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甘芝萁、吳柏軒/台北報導〕馬政府宣稱服貿協議僅開放市場衝擊小、敏感性及資安疑慮低的第二類電信三項特殊業務,但看在各大學電機資訊專業學者眼中,卻憂慮不已;學者批評,以數據交換業務來說,就足以使得台灣公司機房毫無保留地讓中國企業入侵。
交大資訊工程系教授林盈達舉例,若中國移動要進入台灣做數據交換業務,取得二類電信業執照後,就可自己蓋一個機房來進行數據交換;未來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等數據交換業務,都可能透過中國移動的機房來進行,讓中國移動可完全掌握內部,以及與外部用戶的通訊內容。
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調,中國人士絕對不可能進入我方機房,且我方開放的市場業務較小、能換些中國實質業務,加上有要求持股不過半等六大配套措施,應能防範中資引起的資安及國安疑慮。
中國人早就進入電信機房
但台大電機系教授林宗男出示NCC函文吐槽,NCC過去早發函給各電信業者,依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通傳企字第○九七四○○○九一七○號函,若中國人士來台要進入電信機房,只要出具相關文件與保密義務切結聲明書等,就可同意進入機房;他批評,中國人士早就可進入電信機房,NCC明顯說謊。
林宗男強調,服貿協議中開放電信業務包括存轉網路、存取網路及數據交換通信服務,只要中國人士進入電信機房,就有資安及個資曝光問題;且機房維護管理不一定要實際進入機房內,透過遠端遙控也是機房維護管理的一環。
他質疑,中資若來台投資電信業,必定會聘用台灣、中國籍的工程人員,為了不違反NCC規定,只要派台灣的工程師進入機房維修,讓中國的工程師進行遠端維護,就可輕易迴避。
學者以美國為例,雖然有開放中資投資電信業,但卻限制僅能提供從美國連通中國的國際線路業務,不能進行美國境內的電信業務,主因還是有資安疑慮。
第二類電信非封閉式網路
至於NCC一再強調,這次開放的都是封閉式網路;成大電機系李忠憲教授發文反駁說,第二類電信沒有自己的實體網路,無法做實體的隔離,只能向第一類電信承租服務,所以一定會與其他服務的流量共用線路及網路交換器、路由器、或閘道器等,絕對不是封閉式網路。
李忠憲還憂慮,若越來越多資訊系統被中資掌握,且中資控制的網路服務流量不斷成長,並隱藏在正常網路流量中,當中資控制範圍達一定程度,攻擊能量超過某個臨界點,恐會在「關鍵時刻」發動主動式攻擊,就如癌細胞擴散發作,網路及資訊系統全面癱瘓,整個台灣就完蛋了!
出處: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apr/5/today-e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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