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5, Thursday | |||
〔記者湯佳玲/台北報導〕核四龍門電廠三月二十九日再度因為消防閥未拴緊而漏水,造成廠房積水近兩公分高,這已是核四廠八個月內二度因為工程疏失而淹水! 核四廠副廠長林清榮坦承是施工未盡確實所致,原能會核能管制處核四廠專案小組科長李綺思表示:「漏出來就是不對!」 核四廠一號機反應器廠房去年八月份才因為試運轉測試疏失,未把正打開修理的閥門掛上禁止操作紅卡,以致灌水時導致廠房淹水高達三十公分。原能會當時即已訓誡台電要嚴加控管作業流程,但是三月二十九日早上近八點時,核四廠一號機的汽機廠房再度因為消防閥施工時作業不確實,未拴緊消防閥,導致漏水和淹水的意外。 原能會:漏出來 就不對 林清榮表示,當時正在修理消防栓連接二吋半水管接縫處的消防閥,修理完畢後要灌水重新施做水壓測試,卻因消防閥漏水造成廠房積水,進一步檢查確認是消防閥鬆脫。林清榮說,二十分鐘內就清理完畢積水,且因為設備皆有施設十公分高的水泥底座,因此設備並未受損。他也說:「水管漏水是施工過程難免現象,改正即可。」 意外發生時正在核四廠視察的原能會主管李綺思表示:「該閥原本即要更換,卻因為人為疏失,裝設不確實出現鬆脫,雖然不是冷卻水而是消防水,但是不該漏水的地方洩漏就是不對。」所幸水漏不多,設備亦無大礙,已經對台電開出一張注意改正事項單,要求台電檢討。 環保聯盟 憂心核四安全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秘書長李卓翰表示,核四廠「人禍」不斷,過去已發生了辛樂克颱風、未掛紅卡及這次的消防閥鬆脫淹水,顯示核電廠除了要預防「天災」外,更應小心「人禍」。雖然馬英九總統一再保證核四廠安全才會商轉,但是回頭看看歷史核災,不論是美國三哩島、烏克蘭車諾比,還是去年的日本福島核電廠,出事前哪一座核電廠不是在得到官方的安全保證下才讓它商轉的?但終究還是發生了難以回復的災害。核四尚未營運就已毛病叢生,誰能保證核四廠營運後的安全呢? 李卓翰說,電器壞了可以向廠商求償索賠,核災卻是無法承受之重,根本無法求償,所以他建議核四廠最好立即停工,不要再追加預算蓋下去。 Source: 自由時報 |
2012年4月5日 星期四
核四廠又出包 8個月兩度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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