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錢呢?大哉問!


「天啊!林益世沒貪污,是我貪污,這個國家瘋了!」、「太太問我說:錢呢?」台大名醫柯文哲日前接到調查局台北市調處通知書,把他列為貪瀆案「犯罪嫌疑人」,勒令十日上午九點半報到,以上是他第一時間的反應,生動道出無奈以及對司法的疑慮。
「錢呢?」柯文哲夫人這句「大哉問」,頗有一語雙關意味。柯文哲曾道家中財務全由夫人打理,柯夫人除了為柯文哲被列貪瀆訴不平,更道出小百姓對林益世案判決的質疑:有拿錢的,判沒貪,沒拿錢的,被控涉貪,這是什麼恐龍標準?
馬英九愛將林益世在立委兼國民黨大黨鞭時,明明收陳啟祥六千三百萬,錢在、人在、藉職權喬利益等犯罪事證俱在,但法院卻判決沒貪污,涉洗黑錢的、燒錢滅證的林益世家人都無罪。
市調處指柯文哲是涉貪瀆犯罪的嫌疑人,豈不指他比林益世更可惡?收了更不該收的黑錢?柯是教授、名醫,既無權勢更非黨政高層,何德何能貪瀆?竟無端遭控涉貪,實在太離譜,難怪柯夫人要問「錢呢?」
「天啊!」則是柯文哲的「大哉嘆」,嘆這個國家瘋了。其實,這個國家沒瘋,瘋的應是國民黨政府;其實,政府也沒有瘋,而是有權力的人把司法當整肅異議的工具,否則,不會如此株連、羅織、窮治、莫須有!
輕判林益世案的三法官自請移送評鑑,不過,依法官法第三十七條,法律見解不付評鑑,本案關鍵爭議就在何謂貪污的法律見解,就其他枝節評鑑,只是欲蓋彌彰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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