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總統的愛將林益世被法院宣判後,因為重罪輕判,對其他涉案人員進行完美切割,法官還顛覆了貪污的定義,在台灣社會引起強烈而廣泛的反彈,憤懣之聲繞貪不散。
但是與法院某次對陳前總統進行無罪判決時,馬總統立即表示與民意有落差,這次長達一個星期,馬總統仍然裝聾作啞。這估計有幾個情況:
一,馬總統偷笑,認為只要再撐幾天,就可以風平浪靜;二,馬總統知道闖禍了,所以法務部長曾勇夫聲稱二審進行若干糾正;三,身在美國的地下總統金溥聰對事件還沒有充分了解,或者尚需觀察事件的進一步發展,因此還沒有做出指示。
這是我在「揣摸馬意」。我這樣猜測,自然無傷大雅;但是如果馬政府的司法人員在調查或判決某一案件時,也這樣揣摩,哪還有司法獨立?
不幸,台灣就是一個長期進行儒家人治教育的國家與社會,長達半個多世紀的威權統治,就是人治的統治;後來雖然有表面上的民主,但人治思想深深烙刻在某些官員與司法人員的腦海裡。一事當前,官員們想的不是人民的福祉,而是「長官」是什麼想法?一案當前,涉及敏感政治議題,首先想的,也不是如何依照法律來判決,而是怎樣判才符合長官意圖;如果法律與長官意圖不符,要運用什麼手段才能達到目的,才會被上司誇獎,從而升官發財。
因此審判陳前總統時,上溯中國歷史來進行道德教育,使人嘆為觀止。當阿扁受虐多年,身心瀕臨崩潰,法務部仍然不放手,因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何況是政治上的敵人?這需要馬總統親自下指示嗎?當然不必,馬在當選總統以前就揚言「子彈已經上膛」,一句頂一萬句。
同樣,君要臣發,臣也不得不發。所以林益世雖然立委敗選,卻可以高升為行政院秘書長。因此,林益世案被揭露,馬英九雖然聲稱偵查無上限,但是特偵組成員都了解馬、林非一般的關係,林益世案如果深挖對總統以及馬團隊與政權的傷害,所以調查只限制在林益世身上,最多牽連到關係不大的家人,連他老爸林仙保這個國民黨在南部的長期樁腳也不敢去碰,唯恐崩堤。
檢調還把原告陳啟祥轉為被告,因為他們知道起訴馬英九貪污的檢察官侯寬仁轉為馬總統被告的遭遇;也知道全國查賄第一名的高雄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在二○一二年總統大選起步時被明升暗降,充軍金門。不但如此,判案的法官也要爭功,於是林益世連貪污都不是,還可以要回贓款。
「朕即法律」,這就是台灣目前的司法現狀,不必總統明示,一些深受黨國栽培的司法人員都知道這點,因而學而時習之。(作者林保華為資深時事評論員,http://blog.pixnet.net/LingFeng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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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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