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5日 星期二

馬的司法大是大非呢?



◎ 何啟鵬

馬王九月政爭演變至今,當初燃起導火線的黃世銘檢察總長如今成為司法史上第一位被訴的檢察總長,這件事看在臺灣所有人民眼裡,無疑是司法界的一大醜聞;然而對於馬核心幕僚、駐美代表金溥聰及前副秘書長羅智強而言,卻反而是守護正義、勇氣過人的英雄,實在令人瞠目結舌。

此除了顯示政府官員與人民司法情感的高度落差外,更令人不解的是,當初未遭起訴的前法務部長曾勇夫,只因江院長一句:「政務官沒有理由,該下台就下台。」即被迫狼狽辭職,如今黃檢察總長係遭檢察官依偵查所得之證據,足認有犯罪嫌疑之情形下被訴,難道更不應該下台嗎?怎麼會變成被起訴的沒事,未被訴的卻有事呢?此外,黃總長已經轉為被告的身分了,難道更不應該放下他檢察機關龍頭的身分,公平、公開的接受司法的檢驗嗎?

而做為法務部最高長官的羅瑩雪部長,此時卻突然化身為律師辯護人的身分,闡述無罪推定原則及重罪理論,甚至將周占春法官一起拖下水,更令人匪夷所思!檢察總長是政務官,負有政治責任,而法官是事務官,依照憲法具有身分之保障,負的是法律責任,兩者豈能相提並論?且檢察總長被起訴,無論輕罪或重罪,操守已受質疑,未來如何帶領基層檢察官辦案?如此引喻不但失義,更是模糊焦點。事實是,黃總長掀起的九月政爭,不但嚴重戕害檢察機關的威嚴與憲政分際原則,更加深了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理應負起該有的政治責任,而主管機關法務部則應避嫌,將黃停職候查。

最後,黃檢察總長於公布的聲明書中表示:「自始就有絕對的信心,認為一切經得起檢驗,如今很遺憾的,台北地檢署竟然屈服於壓力下,選擇起訴。」筆者想詢問黃總長,請問有任何跡證可以顯示,北檢係屈服於外界的壓力下才選擇起訴嗎?總長如此放話不但污名化檢察機關,更再一次傷害司法的公正與獨立。

請馬政府將當時適用於前法務部曾勇夫部長的標準,同一適用在黃世銘身上,莫因擔心如此等同宣告「馬王政爭」的失敗而姑息之,否則不但不利於未來司法改革的推動,更將摧毀人民對政府的觀感和信任。

(作者為法務行政人員,台南市民)


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留言討論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nov/5/today-o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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