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 星期五

中國難民入臺無門,中共黨官滿街趴趴走

不吐不快 - 大家一起來
作者 民報/社論   
2015-09-25
近日,有五位中國大陸中國泛藍聯盟江蘇省分部政治異議者王睿、陸寧、石堅、蘇黔龍、楊盧旖旎,自山東出海,在航向美國關島投奔自由的途中,擱淺桃園外海,落難臺灣,因涉非法入境和逾期停留,可能遭到我國政府遣返中國大陸,為此,海外中國民主運動組織光復民國(大陸)工作委員會發起連署,呼籲我國政府不要將這五個政治異議者遣返回中國大陸。
我國可能是全世界對於難民最不友善的國家,從政治庇護法到難民法,皆一付闕如,所有未經許可到臺灣者,皆為非法入境。最荒唐者,為中國大陸政治難民而已經聯合國核發國際難民證或其他國家政治庇護而申請來臺者,我國竟要求其比照一般中國大陸人士來臺程序辦理入境申請手續,這裡最常發生的狀況是,我國外交部駐外使領館或代表處、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乃至國家安全局等機構,因不認識或不承認聯合國或各國核發之難民旅行證(refugee travel document),而將之退件駁回,或形同刁難地要求申請人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證明文件。流亡德國異議作家廖亦武即曾被國安局要求出具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證明其為專業作家的文件,國安局高官不讀書兼不衛生的無知,為臺灣製造了一個國際級的大笑話。最近則尚有流亡美國之學者丁毅、王天成、夏業良,因持美國難民旅行證不被認可而一度被移民署官員要求出具回美居民簽證(Advance Parole),導致補件遲誤而疏忽未更改行程表中的入境時間,而此一可以補正之瑕疵,竟被移民署承辦的芝麻綠豆大官員逕自退件,以致無法趕來臺灣參與仍在進行中的學術行程。這些被自己的國家遺棄的中國難民,在入境臺灣的繁瑣過程中,人格又再遭到中華民國的踐踏,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由中央到各地方基層的幹部高官,在紅頂商人和國民黨權貴的簇擁下,卻滿街趴趴走,這種人世間最不正義不公平的事,從兩岸開放交流以來,天天在臺灣上演。
政府有關單位對於這一歧視中國難民現象的解釋,都是我國對於難民的處理缺乏法源,以致無法可依,無法處理。怪了,國會立法院不一直都是中國國民黨佔多數嗎,國民黨重新執政不也已經快八年了嗎?依聯合國〈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之精神,通過難民法或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把中國難民或政治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分類中劃出,承認其特定地位,分別其處理程序,有那麼困難嗎?再者,行政部門在不違憲不違法的情況下,本來就有政策形成權與法規制定權,如果政府有心解決難民庇護的適法性問題,依國際人權法和〈憲法〉意旨,直接頒布法規命令,一樣可以建立法源,並且可以針對法制不完備的現況,建立關於難民入境申請的標準作業流程,給予核發簽證業務的相關政府機關公務員以必要的工作專業強化訓練,但政府從來不做。為什麼呢?
我們可以瞭解,其實臺灣的政府並不歡迎難民,特別不喜歡中國難民,原因是擔心中華人民共和國使賤招,開放邊界,用難民的人海戰術癱瘓小島臺灣的海防與治安,另一個原因就是害怕共產黨不高興,因為,這些難民都是不喜歡共產黨而奮不顧身投奔怒海的,把共產黨討厭的人收容在臺灣,會使臺灣成為境外敵對勢力策應反革命份子的前進基地。
政治犯不引渡,是國際難民法上的普遍原則,如果政府不能協調讓他們最想去的美國給以收留,或者有其他國家願意接納,他們還是必須留在臺灣。政府應當認真拿出辦法,表達態度,如果他們不得不留在臺灣,依照最高行政法院關於陳榮利等九位前投奔臺灣者控告移民署的判決前例,基於人道考量,內政部恐怕還是應當專案同意給予其居留權。但長久之計,我國還是應當及早完成難民及政治庇護法之立法,這是我們作為中國大陸周邊國家,為東亞區域秩序和普世價值所應承擔的國際責任。
Source: 民報


引用:台灣228網站
http://www.228.net.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23721&Item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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