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7 | |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前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被控在南科高鐵軌道減震工程涉嫌圖利廠商案,並因此被羈押六十天,今年八月獲判無罪確定,謝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台南地院昨日判決以最高額度每天五千元換算,補償謝清志三十萬元。 擁有美國密西根大學航空太空博士頭銜的謝清志,九十五年間擔任國科會副主委時,被指控護航鴻華聯合科技,取得南科減震工法規劃技術服務案,使鴻華公司從中獲利三十四億元,檢察官於九十五年十二月以圖利罪起訴,但一審獲判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仍被駁回,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發回重新審理。 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以證據不足,判定謝不構成圖利及洩密等罪,當時剛好施行妥速審判法,由於該案一、二審皆判無罪,檢方因無法找到上訴理由,謝清志無罪確定。 法官認為,謝清志被羈押時擔任國科會副主委,換算當時薪資,每月收入為十六萬多元,被羈押後,其身體自由遭受限制,精神亦蒙受極端痛苦,且社會尊崇之地位、名譽及聲望,均遭莫大打擊與影響;加上當時謝六十五歲高齡,受此無妄之災,應予每日補償五千元。 Source: 自由時報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