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 星期四

【專文】蔡政府應順勢強化台灣國族意識

文/朱孟庠(李登輝民主協會顧問)  2020-02-27

中國疫情正是一次對台灣的大考驗,欣慰許多過去不關心政治的中間選民也覺醒了:台灣人將繼續被中國的災難、疫情牽連,浸在一中醬缸?或決志脫中、去中,開啟新國家之路?中共警告不可「以疫謀獨」,我們其實反該感謝中共「以疫促獨」,讓台灣人開始意識到身為台灣人幸福,在民調上台灣認同也創新高,認為自己是台灣人高達83.2%,親中的中國國民黨民調更落至歷史新低,僅12%。
馬英九稱:「台灣跟中國沒有國籍的問題。」他的白日夢就是祖國大一統,過去馬的施政、人道當然是盡開台灣大門,以台灣的資源照顧中國人。親中的馬英九留下許多舔中惡政,如縮短中配取得台灣國籍的時間、中配依親帶來的子女也可享有健保等,過去拿到台灣護照就離婚、在台促統製造亂象的中配(如常施暴的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等現象,都該全面檢視,修法嚴懲。而健保漏洞是不是該修法補一補?全面盤點,哪些該收?哪些該防?台灣就是台灣,跟中國就是不同國籍,權利、義務分清楚!
台灣、中國確實切割,凝聚台灣主體意識
血友病童已回來台灣,一個月165萬的藥,台灣是如此照顧著他們。第一梯次的包機,就是以他們優先,為什麼沒搭上,這不是台灣政府的錯。十多年來病童之母馬女認同台灣?臉書稱喜歡中共,罵台灣是白癡、垃圾、低能兒、理盲、沒有邏輯、精神錯亂……對台灣政府千里送藥之苦心毫無感恩之心?心在中國的在台中國人可能還有數百萬人。不時配合中國統戰,逼迫台灣政府低頭。

 台灣人一向善良,但該有所堅持,一味當好人只是損了自我的價值。從蔓延的武漢疫情中反省:台灣、中國在國族意識上該清晰;在法律上、社會福利上……都應明確分野,如此才能凝聚「台灣認同」。想做台灣人就必須認同台灣,台灣、中國確實切割,凝聚台灣主體意識。

無懼,真正的台灣人
為什麼我們盼望獨立?因為要一個公義的文明社會,不想和不懂知恩圖報的中國人血濃於水,和中國醬缸文化攪和著。反觀網站上流傳一位不得不在中國工作的台灣人,其言賅切動人,無私無我的台灣情懷:
「我是一個目前還在中國的台灣人,我發這個帖子不為別的,只懇請希望蔡總統能進一步將武漢肺炎的疫情層級拉高,暫時關閉國門。北京現在很嚴重,而我們對中國還有五個機場開放,這對防疫肯定會有很大的壓力,我距離北京雖然還有一段距離,但我自己住的這個社區附近,都拉走了三具大體,我們持的是臺胞證進入的中國,而非台灣護照,這點在法理上來說,政府不用太過於揹負道德壓力。我沒離開中國,主要也是因為怕自己在遷徙途中染到病菌帶回台灣,甚至傳染給我的家人,請蔡總統暫時性的關閉國門做為考慮,如果我們命該如此,客死他鄉,就要認命,請蔡總統保護好我在台灣的家人,如果我在外不幸,絕不會,也無理由怪政府,本不該在防疫壓力那麼大的時候再給蔡總統執政團隊添亂,但我不吐不快,不是每個在中國的台灣人都那麼怕死,即便有一百萬台灣人在中國又怎麼樣?島上可是兩千多萬的台灣人,誰輕誰重?台商的算盤打的跟明鏡似的,不用為我們擔心,在台灣的你們平平安安,就是我一個在外的遊子最大的安慰。」
多麼高貴的台灣人啊!
不容遊走兩岸撈好處、不容擺盪的身分認同
政府如何抉擇?台灣與中國應清楚切割。防疫優先,先斷航!並應順勢凝聚台灣國家認同,此時是建構台灣主體性的時機,陳時中一句:「沒有選擇台灣國籍要自己負責。」明確表達台灣、中國必需有所取捨,別想遊走兩岸找好處,要做中國人則入中國籍,也不要來來去去,帶入病毒。而此後台灣與中國從國民意識上、國家法令等要清楚區分,建立公義的社會,照顧真正的台灣子民;在經濟上重建產業鏈,走自己的路與世界接軌,不再依賴中國!台灣朝向正常國家大步前進!
 
