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報導 - 大地新聞報導 | |
作者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 |
2013-0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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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沒有移送到其他地方,仍繼續在看守所,這是非常少見的狀況。六個月過後第一次開庭,可以請律師或由法院派一位公設辯護人辯護。此官派律師只是一個中國司法表演樣板,原因在被告不懂中文的情況下,官派律師也沒有請翻譯,在開庭時也沒有替被告講話。而私下請來的律師雖然在法庭上有為堪布辯護,但完全沒有提到書的內容(堪布是因為著書而招罪),只能在法庭上替堪布說好話,原因在於這是敏感的政治思想案件。
煽動分裂國家罪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註:煽動分裂國家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3條第2款),是指煽惑、挑動群眾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堪布被判刑兩年,包含在看守所的時間計算入刑期,遂剩下11個月必須坐牢。因身分是出家人的緣故,在黑牢期間也堅持不吃肉與蛋類製品,並堅持茹素。也不讓藏族幹部,如人大代表以官員身分進入監獄探望。判刑前除了律師外,沒有任何人可以入監探望。最後判刑確定後,希望能被送到藏區的監獄,但堪布是身分敏感的政治犯,只能送到以嚴厲管教著稱的阿壩監獄。 延伸閱讀: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1)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2)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3)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4)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5)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6)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7) 札西說札西 12/1大地志工訪問澤仁札西 堪布 勘布澤仁札西facebook 引用: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 http://www.taiwantt.org.tw/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6341&Itemid=1 |
2013年1月15日 星期二
【影片】專訪中國政治犯良心犯-勘布澤仁札西(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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