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選罷法不公?柯無黨籍不能派監察員

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今天和民進黨立院黨團一起召開記者會,呼籲修改選罷法第59條,因為現行法律規定,必須是具黨籍的候選人,才能派監察員到投開票所,明顯對無黨籍候選人不公平,柯文哲呼籲,如果國民黨沒有要搞小動作,沒有理由在臨時會阻擋修法。

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陪同下,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將要給院長王金平的公開信,親自交給立法院祕書處,呼籲選罷法第59條裡,規定只有政黨推薦的候選人才能推派選舉監察員的規定,必須修改。

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因為我們最近在組織志工團的時候,當然年底的監票是志工團,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在討論的時候,才赫然發現依據目前的選罷法,我們不能派監票員,這個年底的台北市長選舉,如果只有連勝文才能夠推派監票員的話,我想這個隨便想也知道,這個是不合理的所以我想這個法律,是應當要修的除非對手有想要幹什麼,不然沒有理由去擋住這個法令的通過。」

呼籲國民黨響應修法,因為現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59條之一規定,直轄市長選舉,具備在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的政黨,才能在各投票所推薦監察員的條文,放寬為每位候選人,都可在投開票所推派監察員,言下之意,無黨籍的參選人,也必須享有法律保障。

柯文哲競選總幹事姚立明:「選總統有無黨籍候選人,無黨籍候選人可以派監票員,可是(無黨籍)選市長卻不能派監票員,這是完全沒有任何道理,今天唱票員在念連勝文一票,柯文哲一票柯文哲一票如果有問題,有一點點油漬,就由監票員來認定(是否是廢票),監票員就只有連勝文的代表,你認為這個競賽會公平嗎。」

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我做為一個參選人,我到最後我會繳交市長參選人的,保證金是兩百萬我交了這麼大一筆費用,我卻對於我的最後會不會,得到一個公平的待遇我完全,沒有一個掌控的權力,各位說這公平嗎。」

同為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響應修法,除了台北市長兩位無黨籍參選人,包括彰化縣長參選人黃文玲等8位無黨籍參選人都會聯名支持修法,要讓年底選戰公平競爭。(民視新聞 鄒建威、簡士峯 台北報導)



 引用:民視新聞網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4722P01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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