一下子覺得錯愕,而且感受到被歧視。法律之前不是人人平等嗎?為什麼我們的法院公開用這樣直接的言詞讓人覺得不舒服?不是說「言詞、舉止讓人覺得不舒服,就構成騷擾」?可能要好好開會討論一下吧,不管是出於什麼動機,這樣的言詞出現在講究尊重人權的社會是不是適當,尤其是在所謂神聖的法院殿堂。
至於是不是原住民我也有一些迷惘,是法律上還是血源上的問題呢?假如是法律上我應該不是,因為平埔族現在仍在為正名而奮鬥;至於血源,國際知名的林媽利醫師告訴我們,身上的血液85%有原住民的基因;台灣在許多「定位」問題都很錯亂,小至個人大至國家。
所以老實說,對於是不是原住民也不是一件容易回答的事 (恐怕在座的許多人也有同樣的困擾吧?) ;至於低收入戶,我不是;我是天天蹲在地上為最基層的民眾修理摩托車,也就是您們所說的黑手,但是我賺的,每一分錢都清清白白、乾乾淨淨。
至於無法花大錢請一位體面的律師,倒是真的。但我認為不太必要,因為沒有一位律師、或檢察官、法官甚或提告的王處長能了解我們靈魂深處的感受,很多時候他們只會在冰冷生硬法條的表面尋找漏洞,而不一定會將生命最重要的元素「正義」、「愛心」,真正注入法條裡面。


引用民報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5752811a-d6a5-442d-a708-0336d3a63e7a

兆豐還在隱瞞甚麼?

作者 吳景欽   
2016-08-26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裁罰一.八億美金,並被嚴厲指責兆豐高層對法遵機制及美國相關法規的忽視。而兆豐金卻在第一時間稱,是因退匯亦須加以申報的新規定,才會有疏忽未報的情況,這似乎隱含有因美、台法制不同,致誤觸法律之意。但如此說辭,實令人無法接受。
依據洗錢防制法第七條第一項,金融機構對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通貨交易,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違反者,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而依據行政院金管會所頒佈的申報辦法,此一定金額就規定為五十萬元以上。
又為了防止洗錢者採取分次提存,以規避一定金額的申報,根據洗錢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亦要求金融機構對於疑似洗錢的交易,亦得向法務部調查局為申報。而行政院金管會亦在申報辦法裡,詳列了疑似洗錢之情狀,以使金融機構能有明確的標準為依循。更重要的是,被懷疑為洗錢者,即便交易未完成,依據洗錢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後段,仍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為申報。
故以此次兆豐事件來說,於五年間,竟有兩、三百筆匯至巴拿馬分行的帳戶遭退匯,其中有九十多筆未申報。兆豐的解釋理由,是認為未完成交易,故無庸申報,且以美、台法制不同來為辯解。但問題是,此等情事即便發生在我國,依據洗錢防制法的規定,亦得向調查局為申報,美國與我國法制,並無不同。若果如此,就讓人懷疑,兆豐高層不僅是對美國法制的忽視,對於台灣法制的無知,更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即便對法規的無知到了極致,但如此頻繁且密集的退匯筆數,兆豐高層難道毫無警覺性,抑或是有難言之隱?尤其是身為主管機關的財政部與金管會,時任官員於現今,仍堅稱毫不知情,是否在掩飾更大的犯行,雖不得而知,卻難逃監督怠惰、尸位素餐之指摘。凡此種種,皆亟待檢察機關儘速偵查與究責,免得最終又是由全民買單。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所主任)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台灣神道每日一篇 八月二十四日( 問:孔子一生修養當中,有四個處世原則,請開示?)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08-24

問:孔子一生修養當中,有四個處世原則,請開示?

答:此即是: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毋意」-就是只要合情理,假使別人有更好的意見,他就會接受。

「毋必」-不要求事情必須做到什麼結果,只要盡心盡力、誠誠懇懇、腳踏實地,做到那裏算到那裏。天下之事沒有「絕對、一定」的現象,事成不成,但看機緣,盡人事,順天命則是。

「毋固」-於不脫離大道真理原則之下,不固執自己成見。所謂擇善固執,是做人做事的根本,此擇「善」之善,乃是合乎真理,順應天然之謂,並非堅持自我主觀上的對錯。

「毋我」-佛家有言「無我相、無人相、無壽者相、無眾生相」,此破四相的修行,即是毋我最大至極也。憫人愛物,為天下眾生謀幸福,引歸正道,是眾修的使命。

「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是為人處世,所必須具備的美德,天下之事,甚少能合乎己意,然而只要能不違背真理、合乎人性,都是可以有伸縮彈性,太強硬,反而阻礙大道運行。

現代有許多人,對於自家人十分冷淡,卻到處傳博愛,為宗教奔波,這種作法則是本末倒置。西洋有種風氣,熱衷朋友之事,而棄雙親於不顧,不喜談孝親之事,認為落伍過時;卻不想想天下間,恩情最大的人是誰?朋友道義,能及父母之萬一乎?孔子明白告訴後人,凡是為人,生於人道之間,應有做人根本,它便是「孝親」。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畫中有話-台灣的民俗須避開中國傳承,得加入本地、本土的多元習慣

新聞報導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楊緒東醫師   
2016-08-23
楊緒東醫師手繪插圖「畫中有話
畫中有什麼話呢?
請細細品味~~
所謂中華文化,皆是為帝王政治服務,而民間的所謂拜拜,亦是為了慎終追遠,遠到何處?唐山,終於何處?唐山?唐山在那裡?中國...故知台灣的民俗須避開中國傳承,得加入本地、本土的多元習慣,才可以脫離中華思想和中國統戰的侵犯;台灣民俗活動不必學中國,或以中國為本,亦不必去尋什麼碗糕根,中國的東西到台灣,就只有台灣味,成為台灣多元文化的一部份,台灣是海洋國家,ROC因阿石的自私,害慘台灣成為聯合國的孤兒,KMT在台執政,害慘台灣人民不分敵我,成為沒有信心,沒有根本的民族,試問各位台灣人的信仰何在?

呵呵呵!華人華人跳不過中華一統的帝王思想。
PRC+CCP破四舊立四新,文化大革命終於成為新中國???
五四運動打倒孔家店,倒了沒??
觀看更多畫中有話作品~~~~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