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4日 星期五

調查小組報告早就出爐了


作者 吳景欽   
2013-10-04
針對特偵組濫權監聽之情事,法務部已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信誓旦旦指出,絕對會在短時間給社會交代,甚至不排除約談馬英九總統。如此的雄心壯語,若能獲得實踐,確實值得讚賞,只是從新任法務部長已先定調為疏失下,如此的調查,還有意義嗎?
在此次濫權監聽案裡,所涉者已屬嚴重的違法監聽與洩密罪,涉案者甚至還包括檢察總長及總統。而就法務部而言,其雖為檢察總長的上司,卻無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權,致僅能為行政不法的調查。所以,法務部所組成的調查小組,就算欲對檢察總長甚或是總統約談,也只能是種期待。甚且在調查小組並無任何強制處分權下,也只能被動式的接受特偵組所提供的資料,若再考量法務部所組成的調查小組,十一名成員中,來自於檢察體系者竟高達五人來看,實已預示行政調查,最終不了了之的結果。
更糟的是,新任法務部長對記者詢問,總統可否接見及打電話給檢察總長一事,竟說出:「我國是個自由國度,只要法律規定不能做,其他都可做」之語,實讓人感到詫異。因公務員執行職務,基於法律保留原則,並無任何自由可言,所有行為都須以法為依據,絕不能以「法無規定、即屬自由」之理為正當化。故法務部長的此等話語,不僅讓人對其法學素養感到質疑,更已先對此案件僅是疏失為定調,則欲期待調查小組能釐清真相,恐也屬緣木求魚的想法。
檢察總長違反偵查不公開向總統報告已屬不是,總統收下卷證並繼續打電話詢問,更已將法律規範視為糞土,致亟需偵查機關為調查。只是專司總統貪瀆不法訴追的特偵組,在其本身就是此案的關係者,再加以總統的憲法特權之故,早已將此案簽結。而北檢是否敢於認真調查檢察總長,甚至向法院聲請令狀,以來對特偵組或總統府進行搜索,亦難於期待,則相關卷證即有遭湮滅或隱匿的風險,真相恐將石沉大海。若台灣在面對上位濫權者,竟毫無任何制衡機制與力量,這是何等悲哀之事。 (作者為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系主任)
Source: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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