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3日 星期日

【讀者投書】胡嘉琪:認識公民不服從運動──一位十五歲美國青少年看台灣學運

作者: 
胡嘉琪
在臉書上看到朋友分享一位在美國的華人媽媽問自己的ABC十二歲兒子如何評論台灣大學生佔領立法院這件事。在美國的華人媽媽讚許七年級(相當於國一)的兒子評論說台灣的大學生佔領立法院是為所欲為──青少年強調不可使用暴力,因為羅馬就是充斥暴亂而亡國的。同時,這位青少年也娓娓道出在美國可以使用的民主非暴力抗議方法,例如,簽抗議書(petition)、杯葛(boycutt)等。
我欣賞這位媽媽可以跟十二歲的兒子隨機教育對談什麼是民主政治,顯示他們親子關係不錯;我也很欣賞十二歲少年對民主程序的基本了解。但是,在閱讀過程中,我發覺這段對話少了些什麼。
於是,下班後一邊做晚餐的時候,我一邊問家裡十五歲(相當於高二)在美國土生土長的白人美國兒子,你知道現在台灣發生什麼事嗎?(以下為我自己由英文翻譯成中文)
他說:「你這幾天提了一下。我今天有看網路新聞,有人以太陽花為標誌在抗議。照片上的大學生還把太陽花貼在額頭上,蠻可愛的,好像在抗議中國什麼的。不過我比較關心的是發生在泰國的事情。」
我問:「泰國發生什麼事了?」
兒子說: 「聯合國介入調查泰國政府是否有貪汙,發現泰國政府讓農民只能以便宜的價格賣出稻米,但最後稻米賣給中國的價格卻很高。所以中間確定有貪污跟剝削。可是現在中國突然決定要拒買好幾萬公噸的泰國米,泰國農民現在很慘。」
我問: 「泰國政府貪污跟中國政府拒買泰國米中間的關聯是什麼?」
兒子說: 「很難說,中國現在找到藉口,可以說因為泰國政府貪污所以拒買泰國米,可是誰知道這底下真正的原因是什麼?他們說不定早就不想買了,或有其他原因,政府不見得是為人民著想的。」
我說: 「那你對台灣學生抗議有什麼看法?」
兒子問: 「我看了新聞還是不太懂他們到底在抗議什麼?」
我略為解釋台灣民眾的一項擔心是中國可能透過操控台灣銀行、印刷業、媒體等等來控制台灣。
兒子淡然地說: 「可是現在中國已經很有錢了,就算他們不能直接在台灣開企業,他們應該早就間接投資並影響台灣媒體了吧!?這樣子反對抗議可能也沒有效耶。」
我說: 「你說的蠻有道理的,不過,減緩這種影響本身就是值得運動的目標。」
我又接著解釋,台灣民眾抗議立法院委員躲到廁所裡面自己宣讀條文通過。
兒子一邊大笑一邊評論: 「這實在是太可悲了(pathetic)!」
我問他,那你覺得這些台灣大學生違反秩序佔領立法院,這種違反秩序的抗議方式OK嗎?
兒子說:「這種時候你不能單純看守法不守法的問題。大部分政府都是透過群眾運動才願意改革的。統治者最怕的就是團結在一起的群眾(assembly)。」(註一)
這位十五歲的青少年從小就在爸爸跟爸爸做環保運動朋友的耳濡目染之下,知道美國在民主制度之下,社會運動的成功是靠著許多人不畏公權力爭取來的。對他來說像親爺爺一樣的AL叔叔,當年為了保護河流被美國政府整,前幾天才遇到另一個已退休的教授,多年前堅持不更改研究結果,揭發州政府水力開發弊案,被州議會整,在預算中刪減他一整年的薪水。就連他當教授的老爸,都曾經因為徒步登山越線拍攝森林墾伐照片而被告上法院。
如果真的要來效法美國的民主政治,除了連署、杯葛、告上法院,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機制是美國國中生在學校還不會學到的:civil disobedience,公民不服從 (或公民非暴力反抗)。
不過,大多數青少年一定聽過甘地和馬丁路德金領導群眾和平抗議的故事。
