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日 星期四

鄧小平當初騙西藏的「十七條協議」 = 香港的「一國兩制」



承諾簽下的條約只是「騙的手段」
騙到手牢牢捉住就撕毀當初許下的條約
台灣還信和中國簽「兩岸和平條約」就能保平安嗎?⋯⋯
中國毀約,台灣怎麼辦?
把西藏“十七條協議”的每一條用一句話概括,分別如下:

1、西藏屬於中國;
2、西藏同意解放軍進藏;
3、西藏自治;
4、西藏現行制度、達賴和各級官員的地位不變;
5和6、恢復班禪地位;
7、維護西藏宗教;
8、藏軍改編為解放軍;
9、發展西藏教育;
10、改善西藏人民生活;
11、中國不強迫西藏改革;
12、對西藏官員不究既往;
13、進藏解放軍遵守軍紀;
14、中國掌管西藏外交;
15、中國在西藏設立軍政委員會和軍區司令部;
16、中國擔負其在西藏所需的經費;
17、協議於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鄧小平對解決西藏問題的說法是“除了獨立,什麼都可以談

是不是跟台灣說的100%相似?


 轉自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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