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宣傳罷免違法? 黃國昌嗆:請開罰 憲法法院見


內政部警告,為了罷免公開募款恐違反政治獻金法。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今天出面「自首」,指去年發動罷免藍委吳育昇時,自己一路積極宣傳,若政府認定違法就請開罰,「我們憲法法院見。」(記者廖振輝攝)

2014-05-06  23:01
〔本報訊〕民眾發起「割闌尾」行動,三天內募到超過千萬元資金。內政部對此警告,罷免屬政治活動,公開募款恐違反政治獻金法。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今天出面「自首」,指去年發動罷免藍委吳育昇時,自己一路積極宣傳,若政府認定違法就請開罰,「我們憲法法院見。」
黃國昌:發起割闌尾包括醫生、律師
黃國昌今天(6日)接受三立「新台灣加油」專訪時表示,「割闌尾行動」是公民在網路自主發起,當中包括醫生、律師等各行各業,非某些立委所稱「不生產、不繳稅」的人,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是因為看到代議士為了黨意或財團利益背棄民意,才站出來組織團隊、發動罷免。
對於內政部稱罷免不得宣傳,黃國昌說,那是動員戡亂時期訂的法律,如今若要透過這個顯然違憲、無效的法律,企圖恫嚇、箝制人民行使憲法保障的罷免權,無人可接受。
黃國昌並嗆聲,去年憲法133聯盟發動罷免親馬立委吳育昇,「我從頭到尾都在宣傳」,若內政部或中選會的官員,要透過濫用國家機器的方式打壓人民的憲政公民權,「請直接開罰,我們憲法法院見。」
郭董喊罷免陳歐珀 黃:意義與割闌尾不同
黃國昌指出,監察院2011年召開的諮詢委員會議已闡明,政治獻金法規範的是競選活動,不包括罷免活動,若自主公民為發動罷免而接受公開捐款,就要以政治獻金法加以拘束及恫嚇,絕非當初的立法目的,人民也無法接受。
另外,對於郭台銘呼籲罷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黃國昌說,憲法133聯盟不限黨派,任何公民要行使公民權都尊重。但他強調,割闌尾行動是透過社會大眾一筆一筆的小額捐款,累積上萬筆才能達到高金額,跟一個財大氣粗的老闆大手筆捐款,推動罷免特定立委,其精神及意義不同。



出處: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0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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