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時候不得不說老天有眼!近在眼前的會計法修正案,完全是顏清標條款;在朝野四黨黨鞭共同護法下,三讀通過了,卻旦夕間翻盤,誰說老天沒眼?
為了替顏清標解牢獄之災,藍委早在去年大選後就積極連署召開臨時會,討論民代特別費除罪條例,不果。到去年五月,藍委林滄敏再度提案,朝野協商時,因台聯堅決反對而破功。一直挨到這個會期,終於在休會日的晚上,夤夜偷襲成功。
當然,只為顏一人過關斬將,絕對名不正言不順,可憐,剛好碰上了台大醫師柯文哲的研究費案,於是拿柯文哲來綁顏清標,把研究費與花酒費等量齊觀,名為解救學術界實為替顏清標開脫。可恨,數以百計的大學教授抵不過顏清標一人,真是台灣民主奇蹟。
跌破眼鏡的是,修正條文第二款的適用對象,原本應為「各大專院校教職員」,但通過的條文卻是「各大專院校職員」。依大學法規定,教授不是職員,所以會計法的修正只圖利了顏清標,而柯文哲等教授們卻被排除於除罪化範圍外。老實說,這個「無心」之過,何嘗不是天網恢恢下的巧手之撥弄?
會計法的修正案,本是挾教授以渡顏清標,雖然外界或輿論依然會砲聲隆隆,但到底還有教授們陪襯。現在卻是輕縱顏清標,不放過教授們,人民的怒火如火上加油,一燒起而不可收拾了。
為什麼有此過失?可以只歸咎於打字的手民?難道行政院與立法院袞袞諸公全視而不見?根據媒體報導,六日江揆接受電台專訪,脫口表示此草案行政院有和立法院溝通(當然!),但為什麼漏了「教」字?江宜樺解釋說,因為太專注但書條文的緣故。這說得通嗎?此修正條文連標點符號在內區區二百四十四字,會因為關注只有十八字的「但書」而把最關鍵、最核心的「教」字輕易疏忽掉?回到問題的本質,才能了解原委。會計法的修正,主要的標的在顏清標不在教授,只要顏清標條款無誤,行政、立法通力合作的工程,就告完成了。至於教授,不過是陪榜,誰管那麼多。
重點是,馬英九帶著江宜樺、王金平出面道歉,可見府與行政、立法兩院全是背後操盤手。如此高層介入處心積慮的無所不為,黑道白道並出,又拉在野三黨墊背,不過七天,顏清標條款灰飛煙滅不說,再一次彰顯國民黨之黑金本色。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Source:自由時報/鏗鏘集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f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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