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駕撞死曾御慈醫師的嫌犯,法官竟然允許其以新台幣三萬元交保,後來雖已加至新台幣十五萬元,但是曾醫師寶貴的性命與醫療前途,卻完全且徹底的斷送於該酒駕「狂徒」之手,令人扼腕!
我們局外人面對法官偵訊及定罪與交保的內涵等,實在不懂!但是對一位守規矩依照綠燈行走斑馬線,卻冤枉被撞腦死的台大女醫師,嫌犯以三萬元交保,代表的是一種對人命的不尊重;對肇事駕駛故意犯罪殺人的縱容;對被害人家庭成員冤屈伸張之漠視及冷漠!
女醫師為何會工作到深夜十時半?因為她還要加班巡診查房。看完今天開刀後的病人,病情有無起色?看看其他從他院轉診入台大的重症創傷病患等,有無必須緊急手術者?有無必須次日安排開刀的?有無術後突發任何不適情形,需要交代值班護理人員盡心與全程照顧的病人,否則她大可以在下午五點就「準時」下班,不也可避開這場「死亡酒駕車禍」!
多年前童綜合醫院拯救「邱小妹」的某名醫,年前在開刀急救頭部外傷病人後,卻因未置腦壓偵測儀,遭判處民事賠償新台幣三千萬元。對比於此次「酒駕致醫師於死」的加害人該賠多少?醫生的人命「價值」,有待我們繼續觀察。 (作者為長庚醫院主治醫師)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un/9/today-o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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