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許建榮
二○○三年,費鴻泰指富邦併北銀有幾個疑點。中國時報二○○三年四月十六日報導,費說北銀股東權益報酬率十.六%比富邦金六.六%高出許多;尤其北銀稅後淨利佔富邦金的五十四%,北銀每股盈餘更比富邦金高出七十%以上,費質疑市府將北銀送給富邦金當生財工具,明顯涉及人謀不臧的不法弊端。
費鴻泰又說,富邦的總資產僅僅十五.三億元,只是北銀總資產的四百三十二分之一。費也抨擊馬市府曾經表示將北銀併入富邦金是因為富邦金的壽險利潤,但檢視富邦人壽二○○二年各項的財務資料,從稅後淨利、每股盈餘、資產報酬率到股東權益報酬率,無一不是負數。
前北銀董事長廖正井也砲轟該案有嚴重瑕疵。民眾日報二○○三年十月五日報導,廖指北銀總共有六千多億元的資產,卻賣給資產只有一千多億元的富邦。
此外,十月十三日新台灣新聞週刊也指出,富邦蔡家持有的富邦金股份在合併後只比北市府多出一倍,但取得北銀董事的席次竟比市府多四倍,而市府二席代表李述德、吳秀光,從二○○三年一月到十月只乾領董事會車馬費,根本沒出席監督。
雖然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控告蔡英文陣營關於富邦案的指控,但當時的賴素如也抨擊富邦案。二○○三年九月二十日的中華日報報導,賴素如指出,關於富邦案,馬市府就如同民進黨的批評所言違反(註:應是「法」筆誤)亂紀。
另外,當時也激辯馬英九受富邦招待幾次;馬英九先說是兩次,後來又改說三次;但馬市府的官方說法卻是「五次」。其中關鍵的前北銀與富邦銀總經理丁予康的次數與時間說法卻又和馬市府、馬英九兜不攏(各版本說法可參考http://tinyurl.com/84qn4mh)。 最後,中國時報在二○○三年十月二日的報導又點出了另一個疑竇。二○○三年六月六日,北市府財政局長也是富邦董事的李述德說,該年市府沒有釋股計畫。但馬英九與富邦蔡明忠在八月十一日餐敘後,馬市府就在八月二十九日宣布釋出一百三十億元富邦金股票,富邦金隨後也表態有意購買。
中時報導也質疑,富邦金股價在馬蔡八月十一日會面後,從二十四元開始,在一個半月內就漲到三十三元(十月一日收盤價),趨近市府的三十二.五二元釋股價。 (作者為澳洲MONASH大學博士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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