我們如何看待自我的身分認同更重要!從政府做起,不要擺盪的身分認同。台灣根本還不是一個正常國家,值此去中、脫中的關鍵時刻,勇敢說出:「我是台灣人,台灣是我的國家。」
 
引用網址如下:

乾脆忘了二二八!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謝德謙   
2020-02-28

再論福爾摩沙種族屠殺

今年是二戰結束以及奧許維茲(Auschwitz)集中營解放75周年。當時,猶太人遭納粹屠殺六百萬,因納粹致死的各國平民總數或逾三倍。德國人雖不斷懺悔,猶太人仍持續追究納粹罪責,以色列的Yad Vashem博物館更決志針對個人紀念「浩劫受害者(the Holocaust victims)」。
自1946年起,倖存者Sarah Friedlander即首任Yad Vashem之檔案主管。2004年,該館公布線上資料庫;迄今,人數更已由270萬增至480萬。然而, Yad Vashem仍期待資料能達600萬份。誠如2017年時其資料主管Alexander Avram所言:「每個新的名字都是對抗遺忘的小勝利」。
今天,適逢台灣最大浩劫福爾摩沙種族屠殺(即貶抑稱的「二二八事件」)73周年。但看每年行禮如儀的紀念,卻無實質意義,僅見二級受害者的全體台灣人民 「賠償」 一級受害者的罹難者及其家屬。
蓋種族屠殺(genocide),係指系統性、計劃性地對特定人種、族群、宗教或民族團體進行全體或局部性地屠殺。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的《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event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Genocide, CPPCG)》即對其下了法律定義。
二二八事件即蔣軍屠殺遭非法佔領之日本國籍的台灣人之滔天罪惡。因此,自應正名 「福爾摩沙種族屠殺」。然而,除正名外,為確保正義回復台灣社會尤應採行如下做法:
一、效法以色列追究加害者。須知,種族屠殺係不具訴追時效最泯滅人性之反人性罪(the most heinous crime against humanity),台灣雖屬殖民地恐難告上國際刑事法院(ICC),惟,我們可仿效那密比亞(Namibians)利用美國的Alien Tort Statute告支那政府種族屠殺。各國台僑可學亞美尼亞人在移入地成立博物館,讓所在縣市議會及其國會通過「福爾摩沙種族屠殺」的決議等。
二、拒斥「菁英受害論」。傳統的「蔣軍屠殺菁英論述」讓人感覺台灣菁英程度太差。當李承晚、金日成、胡志明等人追求國家獨立時,「台灣菁英」豈只求當支那人的螟蛉子?須知,「菁英論述」除保守、反動,無如「種族屠殺論述」可形塑全民意志,且掩蓋蔣軍「違反戰爭罪」的國際暴行,阻礙國際正義之伸張。
三、不應與白色恐怖並稱。固無識者慣稱「二二八與白色恐怖」,此二者亦俱係蔣家的獨裁恐怖暴行,惟白色恐怖係蔣家為鞏固暴政針對性遂行的罪惡,其罪責與福爾摩沙種族屠殺誠天壤之別!
四、追查出每位受害者。試想,浩劫受害者遍布歐洲、人數益眾,以色列是如何發掘每位受害者的?福爾摩沙(台灣)人對於福爾摩沙種族屠殺無人關心乎?台灣無知識分子乎?
凡此,莫非在向世人明示台灣人追求與國際人權保障同步而已。否則,乾脆忘了二二八!
(作者為台灣記協暨國際記者聯盟會員)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5725&Itemid=71

什麼機密要保護50年?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吳景欽   
2020-02-28
在二二八到來前,促轉會公布林義雄宅血案調查報告,其中最重要者,即是不排除威權統治當局涉入本案的可能性。惟因案件發生已超過四十年,除了證據在有意、無意間滅失外,竟有檔案未被解密,實讓人感到驚訝,也凸顯現行法的規定,絕對有檢討之必要。
在去年刑法修正第八十條第一項時,針對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行為,已去除追訴權時效的適用。而根據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二,在修正條文生效前,時效已進行但尚未完成者,就應適用新修法條,即無時效的規定,但若生效前,時效已完成者,就無適用新法之餘地。換言之,類如林義雄宅血案,就算於現今能找到仍活著的真凶,也會因追訴權時效已過,致無法進行刑事究責。
也因刑事究責的不可能,就使現階段轉型正義之追求,就在儘量還原真相,以讓後人記取教訓。只是如此卑微的要求,又因種種機密保護的法規範存在,卻也顯得困難重重。
如在去年,促轉會向國安局要求調取林宅血案、美麗島事件、陳文成案等二十一件檔案,除僅調到一件外,其餘皆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二條第一項,以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全被列為永久機密。只是這些案件,發生距今皆已超過三、四十年,如果解密會暴露國家安全情報網,豈不代表我國情治機關於情報蒐集的技術與方式,仍停留於過去而毫無進步與變化?更何況,到底有哪種國家機密可以是永久,也讓人無法想像。
而立法院在去年中,特別制定政治檔案條例,以來掃除國家機密保護法所設下的障礙。其中第五條第二項就明文,只要保密達三十年就必須解密,就可避免以機密之名而行保護違法之實。
只是令人不解的是,於政治檔案條例第八條第二項第二款,卻又明文有嚴重影響國家安全或對外關係之虞者,仍可保密長達五十年。如此空泛與模糊的用語,又使林宅血案裡相當關鍵的證據,再度被封存,致得再等十年解密。如此的條款,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的永久機密,實僅有五十步與百步之差別,致暴露這些機密保護規範的荒謬性,立法者實應立即加以檢討與刪除。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所副教授兼刑事法研究中心主任)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5726&Itemid=71

