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6日 星期五

​故宮獸首潑漆案主角最後答辯:法官不知道法律裡應該注入的是正義

文/社會中心 2016-08-26 15:22

故宮南院的龍、馬獸首在去(2015)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遭當時20歲的小情侶陳妙婷和男友陳儀庭潑紅漆,並噴上「文化統戰」字樣。這對小情侶認為,故宮接受成龍捐贈象徵著中國被侵略的十二獸首,根本就是「文化統戰侵略」。
這個案子於今年一月份,陳妙婷和陳儀婷一審各被判了二個月徒刑,不過她倆並不服從判決,因此故宮再向二人求償280多萬元,顯有逼這對小情侶就範之意。
不過,本身是「黑手」,說自己沒有甚麼多餘的錢聘請律師打官司的陳儀庭,不僅不願屈服在威逼之下,他甚至昨(25)日在嘉義地方法院針對故宮南院「潑漆」事件最後一次開庭的機會中,與他的女友陳妙庭提出「最後答辯」,陳儀庭說,他不懂為什麼法官竟然主動問他是原住民或低收入戶嗎?陳儀庭說,這種情境下的問話,也許已經涉及歧視而令人心生不舒服了。
陳儀庭說,他是一個整天蹲在地上為老百姓修理機車的「黑手」,賺得不多,卻每一分錢都乾乾淨淨,也許請不起體面的大律師,不過,「我認為不太必要,因為沒有一位律師、或檢察官、法官甚或提告的王處長能了解我們靈魂深處的感受,」陳儀庭說:「很多時候他們只會在冰冷生硬法條的表面尋找漏洞,而不一定會將生命最重要的元素『正義』、『愛心』,真正注入法條裡面。」
以下是陳儀庭和陳妙婷25日在嘉義地院的答辯內容:
上次開庭,庭上問我是不是原住民或低收入戶,讓我一下子覺得錯愕,而且感受到被歧視。法律之前不是人人平等嗎?為什麼我們的法院公開用這樣直接的言詞讓人覺得不舒服?不是說「言詞、舉止讓人覺得不舒服,就構成騷擾」?可能要好好開會討論一下吧,不管是出於什麼動機,這樣的言詞出現在講究尊重人權的社會是不是適當,尤其是在所謂神聖的法院殿堂。
至於是不是原住民我也有一些迷惘,是法律上還是血源上的問題呢?假如是法律上我應該不是,因為平埔族現在仍在為正名而奮鬥;至於血源,國際知名的林媽利醫師告訴我們,身上的血液85%有原住民的基因;台灣在許多「定位」問題都很錯亂,小至個人大至國家。
所以老實說,對於是不是原住民也不是一件容易回答的事 (恐怕在座的許多人也有同樣的困擾吧?) ;至於低收入戶,我不是;我是天天蹲在地上為最基層的民眾修理摩托車,也就是您們所說的黑手,但是我賺的,每一分錢都清清白白、乾乾淨淨。
至於無法花大錢請一位體面的律師,倒是真的。但我認為不太必要,因為沒有一位律師、或檢察官、法官甚或提告的王處長能了解我們靈魂深處的感受,很多時候他們只會在冰冷生硬法條的表面尋找漏洞,而不一定會將生命最重要的元素「正義」、「愛心」,真正注入法條裡面。


引用民報網址如下:
http://www.peoplenews.tw/news/5752811a-d6a5-442d-a708-0336d3a63e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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