馬丁路德金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美國黑人和平抗議運動領袖,但是他真正的功勞並不只在於發表「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的演說。他跟其他社會運動者,一起教導當時的年輕黑人們,如何以各種「非暴力違法」的方式來爭取權利,例如,「違法」到白人區,「違法」去註冊投票,「違法」到白人餐廳點餐。這些違法行為都會導致他們被捕與被告。因此,他們也教導當時的黑人們如何不害怕被警察「痛打一頓」。當這些年輕黑人被警察放狗追、被痛打、被水噴,卻還在監獄大聲唱起歌時,他們知道,他們終於在心靈上從幾百年來被奴隸的枷鎖中解放。
在爭取民主自由的過程中,用和平非暴力與體制中的方式進行社會運動確實是重要的,同時,「違法」的抗議過程也不見得完全就是錯的。
被世人推從的甘地,領導印度向英國進行的「和平」革命,就是運用這種技術性「違法」的公民不服從運動。而一個逐漸民主化的社會,可以尊重並容納公民不服從運動。
馬丁路德金所率領的年輕黑人們之所以可以從事和平非暴力的社會運動,前提是,在美國內戰解放黑奴近百年之後,美國社會至少給那時候的他們一個機會,可以在從事和平社會運動時,不會像他們的祖先一樣,馬上被射殺。在台灣進行和平遊行的同時,中國廣東茂民也有萬人抗議市政府不顧環保強蓋有毒化學工廠。但在抗議過程中已有民眾被警察打死與重傷,而中國國內媒體與網路已經封鎖這個消息。
對照之下,台灣的四十名法學教授聯署要求追究3月24日暴力驅離的刑事責任,進一步爭取民眾從事公民不服從運動時的基本人權保障,這是從制度中合法爭取民主的重要一步。
民主國家的成立在人類歷史上是相對年輕的。各國都是在經歷各種不同的社會運動下持續往民主之路邁進。雖著資本主義形成的大財團逐漸操控民主政治,如何拯救環境、消除剝削與不平等,依然是任重道遠。
在美國,2010 年大法官釋憲後允許財團直接支持選舉候選人,其民主政治正面臨資本主義財團勢力的大挑戰。同時,因為政商勾結導致2008年之後的美國與全球經濟危機,「佔領華爾街」運動在2011年爆發,反對社會與經濟制度上的不公平。透過持續數個月的社會運動,開始讓比較多人了解到美國財富不均的現況。同一時間,世界各國也有其他抗議社會與經濟制度不公的社會運動。「佔領華爾街」運動過程中有合法的抗議,也有違法的行動。也有數百人在這個過程中被逮捕。還有人在被捕過程中因為遭受警察暴力對待而把警察告上公堂而勝訴。
要成功地進行公民不服從運動,需要一群公民團結起來遵循運動的原則,雖然要進行某些違法的行為,例如佔領某些地方,但基本上,公民不會對執法者進行暴力攻擊。面對執法者的故意挑釁需要以和平的身心包容。在面對執法者合法的拘捕行為時,也需要以身為公民的義務配合執法者執法。
能夠從事公民不服從運動的人,需要有一定的心理強韌度,同時,由於過程中可能面對危險與創傷,事先與事後的心理與法律支持也非常重要。這裡是英國一個提供社會運動者心理衛生支持的網站
民主制度下,和平與衝突是共存的。正因為這樣的共存才能讓多元的聲音被尊重。佔領立法院的學生們是在行使公民不服從運動權,但是這不等於其他人可以違法對待他們。所以,警察不可以違法進行肢體攻擊,黑道也不能宣稱自己要違法攻擊學生奪回立法院具有正當性!
【註一】assembly──a group of people gathered together in one place for a common purpose
(作者為普渡大學諮商心理學博士,美國華盛頓州與愛達荷州私人執業心理師)

引用網址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1214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