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金恆煒 | |
2013-01-25 | |
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的「綠卡」,被人揭露而曝光,同時讓人看到馬家三代原來不是「美國人」就是「準美國人」。高呼「忠黨愛國」的馬英九,原來「忠『美』愛『國』」;只是不知道愛「黨國」多還是愛「美國」多?
馬英九三代組構成「美國家族」,卻秘而不宣,現在「真相」慢慢浮 現,卻還沒有「了了」。可知的是,馬英九的三個姊姊及一個妹妹都是「美國人」,大女兒馬唯中是「美國人」,九口之家中五人具美國籍,比一半還多;馬英九本 人及配偶周美青雙雙領有「綠卡」,是「準美國人」,馬家絕對濟濟多「美」!不可知但可疑的是,馬母秦厚修有沒有美國護照?小女兒馬元中是不是依法申請了 「綠卡」?以馬家家風,恐怕不中也不遠?馬英九應該老老實實的把這筆「綠卡」帳好好算給大家聽。
重點不在馬英九何時「放棄」了「綠卡」,要誠實告訴國人的是,到 底哪一年開始向美國政府「申請移民」?馬英九被迫承認一九七七年八月十五日正式拿到「綠卡」;以當年申請綠卡的「經驗法則」來推算,從「申請」到「取得」 約需五、六年之久。所以馬英九不是五年前美中發表「上海公報」的一九七二年,就是六年前聯合國「驅逐蔣介石政權」、「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會籍」的一九七一 年向美國提出「入籍」申請。一九七七年八月馬英九一拿到「綠卡」,二十日就與周美青完婚。依美國移民法,周美青馬上依夫取得「綠卡」,故而長女馬唯中十八 歲「選擇」「入美籍」,絲毫不足怪!嚴肅的課題是,在台灣面對最嚴峻、最致命的「聯合國排蔣納中」及尼周「上海公報」的外交風暴時,馬英九立刻棄艦逃命, 「以馬家興亡為己任,置黨國安危於度外」,成了中國作家劉大任筆下「逃罷,中國人」的範例,「一面跟著喊口號,一面暗中部署逃亡」。馬英九不只喊喊口號而 已,「暗中」拿了「綠卡」,澤及配偶子女,次年的七八年卻撰文斥責「國人(取英文名)崇美」,更可恥的是,七九年美中建交,馬英九嚴辭抨擊「外交部長」沈 昌煥「媚美」,是「民族罪人」、「歷史罪人」。哈哈!自己削尖腦袋擠入美國窄門,卻笑他人態度「媚美」!天下之可鄙、可惡有甚於此!
指控馬英九「跳船」?有沒有根據?有。馬英九的父親馬鶴凌在中共 「解放」戰爭勝利後,就演出「首鼠兩端」的「跳船」大戲。馬鶴凌一家原居台灣,四九年馬鶴凌潛返中國,隨之,馬鶴凌妻女以「照顧母親」為名,舉家赴澳門, 馬鶴凌從中國轉赴澳門,全家彈冠相慶!五○年韓戰爆發、美國協防台灣,馬鶴凌才攜家帶眷入台。難怪「被志節堅定之忠貞同志疑為心有二志」,揆之事實,「亦 難全數諉之為刻意羅織。」(見習賢德〈馬鶴凌、馬英九父子與革命實踐研究院〉,《傳記文學》八十八卷、六期,頁十二、十三),馬鶴凌如此,馬英九如此,馬 唯中歸化美籍,當然當然,否則有違家風。
從而可知,馬英九說「綠卡與忠誠無關」,是騙肖!馬英九出版口敘傳記多種,從來沒有片語隻字透露「綠卡」情事,完全符合研究「謊言學」的社會學者巴尼斯(John Barnes)的論點——「故意不說」可視為「欺騙」。
遇危就逃,不逃就撈,撈權位、撈黨產、撈特別費,涓滴歸私,這就是「外來政黨」,這就是「黨國之子」馬英九!馬身兼「職業學生」與「綠卡」於一身,又勝過「黨國」多多。善哉!善哉!
2006-2-2
Source: 臺灣e新聞
引用:台灣228網站
|
2013年1月25日 星期五
逃罷,中國人!逃罷,馬英九!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