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7日 星期六

向正義敲門!解嚴28年首份轉型正義報告書出爐

新聞 - 新聞快報
作者 民報記者林冠妙   
2015-10-17
向正義敲門!解嚴28年首份轉型正義報告書出爐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委員會昨天公布解嚴28年後,台灣第一份轉型正義報告書《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並舉行首場發表會。(記者林冠妙攝)
 
台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委員會(簡稱真促會)昨(16)日公布解嚴28年後,第一份轉型正義報告書,台灣民主化已近30年,但仍不知白色恐怖時期的具體受難人數,真促會集結學界、社運、文史等14位作者,針對歷史、法理、口述史、受難者照顧等15個主題進行總檢討,以民間的力量監督政府,進行社會倡議,促成台灣轉型正義的實現,強調「轉型正義」沒有標準答案,邀請社會面對過去,共同思考。
真促會昨天舉行《記憶與遺忘的鬥爭:臺灣轉型正義階段報告》首場發表會,由真促會理事長、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及階段報告作者群: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吳乃德、東吳政治系副教授陳俊宏、文史工作者李禎祥及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丞儀等人,與讀者分享報告心得,互相討論。
黃長玲表示,南非在民主化初期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TRC),但這樣的轉型正義體制,在台灣從未出現,有感於民主化以來,政府對轉型正義的種種不作為、消極作為或胡亂作為,2011年開始規劃報告書,介紹轉型正義的概念及國際經驗。

                                              真促會理事長、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張龍僑攝) 台灣轉型正義的困境 威權政黨繼續執政
吳乃德表示,獨裁政權下台後,許多新興民主國家效法南非經驗,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轉型正義報告書都非常完整,包括統計數字、個案調查、時代背景、政權分析等,並以政府資源建立檔案、傳喚證人,甚至可以起訴,但台灣卻是民主國家的例外,面臨轉型正義的困境,因民主轉型後,中國國民黨還執政12年,一個威權政黨繼續執政,當然不可能自我追究。
吳乃德強調,並非所有「不正義」都屬轉型正義的範圍,其主要工作包括追究加害者、補償受害者以及歷史記憶的保存、矯正,而民主轉型後的那幾年,是追求轉型正義的黃金時代,因為對政治壓迫記憶鮮明、充滿對正義的渴求及道德的憤怒,但2千年民進黨執政,也沒有等到,台灣的轉型正義工程尚未完成。
                                                    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吳乃德(張龍僑攝)
國家以制度性暴力,對人民進行不符比例原則的人權侵害
李禎祥指出,白色恐怖現象非常複雜,「左右、統獨」、有沒有採取行動皆有,最大的公約數就是國家以制度性的暴力,對人民進行不符合比例原則的人權侵害,例如只批評政府幾句話,就被政府抓去關好幾年,此外,且其侵害是龐大而精巧的運作,此外,還有一個很悲哀的現象,判決書中載明無罪者,並不代表沒有坐牢,只要一涉案就開始坐牢了,等到判決後,已坐牢一段時間了。
歷史沒有很遙遠,李禎祥說,最近就有個很活躍的加害者宋楚瑜,他提醒大家要了解宋楚瑜出來發言的情境,是想要掩飾之前的加害情況,台灣人很寬容,可以讓他進行各種的表演,針對林宅血案及陳文成命案,宋只說會重啟調查,如此而已,但這話誰都會講,這對台灣人也是個考驗,對加害者是否要追問到底?是否要求加害者公布之前所做的一切,若連這種要求都沒有做到,而宋也沒有講一句真話,令人汗顏。
                                                          文史工作者李禎祥(張龍僑攝)
文化反省運動 有human wrongs,才需要human rights
陳俊宏認為,轉型正義也是文化反省運動,面對過去的負債,如何成為未來的資產,深化民主和人權的價值,需要透過對歷史的反省做起,一位政治哲學家倡議「恐懼的自由主義」,之所以要保障人權和自由,是因為要對暴政、殘酷保持高度警覺,「人害無所不在」,「有human wrongs,才需要human rights」,而國家暴力正是執行殘酷的最大可能者,所以才須思考基本人權,限制國家的權力
陳俊宏說,台灣的教育場域是「去政治化」的,一種是拼經濟,什麼都不要談,只要拼經濟,另一種就是轉型正義,不要談轉型,要走出悲情,要向前看,在校園談轉型正義就被扣上藍綠,他舉一個小故事,一位老師申請帶學生去鄭南榕基金會,被學校以「太政治化」打回來,但申請去兩蔣園區就沒有問題,同樣的議題卻有不同的結果,這問題值得思考。
                                                   東吳政治系副教授陳俊宏(林冠妙攝)
合法的外衣 穢不可聞的釋憲史
黃丞儀以國史館已出版的政治檔案「李武忠案」為例,1950年初期是白色恐怖最猖獗的時期,而此案是發生在1970年,理論上應趨於平緩穩定,但在台北工專教授英文的李武忠竟因批評時時政,在日記寫道,要改革社會,起碼把水溝通一通,連這種小事都做到,還能談其他事嗎,結果就惹來殺身之禍。
黃丞儀說,從一個微觀的檔案看到一個人為何被監視、逮捕、審訊一直到判決出爐,都有一個「合法的外衣」,聲稱並不是亂抓人,而是根據軍事審判法、軍事檢察官、軍事法官,整個法庭都是合法組成的,更荒謬的是,連大法官都助紂為虐,翻開1987年前的釋憲史,真是穢不可聞,很多司法人員都是黨職、情治系統出身,過去有太多的事情沒有整理,像地下室的圖書館,佈滿塵埃,需要更多人抖落灰塵,去發現到底那樣的迷宮,是如何被建構出來的。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黃丞儀(林冠妙攝)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3867&Item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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