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5日 星期六

中華民國不能表啦

◎ 李中志
當五十萬抗議人潮和平退去,馬英九壓力頓消,立刻擺出「頭過身就過」的態度,不斷重申服貿協議必過的立場。除積極動員外圍工商團體喊話外,還發動群眾反制學生,從之前江揆的從輕發落,「不要讓學生一輩子受到刑責的陰影」,到厲聲指責「強佔公署」、「一定依法處理」,甚至縱容黑道圍事,恐嚇學生。
曾經教學生用暴力抗議麻木不仁的江宜樺表示,學生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開宗明義就是「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間的規範機制,也就是要更改國家的認同和定位,讓兩國論變成法律。
原來朝野忙了半天,人民為反服貿被打得頭破血流根本不是重點,原來馬政權爭的,是要清楚告訴我們,使用「中華民國」是更改國家認同和定位。天啊,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果然不是獨派危言聳聽,一覺醒來國家已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區的事發生了嗎?
但我的身分證、護照怎麼還是用「中華民國」?如果我還不必把我的身分證、護照丟掉,那麼請「中華民國」的高檢署檢察官,依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二條排除總統刑事豁免權,以內亂、外患罪起訴馬英九。(作者為美國伊利諾州立大學教授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apr/5/today-o7.htm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