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十一月三日,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為二次「江陳會」首度來台,警方以路檢管制、限制國旗出現、盤查、驅離、封路等手段,鐵桶式護衛陳雲林,種種粗暴舉措引發知識份子不滿與不安,各地學生發起靜坐,林佳範、李明璁等學者強力聲援,或為學生打氣、或到立法院前訴求集遊法修法,一場「反集遊法」運動於焉而起。
同年十一月六日,大學生群聚行政院門口發起靜坐活動,兩天後遭驅離,七日移至自由廣場靜坐,決定不申請集會遊行,主張這是一場「公民不服從運動」,十日經學生代表票選後定名為「野草莓運動」,定調主軸為「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訴求廢除「惡法」集會遊行法。
這項民主運動,在校園回響、串連、連署、聲援不絕,包括鄭陸霖、吳叡人、劉華真、曾嬿芬、顏厥安、李明璁、郭力昕、劉昌德、吳英明等學者都曾到場為靜坐學生打氣。
其中,台大助理教授李明璁被以違反集遊法起訴。林佳範也因同年十一月十九日立院前訴求修集遊法的請願活動中,被認定為「集會遊行首謀」而起訴。
在野草莓運動壓力下,同年十二月四日,行政院通過集遊法修正草案,從許可制改成五日前報備制,禁制區改設安全距離,限縮警察命令解散權,刑罰回歸刑法,刪除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的規定。
但野草莓批評為「換湯不換藥」,十二月七日發起大遊行,上演「人權出殯」行動劇,舉辦「感恩晚會」後宣布解散,仍有民眾不願離開,直到十一日警方才將他們驅離自由廣場,後續仍有零星靜坐,持續至翌年一月初。 (記者張文川)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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