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司院人事處長 錄音帶現「聲」:洪英花留任審判長 賴浩敏說絕對不行


2012-05-0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主張扁案判決「自始無效」的前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洪英花,前年底突遭免除兼任庭長職務,她認定這是司法院濫用評權迫害她,訴請國家賠償,昨開庭時,她公布對話錄音,內容顯示士林地方法院院長吳景源為她請命,使續任審判長,卻被「老闆」(司法院長賴浩敏)彈回來,還被釘得滿頭包。洪英花等於是在對扁案發表司法觀點後,先丟掉庭長,接著失去審判長職。
士林地院院長吳景源昨到庭作證,指去年1月7日庭務會議前幾天,到司法院洽公,被帶到司法院長室與院長賴浩敏一對一「聊天」,吳告訴賴浩敏,他想讓洪英花續任審判長,賴卻說「這件事可不可以緩一緩?」又說「既免兼庭長若仍任原本的行政工作,外界會以為司法改革是玩假的」。
士院院長:賴是聊天非下指示
但吳景源說,兩人是「聊天」,賴浩敏不是在指示他,因一庭只能有一個審判長,「我曾勸洪英花去審理庭當審判長,但她不要」,所以才卸除洪英花審判長職務,強調「我沒有被迫,也不是被指使」。
但洪英花去年2月24日,與司法院人事處長梁宏哲間有段對話,錄音內容顯示當時梁宏哲說「原本我有和他(吳景源)講好要讓妳當審判長,結果他去,被人家彈回來,說絕對不行…我也愛莫能助…對吳院長不好意思,害他被老闆釘得滿頭包」,梁宏哲昨對錄音內容不予置評。
洪英花說,吳、梁原本都在幫她爭取續任審判長,但是「老闆」說絕對不行;洪英花說,司法院「拒絕賠償書」指,各法院審判長的產生,由各院遴選要點與法官會議決定,「非司法院所得指示,非屬本院職權」,賴浩敏卻把士院院長叫去,要他「緩一緩」,這就是干預院長職權。
本案緣於士院法官會議前年12月24日決議洪英花續任刑一庭庭長,但司法院人審會卻於27日決議洪免兼庭長,30日士林地院院長吳景源口頭承諾洪英花,可續任刑一庭審判長,去年1月7日,士院刑事庭務會議確定洪免兼庭長,未料12日,吳景源又下令解除洪的審判長職。
洪英花認為司法院濫用評權追殺迫害她,使她名譽受損,訴請國家賠償302萬元。
Source: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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