年初開始滅證? 湖北下令銷毀病例樣本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自由時報   
2020-02-28
中國25日新增確診死亡病例52例,是近3週以來最低。26日在疫情爆發地湖北省武漢市,兩名麥當勞員工穿著防護裝送餐。 (法新社)
中國25日新增確診死亡病例52例,是近3週以來最低。26日在疫情爆發地湖北省武漢市,兩名麥當勞員工穿著防護裝送餐。 (法新社)
〔編譯管淑平、劉宜庭/綜合報導〕中國爆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武漢肺炎)以來,不斷遭外界質疑隱瞞疫情。中國「財新網」廿六日一篇報導追溯武漢最初數例病例確定為新型病毒的時序,披露湖北省政府早在一月一日已下令停止這類病例樣本送驗、銷毀樣本,而且不得擅自對外透露相關消息。
報導指出,武漢中心醫院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收到首起病例,廿四日將患者樣本送到廣州「微遠基因科技公司」進行基因定序,廿七日獲知檢測結果「是一種新的冠狀病毒」。到去年底為止,武漢各醫院採集至少九名不明肺炎病例樣本送驗,均顯示是類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冠狀病毒。
這些檢測結果陸續呈報衛生健康委員會、疾病管控系統。十二月廿九日,湖北省、武漢市衛健委通知省、市、區三級疾控中心啟動緊急處置工作流程,展開流行病學調查。然而,在此可能遏止疫情的關鍵時刻,一名基因定序公司人員一月一日接到湖北省衛健委官員電話,要求若武漢再有這類病例樣本,「不能再驗」,已有樣本「必須銷毀」,且不能對外透露相關訊息和數據,日後相關檢測須向該單位報告。
三日,國家衛健委發布通知,要求在進一步確定病原消息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向外提供生物樣本和相關訊息,已獲得樣本應「立即就地銷毀或送交國家指定保藏機構保管」。病毒學家透露,通知發下後,中國科學院武漢病毒研究所就被要求停止病原檢測、銷毀樣本。或許正因如此,中科院病毒所儘管去年十二月三十日已取得樣本、一月二日完成病毒基因定序、五日分離出病毒株,卻都未對外公布。

醫護感染數據 第一時間未給世衛

另一方面,華盛頓郵報廿七日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已證實,北京當局未在第一時間通報前線醫護人員感染武漢肺炎的統計數據。這是世衛首次直接指出中國政府的防疫缺失。中國第一線醫護人員感染肺炎的相關數據,直到距離疫情爆發已逾一個月的二月十二日,才首次由中國疾控中心在學術期刊《中華流行病學雜誌》公開,披露至少一七一六名醫護確診、五名醫護死亡;且該項統計數據直到二月十四日,才獲得中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公開證實。
Source: 自由時報


引用網址如下: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35729&Itemid=76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傳被拘捕 港警家中搜證

2020年2月28日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今天傳出被拘補,港媒報導,多名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清晨到黎智英位於何文田嘉道理道的住所搜索,並帶走黎智英前往九龍城警署。
綜合香港商業電台、香港01等港媒報導表示,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在維多利亞公園恐嚇一名男記者,並涉及去年一起「反送中」非法集結案。
根據香港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陳皓桓在其臉書發文,今天早上除了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楊森也分別被警方上門拘捕,原因是參加去年的831反送中大遊行。
引用網址如下:

揭露中國隱瞞疫情! 央視前主持人被抓






https://tw.news.yahoo.com/video/%E6%8F%AD%E9%9C%B2%E4%B8%AD%E5%9C%8B%E9%9A%B1%E7%9E%9E%E7%96%AB%E6%83%85-%E5%A4%AE%E8%A6%96%E5%89%8D%E4%B8%BB%E6%8C%81%E4%BA%BA%E8%A2%AB%E6%8A%93-1350426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