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0日 星期二

法界:黃應自行停職 靜候調查

2013-09-10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律師及資深檢察官指出,檢察總長黃世銘因監聽關說案衍生洩密問題,黃至少應自行停職,靜候檢方調查,以樹立良好典範,否則以黃檢察總長的身分,地檢署不敢調查他,另外,特偵組也被質疑涉及濫權監聽。
林峯正認為,馬英九行使憲政權力已亂了套,依憲法規定,總統無權質疑國會議長關說,這應是立院內部的自律問題,程序上輪不到總統處理,如馬以國民黨主席身分質疑王金平,應在國民黨開記者會,而不是在總統府。
另外,檢察總長將柯案及關說案向總統馬英九報告,資深檢察官認為非常不應該,因為關說案應移送行政院,如向第三人報告柯案及關說案就是洩密,黃應下台負責,黃不下台,台北地檢署也不敢偵辦黃洩密。
資深檢察官認為,依法論法,馬只有兩條路可選擇,第一是將黃世銘停職,讓黃接受調查是否構成洩密罪,第二,如馬不願將黃停職,馬身為元首卻包庇犯罪行為,馬應下台。
對於媒體近來報導關說案,資深法界人士認為有不少謬誤,首先,依憲法規定,司法專指司法院,所謂司法獨立,指法官依法獨立審判不受干涉,但檢察官沒有「檢察獨立」的說法,卻適用「檢察一體」,因此,柯案是高檢署應否上訴的問題,和司法無關,外界所謂「關說司法」、「侵犯司法獨立」,可能是對三(五)權分立的誤解。
資深法界人士認為,柯案應先審視高院更審有無違背法令,及高檢署不上訴是否失職,如答案皆肯定,才能討論「關說」問題,刑事訴訟法中,檢察官、被告和自訴人都是當事人,根據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不得受託對進行中之司法案件進行遊說」,主要指立委不能干涉法院審判,如立委對檢察官或其長官遊說,是否違反上述法條,還有討論空間。
Source: 自由時報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