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7日 星期二

「依法」強姦

連戰曾告訴美國官員,要預測馬英九的行為很容易,只要查法律規定就行。其實連榮譽話只說對一半,馬英九是選擇性的依法行事。
以「兩岸關係」而言,因為國民黨老賊強加於台灣的法律,符合他的「終極統一」意識形態,法律就成為他的護身符。儘管北京已經替「中華民國」立下生於一九一一卒於一九四九的朝代墓碑,他仍「依法」唱「一國兩區」。
他「認真執行法律」,你們不高興就去制憲修法;但他反對強化台灣主體性的修憲修法,因為中國會反對。
反對派無力修法,他就可以賴皮:「我們贏了」,我「依法」行事,你能拿我怎樣?
舊金山和約領土條款只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南庫頁島、千島群島、西沙群島及南沙群島的主權,這些地域主權歸屬,都還有爭議,在法律上未最終解決。在民主化之前,國民黨以「中華民國」長期佔領而主張擁有台灣主權,但「中華民國」已變質,大多數台灣人民主張「兩岸」是一邊一國,互不相隸屬。
馬英九不敢主張主權在民、中華民國現狀是主權獨立國家,還叫吳伯雄去北京「依法」向「一中」投降,叫價「一國兩區」,把不屬於中國的台灣主權,表述為中國所有。
受降的胡錦濤強調「一中」,不提「兩區」,但稱要「想方設法」照顧台灣人民利益,言下之意,誰是「一中」,誰是「一區」,主從分明,無可爭辯。吳「榮譽」不甘冒台奸惡名,明言只是「受人之託」。
馬迷不相信馬英九會「賣台」,但他已露出特首嘴臉,要向你們證明他是「依法」強姦台灣,「依法」投降、「依法」把台灣併入中國。 (作者王景弘,資深新聞工作者)

Source:自由時報/鏗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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