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資本全球化、和您簽定ECFA後為資本家們打造的自由貿易市場下,您顯然已預見了大規模的失業無薪假將成台灣未來的常態,所以無薪休假法制化強制通報政府,然後寄出補貼(無薪假補貼及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貼)與職訓,卻始終不思考限制或禁止企業濫用無薪假、裁員來調節成本。
您的錯誤正在於不敢挑戰資方獨大的經營管理權。您是否敢立法公開這些大企業的帳目讓受僱者監督?這些放無薪假的企業今年是否有海外投資或擴廠?如果一間公司今年還有資本可以擴廠,為甚麼還要靠無薪假和裁員才能度過短暫的景氣循環?在您長期縱容下,不少資方早已習慣性地因利潤些許減少,或者單月份訂單下降,就謊稱虧損、業務緊縮,趁不景氣之勢任意放無薪假或裁員。在不挑戰資方的經營管理權下就寄出補貼政策,恐怕更是助長企業裁員與放無薪假。先前壓低大學畢業生起薪的二十二K方案,不就是裁老人聘新人血淋淋的例子嗎?
您還記得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幫當時的高雄市長候選人黃俊英助選時簽下的承諾書,要讓全國公務機關約聘僱人員一體適用勞基法保障嗎?這一群公部門非正式僱員,長期處於沒有勞基法保障、歧視性的差別待遇、工作不穩的被剝削處境。而一做就是二、三十年的契約工,薪水最高不過三萬元出頭,離職沒有資遣費,退休金只能領三、四十萬元。而唯獨臨時人員九十七年好不容易適用「勞基法」,馬上就慘遭裁員命運(例如台北市警察局)。當您馬政府作資方,也在逃避「勞基法」應負的雇主責任和用人成本,甚至堅持不肯讓約僱人員納入「勞基法」,連兌現自己政策支票的魄力都沒有,又怎麼可能救失業、捍衛勞工權益?
勞工很古意,不用肖想黃金十年,只想活得像個人,更不希望走向日本經濟衰退失落的十年。我們實在不希望年頭加班加到過勞死沒有加班費,也還沒加薪,年尾就要放無薪假或者回家吃自己。
(作者為自主工聯執行長)
出處: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dec/1/today-o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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