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沒憑沒據扯光復

◎ 沈建德
據報導由張玉法主導的「台灣光復紀念碑」,全文承認「國民政府是代表同盟國在台受降」,「翌年八月才訂十月二十五日為台灣光復節」,但憑什麼法律文件「光復」,碑文沒交代,「歸還論」顯然開始鬆動。
逯耀東、徐泓都以「開羅宣言」支持「歸還論」,否定四十九國簽字的舊金山和約,其旁證為一九五○年美國國務卿艾契遜談話:「當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變成中國的一省時,無人對它提出法律上的疑問」,丘宏達及張玉法、許倬雲論點也相同。艾契遜所言,係指陳儀台北受降聲明「台澎重入中國版圖」,然因當時各國忙於戰後復員,無人理會中國小官說什麼。
但一九四九年一月十七日香港大公報東京航訊報導:「一月十五日盟軍統帥麥克阿瑟認為台灣現在還不是中國正式的領土,因此南京垮台後,中共不能進入台灣」。
兩天後,路透南京發稿:「美國向國民黨警告,南京可遷都廣州,不能遷都台灣」,這些事實「學者」假裝不知道,馬還在碑文之前說,「中華民國在台受降不是占領,而是行使主權」,更是可鄙。
(作者為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